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2月21日 星期三】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14:30
👤鄒幸彤(36)🛑服刑中 #宣讀判詞 (#20210604維園 煽惑非法集結;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月4日被判處1年3個月監禁。不服定罪上訴於2022年12月14日被裁定得直。終審法院於2024年1月25日回復定罪裁決,並下令將案件發還原審法官處理刑期上訴。)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10:00
👤黎智英(75),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30/80]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何,潘,王宗堯,劉穎匡,吳,范,鄒家成,林(22-41)🛑何,王宗堯,吳,林已還押20日;潘,劉穎匡已還押逾35個月;鄒家成已還押逾25個月;范已還押逾9個月 #求情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 刑事損壞)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案件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庭 👥陳寶瑩,余煒彬,曾健成,李,唐,黎,陳,張,周嘉發,盧(20-74) #提堂 (#20230402銅鑼灣 #20230430銅鑼灣 #20230528銅鑼灣 19項無牌籌款 7項未經准許而展示海報)
#不是聲援
14:30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沈志明(41),楊卓麟(35) 公職中行為失當 #偽造信呃CCTV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14:30
👤鄒幸彤(36)🛑服刑中 #宣讀判詞 (#20210604維園 煽惑非法集結;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月4日被判處1年3個月監禁。不服定罪上訴於2022年12月14日被裁定得直。終審法院於2024年1月25日回復定罪裁決,並下令將案件發還原審法官處理刑期上訴。)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10:00
👤黎智英(75),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30/80]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 -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何,潘,王宗堯,劉穎匡,吳,范,鄒家成,林(22-41)🛑何,王宗堯,吳,林已還押20日;潘,劉穎匡已還押逾35個月;鄒家成已還押逾25個月;范已還押逾9個月 #求情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 刑事損壞)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案件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庭 👥陳寶瑩,余煒彬,曾健成,李,唐,黎,陳,張,周嘉發,盧(20-74) #提堂 (#20230402銅鑼灣 #20230430銅鑼灣 #20230528銅鑼灣 19項無牌籌款 7項未經准許而展示海報)
#不是聲援
14:30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沈志明(41),楊卓麟(35) 公職中行為失當 #偽造信呃CCTV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3月06日 星期三】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2024年3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4.03.05]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14:30(不設旁聽)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吳已還押逾50個月;李已還押逾44個月;賴已還押逾41個月;鍾已還押逾40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4個月;許已還押逾33個月 #案件管理聆訊 (#1208灣仔 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208北角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1208荃灣 製造或管有爆藥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10:00
👤黎智英(75),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39/80]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林卓廷,庾,陳,葉,鄭,尹,楊(26-48)🛑林因另案已還押逾36個月 #續審 [24/25] (#0721元朗 暴動)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二庭 🐶U.K.B(27) 3項非禮 #三度非禮少女
14:30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沈志明(41), 楊卓麟(35) 公職中行為失當 #偽造信呃CCTV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2024年3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 2024.03.05]
-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14:30(不設旁聽)
👥張,張,嚴,李,賴,許,劉(21-29)🛑吳已還押逾50個月;李已還押逾44個月;賴已還押逾41個月;鍾已還押逾40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4個月;許已還押逾33個月 #案件管理聆訊 (#1208灣仔 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208北角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1208荃灣 製造或管有爆藥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10:00
👤黎智英(75),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39/80]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 -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林卓廷,庾,陳,葉,鄭,尹,楊(26-48)🛑林因另案已還押逾36個月 #續審 [24/25] (#0721元朗 暴動)
- -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二庭 🐶U.K.B(27) 3項非禮 #三度非禮少女
14:30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沈志明(41), 楊卓麟(35) 公職中行為失當 #偽造信呃CCTV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2反黑警用假身分 越權索閱黑社會前坐館受襲案錄像 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成 判囚7個月
【庭刊】2名反黑組男警涉使用虛假身分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牽涉一宗黑幫前坐館被斬傷案件相關的閉路電視錄像,2人否認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經審訊後罪成。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今(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指,刑罰需具阻嚇性,兩名被告夥同犯罪,罪責相同,考慮2人對警隊的貢獻等因素後,判2人各囚7個月。
劉官指,兩名被告行為違反警察維護法紀的職責,嚴重打擊公眾對警隊的信任和警方的公信力。案中牽涉的傷人案閉路電視片段,傷者為一名三合會的前坐館,黑社會不同幫派亦可能想得到片段;兩名被告為反黑組警員,與三合會背景成員有接觸,必然是為了個人原因犯案,會不當使用片段,與從中得到個人利益有關。
2名被告為沈志明(41歲)及楊卓麟(35歲),他們被控於2021年11月18日身為警務人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成罪行的失當行為,即使用虛假身分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及發生於2021年11月17日凌晨,超越二人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件的閉路電視錄像。(全文)
#2024030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偽造信呃CCTV
【庭刊】2名反黑組男警涉使用虛假身分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牽涉一宗黑幫前坐館被斬傷案件相關的閉路電視錄像,2人否認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經審訊後罪成。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今(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指,刑罰需具阻嚇性,兩名被告夥同犯罪,罪責相同,考慮2人對警隊的貢獻等因素後,判2人各囚7個月。
劉官指,兩名被告行為違反警察維護法紀的職責,嚴重打擊公眾對警隊的信任和警方的公信力。案中牽涉的傷人案閉路電視片段,傷者為一名三合會的前坐館,黑社會不同幫派亦可能想得到片段;兩名被告為反黑組警員,與三合會背景成員有接觸,必然是為了個人原因犯案,會不當使用片段,與從中得到個人利益有關。
2名被告為沈志明(41歲)及楊卓麟(35歲),他們被控於2021年11月18日身為警務人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成罪行的失當行為,即使用虛假身分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及發生於2021年11月17日凌晨,超越二人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件的閉路電視錄像。(全文)
#2024030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偽造信呃C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