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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報導
1️⃣【理大圍城】2人暴動罪成 官拒信男學生為功課到場:課程沒要求親自拍攝
bit.ly/3Xm6mea

油麻地共213人被圍捕並控暴動罪。11人案中有6人開審前認罪,3人已離港,餘下21歲學生及28歲菜檔老闆不認罪受審。二人在庭上分別作供稱到場拍攝以完成功課,以及收檔後送女友回家途中被捕。暫委法官葉啟亮不接納二人的證供,質疑他們刻意前往現場。考慮二人被截獲的位置和裝備,裁定他們均是參與暴動人士。二人須還柙至1月27日,與另外6名早前認罪的被告一同求情。

2️⃣【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bit.ly/3CD4dCL

鍾沛權就煽動刊物的背景作供。控方稱反修例運動是「反中亂港勢力」公然鼓吹港獨,他指運動支持者光譜廣闊,起初訴求為撤回逃犯條例及調查警暴,至後期才出現港獨。他亦否認「炒作社會事件」以推翻政權,強調「我哋嘅意圖冇咁複雜,真係好純粹,想做好新聞、記錄事實、報導真相」,沒有心力煽動人。他又提到反修例運動期間曾被示威者要求刪相,指「出賣手足」,惟他認為傳媒角色「唔係去保護任何人」,故沒有讓步;但亦指當受訪者要求匿名,一定會「誓死保護」其身分,以往甚至預料或因此陷獄。

3️⃣【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bit.ly/3iswPYR

鍾沛權就涉案文章作供,他否認訪問初選出線者是為他們造勢和戴光環,指他們是新晉年輕的政治人物,具新聞價值;又指何桂藍稱「警暴是事實」僅表達其主張,「如果動輒就話呢啲係煽動,其實都幾危險」,「寒蟬效應大到好不利個社會嘅健康發展。」

4️⃣3人否認旺角警署外集結 被告稱遭便衣警暴力對待 反對警誡供詞呈堂
bit.ly/3XlZvkU

2019年9月29日旺角警署外有集結,發生警民衝突。事隔近3年,6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當中3人否認控罪開審。辯方反對首被告的書面警誡供詞呈堂,指他有精神障礙(mentally handicapped),但警員在未有安排合適成年人的陪同下,便為他錄取口供;另提及被告在警署內曾遭便衣警員暴力對待。

5️⃣跨性別男子入稟要求擴闊公廁規例定義 讓有醫學證明人士按性別認同進入
bit.ly/3XoVdsZ
#法庭報導
1️⃣【理大圍城】涉從理大突圍而出 3人認暴動 兩人囚15及18個月 一人判教導所
bit.ly/3WdTN3C

17人被指從理大「突圍而出」逃入科學館,被控暴動罪。8人案早前開審,其中3人認罪今判刑,兩人分別被判囚15及18個月,一人被判教導所。其中一名被告早前在台灣讀書、去年回港後被捕,法官陳廣池認為回港是正確決定,就算面對數年監禁比起終身流亡更好,因「不需離鄉別井,在海外做二等公民」。另外被告攜貼紙印上「伍展邦律師行」電話及字句「不要怕,我們都在」,陳官指可理解為「我們(大可是幕後推手)支持你」,若配合其他平台可把被告推向前線。

2️⃣暴動罪脫遭上訴 陳虹秀被指不近示威人群 官質疑距離遠不代表沒參與集結
bit.ly/3IXdDgz

代表陳虹秀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原審法官已裁定陳沒有與其他人集結在一起,亦與遙遠的示威人群沒有共同目的,惟法官質疑潘熙對「集結」理解過於狹窄,不能單憑物理距離便代表某人不是「集結」一份子。3名法官聽過各方陳詞後,表示需時考慮,將於6個月內頒下判詞,期間批准4名答辯人保釋條件由原本每周報到一次,改為每個月報到一次。

3️⃣【8.31太子站暴動案】辯方指被告僅阻止乘客與示威者衝突 押後至4.15裁決
bit.ly/3QPl3Vd

一名副學士學生被指在旺角參與堵路,另兩名學生被指在列車上與乘客爭執,警方其後衝入月台執法。3名男子分別否認非法集結、暴動及襲擊等罪,案件已完成審訊,控辯雙方結案陳詞,押後至4月15日裁決,各被告繼續保釋。辯方指,被告目睹車廂內的乘客與示威者發生衝突,於是上前勸阻並拉走他們,但被告在短時間內未有機會判斷如何應對才最有效。

4️⃣49歲男子涉「起底」警員 獲撤銷其中一罪 官批准事主匿名令
bit.ly/3Wzl0hz

49歲男子涉嫌在社交平台針對警員「起底」,遭起訴3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控方申請撤回其中一項控罪,並申請事主及其女兒的匿名令,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案件押後至3月15日再訊,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5️⃣23歲裝修工人涉前年7.1煽惑他人傷警 准保釋待轉介區院
bit.ly/3WlvkcP

6️⃣涉去年10.1 侮辱國旗及區旗 19歲自閉症青年否認控罪 3月開審
bit.ly/3XGNqHo

7️⃣Tim Owen代表其他刑事案獲工作簽證 今現身終院
bit.ly/3GQsA17
#法庭報導
1️⃣5人暴動罪脫 律政司上訴擬提新議題 要求考慮各人「企圖參與暴動」
bit.ly/3wE9RBv

5人獲裁定暴動罪不成立,但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律政司不服暴動的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形式上訴,5人去年已被帶往高院上訴庭施加不得離港等保釋條件。律政司今就案件呈述書草稿作補充陳詞,其間突然提議法庭可基於證據考慮5人「企圖參與暴動」。惟暫委法官高偉雄質疑,原審時控辯雙方從未提出此議題,法庭是否有足夠基礎自行考慮。高官表示須待律政司修改案件呈述書草稿後,才能簽署並把相關法律議題交給上訴法庭處理,冀律政司盡快完成。案件尚未有上訴聆訊日子。

2️⃣【理大圍城】兩案共9人獲裁暴動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律政司就無罪裁決申請上訴
bit.ly/3WKFbJi

一名教大研究助理被指在油麻地一帶參與暴動,經早前審訊獲裁定暴動罪不成立;另有8人被指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同樣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無罪裁決,昨日就兩宗案件以案件呈述形式提出上訴。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暫時未排期處理。

3️⃣屯門迫刪相案 女社工刑毀、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脫 遭律政司上訴
bit.ly/3YsoeVt

2019年7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民主黨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許智峯、女社工及時任網媒記者被指要求一男子刪除示威者照片及相關影片。經審訊後,女社工被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和刑毀罪名皆不成立。律政司不服,上周五就女社工的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形式提出上訴,案件現時未排期處理。而林卓廷獲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律政司則暫未有提出上訴。

4️⃣屯門迫刪相案 林卓廷及網媒記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脫 律政司提上訴
bit.ly/3Rmq3Rf

5️⃣庭上拍掌稱「包青天嚟審」罪成囚3月 六旬「旁聽師」放棄上訴 須即時服刑
bit.ly/3Rz5t0l

6️⃣男子否認明知確診仍外出 辯稱喉嚨痛是感冒症狀 不同意來回搭港鐵表達對政府不滿
bit.ly/3Hk4uvZ

7️⃣巴漢不滿被關押智慧監獄申人身保護令被拒 法官指屬合法關押
bit.ly/3HoqPZD

8️⃣聲援在囚者街站遭食環票控 民間電台曾健成等3人不認罪
bit.ly/40cHt6W

9️⃣2019年區選落敗後無提交選舉申報書 兩男認罪 保釋候判
bit.ly/3JrK3j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