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強調,我哋只係搬,唔係執笠!」晚上八時許,前區議員、獵人書店店長黃文萱返回店舖,預備(在舊舖)最後一日埋數,「而其實我數錢做咩,直接成箱拎走咪得」,隨著鐵閘落下,獵人書店在深水埗黃竹街的舖址成為歷史,新的書店預計三月重開,店址「喺附近,真係好近。」
書店內,到處都有 last day 的痕跡,有將回收衣物籃寄放在書店的有心人,最後一日來收衫,「bye bye 啦籃」,書店中門的落地玻璃,寫滿顧客的祝福和寄語,「企硬、博盡、堅持、做正確的事、上善若水」,關門在即,有朋友帶上尋回犬和黃文萱道別,「我議題執笠嘅時候又唔見咁多人。」
黃文萱一邊舉著他們出品,「咁係你悲觀」的揮春,一邊笑說自己的「眼淚已經流乾」,其實她明天還會回店執捨,根本沒有離愁別緒,「我係驚執唔切嘢多啲。」
雖然她說得輕鬆,但眾所周知,獨立書店持續受到不同政府部門的關照,書店門口旁邊就貼了一張「政府部門關注記錄」,由去年 12 月 8 日到今年 1 月 25 日,積金局、稅局、食環前後上門七次,「困擾唔大但好煩。」
結果不知幸或不幸,令獵人暫時停業的,是店舖長期漏水,最後一日營業,地板周圍都是積水,收銀檯下放住一大條地布。
麻煩不斷,有沒有想過乾脆結業?
「無諗過。」她一再重申,不需要將事情講得很熱血很悲壯,書店只是她留在香港的一種生活方式,「書店係我暫時仲諗到,可以留喺香港嘅維生方法,所以係未有人殺死佢之前,我都唔會話唔做住。」
不過在當下香港,很多事都會被貼上「軟對抗」的標簽,黃文萱表示她「好難想像賣書係一種咩軟對抗」,不需要自己對號入座,「定係佢有 label 過我,我都唔記得咗啦。」其實是有的,去年年中,獵人書店先後兩次被《大公報》點名賣「黑暴書」、「軟對抗」。
黃文萱說,這不是她要去擔心的事,「無公眾利益會影響國家安全,我諗而家國家好安全啦。」
「我都係做下生意啫。」
書店內,到處都有 last day 的痕跡,有將回收衣物籃寄放在書店的有心人,最後一日來收衫,「bye bye 啦籃」,書店中門的落地玻璃,寫滿顧客的祝福和寄語,「企硬、博盡、堅持、做正確的事、上善若水」,關門在即,有朋友帶上尋回犬和黃文萱道別,「我議題執笠嘅時候又唔見咁多人。」
黃文萱一邊舉著他們出品,「咁係你悲觀」的揮春,一邊笑說自己的「眼淚已經流乾」,其實她明天還會回店執捨,根本沒有離愁別緒,「我係驚執唔切嘢多啲。」
雖然她說得輕鬆,但眾所周知,獨立書店持續受到不同政府部門的關照,書店門口旁邊就貼了一張「政府部門關注記錄」,由去年 12 月 8 日到今年 1 月 25 日,積金局、稅局、食環前後上門七次,「困擾唔大但好煩。」
結果不知幸或不幸,令獵人暫時停業的,是店舖長期漏水,最後一日營業,地板周圍都是積水,收銀檯下放住一大條地布。
麻煩不斷,有沒有想過乾脆結業?
「無諗過。」她一再重申,不需要將事情講得很熱血很悲壯,書店只是她留在香港的一種生活方式,「書店係我暫時仲諗到,可以留喺香港嘅維生方法,所以係未有人殺死佢之前,我都唔會話唔做住。」
不過在當下香港,很多事都會被貼上「軟對抗」的標簽,黃文萱表示她「好難想像賣書係一種咩軟對抗」,不需要自己對號入座,「定係佢有 label 過我,我都唔記得咗啦。」其實是有的,去年年中,獵人書店先後兩次被《大公報》點名賣「黑暴書」、「軟對抗」。
黃文萱說,這不是她要去擔心的事,「無公眾利益會影響國家安全,我諗而家國家好安全啦。」
「我都係做下生意啫。」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卅六庭
#游德康高等法院暫委法官
#網上言論 #肺炎食藍店
#宣佈判決
👤雷(41)
控罪: 9項使他人受感染的危險
經審訊後罪成,於2023年3月23日連同另案被判處監禁1年2個月,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於2023年9月12日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原訟庭批准。
-----------------------
沒有開庭,被告也沒有出庭,法庭書記派發書面裁決及指已經上載判決書。
👉詳細裁決書
📌裁決: 裁定控罪1至9定罪上訴得直‼️不作訟費命令。
簡短理由
上訴人在控罪1至9期間不可能知道自己屬受感染人士,兼且有可能不是受感染人士,法庭必須裁定上訴人定罪上訴得直。考慮到上訴人已經服畢超過一半刑期, 計算假期後,剩餘大約兩個多月監禁時間,認為並不適合在這階段命令修訂控罪及發還裁判法院重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游德康高等法院暫委法官
#網上言論 #肺炎食藍店
#宣佈判決
👤雷(41)
控罪: 9項使他人受感染的危險
經審訊後罪成,於2023年3月23日連同另案被判處監禁1年2個月,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於2023年9月12日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原訟庭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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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開庭,被告也沒有出庭,法庭書記派發書面裁決及指已經上載判決書。
👉詳細裁決書
📌裁決: 裁定控罪1至9定罪上訴得直‼️不作訟費命令。
簡短理由
上訴人在控罪1至9期間不可能知道自己屬受感染人士,兼且有可能不是受感染人士,法庭必須裁定上訴人定罪上訴得直。考慮到上訴人已經服畢超過一半刑期, 計算假期後,剩餘大約兩個多月監禁時間,認為並不適合在這階段命令修訂控罪及發還裁判法院重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總結 - 01月31日 星期三】
——————————————————
👤郭(20)🛑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1118理大 暴動;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2月13日判處監禁4年2個月。)
👉🏻【直播台】 上訴許可申請被拒,繼續服刑。(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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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黃(23-31)🛑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1001佐敦 暴動;經審訊後罪成,於2023年3月4日判處監禁4年4個月。)
👉🏻【直播台】 上訴許可申請被拒,繼續服刑。(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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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41) #宣佈判決 (#網上言論 #肺炎食藍店 9項使他人受感染的危險;經審訊後罪成,於2023年3月23日連同另案被判處監禁1年2個月,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於2023年9月12日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原訟庭批准。)
👉🏻【直播台】 上訴得直,撤銷控罪及刑罰。(游德康高等法院暫委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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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杜(21-27)🛑兩人已還押28日 🔥#判刑 (#20200229旺角 暴動)
👉🏻【直播台】 判處監禁3年4個月。(王興偉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
🌟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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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20)🛑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1118理大 暴動;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2月13日判處監禁4年2個月。)
👉🏻【直播台】 上訴許可申請被拒,繼續服刑。(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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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黃(23-31)🛑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1001佐敦 暴動;經審訊後罪成,於2023年3月4日判處監禁4年4個月。)
👉🏻【直播台】 上訴許可申請被拒,繼續服刑。(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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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41) #宣佈判決 (#網上言論 #肺炎食藍店 9項使他人受感染的危險;經審訊後罪成,於2023年3月23日連同另案被判處監禁1年2個月,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於2023年9月12日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原訟庭批准。)
👉🏻【直播台】 上訴得直,撤銷控罪及刑罰。(游德康高等法院暫委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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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杜(21-27)🛑兩人已還押28日 🔥#判刑 (#20200229旺角 暴動)
👉🏻【直播台】 判處監禁3年4個月。(王興偉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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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2月01日 星期四】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上庭總結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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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14:30
👤黎智英(75),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21/80]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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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7庭
👨🏻⚖️練錦鴻法官
🕝14:30(不設旁聽)
👥潘,羅(28-44) #審訊前覆核 (#0825葵涌 串謀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無牌管有無線電)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黃,何,馬,王宗堯,吳,林(21-41) #裁決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立法會會議廳 2項刑事損壞)
👥羅,畢,沈,劉穎匡,孫曉嵐,潘,范(20-32)🛑畢因另案服刑中;潘已還押35個月;劉頴匡已還押逾34個月;羅已還押逾16個月;沈已還押逾5個月;其餘三人已還押逾8個月 #求情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立法會會議廳)
👤鄒家成(24)🛑因另案已還押逾24個月 #求情 (#0701立法會 暴動)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陳(21) #審前覆核 (#國歌法 #世界女排 侮辱國歌)
- - - - - - - - - - - - - -
*****
#其他案件
09: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何,周,周(36-48)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特殊百份百貸款 串謀欺詐;國安處指三人連同另一人串謀詐騙中小企「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計劃。)
10:10 高等法院第四十庭 👤周(25) 與 🐶警務處 #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20200307爆炸 周指他於2020年3月8日凌晨,在警署被數名警員非法惡意毆打以索取證據,引致身體及精神受到傷害,因此要求警務處處長為相關行為負上法律責任及賠償。)
#不是聲援
09: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姚新燊(28) 危駕使他人受嚴重傷害 #未甩P就危駕
11:0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簡偉迪(44) 刑事毀壞 醉酒及行為不檢 #酒後打玻璃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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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總結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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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4樓3庭 ( 高 等 法 院 )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14:30
👤黎智英(75),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因另案服刑中 #續審 [21/80]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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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7庭
👨🏻⚖️練錦鴻法官
🕝14:30(不設旁聽)
👥潘,羅(28-44) #審訊前覆核 (#0825葵涌 串謀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無牌管有無線電)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黃,何,馬,王宗堯,吳,林(21-41) #裁決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立法會會議廳 2項刑事損壞)
👥羅,畢,沈,劉穎匡,孫曉嵐,潘,范(20-32)🛑畢因另案服刑中;潘已還押35個月;劉頴匡已還押逾34個月;羅已還押逾16個月;沈已還押逾5個月;其餘三人已還押逾8個月 #求情 (#0701立法會 暴動 進入或逗留立法會會議廳)
👤鄒家成(24)🛑因另案已還押逾24個月 #求情 (#0701立法會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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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陳(21) #審前覆核 (#國歌法 #世界女排 侮辱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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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09: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何,周,周(36-48)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特殊百份百貸款 串謀欺詐;國安處指三人連同另一人串謀詐騙中小企「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計劃。)
10:10 高等法院第四十庭 👤周(25) 與 🐶警務處 #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20200307爆炸 周指他於2020年3月8日凌晨,在警署被數名警員非法惡意毆打以索取證據,引致身體及精神受到傷害,因此要求警務處處長為相關行為負上法律責任及賠償。)
#不是聲援
09: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姚新燊(28) 危駕使他人受嚴重傷害 #未甩P就危駕
11:0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簡偉迪(44) 刑事毀壞 醉酒及行為不檢 #酒後打玻璃
Forwarded from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法庭報導
1️⃣#蘋果案 張劍虹自稱「高級打工仔」 不涉制訂編採政策 僅轉達黎智英指示
https://bit.ly/3HBGzsJ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3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20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
辯方在庭上展示訊息紀錄,指《蘋果》因應國安法而採取不同舉動,包括將戴耀廷「真攬炒十步」文章下架、刪除廣告上的「光時」標語及棄用「武漢肺炎」字眼等,張確認是為了避免觸犯國安法。辯方又指張於2021年向高院申請保釋時,提交了一份誓章,聲稱《蘋果》實行編採自主,而他自己從沒參與審批文章和制訂編採政策。辯方質疑張過去兩周的庭上證供,與誓章的說法不一致,是為了指證黎智英及減輕刑罰。張否認,並堅稱他只是負責「轉達」黎的指示,並沒有「制訂」編採政策。
2️⃣涉8.31太子站半週年破壞警車 兩男暴動罪成 各囚3年4個月
https://bit.ly/3uhLSuf
3️⃣涉擅闖芝麻灣懲教所 YouTuber林樂儀准簽保守行為 其男友認操作無人機罰3千元
https://bit.ly/49afPeq
4️⃣男子涉染疫後到「藍店」播毒判囚7.5月 服刑過半後上訴得直 控罪撤銷
https://bit.ly/3UlBE6w
1️⃣#蘋果案 張劍虹自稱「高級打工仔」 不涉制訂編採政策 僅轉達黎智英指示
https://bit.ly/3HBGzsJ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3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20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
辯方在庭上展示訊息紀錄,指《蘋果》因應國安法而採取不同舉動,包括將戴耀廷「真攬炒十步」文章下架、刪除廣告上的「光時」標語及棄用「武漢肺炎」字眼等,張確認是為了避免觸犯國安法。辯方又指張於2021年向高院申請保釋時,提交了一份誓章,聲稱《蘋果》實行編採自主,而他自己從沒參與審批文章和制訂編採政策。辯方質疑張過去兩周的庭上證供,與誓章的說法不一致,是為了指證黎智英及減輕刑罰。張否認,並堅稱他只是負責「轉達」黎的指示,並沒有「制訂」編採政策。
2️⃣涉8.31太子站半週年破壞警車 兩男暴動罪成 各囚3年4個月
https://bit.ly/3uhLSuf
3️⃣涉擅闖芝麻灣懲教所 YouTuber林樂儀准簽保守行為 其男友認操作無人機罰3千元
https://bit.ly/49afPeq
4️⃣男子涉染疫後到「藍店」播毒判囚7.5月 服刑過半後上訴得直 控罪撤銷
https://bit.ly/3UlBE6w
Forwarded from 多倫多寫信組
想寫信俾牆內手足但係唔知寫咩、的唔起心肝?一齊嚟圖書館寫啦!
嚟緊 Weekend 寫信活動分兩日舉行:
時間:
2月3號(星期六),10am-1pm
地點:
Downtown - TPL Reference Library
https://maps.google.com/?q=Reference+Library+789+Yonge+St,+Toronto,+ON+M4W+2G8
時間:
2月4號(星期日),2pm-4pm
地點:
Scarborough - TPL Burrows Hall Branch
https://maps.google.com/?q=Burrows+Hall+TPL+1081+Progress+Ave,+Scarborough,+ON+M1B+5Z6
想自己寫/寫信須知:
instagram.com/fung1seon3zi2
配對筆友
instagram.com/fung1seon3zi2
instagram.com/somebody.hk
本次活動公海:
https://t.me/somebodyhkyyz
嚟緊 Weekend 寫信活動分兩日舉行:
時間:
2月3號(星期六),10am-1pm
地點:
Downtown - TPL Reference Library
https://maps.google.com/?q=Reference+Library+789+Yonge+St,+Toronto,+ON+M4W+2G8
時間:
2月4號(星期日),2pm-4pm
地點:
Scarborough - TPL Burrows Hall Branch
https://maps.google.com/?q=Burrows+Hall+TPL+1081+Progress+Ave,+Scarborough,+ON+M1B+5Z6
想自己寫/寫信須知:
instagram.com/fung1seon3zi2
配對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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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動公海:
https://t.me/somebodyhkyyz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 區域法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701立法會
#裁決
A1: 黃(20) / A3: 何(21) / A7: 馬(30)
A8: 王宗堯(42) / A11: 吳(26) / A14: 林(25)
控罪:
(1) 暴動 >> [所有被告]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 & (2)條
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附近,與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4)(11) 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 >> [A1,3,7]
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
🔴A8和A11已認罪
(7) 刑事損壞 >> [A1]
被控於2019年7月1日,無合理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一本《基本法》,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8) 刑事損壞 >> [A14]
被控於2019年7月1日,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物,即立法會綜合大樓,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 #譚耀豪資深大律師
A1法律代表: #潘熙資深大律師
A3法律代表: #麥健明大律師
A7法律代表: #陳德昌大律師
A8法律代表: #駱應淦資深大律師
A11法律代表: #林國輝大律師
A13法律代表: #陳世傑大律師
A14法律代表: #何婉嫻大律師
———————————————————
[10:08 開庭]
【先處理 A1/3/7/8/11/14 裁決】
法庭會頒布100多頁書面裁決理由,庭上不會詳細讀出。
🔥速報:🔥
暴動:D1、7不成立,D3、8、11、14成立
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D1、3、7成立
刑事毀壞:D14成立
給予法律團隊一小時研究判詞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701立法會
#裁決
A1: 黃(20) / A3: 何(21) / A7: 馬(30)
A8: 王宗堯(42) / A11: 吳(26) / A14: 林(25)
控罪:
(1) 暴動 >> [所有被告]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 & (2)條
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附近,與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4)(11) 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 >> [A1,3,7]
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
🔴A8和A11已認罪
(7) 刑事損壞 >> [A1]
被控於2019年7月1日,無合理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一本《基本法》,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8) 刑事損壞 >> [A14]
被控於2019年7月1日,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物,即立法會綜合大樓,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 #譚耀豪資深大律師
A1法律代表: #潘熙資深大律師
A3法律代表: #麥健明大律師
A7法律代表: #陳德昌大律師
A8法律代表: #駱應淦資深大律師
A11法律代表: #林國輝大律師
A13法律代表: #陳世傑大律師
A14法律代表: #何婉嫻大律師
———————————————————
[10:08 開庭]
【先處理 A1/3/7/8/11/14 裁決】
法庭會頒布100多頁書面裁決理由,庭上不會詳細讀出。
🔥速報:🔥
暴動:D1、7不成立,D3、8、11、14成立
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D1、3、7成立
刑事毀壞:D14成立
給予法律團隊一小時研究判詞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 區域法院 )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701立法會
#裁決 #求情
A1: 黃(20) / A3: 何(21) / A7: 馬(30)
A8: 王宗堯(42) / A11: 吳(26) / A14: 林(25)
#求情
A2: 羅(20) / A4: 畢(24) / A5: 孫曉嵐(24)
A6: 潘(32) / A9: 沈(23) / A10: 劉頴匡(26)
A12: 范(27) / A13: 鄒家成(24)
🛑羅已還押逾16個月;畢因另案服刑中;潘已還押35個月;沈已還押逾5個月;劉頴匡已還押逾34個月;鄒家成已還押逾24個月;其餘三人已還押逾8個月
控罪:
(1) 暴動 >> [所有被告]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 & (2)條
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附近,與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A2,4,5,6,9,10,12,13已認罪;🔥A3,8,11,14今早被裁定罪成
(2)(4)(11)(12)(15) 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 >> [A1,3,7,8,11]
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
🔴A8,11已認罪;🔥A1,3,7今早被裁定罪成
(7) 刑事損壞 >> [A14]
被控於2019年7月1日,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物,即立法會綜合大樓,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今早被裁定罪成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 #譚耀豪資深大律師
A1代表: #潘熙資深大律師 、 #林凱依大律師
A2, A9代表: #黎建華大律師
A3代表: #麥健明大律師
A5代表: #葉青菁大律師
A6代表: #伍穎珊大律師
A7代表: #陳德昌大律師
A8代表: #駱應淦資深大律師 、 #譚俊傑大律師
A11代表: #林國輝大律師 、 #何煦齡大律師
A13代表: #陳世傑大律師
A14代表: #何婉嫻大律師
——————————————————
⭐️求情日期:⭐️
D1, 2, 4, 5, 7, 9 → 2月6日 14:30
D3, 6, 8, 10, 11, 12, 13, 14 → 2月21日 14:30
已呈交書面陳詞的被告均會採納書面陳詞;
D5及無律師代表的D10、D13屆時將親自作口頭補充陳詞。
就醫院令建議,D3會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
D1及D7申請保釋;控方不反對,但希望增加每週報道次數。
案件已經審結、被告已被定罪,D10保釋被撤銷。
⭐️判刑日期:3月16日 星期六上午10時⭐️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701立法會
#裁決 #求情
A1: 黃(20) / A3: 何(21) / A7: 馬(30)
A8: 王宗堯(42) / A11: 吳(26) / A14: 林(25)
#求情
A2: 羅(20) / A4: 畢(24) / A5: 孫曉嵐(24)
A6: 潘(32) / A9: 沈(23) / A10: 劉頴匡(26)
A12: 范(27) / A13: 鄒家成(24)
🛑羅已還押逾16個月;畢因另案服刑中;潘已還押35個月;沈已還押逾5個月;劉頴匡已還押逾34個月;鄒家成已還押逾24個月;其餘三人已還押逾8個月
控罪:
(1) 暴動 >> [所有被告]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 & (2)條
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附近,與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A2,4,5,6,9,10,12,13已認罪;🔥A3,8,11,14今早被裁定罪成
(2)(4)(11)(12)(15) 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 >> [A1,3,7,8,11]
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
🔴A8,11已認罪;🔥A1,3,7今早被裁定罪成
(7) 刑事損壞 >> [A14]
被控於2019年7月1日,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物,即立法會綜合大樓,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今早被裁定罪成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 #譚耀豪資深大律師
A1代表: #潘熙資深大律師 、 #林凱依大律師
A2, A9代表: #黎建華大律師
A3代表: #麥健明大律師
A5代表: #葉青菁大律師
A6代表: #伍穎珊大律師
A7代表: #陳德昌大律師
A8代表: #駱應淦資深大律師 、 #譚俊傑大律師
A11代表: #林國輝大律師 、 #何煦齡大律師
A13代表: #陳世傑大律師
A14代表: #何婉嫻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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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情日期:⭐️
D1, 2, 4, 5, 7, 9 → 2月6日 14:30
D3, 6, 8, 10, 11, 12, 13, 14 → 2月21日 14:30
已呈交書面陳詞的被告均會採納書面陳詞;
D5及無律師代表的D10、D13屆時將親自作口頭補充陳詞。
就醫院令建議,D3會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
D1及D7申請保釋;控方不反對,但希望增加每週報道次數。
案件已經審結、被告已被定罪,D10保釋被撤銷。
⭐️判刑日期:3月16日 星期六上午10時⭐️
Forwarded from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7.1佔立會案】王宗堯暴動罪成 兩記者暴動罪脫
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事後多人被控暴動罪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藝人王宗堯等6人否認暴動罪受審,今(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裁決。王宗堯等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王宗堯聞結果後神情凝重,一度皺眉。城大編委及《熱血時報》記者黃家豪等2人被裁定暴動罪脫。王早前自辯稱,案發當日只是把充電器交予在場採訪的記者。
本案6名被告均否認一項暴動罪,以下為裁決結果:
藝人王宗堯(41歲):暴動罪成
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被起訴時21歲):暴動罪脫
《熱血時報》記者馬啟聰(30歲):暴動罪脫
智能障礙青年何俊諺(22歲):暴動罪成
吳志勇(25歲):暴動罪成
林錦均(27歲):暴動罪成
3人另進入會議廳範圍罪成
其中3人包括黃家豪、何俊諺及馬啟聰另否認「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他們均被裁定罪成。而王宗堯及吳志勇早前已承認此罪。
林錦均另涉損壞立法會綜合大樓,他否認刑事損壞罪,被裁定罪成。
認暴動罪8人今日將求情
另8名被告開審前承認暴動罪,今天亦會進行求情,包括:廚師羅樂生(20歲)、「佔旺女村長」畢慧芬(24歲)、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24歲)、「佔旺畫家」潘浩超(32歲)、地盤工人沈鏡樂(24歲)、劉頴匡(26歲)、文員范俊文(21歲)及鄒家成(分拆成另案)。畢慧芬另承認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衝擊並佔領立法會大樓,事後多人被控暴動罪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藝人王宗堯等6人否認暴動罪受審,今(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裁決。王宗堯等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王宗堯聞結果後神情凝重,一度皺眉。城大編委及《熱血時報》記者黃家豪等2人被裁定暴動罪脫。王早前自辯稱,案發當日只是把充電器交予在場採訪的記者。
本案6名被告均否認一項暴動罪,以下為裁決結果:
藝人王宗堯(41歲):暴動罪成
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被起訴時21歲):暴動罪脫
《熱血時報》記者馬啟聰(30歲):暴動罪脫
智能障礙青年何俊諺(22歲):暴動罪成
吳志勇(25歲):暴動罪成
林錦均(27歲):暴動罪成
3人另進入會議廳範圍罪成
其中3人包括黃家豪、何俊諺及馬啟聰另否認「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他們均被裁定罪成。而王宗堯及吳志勇早前已承認此罪。
林錦均另涉損壞立法會綜合大樓,他否認刑事損壞罪,被裁定罪成。
認暴動罪8人今日將求情
另8名被告開審前承認暴動罪,今天亦會進行求情,包括:廚師羅樂生(20歲)、「佔旺女村長」畢慧芬(24歲)、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24歲)、「佔旺畫家」潘浩超(32歲)、地盤工人沈鏡樂(24歲)、劉頴匡(26歲)、文員范俊文(21歲)及鄒家成(分拆成另案)。畢慧芬另承認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Forwarded from 777文宣傳播稿件大合集
8.31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第53個月
2024年1月31日為「8.31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第53個月,踏入2024年首個31號,太子站B1出口仍有警員駐守,更於太子警署附近部署戰術巴士,行動如再次提醒香港人在2019年所經歷的傷痛…並不斷截查行人,被搜查人士當中亦有包括本台記者。
在「國安法」及「23條」的陰霾下,街坊仍勿忘初心,在太子站附近進行悼念。而在某角落,燈光仍未熄滅,照亮著灰暗的當下…
攝影:太鬥
記者:巴特 瑪莉
https://www.patreon.com/freehkmedia
#太子831 #太子恐襲 #黑警 #好仔唔當差當差正仆街 #警暴 #黑警死全家 #每日一願望黑警冚家亡
2024年1月31日為「8.31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第53個月,踏入2024年首個31號,太子站B1出口仍有警員駐守,更於太子警署附近部署戰術巴士,行動如再次提醒香港人在2019年所經歷的傷痛…並不斷截查行人,被搜查人士當中亦有包括本台記者。
在「國安法」及「23條」的陰霾下,街坊仍勿忘初心,在太子站附近進行悼念。而在某角落,燈光仍未熄滅,照亮著灰暗的當下…
攝影:太鬥
記者:巴特 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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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831 #太子恐襲 #黑警 #好仔唔當差當差正仆街 #警暴 #黑警死全家 #每日一願望黑警冚家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