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盟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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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逮捕甲、乙兩名嫌疑犯,但沒有足夠證據指控二人有罪。於是警方分開囚禁嫌疑犯,分別和二人見面,並向雙方提供以下相同的選擇:
• 若一人認罪並作證檢控對方(相關術語稱「背叛」對方),而對方保持沉默,此人將即時獲釋,沉默者將判監10年。
• 若二人都保持沉默(相關術語稱互相「合作」),則二人同樣判監半年或即時獲釋。
• 若二人都互相檢舉(互相「背叛」),則二人同樣判監5年。

我冇野講 我冇野講 我冇野講

#囚犯困境 #我冇野講
提一提大家個重點係 prisoner dilemma , 叫大家唔好篤灰,而唔係幾多年同埋坐監原因。

其實囚徒困境只係理論,實際操作係曱甴一定會引你地互相篤灰,然後兩個都坐十年,而唔會好似我講咁輕鬆。

所以實務同理論係要分開去睇。

呢個只係最理想化嘅理論,佢就係利用你唔知手足有冇篤你嘅不安,去令你篤灰。

無論如何,記住,係無論如何 你都冇野講,你冇野講。

#囚犯困境 #我冇野講
【號外!號外!】#MagnitskyActNow 全頁廣告22/3刊登

澳洲超過三十個不同族裔社群及人權組織聯合行動,在3月22日(星期一)於The Australian 刊登全頁廣告,敦促澳洲政府盡快向國會正式提交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草案,並於今年內兩院通過立法。

今次三十多個不同族裔社群,來自緬甸、泰國、維吾爾、圖博、越南、柬甫寨、中國、香港等,我們團結一致,向政府發出最強烈的民間聲音,展示人權問責法的迫切性。

澳港聯呼籲澳洲香港人可以購買當日報紙,影相分享於各大社交媒體,並Hashtag #MagnitskyActNow ,之後可將相關廣告頁擺放各公眾地方,例如咖啡店、圖書館等,讓更多澳洲民眾閱讀得到,及了解人權問責法對澳洲的重要性。

此外,參與的團體發起人權問責法要求立法聯署,促請政府回應訴求,希望各位盡力轉發。

Sign now: www.change.org/MagnitskyActNow

#Australia #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案 #聯署 #聯署師
Forwarded from 香港思流Ideologist
上訴庭早一星期所釐清的「共同犯罪」(joint enterprise)原則是否適用於理工大學相關的案件?

背景可看氣象巴打一文

:絕對適用
首先,共同犯罪原則(下稱原則)在1985年英國樞密院審理的R v Chan Wing Siu[1985] 1 AC 168曾被解釋,樞密院指只要控方能夠證明某從犯可以預見另一人犯罪的可能性而繼續參與有關犯罪行為,則該從犯就會被判犯下同樣的罪行。但以上有關原則的裁決在R v Jogee[2016]被推翻,英國最高法院裁決在1985年的解釋為原則性錯誤,共同犯罪原則應被廢除。

然而,本港終審法院並沒有跟隨以上決決在HKSAR and 陳錦成(FACC 5/2016)中,判詞的第20-44段指出法庭認為任何人如參與共同犯罪行動,並預見其中一名共同犯罪者可能會在行動過程中干犯更嚴重的罪行(例如謀殺),而仍繼續進行有關行動,便應被視為罪責極重。

以上的裁決令檢控官在有關共同犯罪(現包括非法集結及暴動)中只需證明從犯曾預見犯罪的可能性。
律政司在是次釐清有關原則是否適用於非法集結及暴動的聆訊中曾指在旁協助甚至從沒現身於現場的宣傳者,物資補給者等亦為參與暴動,而上訴庭則稱相信不限於包括以上在內的六種人。

因此我們可預見假若停留在理工大學內及後登記外出的18歲以下學生或18歲以上的成年人,假若警方在調查期間發現到有一丁點證據,包括但不限於「打ID」(衣着特徵)、閉路電視片段、指模等,律政司便有機會起訴。甚至,在沒有任何客觀證據基礎底下律政司仍以有關人士曾出現於理工大學現場,後被拘捕或登記後離開作基礎,落案起訴。

現在已被落案起訴的理工大學相連案件中,有不少案件控方只單憑傳媒片段(有些甚至沒有拍到任何被告的行為,純粹證明該處為暴動現場(控罪書中的The incident)而被告人於該處出現)作基礎便控告有關人士犯下暴動,非法集結。

-

我們認同氣象巴打提及到無論如何,證據還是重中之中,但律政司現在的行事手法是就算知道最後證據不足要ONE也好,都先以被告人有機會不依期歸押(fail to surrender to custody)作反對保釋理由,望法庭先將被告人還押一段時間,以免再有任何街頭活動的力量。

怎也好,請給予身邊的各位多一份關懷。

如有任何錯漏或希望我們再作更正,可以message @ideologisthk_bot
獨立英文媒體《今日緬甸》(Myanmar Now)報道,今日軍方鎮壓中至少91人喪生,死者中包括3名年齡分別3、7及10歲的小童。

#緬甸抗爭
【民眾上街軍方續開槍鎮壓 傳媒︰破紀錄91名示威者被殺】
https://bit.ly/2P3blmH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
同大家重温一下

我 冇 野 講
我 冇 野 講
我 冇 野 講

🔍睇吓老豆講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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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律師團(報一個就夠‼️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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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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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洗腦提示
Forwarded from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首次開紅館ㅤ林二汶唱《再聚》籲「可以擁抱時就要擁抱」】

今晚是林二汶《The Beginning of Faith Live》演唱會首場,亦是今年首個在紅館舉行的演唱會。疫情之下,入座率需維持在場館容納人數的一半。

演唱會以盧凱彤作曲的《再聚》揭開序幕,林二汶引歌詞稱希望大家「可以擁抱時就要擁抱」。

專訪重溫:
【專訪】由 at17 到「我最喜愛女歌手」的 20 年ㅤ林二汶:慶幸沒有一炮而紅
https://bit.ly/3lU1FXs
#安全資訊 #資訊科技
前日《蘋果日報》引述消息指出,警方擬對逾千理大案中獲准登記離開的市民進行秋後算帳。

我哋早前已分享了一個貼士,講點解喺電光火石之間,Shut Down又或者Reboot你部電話,係會有 ”Complete Protection” (全面保護) 及 “After First Unlock” (AFU;首次解鎖之後) 嘅分別(連結;更極端措施可以考慮直接factory reset又或者其他做法 (連結)。

如果唔係,喺電光火石之間,另外一步可以行嘅就係用呢個iOS shortcut (連結)。呢個捷徑做到三樣嘢:將你部電話轉為Do Not Disturb模式,將你所在地點即時通知指定親友,同埋開始進行攝錄工作,作為證據保障自己權益。

Just in case...
https://www.instagram.com/p/CM70e1vFeWQ/?igshid=vtf6ff6v8y4u
香港之前都發生過,亂射巿民同記者
Forwarded from 流亡手足心事台
囚徒都係理論
現實係總有班人以為督灰有着數

所以除咗無嘢講,記得咪撚督灰。
曱甴會chok鳩你話邊個邊個督咗你出嚟,你唔督返佢就硬食
咪撚信曱甴講嘅任何嘢
太多人就係on99一早講晒啲嘢出嚟
以為有得保釋/撤控/減刑
結果咩都無
好撚簡單 你喺曱甴屋講晒出嚟
咁你仲有咩利用價值? 無 咪condom囉
所以 記撚住
咪。撚。督。灰

#讀者投稿
Forwarded from 流亡手足心事台
第一,希望係流料,有案手足小心所有通訊工具繼續被監控然後被所謂引你私密對話,討論發夢見到乜,然後再被取証。
第二,記住我冇嘢講!

#讀者投稿
Forwarded from 流亡手足心事台
順便嚟個每日一篇洗腦學
支那平民=蝗蟲
武裝部隊=曱甴
中华民族=支那劣等種
攻擊曱甴=執行正義

根本無須細分邊個無辜邊個有罪
同情香港民族
但用沉默縱容支那港共呢啲怪物
就係怪物嘅一部分
既然係怪物 劣等種
唯有趕盡殺絕

唔好同我講咩對抗怪物時不要成為怪物
我只知道仇恨得兩件事可以對沖
就係仇恨本身,以及鮮血
敵人叫得我哋做曱甴
代表我哋唔需要留情
我寧願後世鬧我哋係暴虐無道嘅秦始皇
好過俾人笑我哋係宋襄公

#讀者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