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新聞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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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新聞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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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英外相否認干涉中國內政 指多國都問中方有否履行義務

中國駐英大使劉曉明批評,英國對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發表不負責任言論,又指英方計劃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提供成為英國公民的新途徑,是嚴重干涉中國內政,中方將視乎英方對BNO政策的執行情況,再決定如何回應。劉曉明強調,中國希望成為英國的朋友及夥伴,但如果英方將中國視為敵對國家,就必須承擔後果。英國外相藍韜文否認干涉中國內政,認為這個是關乎信任的問題,指全球很多國家都正在問,到底中國有無履行國際義務。首相約翰遜的發言人亦重申,英方著手修訂BNO持有人成為英國公民的途徑,是因為港區國安法明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2020-07-07 02:08:12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多個社交平台或通信軟件暫緩處理港府索用戶資料要求

多個社交平台或即時通信軟件,包括Facebook、WhatsApp、Telegram、Twitter及Google宣布,將會暫時拒絕香港執法部門提交用戶資料的要求。Facebook及旗下的WhatsApp發表聲明,表示會暫停處理港府索取用戶資料的要求,以等待進一步評估《港區國安法》實施的影響,包括進行人權調查及諮詢國際人權專家的意見。Facebook說,公司相信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支持所有人在毋須擔心自身安全或其他顧慮的情況下表達想法。Telegram的發言人說,理解在目前情況下,保護香港用戶私隱的重要性,強調過去從未向香港當局分享任何數據,亦無意在國際社會就香港政治形勢達成共識前,處理任何索取香港用戶資料的請求。Twitter說,自港區國安法上星期生效後,已經暫停香港當局的所有分享資料及信息要求,又說他們與很多組織、領導人或同行都一樣,對有關法例的發展過程或意圖感到嚴重關切,會致力保護用家及他們的言論自由。Google表示,已經暫停處理香港當局提出的任何新要求,並會繼續審查新法例的細節。

2020-07-07 04:08:12
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譚惠珠:中央可不給予香港有關國家安全案件管轄

#港聞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出席一個論壇時說,中央有權全面管轄香港有關國家安全的案件,但由於尊重兩制,所以才把大部分案件交特區處理,指香港高度自治權並無受到侵蝕。 (7/5/17:11) 全文
近200團體被指不符「體演文出」選民資格 代表律師斥未獲通知理由違程序公義
https://bit.ly/2O0s5Xu
首宗涉《國安法》案 電單車司機坐輪椅上庭 申請保釋被拒
https://bit.ly/2BK5n3b

涉電單車插「光時」旗衝向警防線的24歲男子,上次因骨折留院缺席聆訊,今午出院應訊。裁判官最終基於《國安法》42條規定,及考慮到案件嚴重性,拒絕保釋申請,須即時還柙。被告委託代表大律師劉偉聰向傳媒稱自己「身心安好」、「大家繼續努力」和「多謝大家關心」。
地盤工疑阻打人 被控襲擊 聲稱受襲福建翁:警察唔會拉錯人
https://bit.ly/3fgJur3
官指警員作供互有矛盾 25歲水務署監工抗拒警員罪不成立
https://bit.ly/2VRBmFB

警長52064楊希勤於庭上逐一否認辯方説法,更堅稱看不到被告有受傷;惟第二名控方證人警員7234指,當時被告的右上臂有一道明顯約6厘米擦傷的傷痕,更是「一望就望到」。
刑毀港鐵售票機 兩青年還柙候判 曾負責維修隔離病房儀器
https://bit.ly/3e45yDB
11.2灣仔衝突 事隔8個月再多6人遭控暴動
https://bit.ly/3iEpuAK

其他 #獨媒報導
出版總會投訴近200「體演文出」選民 全遭駁回 團體斥濫用機制
https://bit.ly/3gwZfu1
Forwarded from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市民指罵「死黑警」 警稱違《國安法》】

直播:https://bit.ly/3f377D3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今日有網民發起於觀塘 APM 舉白紙抗議,防暴警員進入商場範圍內截查多人市民。有市民指罵「死黑警」,現場警員即警告:「我現在第一次警告你,你違反國安法。」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7 月 7 日 星期二】
[其他和你寫團]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送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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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拘 捕 請聯絡 @youarenotalonehk_bot
『時間 + 地點 + 相 = 同一句打晒』
(不要蹉跎光陰🙇🏻‍♂️救人要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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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 8 樓 2 7 庭
👨🏻‍⚖️高勁修區域法院首席法官
🕝14:30
👤李(33) #提堂 (#0805黃大仙 暴動)
👤張,陳,羅(17-30)🛑張,陳已還押逾9個月
#提堂 (#0921元朗 非法集結 3項刑事毀壞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非法禁錮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劉(56) #提堂 (#0815元朗 企圖縱火 交替控罪:刑事恐嚇)
👥盧,林(20-23) #提堂 (#1008將軍澳 入屋犯法)
👥劉,林(24-29) #答辯 (#1013將軍澳 暴動 非法集結 2項蒙面 非法禁錮 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盧(21) #答辯 (#1013將軍澳 非法禁錮 非法集結 蒙面)
👤吳(21) #答辯 (#1013將軍澳 非法禁錮 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暴動 蒙面)
👤雷(29) #答辯 (#1118理大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雷(23) #答辯 (#1013將軍澳 暴動 蒙面 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16:00
👥李,戴,黎(20-41)#答辯 (#0829深水埗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14名被告(14-28) #答辯 (#0829深水埗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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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 6 樓 1 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4:30
👤冼(16) #提堂 (#1113西灣河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鄧(20) #提堂 (#1113筲箕灣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吳(17) #提堂 (#1102中環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潘,李,施(19-24) #轉介文件 (#0929銅鑼灣 暴動 2項非法集結 襲警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破壞或損壞財產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楊,湯(20-25) #轉介文件 (#0831灣仔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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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4 樓 1 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09:30
👤鄭(25) #提堂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陳,李(18-25) #答辯 (#1113青衣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2項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陳(16) #提堂 (#20200125旺角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戰術筆、摺刀)
👤巴基斯坦籍手足(18) #轉介文件 (#0905旺角 企圖縱火 企圖刑事損壞)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4 樓 3 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4:30
👥19名被告 #提堂 (#1118理大 暴動 2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未有出示證件 有意圖而導致身體 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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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 3 樓 1 庭
👨🏻‍⚖️杜浩成裁判官
🕝14:30
👥*,*,黃,翁(12-19) #提堂 (#1105觀塘 刑事毀壞 管有攻擊性武器)

🏛觀 塘 裁 判 法 院 6 樓 8 庭
👩🏻‍⚖️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09:30
👤鄺(39) #續審 (#1112九龍灣 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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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 3 樓 1 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區,李,葉,楊,蔡,何,林(19-26) #提堂 (#0812沙田 非法集結 2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工具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襲警)

🏛沙 田 裁 判 法 院 6 樓 7 庭
🕙10:00
🧙‍♂李志豪裁判官
👤#續審 (#0714沙田 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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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 門 裁 判 法 院 3 樓 1 庭
👩🏻‍⚖️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關,林(20-25) #判刑 (#1103元朗 2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未能出示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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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 嶺 裁 判 法 院 4 樓 2 庭
👨🏻‍⚖️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14:30
👤黃(29) #提堂 (#20200116上水 製作爆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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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手足家人想低調處理,故不列表內

如有遺漏,請pm @court_hearings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提堂 #1020旺角

陳 (18)

(1)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2)襲擊警務人員                                    
(3)襲擊警務人員

開庭,控方撤回警員保密令,因為考慮到証人不隸屬於敏感部門,和近期警員被起底的情況,嚴官追問控方點解,因為有其他案件有類似情況,官要一併考慮,控方話要索取指示,辯方提出申請額外訟費,官張案件押後處理。

跟住處理另一單案,嚴官話兩單案嘅資料極之相似,所以安排埋一齊,點解𠵱家一單撤回申請保密令,一單繼續,警方係跟據咩,官問控方4-6月有咩資料令控方改變申請,希望控方在索取指示後,能在今日回答,暫時休庭。

開庭,控方指出申請撤回的原因,是警員被起底的情況大為改善,由去年6月至今年3月,平均每星期有55宗,今年4月後跌至每星期五宗,嚴官再問控方通知辯方的細節,控方於3/7 1600以電話通知辯方撒回匿名令,並不反對辯方申請訟費,於1616傳真文件給法庭,但卻於同日1923再傳真給法庭和辯方,反對辯方申請訟費,並沒有以電話通知;辯方不接納控方反對申請訟費的理據。

最後法庭安排在28/8處理訟費的申請,和開始案情答辯,此期間控方要向法庭解釋撤回匿名令的原因,和與兩名警員討論匿名令的紀錄。

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020旺角 #提堂

D1謝(21)
D3胡(48)


控罪:
1.非法集結(D1,3)
2.襲警(D1)
3.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非法用途工具等(D1)
5.阻差辦公(D3)
6.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非法用途工具等(D3)

🌟匿名令的申請事項🌟
控方申請案中另外三名警員的匿名令,並申請其使用特別通道進出法庭、在庭上使用屏封。
裁判官質疑控方為何臨時改變申請內容,表示控方突如其來的申請打亂法庭的安排及浪費時間。要求控方就會否給予辯方訟費索取指示。

-休庭-

開庭後,控方暫時撤回剛才新加的申請,表示會讓法庭先對早前申請的匿名令作出判決後再處理相關事項。

判詞:
法庭接納警員一旦被起底,事情是無法挽回的,會對警員及其親屬做成傷害,考慮過原訴人、答辯人和社會三方面的利害,認為匿名令不會妨礙彰顯法律的公義,決定批准匿名令。

案件安排在8/7再審,兩位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張達明: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偏離立法和人權保障做法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港區國安法》第43條的實施細則,是偏離香港過往的立法和人權保障做法。被問到香港是否變成一個警察城市,張達明表示,只能說今次的實施細則反映,香港和內地的處理已變成一樣,對於珍惜「一國兩制」的人而言,香港已失去獨特性,「兩制」亦不再存在。張達明致電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雖然有很多做法與現行法例相似,但在關鍵位置將立法會和法庭的角色摒除,用內地五、六星級酒店與香港的比較,是形似而實不似,香港法律制度對法治和人權保障的精韻已不在。張達明表示,市民是有權可就有關情況提出司法覆核,但相信無機會獲批,因為人大常委會可以就司法覆核的內容鑽空子釋法,不會容許香港法院挑戰《港區國安法》。另外,對於多個社交平台或通信軟件暫緩處理特區政府索取用戶資料要求,張達明認為,除非有關公司完全沒有辦公室和職員在港,警方才不能上門蒐證。

2020-07-07 10:01:28
💡你知道嗎? 其實 經Apps 打電話(Voip) 比起用傳統電話嘅被竊聽風險更低! 不過如果用嘅係Telegram 就記得熄左peer-to-peer call 先喇!

💡熄p2p方法: Setting -> Privacy and Security -> Voice Call -> Peer To Peer = Never (見圖)

💡點解用VoIP 較好?
流量一定會經電訊商,所以一個合適嘅加密好緊要!相較之下Telegram 等app 用 end to end encryption 加密,仲可以搭埋你手機上嘅VPN 一齊用,被竊聽風險就低得多!

💡點解要熄peer to peer ?
P2P就係你直接connect去第二方,容易暴露IP

#電腦一分鐘
#全民資安
Forwarded from 香港蘋果日報
【港版國安法】關注香港「圖書館戰爭」 蓬佩奧轟北京在港推「奧威爾式」審查
https://bit.ly/2ZNsGB8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林鄭月娥:制定港區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是為尊重人權

2020-07-07 10:06:31
#港版國安法 林鄭:實施一星期「睇唔到有咩大量嘅恐懼」
https://bit.ly/3f5uAUr

*實施一星期以來「事實證明」「睇唔到有咩大量嘅恐懼」,白色恐怖「即使有」,亦只是有人製造及有人恐怕觸犯法律。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往後的工作及會議「係唔會公開嘅」
*市場反應正面「感到安慰」,「香港末日」說法難以立足
*法例比其他國家的法律「相當溫和」,比內地的《國家安全法》包括的範圍更少,例如沒有包括金融安全及環境安全。
*立法過程她並無「蒙在鼓裡」,形容「佢乜都唔知」的說法是「幻想、大開眼界。」
*指外國「講咗好多嘢」,但表示「呢個擺明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嘅內部事項」,「我真係好難明白點解有啲西方國家採取咁投入嘅態度」
*未有正面回應《願榮光歸香港》會否成為禁歌
Watch "【直播】7.7 郭卓堅司法覆核港版國安法 (阿細報導)" on YouTube
https://youtu.be/RlOyBPdkXfs
Forwarded from 香港蘋果日報
【港版國安法】林鄭表明國安委秘密會議日後不再公開 反指違人權說法屬白色恐怖
https://bit.ly/3gyU3W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