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盟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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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線 The Witness
黎智英案第90日審訊|控方完成舉證 押後 7.24 中段陳詞
https://bit.ly/4aS4Jva
Forwarded from 法庭線 The Witness
岑耀信三年兩度撰文 對《國安法》及司法看法有變 林鄭引述 李家超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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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線 The Witness
6.12五周年|暴動案數據分析 738人原審審結 83人獲判無罪 三成遭律政司上訴
https://bit.ly/4ci2jXY
Forwarded from 法庭線 The Witness
6.12五周年|暴動案數據分析 738人原審審結 83人無罪 法庭考慮了甚麼?
https://bit.ly/4ci2jXY
Forwarded from 法庭線 The Witness
圖輯|6.12衝突回顧 政府首以「暴動」形容反修例運動 至今842人被控暴動
 
反修例運動至今 5 年,警方拘捕逾萬人,檢控逾 2,900 人。時針撥回 2019 年 6 月 12 日,警方向「民陣」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批准龍匯道對出行人路舉行公眾集會。數千名示威者由早上起,為阻止立法會《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二讀辯論,佔據夏慤道行車線。

有示威者用鐵欄等設置路障,向警員投擲雜物,警方則施放催淚彈清場。在場人士紛紛湧向中信大廈,險釀成人踩人事件。政府先後以「騷亂」、「暴動」形容當日衝突,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一度澄清「從無作出暴動定性」,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其後向傳媒展示警方在 6 月 12 日晚上發出的《禁止集會通知書》,提及警方當日將金鐘一帶的集會定性為暴動。

反修例首宗暴動案事發於 6 月 12 日,21 歲青年被指將鐵馬撞向警方,2020 年承認暴動罪,被判監禁 4 年。另一名男子則事隔近 4 年被控,2024 年 3 月承認暴動罪,被判監禁 2 年 2 個月。截至 2024 年 6 月 7 日,整場反修例事件,共有 842 人被控暴動,近九成案件審結,當中 588 人被判監,83 人獲判無罪。

全文:https://bit.ly/4ci2jXY
元朗區議員倡重推17億高架天橋 路政署指因應財政狀況檢視「優次緩急」
https://bit.ly/4efhoet
612 金鐘警民衝擊,是整場反修例示威的重大分水嶺。

當日立法會原訂恢復二讀修訂逃犯條例,前一晚市民開始包圍立法會,清晨 7 時開始陸續佔領金鐘灣仔主幹道,到下午三時左右,示威者一度衝破警方防線進入立法會「煲底」之後,警察決定開槍,混亂中民陣大台附近的和理非被催淚彈夾擊下受困中信大廈,幾乎壤成人踩人;教師楊子俊右眼被射中,僅餘下 2.5% 視力,他後來被控 612 非法集結認罪,判監九個月。

最終當日在金鐘,警案發射了 240 發催淚彈,3 發布袋彈、19 發橡膠子彈和 30 發海綿彈,超過 80 人受傷,最少 11 人被捕。亦是在 612 之後,曾經在近代香港絕無僅有,只在傘運 928 當日出現過的催淚彈,成為了香港人的記憶和創傷,接續的大半年,幾乎每個星期、全港各區大街小巷,烽煙四起。

根據監警會報告,在反修例運動期間,警察總共發射了 16191 發催淚彈、橡膠子彈 10100 發、布袋彈 2033 發、海棉彈 1880 發,以及實彈 19 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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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報告揭習近平利用親屬隱藏逾7億美元財富】
【評論:習為「國家大盜」報告有效瓦解中共公信力】

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上月發表中共高層貪腐報告,其中曝出習近平利用親屬隱匿財產超過7億美元,顯示其推行10多年的反腐敗不過是打壓異見的政治手段。評論指,報告讓中國百姓看清習近平「國家大盜」的真面目,也認為這將極大的降低中共執政的合法性。

根據《華盛頓時報》(The Washington Times)上周日(9日)報道,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CRS)5月在華盛頓發布了一份重要的報告,該報告基於有關中共隱藏財富的公開報道。報告涉及中共黨魁習近平、205名委員組成的中央委員會、25名中共政治局委員、以及7名中共政治局常委,另外還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和4個直轄市的地方官員。

報告指,包括習近平在內的中國高層領導人正在從事腐敗活動,並利用親屬掩蓋腐敗及隱藏了數億美元的財富。其中以習近平為例,到2012 年,習近平已經累積了至少3.76 億美元的公司投資、一間價值超過3.11 億美元的稀土礦公司18%的間接股份,以及一間科技公司2020萬美元的持股,涉貪腐總額為7.072億美元。

輿論認為,習近平及高層貪腐的曝光,顯示持續多年、打倒許多中共高層領導人和其他官員的高調反貪運動,只不過是打擊派係政治的工具。報告指,中共當局近年有266 名中共中央委員被罷免,其中包括中國前國防部長、前中共中央軍委委員李尚福,和外交部長秦剛等。

調查發現了幾宗涉及中共領導人及其親屬備受矚目的腐敗案件,其中包括習近平的家人和中國前總理溫家寶的親屬。其中習近平7.072億美元的財富大部分在其大姐齊巧巧、姐夫鄧家貴和他們的女兒張燕南名下。

中國駐悉尼總領館前政治領事陳用林指,習近平治理術之一就是用貪腐打壓異已,以及用貪腐結成利益集團籠絡人心。陳用林也指,在中共系統性的腐敗中,習近平及其家族毫無疑問是巨貪,而曝光出來的僅是冰山一角。

陳用林說:「普通的官員都能貪到幾個億,習近平整個家族不可能只有幾個億呀,它披露出來的那7個億美元也只是冰山一角,他肯定是巨貪啊。」

法國獨立導演、時評人王龍蒙接受本台採訪時直指習近平為「國家大盜」,他表示美國的報告是一個對中共非常具有殺傷力的工具,可以有效瓦解中共公信力。

王龍蒙說:「非常讚賞美國推出中共高層貪腐報告,這是非常具有殺傷力的工具,可以快速幫助中國人開啟民智,認清中共黑幫分贓物的本質。特別是習近平,假借反腐之名,在民間獲得了讚譽,其實卻是個『國家大盜』,他們的偽裝被揭開後,支持中共的基本盤就會越來越小,這才是瓦解中共的一個有效方式。」

王龍蒙也表示,美國的報告源自於中國吹哨人、曝光中共官員隱藏財富的博客、記者等,他呼籲美國聲援因此遭中共當局針對的公民。

此報告也再點名中國國家前總理溫家寶、習近平和中共白手套商人王健林等人,指中共當局為阻止相關報道而報復記者。例如《華爾街日報》於2019年7月底報道習近平表弟齊明涉嫌洗黑錢,但該文章的聯合作者之一王春翰未獲在華簽證續簽;另一名知名的外媒記者傅才德(Michael Forsythe)因報告萬達集團和權貴關係,其中涉及習近平家族,他因此遭到死亡威脅。

2016年「國際記者調查同盟」曝光「巴拿馬文件」,至少涉及包括習近平在內的8名中共高層家族成員,在離岸群島開設空殼公司,以向海外轉移巨額資產。中國傳奇博客「編程隨想」阮曉寰也在其網站中創造《太子黨關係網》,總結中共高層貪腐網絡,提示中共系統性腐敗體制;阮曉寰於去年一審被判囚7年。

#習近平貪腐
#巴拿馬文件
#美國報告
#中共貪腐
#選擇性反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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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六庭
#謝沈智慧法官 #續審 [16/25]
#1118理大 #理大圍城

A3朱(23)/ A4許(20)/ A13馬(24)
🔴同案11位認罪被告現服刑中,於2024年1月19日被判處4年至5年1個月。
詳見: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5161

控罪1:暴動
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至2019年11月18日其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控罪5:暴動 (控罪1的交替控罪)
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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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2]

主控:#林芷𤯵大律師
A4代表:#陳國維大律師

▶️A13 證供分析
就住被告表示不認識丁媽媽,控方質疑被告大可做更多相關查證,便會得知對方於2018年便退休,為理大社監但其宿舍不在理大範圍內,也是反送中聯席選委(按:法官於盤問時10分關注丁媽媽身分,更主動指出為反修例聯署主席,又叫控方在此方面要做多啲research )當時盤問詳見: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4834

控方質疑被告知道理大有衝突,但又冇問朋友老師是否應該進入,知道丁媽媽的辦公室位置但又沒有前往,並指出被告無前往暴動地方作勸退的相關培訓,為什麼不找丁媽媽攞更多指示。控質疑被告是否勝任,指入內決定草率。

控方質疑被告入校內用了兩至3小時作說客,但情況失敗,質疑為何不離開。及後游說一名人士成功,控方質疑為何不陪伴該名人士或致電其父母。

就住被告提及在Q座睡了九個鐘至十二點。控方質疑如果真的想勸人走,為什麼瞓九個鐘, 17號0300知道留在Poly有風險,點解唔回家睡。

控方並指出被告離開的路線不合情理。就住被告曾折反入poly,控方指出當時康達徑或其他路線也可以離開,為什麼會選擇返回校內。續指如果真係想走,何不致電警察/家人,何不前往丁媽媽辦公室。

控方指出被告係碩士生,質疑對方離開時冇搵更多新聞去作證實。指被告理應不會對資訊採取不聞不問的態度,應該搵安全路線讓年輕人離開,而不是聽朋友和丁媽媽講留在原地。

控方指出2200為死線,被告卻2300才從朋友面書看見此資訊;另指被告沒有尋求母親協助。控方指出被告照顧年輕人的方法不負責任,並質疑為什麼被告和朋友與年輕人往北橋,而不帶該些年輕人往(示威者處?),問可唔可以去出口離開呢,續指被告反而拎口罩往橋離開,質疑為什麼要跟隨示威者並跨過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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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陳詞

▶️A3辯方陳詞
就住17號不能離開理大的說法:
辯方指控方證物CCTV 曾顯示y core有濃煙。🗣️官指被告連行近y core 啲都唔去。辯方回應指警察有貼文曾提及有暴徒在Y座放火,另有指揮官曾提及有暴徒在出口放火。

中午離開的路線:
辯方另外提及警察Facebook有一則貼文曾叫人去暢運道天橋面離開

▶️A4辯方陳詞
辨方指d4在重開辯方案情時沒有比口供(同意法官指被告沒有舉證責任)指出除了被告俾指示冇問及要拎相關文件的可能性,也有可能是忘記了/認為自己記得/講大話。🗣️官指無責任要幫被告諗原因。

辯方指被告不知道(meta data )有出現,🗣️官質疑是被告自己的電話,難以不知,如果唔知就唔好比證供時候「實牙實齒」

▶️A13辯方陳詞
採納書面,除一些更新無補充

案件押後至10月10日 10:30 作裁決,期間3人批准原條件保釋
#法庭報導
1️⃣串謀殺警案 李家田被捕後稱已還槍 提到「屠龍」前身群組原意保護派文宣人士
https://bit.ly/45i7Qv0

第31日審訊,第三名控方證人彭軍壕已完成作供,控方傳召下一名證人,即負責拘捕李家田的偵緝警員6314楊立隆。楊供稱在2020年6月11日到李位於古洞的住所進行拘捕及搜屋,李在警誡下表示:「我淨係去過西貢試槍,之後支槍就畀返『鴻仔』,佢話要返支槍嚟做嘢」。李其後被帶返上水警署進行錄影會面,期間提到「屠龍」前身的群組,是源於2019年8月5日的荃灣斬人事件,有人提出開設 Telegram 群組,原意是保護在地鐵站派發或貼文宣的人,「等佢哋唔使畀人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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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蘋果案 控方完成案情 黎智英要求法庭裁表證不成立 案件押後至7.24續審
https://bit.ly/45kiku0

第90日審訊,控方正式表示完成控方案情;黎智英一方將有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3項控罪表證不成立。控辯雙方將於6月提交書面陳詞,早前定於7月9日作口頭陳詞,惟法官另有工作要處理,故改於7月24及25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