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桌遊«逆統戰»同名主題曲遭YT判定為禁歌‼️
在我們的生活中周遭有許多看似民主卻又不民主的地方,若我們連身邊不民主視若無睹,那將是把自由葬送的推手‼️
本月23日台灣桌遊«逆統戰»於Youtube發表同名主題曲(香港抗爭主題)竟被判別為成人影片(黃標)‼️
其官方申請再次審查也遭到駁回,而要找到原曲只能藉由其官方頻道才能搜尋到,原因不明😡
目前仍不知該MV還能在YT存在多久,很可能隨時被下架‼️
對於黃標隨時會被下架的原因可能是因為觸及到了某國的「玻璃心」,然而這樣卻也告訴大家,所謂「言論自由」並非是想像中的這麼簡單且唾手可得,一起為所有反極權、暴政的人民加油‼️
備份載點:
HD版 https://ufile.io/drtukaag
SD版 https://ufile.io/2b286hyp
#逆統戰 #香港 #Youtube #禁歌
在我們的生活中周遭有許多看似民主卻又不民主的地方,若我們連身邊不民主視若無睹,那將是把自由葬送的推手‼️
本月23日台灣桌遊«逆統戰»於Youtube發表同名主題曲(香港抗爭主題)竟被判別為成人影片(黃標)‼️
其官方申請再次審查也遭到駁回,而要找到原曲只能藉由其官方頻道才能搜尋到,原因不明😡
目前仍不知該MV還能在YT存在多久,很可能隨時被下架‼️
對於黃標隨時會被下架的原因可能是因為觸及到了某國的「玻璃心」,然而這樣卻也告訴大家,所謂「言論自由」並非是想像中的這麼簡單且唾手可得,一起為所有反極權、暴政的人民加油‼️
備份載點:
HD版 https://ufile.io/drtukaag
SD版 https://ufile.io/2b286hyp
#逆統戰 #香港 #Youtube #禁歌
Forwarded from 書生
【今天禁歌,明天禁什麼?】政府申禁《榮光》包括曲詞和任何改編、相似者。
禁令包含了什麼重要細節?不只禁曲調或歌詞,甚至連「有關歌曲的改編本,而其曲調、歌詞及/或曲詞實質上與有關歌曲相似者」也禁止。
這意謂著什麼?
不只是《5201314》的數字歌,還是何君堯的《願平安歸香港》都可被禁止,譬如有人提及「願榮光歸香港」或「榮光」這歌名,也可能同屬「展示歌曲」,一樣違反禁令。
如果有人提及和榮光歌詞相類似的詞語組合,如「黎明來到」、「盼自由歸於這裡」,會否被理解成「與有關歌曲相似者」而被定罪?
禁令不只針對人,所有在香港網絡播放或展示《榮光》歌曲與歌詞的平台,同樣會被封網。
另外,像早前與政府爭議的 Google 或 Youtube 這類平台繼續展示《榮光》,同樣會違反禁令,畢竟禁令申請狀明確提到「針對任何人」以及相關行為可能會違反《國安法》的煽動罪,亦即國安法的「域外法權」應可適用來執法。
值得注意的是,禁令提到「明知而授權、准許或容許他人實施或參與任何」這類行為也屬犯罪;換句話說,任何平台提供這個機會,容許他人展示《榮光》,同樣能入罪,那麼 facebook、instagram、twitter 等平台若不從此禁制有人發佈「榮光」,都會同屬犯罪。
政府聲明提及自己是「經仔細考慮後」才決定向法院申請這次禁制令。書生倒是覺得這句是事實。
在香港首次出現第一次首禁歌,而且禁令適用範圍擴及宇宙,這同樣表明香港政府限制言論自由不要臉的範圍也同樣擴及宇宙。禁令針對早前一直不願意「合作」的 Google 的意圖也相當明顯,有意與外國公司「硬幹」,看看誰手腕更硬。
最重要是,今次是打開「潘朵拉盒子」,影響力深遠。
今日可以用「國家安全」為由,禁止一首歌;明天可以用同樣的理由,禁止一本書、一個日曆上的日子、一句話、一個敏感詞、一個表情、一個動作;反正每次禁令政府都可以稱「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但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有關申請是必要、合理和合法的,符合相關人權法案的要求」。
#禁歌 #願榮光歸香港 #榮光 #言論自由
禁令包含了什麼重要細節?不只禁曲調或歌詞,甚至連「有關歌曲的改編本,而其曲調、歌詞及/或曲詞實質上與有關歌曲相似者」也禁止。
這意謂著什麼?
不只是《5201314》的數字歌,還是何君堯的《願平安歸香港》都可被禁止,譬如有人提及「願榮光歸香港」或「榮光」這歌名,也可能同屬「展示歌曲」,一樣違反禁令。
如果有人提及和榮光歌詞相類似的詞語組合,如「黎明來到」、「盼自由歸於這裡」,會否被理解成「與有關歌曲相似者」而被定罪?
禁令不只針對人,所有在香港網絡播放或展示《榮光》歌曲與歌詞的平台,同樣會被封網。
另外,像早前與政府爭議的 Google 或 Youtube 這類平台繼續展示《榮光》,同樣會違反禁令,畢竟禁令申請狀明確提到「針對任何人」以及相關行為可能會違反《國安法》的煽動罪,亦即國安法的「域外法權」應可適用來執法。
值得注意的是,禁令提到「明知而授權、准許或容許他人實施或參與任何」這類行為也屬犯罪;換句話說,任何平台提供這個機會,容許他人展示《榮光》,同樣能入罪,那麼 facebook、instagram、twitter 等平台若不從此禁制有人發佈「榮光」,都會同屬犯罪。
政府聲明提及自己是「經仔細考慮後」才決定向法院申請這次禁制令。書生倒是覺得這句是事實。
在香港首次出現第一次首禁歌,而且禁令適用範圍擴及宇宙,這同樣表明香港政府限制言論自由不要臉的範圍也同樣擴及宇宙。禁令針對早前一直不願意「合作」的 Google 的意圖也相當明顯,有意與外國公司「硬幹」,看看誰手腕更硬。
最重要是,今次是打開「潘朵拉盒子」,影響力深遠。
今日可以用「國家安全」為由,禁止一首歌;明天可以用同樣的理由,禁止一本書、一個日曆上的日子、一句話、一個敏感詞、一個表情、一個動作;反正每次禁令政府都可以稱「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但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有關申請是必要、合理和合法的,符合相關人權法案的要求」。
#禁歌 #願榮光歸香港 #榮光 #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