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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男警指遭同袍罵「你老婆俾我屌」 入稟稱涉性騷擾索償 官質疑僅市井之徒罵人方式

【法庭線】一名男警聲稱於 2020 至 2021 年與高級警員結怨後,被辱罵「你老婆俾我屌」、「你阿媽俾我屌,生咗你個衰仔」。男警認為,同袍言論涉性騷擾,警務處未有履行僱主責任,防止性騷擾發生,早前入稟區域法院,要求該高級警員賠償 16 萬元,另要求處方向「團結香港基金」或「警察福利基金」捐贈 16 萬元。

申索人早前申請終止針對警方的聆訊;被告、涉案高級警員則申請剔除申索,周五(15 日)在區院處理。法官質疑,涉案僅罵人的粗口,市井之徒經常使用,又指「如果個個都上嚟提出訴訟,話歧視我太太、媽媽」,「咁我哋(法官)咪好忙」? 法官又認為,涉案字句看不到對申索人或其妻子、母親提出性要求,強調侮辱性字句不等同性騷擾,將於 3 個月內頒書面裁決。

申索人為 Ng Hon Sum(譯音吳漢森),答辯人為 Lam Man Lung(譯音林文龍)及香港警務處。入稟狀指,吳案發時為駐守荃灣警署報案室的警員,林則駐守荃灣警署槍械室。
入稟狀指,二人爭執後,林曾用粗口向吳稱「你老婆俾我屌」至少 5 次,又稱「你阿媽俾我屌,生咗你個衰仔」。翌日,林在吳取槍械時向他道歉,吳不接受,林在沒有解釋下,不向他分發槍械。 (全文)

#2023121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你老婆俾我X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不服盜竊罪成囚8個月 女警長上訴法官押後裁決

【東網】曾任少年警訊聯絡主任的女警長,被指在少年警訊會所偷取電腦記憶棒及總值2,400港元的書店書券,她於去年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盜竊罪全部罪成,被判囚8個月。女警長不服定罪及刑期並獲准保釋往高院上訴,高院今日(20日)開庭處理其上訴。上訴方指原審裁判官對上訴人的立場偏頗且作出不恰當推論,又認為刑期過重。不過暫委法官郭啟安提出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實屬「好嚴重」判刑要收警剔及阻嚇作用,如案件性質嚴重,失去長俸亦屬咎由自取。法官最終就上訴押後裁決。

任警長的49歲上訴人陳惠嫻,現時正停薪留職。她被控於2019年12月21日,在上水圍大埔區少年警訊會所閱讀室內,偷竊2支刻有「大埔區少年警訊」字樣的記憶棒,以及8張50港元商務印書館書券,上述物品為女警長3943吳詠璇的財產;及另被控於同日在同一會所的電腦室內,偷竊屬於男子羅逸俊的20張100港元商務印書館書券。

上訴方投訴指原審裁判官裁決顯示對上訴人有偏頗,且就部份辯方證人的證供作不利猜測,裁判官雖有提醒證人部份問題有權不作答,但不作答後他卻指對方避而不答,對其誠信抱懷疑。上訴方又指裁判官就上訴人的行為作出不恰當的推論,如指當時上訴人忘記該處裝有閉路電視,才會作出偷竊行為,卻拒絕接納上訴人指怕小朋友見到很多書劵蜂擁而上,才預先收起一些,亦可能「失竊」的書劵可能已派發。至於記憶棒,裁判官亦拒絕接納上訴人指她早獲答允可取走該些紀念品;控方則回應指,裁判官是獨立分析每名證人的證供,包括辯方證人,並認為其裁斷正確無誤,高院亦不應干預。控方亦認為裁判官並沒有作出任何不恰當的推論,至於刑期方面,上訴人是在警方的會所及在聯歡會上干犯3項盜竊罪,判刑並非過重。 (全文)

#20231220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偷同袍書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