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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元朗恐襲 #毋忘721 #警黑合作

點樣淡化,要記得嘅,永遠都記得。

IG: hongkongworker
#法庭報導
1️⃣涉奏國歌期間舉「港英旗」 首名國歌法被捕者遭起訴 准保釋候訊
https://bit.ly/3OmHyO9

去年張家朗在東京奧運花劍個人賽中奪金,大批市民在觀塘商場觀看直播,有人疑在頒獎禮播放國歌時發出噓聲及叫囂,警方經調查後拘捕一名網媒記者,涉在國歌奏出期間高舉「港英旗」,成為《國歌法》實施後首名被捕者,事隔近一年,遭正式起訴侮辱國歌罪。

2️⃣涉將張家朗奪金片段改配《願榮光歸香港》歌曲 男子被控侮辱國歌罪准保釋
https://bit.ly/3aVGjYS

一名27歲男子被指將張家朗奪金頒獎片段,改配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於網上平台發布片段。事隔一年後,他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以及一項侮辱區旗罪作為交替控罪。案件今日首次提堂。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裁判官應被告要求,將案押後至9月2日再訊,以待被告聘請律師,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1千元保釋。

3️⃣涉打便衣警致爆痱滋 地盤工暴動罪成囚4年下月出獄 今提出定罪上訴
https://bit.ly/3yRGM6c

26歲地盤工人被指毆打便衣警致其痱滋爆裂,前年被法官郭啟安裁定暴動罪及普通襲擊罪成立,判囚4年,為「反送中」以來首宗經審訊後暴動罪成的案件。他自2019年12月還柙,由前年至今已服刑近3年,將於下月中出獄。他今向高等法院提出兩罪的定罪上訴。上訴方指控方同時檢控兩罪導致不公,惟法官質疑他在案件開審前沒有提出,亦未有理據及案例證明法律原則不容許同時檢控。法官將擇日宣判。

4️⃣涉助健仔等4人潛逃 倉庫管理員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申請保釋覆核被拒
https://bit.ly/3PHbq94

4名涉反修例案件的青年,包括2019年荃灣中槍少年曾志健,涉因潛逃本月在北潭涌被捕。一名34歲倉庫管理員涉與協助潛逃的組織有關,提供食物及住宿予青年,同日遭警方拘捕,被控「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上周五提堂時保釋申請遭拒絕。他申請保釋覆核,亦遭拒絕。

5️⃣七旬翁遭磚擊中亡 兩青年暴動罪成押後至8.12判刑
https://bit.ly/3b04TaW

6️⃣運輸工稱遭警無理襲擊受傷索償 惟認未完全康復下工作 被質疑帳目不盡不實
https://bit.ly/3Pwv34e
「隱世市集」兩人被海關帶走 小熊維尼T-shirt 涉違《商品說明條例》
https://bit.ly/3zezLwf
鄧棨然近月被獄方2度扣分 指「思想」成績不合格 維權律師:或因此失通訊權
https://bit.ly/3Jcs6mL
#法庭報導
1️⃣前沙田區議員李志宏擾亂秩序罪成 判囚7個月 申保釋候上訴遭拒
https://bit.ly/3zd5C0C

前年5月24日灣仔和銅鑼灣有遊行抗議《國歌法》及《國安法》,前沙田區議員李志宏事後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早前被裁定罪成,今被判監7個月。裁判官劉綺雲指本案案情嚴重,案發時已有多名不滿警方人士聚集,認為被告的行為會使在場人士「附和、叫囂及咒罵」,並指法庭有責任保護警方執行維持社會秩序的任務。辯方替被告申請保釋以等候上訴,遭劉官拒絕,李須即時服刑。

2️⃣去年七一扔國旗進垃圾桶 男子判監4個月
https://bit.ly/3zd90IO

23歲男子涉去年七一,在黃大仙扯下3面國旗並扔進垃圾桶,被裁定侮辱國旗罪成,還柙至今判刑。裁判官莫子聰批評被告沒有任何悔意,案發於香港回歸紀念日,被告將國旗「揸埋一嚿」及扔進垃圾桶的行為,明顯表達對國旗輕蔑、污衊、嘲弄和鄙視,罪責嚴重,故判監禁4個月。

3️⃣「急救員」暴動罪成囚4年 向高院提上訴 官質疑:軍醫唔係前線作戰咩?
https://bit.ly/3S4TFTh

7人經審訊後6人罪脫,報稱義務急救員的26歲男子則暴動罪成,去年判囚4年,至今服刑逾兩年。他就定罪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彭偉昌指根據盧建民案例,急救員亦屬參與暴動,並舉例指:「打仗著某一個國家軍服,手臂有紅十字,咁你係軍醫,就唔係參與前線作戰咩?唔係支持鼓勵咩?」法官指他必定與自己陣營的人有同一目的。律政司一方則認為需視乎法庭是否接納,「唔係講『急救員』就係免死金牌」。

4️⃣涉FB發表殉職女警言論 前警員擬證無煽動意圖 官質疑非控罪元素
https://bit.ly/3BvJaSS

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於去年9月參與反走私行動時殉職,26歲前警員涉在 Facebook 發表有關言論,早前否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進行審前覆核。辯方表示不依賴被告精神狀態的醫療報告,但打算傳召證人,就被告以往在警隊表現和與上司關係作供,以顯示他沒有煽動意圖。惟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被告是否具煽動意圖並非控罪元素,只要涉案文字或作為本身具煽動意圖便可入罪。他終將案件押後至9月16日進行第二次審前覆核,並預留10月17日至21日進行審訊,期間被告准繼續保釋。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聲援預告 2022年8月份】
更新於2022.7.30

如需要可索取PDF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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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地點以當日聲援表作凖
#法庭報導
1️⃣馬俊文上訴得直減刑9個月 上訴庭:原審官錯用「無悔意」界定案情嚴重性
https://bit.ly/3QfVvih

「第二代美國隊長」涉前年多次叫喊「光時」等港獨口號,否認《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審訊後罪成判囚5年9個月,已服刑近一年半。他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刑期上訴,為首宗就刑期上訴至高院的《國安法》案件。高院上訴庭今裁定上訴得直,減刑9個月,改判5年。上訴庭指原審法官陳廣池以6年為量刑明顯過重,雖然同意陳官指本案是情節嚴重,但上訴人刑責相對較輕,應貼近5年最低標準。上訴庭亦認為,陳官在界定本案情節時將「上訴人沒有悔意」採納為考慮因素之一,這個做法是錯誤,但強調沒實質影響。

2️⃣11.11旺角以雜物堵路兼損壞交通燈 23歲青年判監8個月
https://bit.ly/3QkEOCx

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23歲青年在旺角拖放雜物至馬路及破壞交通燈,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刑事損壞罪,還柙至今判刑。裁判官梁雅忻批評集結者視法律如無物,明知在警方附近卻仍然繼續堵路,而被告積極參與其中,其行為亦導致市民需冒著危險在沒有交通燈、滿地雜物的情況下過馬路,最終判處8個月監禁。

3️⃣公務員涉連登發帖加深居民間敵意 被控作出煽動意圖作為 還柙9.13訊
https://bit.ly/3zt4Bld

34歲政府電腦技術員被指於連登討論區發布煽動意圖帖文,加深香港居民間的敵意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等,前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遭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今被解往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9月13日再訊,以待警方就被告的電子設備作進一步調查,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還柙候訊。被告被指干犯控罪的日期,為兩年半前起截至被捕當天。

4️⃣涉拆法輪功街站宣傳品 愛國男否認5項刑毀 支持者法院門外「擊鼓鳴冤」
https://bit.ly/3OQsd8N

一名愛國男子因不滿法輪功抹黑中共政權,前年在多個地方清拆其街站宣傳品,否認五項刑事損壞罪,今日開審。辯方申請3位專家證人作供,以協助法庭了解法輪功的特質,據悉當中包括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惟控方反對,認為此部分證據與本案無關。裁判官李志豪將案件押至明天續審,以待辯方提交書面陳詞,再裁定辯方能否呈上3位專家證人證供。今早開審前,多名支持者到場聲援「擊鼓鳴冤」,當中包括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及前民政事務局局長藍鴻震。
#法庭報導
1️⃣9前民主派涉議會衝突違特權條例 事隔近兩年多 3人獲撤控 一人准簽保守行為
https://bit.ly/3BOXOVy

13名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涉2018年至2020年立法會會議中與建制派爆發衝突,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等罪,早前有3人認罪被判囚,許智峯則被發出拘捕令,其餘9人共6案今提堂。事隔兩至三年,當中3人包括范國威、郭家麒及胡志偉的控罪獲控方撤回;區諾軒獲准簽保守行為。另有4人包括尹兆堅、黃碧雲、林卓廷及朱凱迪將會認罪,當中兩人的部分控罪會被撤回;陳志全則否認3案的所有控罪,排期至明年開審。

2️⃣發電郵稱「斬死林鄭」 51歲助理稅務主任認3項刑恐 判感化12個月
https://bit.ly/3BOVQoq

51歲助理稅務主任涉今年3月三度發送電郵至醫管局及入境處,威脅「斬死林鄭月娥」,使職員受驚,警方上門拘捕時,他稱因對林鄭的防疫政策不滿而感到「好嬲」,承認3項刑事恐嚇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在宣洩個人情緒上有不足的地方,過往亦有類似行為,經過兩星期還柙以待精神科報告,他明白如此處理人際關係和宣洩不滿是錯誤的手法,故接納報告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期間必須接受感化官的輔導及遵守一切指示。

3️⃣【理大圍城】10人涉油麻地暴動 18歲女大專生認罪 准保釋候判
https://bit.ly/3Qn8yP0

2019年11月「理大圍城」,大批市民前往「營救」被困示威者,多區發生警民衝突事件。油麻地共213人被圍捕,全被控暴動罪並分成多案起訴。一宗10人案開審,9人不認罪,一名18歲女大專生認罪,獲准保釋至9月2日,直至餘下9名被告審訊完成後判刑。

4️⃣前年7.1銅鑼灣非法集結 41歲外賣員判囚4月 22歲男生還柙至8.22判刑
https://bit.ly/3QKbLsn

5️⃣涉煽動案「牧師和你顛」男子欲傳召法官杜麗冰及裁判官陳慧敏作辯方證人
https://bit.ly/3QiiObo

6️⃣蔡展鵬疑光顧無牌按摩院 3女1男受審 警員稱三度放蛇調查
https://bit.ly/3P9B2uF

7️⃣55歲女警DONKI偷580元食物 被控盜竊今提堂
https://bit.ly/3d2feng
#法庭報導
1️⃣612基金五信託人否認未註冊 9月開審將爭議是否屬社團幹事
https://bit.ly/3zCYCu2

2️⃣前沙田區議員李志宏擾亂秩序罪成囚7月 高院申保釋候上訴獲批
https://bit.ly/3A81OiH

3️⃣蔡展鵬疑光顧無牌按摩院 辯方揭曾參與行動警員涉當值期間飲酒受查
https://bit.ly/3PbK9Lx

4️⃣#理大圍城 涉油麻地暴動9人不認罪受審 控方指被告非居案發地點 沒理由前往
https://bit.ly/3BP1VkF
#法庭報導
1️⃣荃灣非法集結罪成 攜鐳射筆青年囚5月 另2人分別判囚4月及勞教中心
https://bit.ly/3QloXnK

2019年8月荃葵青遊行,3名青年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其中一名工程助理涉攜鐳射筆,另被裁定藏武罪成。裁判官屈麗雯指,涉案集結非小規模,亦涉及鐳射筆此等「武器」,不能忽視其嚴重性,故藏武罪成的被告判囚5個月,另外兩人分別判囚4個月及勞教中心,後者獲批准保釋以等候上訴。

2️⃣六度損壞議辦、糞沾鎖頭 六旬婦刑毀罪成 判囚兩周緩刑兩年
https://bit.ly/3bEmtBO

前葵青區議員黃潤達及梁錦威的辦事處門口於2019年8至10月間,多次遭人惡意搗亂及以疑似糞便弄污鎖頭。六旬無業婦否認6項刑事毀壞罪,早前被裁定罪成,今被判囚兩周,緩刑兩年。裁判官李志豪指,報告顯示被告沒有悔意,故不建議判感化令;雖然被告犯案有連續性,但最後沒有造成嚴重破壞。李官強調不論出於任何原因,亦不應訴諸不合法途徑。

3️⃣淘大衝突中包圍老婦 20歲學生認非法集結 判入勞教中心
https://bit.ly/3SILZWX

2019年9月14日愛國人士到淘大商場揮動國旗及唱國歌,期間反修例示威者到場,雙方爆發衝突,警員入商場拘捕多人。20歲學生連同其他人包圍一名77歲老婦,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還柙至今判刑。裁判官劉淑嫻指,事件涉及不同政見人士之間的衝突,具一定危險和嚴重性,更有可能演變成暴動,但考慮被告認罪,遂判他入勞教中心。

4️⃣8.31油塘紀律部隊宿舍外藏刀 19歲學生判入勞教中心
https://bit.ly/3p5QJIP

2019年8月31日民陣發起反對「人大8.31決定」5週年遊行,多區出現示威。19歲男學生被發現在油塘紀律部隊宿舍外遊蕩,及後在油塘邨被截查時搜出生果刀及噴漆,事隔3年被起訴,早前承認藏武罪。裁判官劉淑嫻判刑指,案件有一定嚴重性,但考慮被告第一時間認罪,因此接納報告建議,判處勞教中心。

5️⃣整蠱梁振英兒子 入HK Express帳户改名「Leung Shit」 前地勤認罪判80小時社服令
https://bit.ly/3vPaE2b

6️⃣蔡展鵬疑光顧無牌按摩院 放蛇警否認為「常客」 稱沒遇過「高職級」警察
https://bit.ly/3PcxVlO

7️⃣4男否認前年母親節旺角非法集結 下年1月開審
https://bit.ly/3dllnv6
#法庭報導
1️⃣「爆眼教師」楊子俊承認兩項非法集結 判囚9個月 官指受傷雖遺憾但非減刑理由
https://bit.ly/3JWLnsR

辯方求情指楊子俊三年間一直承受後果,當天事件導致他失明並失去教職,惟楊沒有放棄,轉為經營出版社,相信教育和文字造福下一代,以出版社工作幫助別人。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則指,雖肯定楊三年間的努力,惟認為當天示威者人數多、楊參與非法參結的時間長,「搬鐵馬」是「顯然激發他人暴力行為」;又指他受傷雖令人遺憾,惟不是有效求情理由,判處他九個月監禁。

2️⃣【元朗7.21】白衣人否認暴動 控方指即日來回粵港施襲 離港一年後被通緝
https://bit.ly/3JSrEus

「飛天南」吳偉南、鄧懷琛等7人事隔兩年暴動罪成囚3年半至7年。警方於去年8月再拘捕一名白衣人,63歲男子程偉明否認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今日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於施襲當日下午3時許經落馬洲回港,晚上在元朗站至少三次襲擊黑衣人,包括用藤條及拳頭;亦曾招手示意白衣人走入月台。被告同日凌晨經落馬洲離港,一年後被通緝,再隔一年後回港時在關口被捕。

3️⃣集結案上月服刑完畢 何俊仁就支聯會煽動顛覆案向高院申保釋 官押後下周決定
https://bit.ly/3PnsdxA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就多宗集結案入獄逾一年,上月22日服刑完畢,惟他另涉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須繼續還柙。他早前就該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被拒,今再度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聽取陳詞後,押後至本月22日再作決定,期間何須繼續還柙。

4️⃣聲援維吾爾集會 兩男生認襲警及「搶犯」 但否認暴動受審
https://bit.ly/3w4ty5E

2019年12月22日聲援維吾爾族人權集會,期間有人疑拆掉旗杆的國旗,警方到場蒐證時遭示威者包圍指罵,兩名男子涉拉扯一名被捕者,3人最終同被制服,遭控暴動、協助罪犯及襲警罪。其中22歲男子已承認暴動及襲警罪,判囚2年4個月。餘下2人今分別承認襲警和協助罪犯,但否認暴動罪。事件中5名警察受傷,其中高級督察34135腰骶椎觸痛、左手背有擦傷、右手第五節掌指關節觸痛及腫脹。辯方對警方證人的證供沒有爭議,但會提出法律爭議,稱兩名被告被捕之前,現場並未演變成暴動,而他們被警方制服期間,約20米外所發生的衝突屬於另一個暴動,與兩名被告無關,他們亦沒有參與其中的意圖。
初選47人案不設陪審團 律政司:絕無減損被告權益
https://bit.ly/3PvXb6H
#初選47人案 戴耀廷黃之鋒29人認罪 何桂藍林卓廷18人不認罪
https://bit.ly/3AvZqlW
#法庭報導
1️⃣8.11包圍尖沙咀警署 8人判監40至52月 17歲少年入教導所
bit.ly/3PHZnbq

法官王詩麗指,示威者帶備衣服替換,屬有備而來,聚眾滋事,此外有多項暴力行為,包括反擲催淚彈、向警署投擲硬物,可謂目無法紀,他們的目的顯然是挑戰警方權威和法治,警察作為「法治和秩序的象徵」,應受到保護及免受欺凌,否則法治會受到動搖。事件中一名警員Y遭汽油彈擊中腳部,造成雙腿皮膚5.5%出現二級燒傷。王官指,雖然證據顯示除Y外沒有其他人受傷,然而實屬僥倖,判刑時不能忽略暴動使他人嚴重受傷的潛在風險。涉及同一事件、分拆出來的另一案件,法官游德康以監禁3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辯方律師求情時冀本案採取相若的量刑起點。王官強調,同級法院的判決,對於她並沒有約束力,考慮暴動人數、時間、示威者挑戰警方執法的行為等,判處8名成年被告監禁3年4個月至4年4個月不等,17歲少年則判入教導所。

2️⃣消防員非法集結罪脫獲批訟費 律政司就訟費上訴得直 曾指公職人員不應在場看熱鬧
bit.ly/3AexMsG

49歲消防員否認在旺角參與非法集結,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罪名均不成立,並獲批訟費。律政司就訟費申請上訴,高院上訴庭裁定得直,消防員早前獲批的訟費撤銷。律政司一度指,消防員是公職人員,不應身處現場看熱鬧,惟法官不同意,並認為除非有指引提及公職人員遇到示威場合要迴避。

3️⃣搗保安站抗議校園出入管制 中大生認非法集結候判 區倬僖等3人不認罪
bit.ly/3CpLN9g

去年1月開學日,有黑衣人涉在中大保安檢查站呼籲學生不必展示學生證,又涉向保安潑灑粉末。警方經調查後起訴4人非法集結,其中22歲中大五年級生今承認控罪,押後至9月2日判刑,期間須還柙。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等3人則不認罪,押後至9月22日作審前覆核。

4️⃣科大生非法集結罪成囚10周 不服定罪提上訴 遭駁回
bit.ly/3dIzdYD

19歲科大女生早前被裁定2019年萬聖節於中環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囚10周。她不服定罪提出上訴,經聆訊後遭駁回。上訴方指原審不接納警員稱上訴人曾帶領示威者高叫口號,故控方證據薄弱,現場可能僅是一場和平集結。上訴庭指,本案證據顯示現場有人曾向馬路投擲物件,氣氛十分高漲,上訴人不遲於晚上11時加入集結,逗留在現場時間不短,而集結人士不斷以鐳射筆照射警員,不能抹殺衝突一觸即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