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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綺雲裁判官
#0612金鐘 #依令緝捕歸案

👥D1王(19)
*案發時年齡

控罪:
(2)參與非法集結 [D1-D4, D6]
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在香港中環夏慤道近添華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

(3)管有危險藥物 [D1]
被控於2019年8月27日,黃大仙環鳳街秀芳商場外管有危險藥物(被搜出膠袋內藏有2.72克大麻草及一支金屬管內的固體含大麻酚)

同案2人審前認罪,王及另外3人不認罪,但在2020年10月開審後缺席,法庭其後發出拘捕令,被告連同其他3人昨晨在西貢被捕

王在另一刑事毀壞案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在灣仔警察總部正門附近外牆寫上「condom」等字,2020年6月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後被判處12個月感化及賠償1,200元維修費

——————————-

【1229】開庭

🔹控方指今日主要處理3事項:
1)執行2020年10月28日發出之拘捕令
2)處理兩項控罪答辯
3)申請押後以便向律政司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

📌答辯:承認兩項控罪‼️
(上述控罪編號(2)(3)是根據2020年3月控罪書,案件編號其後有改動)

📌缺席審訊解釋
代表指缺席審主要因誤信朋友教唆及擔心法律後果,現在已有真誠悔意,所以今日庭上承認所有控罪,不反對充公$2000保釋金及押後再訊

【1243】完庭

案件押後至8月31日 1430於東區裁判法院 第8庭作提訊,到時再處理案情。被告沒有保釋申請🔴期間還押由懲教看管。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李慶年法官
#1119尖沙咀 #營救理大
#審訊 [9/40] 案件第三組

D3:何(20)/ D4:楊(29)/ D5:許(20)
D8:梁(34)/ D11:張(24)/ D12:李(20)
D13:彭(21)/ D17:吳(16)/ D18:何(23)
D20:李(18)

控罪及詳情:

(1)暴動 [所有被告]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九龍尖沙咀漆咸道南、天文台道、金巴利道、金巴利街、加連威老道、加拿分道、金馬倫道及厚福街附近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D18]
何(23)被控同日於厚福街,管有打火機、鐵鎚、士巴拿、鐵鋸、鉗及油漆。

(3)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D20]
李(18)被控同日於厚福街與金馬倫道之間的後巷,保管鐵鎚及打火機。

(4)有意圖而縱火 [D20]
李(18)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厚福街後巷,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該處路面,意圖摧毁或損壞該等財產或罔顧該等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以及意圖藉此危害警長10005及警員8962的生命。

D17: 吳(16) 已承認暴動罪❗️
D20: 李(18) 已承認暴動罪❗️控罪3與4 存檔法庭詳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0853

——————————

【上午審訊】

前言:
傳召控方證人PW13 警員19212,他當日為D12拍攝,控方主問時問到被告是否願意被拍攝,但其後澄清其控方立場不需要問這問題,控辯就有關相片的呈堂性爭議,庭上作出口頭陳詞。辯方指此議題的情況雖不罕見,但案例上只有一兩宗;李慶年法官謂「我不入地獄 誰入地獄」,所以佢會寫判詞。

-案件管理-

控辯將就以下議題作書面陳詞
1. 有關相片的可呈堂性,是次議題爭論應為可呈堂性還是比重問題
2. 有關相片是否計作警誡供詞
3. 有關相片是否算是案件重組
4. 法庭及控辯應否先讓證人作供再考慮其可呈堂性

法庭指示:
辯方於7月18日(下星期一)中午呈交陳詞;
控方於7月20日(下星期三)中午呈交回應陳詞。
期間控辯亦需提交PW1-PW2的證人證供攝要予法庭。


1230完庭
案件押後至7月21日10時續審,期間被告維持原有擔保🟢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卅五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29金鐘 #審訊 [2/35]

D5: 黃(20)🛑已還押逾1個月

控罪:
(1)暴動
(2)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控方代表:檢控官 #沈嘉琪

——————

[14:30] 開庭
D5隔離完畢可以出庭答辯。

法庭書記宣讀修訂控罪:
(1) 暴動 [D1-D8]
干犯香港法例第245章 《公安條例》第19(1) & (2)條
在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D5認罪‼️

(2) 襲警 [D5]
干犯香港法例第212章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b)條
在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5不認罪
留在法庭存檔不予起訴

案件押後至8月30號0930時判刑
期間還押🔴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1118理大

🙎🏻‍♂️D11:施(26) 🙎🏻‍♂️D12:梁(22)

控罪:
(1) 暴動
兩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
✍️🏻保釋條件更改
批准D11宵禁令改為01:00至06:00
批准D12宵禁令改為00:00至06:00

答辯:
D11不認罪,D12未決定答辯意向,將與控方商討事項,不論答辯意向如何都可以加入原訂審期。

🟢D12案件押後至2022年9月13日 14:30在區域法院再提訊,繼續保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112大老山隧道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D1 范(23)
👩🏻D2 杜(23)
👩🏻D3 盧(21)

控罪:暴動
三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香港九龍黃大仙大老山公路(南行線)大老山隧道行政大樓外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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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釋條件更改
D2前往警署報到的頻率由每週3次減至每週1次。
D3前往警署報到的頻率由每週3次減至每週2次。

*D1暫未有法律代表,正處理法援分擔費

🟢案件押後至2022年9月22日 14:30在區域法院再提訊,期間繼續保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001荃灣 #依令緝捕歸案

🙎🏻‍♂️D4: 馮(21)

控罪:暴動
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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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自2020年10月起沒有到警署報到,亦缺席2021年2月11日的審前覆核。昨天凌晨04:30警方接獲線報,在西貢黃石碼頭附近的拘捕被告,搜出5張電話卡、3部電話、10,000台幣,控方反對保釋,因被告有極高潛逃風險。

🔴押後至2022年9月13日14:30在區域法院再提訊,被告無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013將軍澳 #依令緝捕歸案

🙎🏻‍♂️13歲男童

控罪:
(1) 暴動
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與唐德街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2) 非法囚禁他人
於同日同地非法及損害性地囚禁一名便裝警員X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將其囚禁。

(3) 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便裝警員X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地導致該名便衣警員X身體受嚴重傷害。

(4) 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於同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公園近宣基中學唐俊街出口外,非法使用阻止識別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個掛耳式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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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天沒有律師代表,表示有意申請法援。控方指被告自2020年11月19日起缺席聆訊,並多次違反保釋條件,2020年10月18日最後一次往警署報到。

警方在昨晚凌晨04:15在西貢黃石碼頭附近的北潭涌巴士站拘捕被告與另外3名男子,被告當時身上有10,000台幣、200英鎊及一些個人用品。

🔴 押後至2022年9月13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被告沒有擔保申請,繼續還押,保釋金是否充公則容後再議。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續審 [2/5]

D1:鄒幸彤(36) 🛑因另案服刑中
D2:鄧岳君(53)
D5:徐漢光(72)

控罪: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被控於2021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主控: #周天行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

——————
控辯雙方繼續向法庭就兩個「初步爭論點」作陳辭,即:一、辯方在審訊階段可否挑戰通知書的合法性;二、控方須否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早上,由代表D5徐漢光的 #戴啟思資深大律師 ,和D1 鄒幸彤 陳辭,下午由控方回應。

羅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將案件押後至8月2日10:30,就「初步爭論點」作裁決;審訊則押後至8月23~29日,D2 & D5 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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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員按:抱歉未能詳細紀錄陳辭內容,歡迎補充!
Forwarded from 法庭線 The Witness
失聯 1 年半緝捕歸案 荃灣中槍「健仔」被帶上庭 長髮披肩神情憔悴
https://bit.ly/3z296nM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民間電台創辦人曾健成 再被票控無牌維持電訊設備

【商業電台】民間電台創辦人曾健成,被票控無牌維持電訊設備罪,明天在東區法庭提堂。法庭傳票指,民間電台2018年在柴灣總部,在沒有持有廣播牌照的情況下,仍維持FM102.8頻道的無線電發射系統。控罪最高可判處5萬元罰款及監禁2年。 (原文

#20220714新聞 #其他案件 #新案件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藏開山刀兼發「血洗共狗」言論 26 歲男判囚 9 月 官:被告認為中共政權邪惡

【法庭線】一名 26 歲電腦程式助理員,被指在社交媒體發布「血洗共狗,更待何時」等言論,兼藏有開山刀等武器,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周四(14 日)被判監 9 個月。

辯方指被告一直奉公守法、沒案底,案發時只是受社會氣氛影響。被告親自求情稱,已學懂要成熟處理生活上不同意見,稱自己和家人已付上很大代價,望可盡快重建人生。

裁判官王證瑜裁定被告對中共政權感憤怒,認為其邪惡,圖用開山刀攻擊有關人等,又指涉案開山刀體積大,「如果用嚟攻擊他人,必定造成嚴重傷害」,案情嚴重須判監。(全文

#20220714新聞 #20210422馬鞍山
Forwarded from 香港軍事台
簡簡單單講兩句關於政治庇護:
1.全世界九成以上國家嘅政治庇護都必須去到該國家國土先可以申請,除咗部份美洲國家,而且唔一定會批准。
2.除非你係一個特別重要人物,否則大部份國家唔會為咗你而損害利益決定喺領事館給予政治庇護。即使係黃之鋒都未必可以有領事館庇護。
Forwarded from 香港軍事台
係時候加兩句
1.任何聲稱保證可以幫你逃亡或者獲得政治庇護嘅組織/人都唔好信
2.講到底最後都係要靠自己,自己衡量下一步,唔好俾人氹兩句就貿貿然走
被DQ消費券市民迫爆辦事處 斥陳茂波「根本煽動啲人反政府」
https://bit.ly/3IzQjmZ
Forwarded from 香港人的蘋果
#港聞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批控方「外國代理人」解讀 猶如向婦孺發兵役令 不服從便犯罪】

警方國安處 2021 年指稱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7 常委拒絕向警方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等 5 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不認罪,周四(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

控辯雙方昨指有兩項爭議,望法庭於開審前先釐清,包括辯方是否有權挑戰通知書的合法性,及控方需否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鄒幸彤今陳詞,批評控方的解讀漠視人權保障、引致荒謬結果。她以男性服兵役為例,指控方立場猶如賦予警方權力,向女性或小童發兵役令。即使這些兵役令不合法,他們不服從便可判監。

控方則重申,《國安法》沒要求警方先證明調查目標是「外國代理人」,又指控方的解讀純屬法律觀點,並沒有擴大警權。

《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押後至 8 月 2 日頒布決定,並將案件訂於 8 月 23 日開審。

全文報道:https://bit.ly/3az0yLO

Source: 法庭線
The With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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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書生
【香港家書】香港人可以心痛,但不能被打沉

睇到健仔的新聞,好壓抑,唔知講咩好,或者依個就係政權想製造出黎既效果。

李桂華今日罕有交代事件詳情(換著 12 港人就句句都說「仍在調查當中」),還七情上面,指四名被捕者過著「唔人道」的生活,不只長髮及肩、身體消瘦,心理上又承受很大壓力,如同被人「賣豬仔」,對此表示難過。

今天出庭,更全程任傳媒影近照,最好影到佢地最憔悴的樣貌、被鐵鏈勒腰的樣子。因河南事件而潛左水幾日的藍絲和五毛也忽然上水,歡天喜地,走出來嘲笑「黃屍」、「手 joke」、「傻仔比人呃左」。

香港唔知點解幾時會變成咁。

一個中五學生,中了一槍,幾乎奪命,承受的已經相當之多。對的,我永遠都記得,距離心臟只有 3cm。點解唔射手,唔射腳手?要對住心口一槍打過去?到現在,涉事警察完全無受到調查,是否使用武力不當,警方單方面解畫,說沒有就沒有。

從死神手中救了回來,但又要面對另一個地獄。

翻查紀錄,健仔是在去年 12 月 22 日左右自稱「已流亡」,換句話說,這 1 年半以來,他一直過著非人的生活。

今早書生收到消息,第一反應不是「警方怎樣抓到?」,而是「他如何藏匿起來那麼久?」,尤其是健仔一直有槍傷後遺症, 這已經完全超出了我的想像和理解。

我相信這也超出了很多香港人的想像和理解。

誰是鬼,誰篤灰,誰騙錢,這可能很重要;但我認為現時最重要是,曾仔和另外三名的被捕者,他們的身心健康狀態,以及關於他們未來的審訊。

香港人可以心痛欲絕,但不能被打沉。

政府要我們瞪大雙眼,看清楚他們的下場,警告所有人不要痴心妄想,沒有人能逃得過監控,沒有「黑暴」、「黃絲」可以善終。

我們更加要撐住。

書生不想 po 所謂「滿臉憔悴」的健仔,那是政權給我們看的健仔,而不是我所認識的健仔。

我用返《德國之聲》當年的訪問截圖,健仔係片中講左句:「我相信只要堅持下來,我們努力一點,都會有未來和希望」。只要香港人繼續同行,支持同聲援健仔,健仔終於都會變返果個熱愛做運動的健仔。

我永遠都唔會唔記得,2019 年 10 月 1 日,有顆子彈,不只射穿了一個年輕人,還射穿了香港人的心。

#健仔 #曾志健 #香港家書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大專生非法集結襲警判社服令 上訴庭拒律政司覆核刑期 判詞:原審犯錯惟不改判刑

【法庭線】23 歲大專生被指 2020 年 5 月在旺角示威及襲警,翌年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及襲警罪成,被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滿刑期提覆核,高院上訴庭 2022 年 5 月拒絕,周四(14 日)頒下判詞。

律政司爭議本案涉及嚴重情節、答辯人沒真誠悔意,指原審判處非監禁式刑罰,社服令時數又遠低報告建議,屬原則上出錯及判刑明顯不足。答辯方指,答辯人判刑前已長期還押,原審下調社服令時數可減輕「雙重懲罰」,「做法不能詬病」。

上訴庭判詞指,原審「顯然是原則上犯錯」,偏重更生而忽略施加懲罰及阻嚇性刑罰重要性。但考慮覆核對答辯人造成困擾,亦已完成 116 小時社服令,遂行使酌情權不改判刑。(全文

📌 延伸閱讀:上訴法庭判案書

#20220714新聞 #20200528旺角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消息指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涉案 遭國安處調查

【星島日報】警方國安處今日(14日)公布案情時表示,有社交頻道成員遊說等待審訊的人士棄保潛逃及離開香港,未有透露涉案頻道的名稱。消息指,警方正調查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懷疑與案件有關。

據知,有頻道成員於2020年涉嫌游說正等候審訊的人士潛逃,同年4人被慫恿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尋求庇護不果,之後獲安排到工廈匿藏,之後收取4人共逾40萬偷渡費。(全文

#20220714新聞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總結- 07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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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18)🛑因另案還押中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1118理大 暴動)
👉🏻直播台】承認控罪,須還押至7月27日判刑。被告將於同日1430時於觀塘裁判法院為 #0914淘大 #0914牛頭角 非法集結案件判刑。(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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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20)🛑已還押逾1個月 #審訊 [2/35] (#0929金鐘 暴動 襲警)
👉🏻直播台】承認控罪(1), 否認控罪(2) 留在法庭存檔不予起訴,須還押至8月30日判刑。(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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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鄭,張,張,嚴,李,郭(18-31)🛑廖已還押逾18個月;鄭,張,張,嚴,李,郭已還押逾15個月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1/2] (#十二港人案 妨礙司法公正)
👉🏻直播台】所有被告承認控罪,A8李 的認罪答辯將於明日進行,各被告繼續還押至明日(可能)判刑。(王興偉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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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19) #依令緝捕歸案#0612金鐘 參與非法集結 管有危險藥物)
👉🏻直播台】承認兩項控罪,須還押至8月31日再訊。(劉綺雲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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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依令緝捕歸案 (#1013將軍澳 暴動 蒙面 非法禁錮 有意圖而傷人)
👉🏻直播台】被告沒有擔保申請,繼續還押,保釋金是否充公則容後再議。案件押後至9月13日再訊。(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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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21) #依令緝捕歸案 (#1001荃灣 暴動)
👉🏻直播台】被告沒有擔保申請,繼續還押。案件押後至9月13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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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18) #依令緝捕歸案 (#1001荃灣 暴動 襲警)
👉🏻直播台】被告沒有擔保申請,繼續還押。案件押後至9月13日再訊。(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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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26) #判刑 (#20210422馬鞍山 管有攻擊性武器)
👉🏻資訊部】罪名成立,判囚 9 個月。(王證瑜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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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COURT HEARING HK
香港同盟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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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譽,有地位,又係法律界人士,唔企起公義一邊,又唔係冇錢,如果為5斗米就話啫,到呢一刻,都甘願做中共走狗,咁就抵死啦,呢4年已經有60人跳左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