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盟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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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卅六庭
#姚勳智高等法院暫委法官
#0825荃灣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D1:陳(21) / D3:葉(23)
第一及第二上訴人

控罪:參與 #非法集結
(1)D1及D3 與同案另一位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8月25日,在荃灣眾安街近沙咀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條(1)及(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背景:
2022年7月27日 #屈麗雯裁判官 指出PW1-PW6都是誠實可靠的證人, 不接納D1, 其女友及D2的證供, 而D3同事的證供則不給予比重。 控方已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 法庭裁定三人 #非法集結  罪名成立,三人需還押。
詳情見此: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146

2022年8月10日 陳被判處4個月監禁、葉被判入勞教中心。
詳情見此: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1282
=============

姚官指睇完陳詞,並讀出總括:

🔸第一上訴人
定罪上訴:
- 片段和截圖不吻合
- 片段中有8分鐘無了被告蹤影
- 裁決官無就片段辯認疑點作分析
- 不只一人是紅頭盔和相近衣着
- 如警察證人指能清楚看見被告,為何在片段卻未見
- 被告指當時情況危險,為保護女友,自己穿保護衣物。女友當時有上庭作供。加上每人做事方式不同
- 被告的鞋有其ig 及電話號碼,如要參與非集無理由會這樣表露身份
- 聚集人士於片段中消失,裁判官無就此分析
- 如指被告係用傘指向警罵,為何無檢取雨傘為證物
- 被告身上tee有反光物,為何無警員提出
- 被告的反抗情況和其他人不同
- 當日有翻工
- 有口罩不一定代表參與非法集結
- 當時地方四通八達,無封路

🔸第二上訴人

定罪上訴:
- 證人辨認有瑕疵
- 口罩為參與非集非唯一推論

判刑上訴:
由於上訴排期2年被告現已25歲,如上訴不成功未能入勞教中心,希望判以3個月內監禁

🔹控方回應第一上訴人
定罪:
- 拍攝角度不同,未能捕足被告不足為奇,加上現場下雨,鏡頭會曚
- 非集可流動性
- 明知會有衝突,仍穿保護裝備,可用另一方法保護女友
- 鞋上數字並不明顯

判刑:欠詳情

🔹控方回應第二上訴人

定罪:欠詳情

判刑:
原審法官判勞教無原則性犯錯

🗣️
定罪上訴:
就裁決官指片段模糊未能認出被告不足為奇,非集也可流動性,有相似衣着人士作擾亂行為,無疑有非集,被捕位置和非集位置接近,被告衣物和示威人士相近,第二上訴人裝備齊全。裁決官亦有詳盡考慮為何證人未能辯認被告衫上反光位置,和未有檢取雨傘情況等⋯法官指無基礎可推翻裁決官裁判
,駁回2人定罪上訴

刑罰上訢:
等二上訴人由於已經25歲勞教中心改為4個月監禁。

兩人須要即時服刑‼️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總結 - 09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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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18)🛑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1118油麻地 暴動;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於2023年2月25日被判監4年9個月。)
👉🏻直播台】 駁回定罪上訴許可申請。(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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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葉(21-23)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0825荃灣 非法集結;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8月10日分別被判監4個月和勞教中心,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直播台】 駁回兩位被告的定罪上訴,批准葉的刑令上訴,撤銷勞教中心命令,改判監4個月。(姚勳智高等法院暫委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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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