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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報導
1️⃣兩男9.29暴動罪成 官指藏文宣顯示信念與其他暴動者相同
bit.ly/3kAKeyQ

46人被控於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12人案中,10人早前承認暴動罪,其餘兩人否認控罪被裁定罪成,還柙至3月18日求情,並於3月25日與其餘認罪被告一併判刑。暫委法官鄭紀航考慮兩名被告同穿黑色衣服,其中一人手持雨傘,屬示威者築起「傘陣」與警方對抗的用具;另一人則藏有文宣,顯示其信念與其他參與暴動者相同,最終裁定控方已在毫無任何合理疑點下,成功證明本案控罪元素。散庭後,有親友聞裁決哭泣,需旁人安慰。

2️⃣蔡天鳳碎屍案 前夫另涉8年前首飾盜竊案棄保潛逃 押後訊待控方檢視證據
bit.ly/3me3wLb

28歲名媛、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被揭發遭肢解烹屍,前夫日前在東涌的碼頭被捕,他與家人被控謀殺等罪昨提堂。前夫另涉8年前的盜竊案,涉偷取逾70條項鍊及手鍊等,惟一直棄保潛逃遭發拘捕令,今被押解往區域法院以處理「依令緝捕歸案」程序。控方申請押後以待重新檢視證據及考慮加控,無律師代表的被告沒有保釋申請。最後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5月9日再訊,期間被告繼續還柙。

3️⃣退休警兒子美心閘門縱火罪成 官批評不滿言論而犯案 反問「美心係咪可以燒佢間屋?」
bit.ly/3xZxBk6

2020年7月1日大批市民到港島區遊行,抗議《港區國安法》實施,其後「美心西餅」遭縱火。一名為退休警兒子的19歲男學生於銅鑼灣被搜出汽油彈,否認兩項縱火罪、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及一項盜竊罪,經審訊後所有罪名成立。被告今在區域法院求情,法官謝沈智慧批評被告向美心縱火是因為不同意對方的言論,反問:「調返轉咁美心係咪可以搵人燒佢間屋?」被告須繼續還柙至3月15日判刑。

4️⃣入境事務主任涉用安心出行截圖進大樓 控方:一入門口便須掃二維碼 否則構成入侵
bit.ly/3Y8JYFh

控方指政策規定一步入大樓門口便須掃瞄「安心出行」,否則構成入侵。辯方則認為界線並不清晰,大樓每層均設獨立 QR Code,任何人均會認為能上到相關樓層才掃瞄。裁判官何慧嫻聽畢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3月22日裁決,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5️⃣未獲全數認罪減刑 上訴高院遭駁回 呂世瑜就《國安法》刑期下限申終極上訴
bit.ly/3Y5RwIz

6️⃣【光城者案】兩人認串謀煽動顛覆政權囚5年以上 未獲全數認罪扣減 申請刑期上訴
bit.ly/3KI7ZQc
#自由 #遊行 #美麗新香港
說好香港故事😊

IG: vawongsir
#好人一生平安 #聲援 #旁聽師
#整合

上庭表請參考被捕人士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出席旁聽需提前30分鐘排隊取籌
👉🏻旁聽及送車需知可在被捕組找到

TG: @thewitnesshk
IG: thewitnesshk
#法庭報導
1️⃣禮賓府擲土製燃燒裝置 25歲男子判囚32月 官籲勿把負面情緒發洩在他人身上
https://bit.ly/3zngfOW

2️⃣#初選47人案 趙家賢:戴耀廷新東會上指當選後任期或只有七個月 鄒家成對傳統民主派有「好強烈批評」
https://bit.ly/3Gtinsr

3️⃣#初選47人案 趙家賢稱對戴耀廷未得共識推「攬炒」感「好火滾」 指對方猶如「民主派全港唯一領導人」
https://bit.ly/3Kx7KY1

4️⃣#立場案 鍾沛權質疑警「大包圍方式」擷取文章 再從中找證據針對立場 非基於客觀事實
https://bit.ly/42Thd2T

5️⃣退休警司買樓瞞出租 呃近600萬貸款囚一年半 不服定罪提上訴被駁回
https://bit.ly/3TXtBuA
Forwarded from 法庭線 The Witness
周末閱讀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2023.4.9-15)

本周有 33 篇報道,編輯室整理一周焦點,供讀者重溫回顧:

|47人案趙家賢2021年口供指「被騎劫」 官據民動報告提質疑
|TimOwen來港簽證被拒 黎智英提覆核指國安委越權
|男子胸痛未留院後亡 遺孀稱曾提住院遭拒、醫生指死者拒入院
|童樂居一員工認罪囚6月半 另兩人共認8虐兒罪還押
|法院保釋犯「掉包」案 兩男被控誤導警員

https://bit.ly/3KHspHn
#初選47人案 趙家賢稱黃之鋒朱凱廸倡簽共同綱領 稱辦初選「當自己係選管會主席」
https://bit.ly/3ooGVfC

趙家賢繼續接受盤問,他曾於警方錄影會面表示,鄒家成等發布「墨落無悔」,令部分溫和民主派被逼「跟住個政治大勢」簽署,而戴耀廷曾指九龍東黃之鋒及新界西朱凱廸均叫同區其他候選人簽協議,最終兩區以戴草擬、無公開的共同綱領為藍本修訂,並在報名時夾附已簽署的共同綱領。趙亦曾於錄影會面稱因林卓廷代表在新東會議「反對攬炒」,故深信新東「肯定唔會」簽署相關文件,惟他今改稱民主黨代表當時僅提出「關注和顧慮」,林卓廷驚訝說「吓」。

此外,趙透露承辦初選時無就「35+計劃」與民主黨黨友黃碧雲及林卓廷直接聯繫,指他有「行事嘅道德準則」,雖只是辦民間初選仍「當自己係選管會主席嚟做」。

▌同日審訊
趙家賢稱無規定以投票達共識、戴耀廷會私下游說 指李永成為民主黨代表惟辯方指已離黨
https://bit.ly/3MIwON4
▌第十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惟屢遭官質疑 指答應辦初選因不想被邊緣化
https://bit.ly/3L5BPOB
隨著47人案開審,世界各地已有或將有不同集會、聯署及其他行動聲援47人案;而寫信是最直接能讓大家表達對他們的關心和支持的方法。而且牆內接收資訊十分有限,透過寫信我們可以提供更多資訊、新聞、甚至娛樂。

我們希望大家抽一點時間寫信給47人案中正還押的人,更想趁機令更多人成為「寫信師」。事實上,截至2022年2月,已有二千八百多人因反送中示威被檢控、還押或在囚,數字還未計因國安法而還押或判刑的手足。他們同樣需要大家的支持和關心,我們沒有忘記他們。

如你未有寫信經驗,請參考我們提供的「懶人包」,有基本寫信規限、內容建議、以及47人案已知的收信地址。4月我們會於英國幾個城市舉辦街站聲援47人案,屆時將設有收信站幫大家轉寄回香港。如想寫信給47人案以外的手足,也可以聯絡以下機構:

寫信師懶人包: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kwiWCcmCD_M_bXbJ8hbygxO2cA-xnSP_oP0EP15rVUU/edit?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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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報導
1️⃣呂世瑜認罪未獲全數認罪扣減 上訴庭批出終極上訴證明書
bit.ly/3NhIbvN

25歲理大男學生呂世瑜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認罪後減刑至3年8個月,惟控方指出「案情嚴重」類別最低刑期為5年,法官終改判囚5年,換言之未能獲全數三分一認罪減刑,掀起《國安法》刑期分級制的法律爭議。呂去年上訴遭高院上訴庭駁回,他其後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之證明書,早前以書面方式處理而毋須聆訊。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相關議題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故批出證明書,把問題交由終院處理。稍後呂須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

2️⃣家庭主婦認FB、Twitter發煽動帖文囚4月 幼子親撰求情信 「請你放我媽媽回家」
bit.ly/3naQDCi

48歲家庭主婦涉自去年6月起,在 Twitter 及 Facebook 轉載港獨及煽惑憎恨中共等帖文,包括提到以黑色洋紫荊旗作香港「國旗」等,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判囚4個月。辯方求情時呈上被告12歲幼子的求情信,當中提到「媽媽已不在家一個月了。請你放我媽媽回家,多謝你」。辯方指被告需要獨力撫養四名子女,希望能盡快服刑完畢回家。惟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拒絕接納作有效減刑因素,指煽動是嚴重罪行,顯而易見會招致牢獄後果。

3️⃣男子私了的士司機鄭國泉囚3年 遭律政司覆核成功加監一年 上訴庭:原審判刑明顯過輕
bit.ly/3LeEZ14

2019年10月6日有市民抗議《禁蒙面法》,深水埗有的士被圍堵,並剷上行人路撞倒兩名女子,一人骨折,司機鄭國泉其後遭「私了」。34歲人力資源經理涉用傘施襲,去年認暴動罪判囚3年,原定今年7月出獄,惟其後被律政司覆核刑期成功,遭加刑一年一個月。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本案暴力程度非常嚴重,事主隨時可致命,他沒有永久傷殘「純屬僥倖」。上訴庭認為當天暴動並非完全偶發,原審忽略了涉案者私自處決不同背景或立場人士,而被告罪責也不只是中等程度,指原審判刑「明顯過輕、原則犯錯,必須糾正」。

4️⃣前區議員盧俊宇訛稱被截查判社服令 律政司申加刑遭拒 上訴庭:重新判刑不符各方利益
bit.ly/3V9pH2q

5️⃣2019年9月旺角警署外聚集 18歲女學生認非法集結 還柙候判
bit.ly/444peCx
#法庭報導
1️⃣國安委倡拒批Tim Owen簽證 黎智英申司法覆核:不應以「國家安全免於挑戰」作魔術語
bit.ly/3LzZu8X

人大於去年底釋法後,國安委於今年1月召開會議,會上判斷黎智英有意聘請 Tim Owen 作法律代表涉及國安風險,另建議入境處處長須拒絕 Tim Owen 的工作簽證申請。黎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布國安委和入境處處長的決定逾越《國安法》第14條的權力以及撤銷相關決定。《國安法》指定法官、首席法官潘兆初聽取雙方陳詞後,指關乎重大議題,需時考慮,將於一個月內宣判是否批出許可。

2️⃣2019年淘大衝突 侍應管有鐳射筆、行山杖藏武罪成 另一人非法集結罪脫
bit.ly/3Vucd1v

2019年9月14日親中人士聚集淘大商場,揮動中國國旗及唱國歌,穿黑衣示威者其後到場,雙方發生衝突,警方之後到場執法。27歲侍應涉攜有鐳射筆和行山杖,今被裁定藏武罪成,還柙至5月10日判刑。另一名29歲保安員則獲裁定非法集結罪脫。辯方為侍應求情指,被告曾誤交損友,致早年犯下其他案件,但他已浪子回頭。辯方指本案花逾3年半才審結,期間被告已有人生規劃,工作得到上司嘉許,曾有機會晉升,但無奈因本案而需要擱置。

3️⃣康文署助理涉FB轉載籲立會選舉不投票帖文 准保釋押後6月訊
bit.ly/41RXIa8

48歲康文署辦公室助理涉嫌將前區議員郭子健煽惑在前年立法會選舉中不投票的帖文,分享到多個Facebook群組上,遭廉署起訴9項「在選舉期間内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案件首次提堂。被告需時尋找律師,裁判官林子勤應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9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以500元保釋。

4️⃣涉偽造搜屋紀錄 4警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脫 官:一時疏忽並非故意
bit.ly/3LAd4do

1名警長及3名警員被指5年前調查1宗販毒案時捏造紀錄,向上司訛稱曾進行搜屋,4人否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裁判官黃國輝指,4人在紀錄上確實有遺漏及不準確,但只是一時疏忽並非故意作出,因此不構成嚴重的失當行為。至於被告在廉署調查的會面錄影中屢稱不記得,黃官接納他們是因面對嚴重控罪感到驚慌,屬人之常情。

5️⃣阿布泰再被入稟追租 涉拖欠逾50萬元 另被要求清空及交還舖位
bit.ly/3oVJuWM

6️⃣公司董事涉串謀立會候選人詐騙選舉開支約39萬 准保釋 5月轉區院訊
bit.ly/40NC4T0
#法庭報導
1️⃣律政司上訴鄒幸彤煽六四集結獲脫罪 終院6.8處理
bit.ly/3LS3ull

2021年六四悼念晚會遭警方禁止,鄒幸彤被控於六四前在Twitter和《明報》發表文章,煽惑市民前往維園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早前獲高院法官張慧玲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律政司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獲官批准。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6月8日在終院開庭處理上訴許可申請。

2️⃣【初選47人案】鍾錦麟開始作供 指2020年2月已有共識民主動力協助戴耀廷辦初選
bit.ly/42bsT0g

審訊第52天,第三名控方證人、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開始作供,供稱民動在2020年1、2月時曾嘗試協調2020年立法會選舉,但「實際最後係由戴耀廷主導咗成個協調嘅程序」,又指趙家賢曾望由民動協調,但「冇乜人睬佢」。鍾和趙同年2月與戴耀廷會面,戴當時就選舉協調已聯絡不同民主派等,但欠一個註冊團體和銀行戶口執行,望民主動力可協助,鍾稱會面遂達成共識,民動會協助戴所領導的初選或協調。趙家賢早前強調民主動力於5月初獲邀請,5月中下旬才正式答應承辦初選,法官問民動是否於5月獲正式委任,鍾指對該說法「唔係太清楚」,「所以冇其他嘢可以協助到法庭。」

此外,時任西貢區議會主席的鍾錦麟亦獲戴耀廷聯絡主持新界東協調會議,他指首次會議討論採取「初選」或「棄選」方案,及目標出選議席數量,但無印象有人提及戴耀廷的文章。

3️⃣私了案續審 遇襲浴血警棍被扔入渠 警長罵:「你班暴徒唔係人嚟」
bit.ly/3M54yUh

6人事後被控非法禁錮、暴動、蓄意傷人及使用蒙面物品等罪,當中2人不認罪續審。遇襲警長續供稱,當日示威者欲搶奪其斜孭袋檢查,他一度趁示威者「唔為意」逃走,惟事敗後遭多人以利器、硬物及拳腳襲擊。他最後倒蹲在牆邊,由一名男子為他包紮。警長當時一度稱:「你班暴徒唔係人嚟嘅。」

4️⃣涉刀襲黃店餐廳老闆娘 青年被控蓄意傷人 控方確認將轉介至區院
bit.ly/42i5lWQ
#初選47人案 趙家賢17天證供整理︱趙口中的「35+計劃」是怎樣的?民主動力角色是什麼?與區諾軒證供有出入嗎?
https://bit.ly/42il5Kc

第二名控方證人、同案認罪被告趙家賢上周完成歷時17天的作供。被指為「35+計劃」組織者之一,前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於2021年6月已願助警方調查,並為控方呈遞大量與計劃相關的訊息及文件。惟趙強調民主動力只是初選的「服務提供者」,又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承認對戴懷有怨恨,並指若一早得知戴的「攬炒」主張,不會答應承辦初選。不過趙的說法屢被法官和辯方質疑,何桂藍一方更指他淡化自己參與換取減刑。

到底從趙家賢的角度而言,「35+計劃」是怎麼一回事?民主動力的角色又是什麼?他的證供與區諾軒有什麼出入,能夠填補區諾軒遺下的疑問嗎?在第三控方證人鍾錦麟作供之際,《獨媒》為讀者整理了趙家賢17天以來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