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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國的事,共同的義」六四 33週年悼念會》

别國當年的事,也許未能教每位明瞭,但當中的義尚屹立我們這一代心中,使我們在艱鉅的時代裡,仍用盡餘力改寫。

讓我們紀念犧牲的人,毋忘當行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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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年6月4日
內容: 禱告、悼念、唱歌、詩歌、感言、短片
地點: #London #Bristol #Manchester #Brigminham

#毋忘六四 #天安門屠城 #共狗死清光 #打壓異見 #六四集會 #維園見 #UK #海外活動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是日緊急聲援🛑今日聲援表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2名被告 #新案件 (暴動)
👥2名被告 #新案件 (非法集結)

#新案件未知詳情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葉啓亮裁判官
#20210526香港 #20210706香港
#電話滋擾 #其他案件

👤陸(57)

控罪:
(1)不斷打電話
(2)不斷打電話
(3)不斷打電話
(4)不斷打電話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20(c)條

1)被控於2021年5月26日與5月31日之間在無合理因由下而不斷打電話往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區域法院十樓1位法官辦公室電話,旨在對司法人員造成煩擾、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

2)被控於2021年5月27日與5月31日之間在無合理因由下而不斷打電話往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區域法院二樓1位法官辦公室電話,旨在對司法人員造成煩擾、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

3)被控於2021年6月1日與7月6日之間在無合理因由下而不斷打電話往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區域法院十樓1位法官辦公室電話,旨在對司法人員造成煩擾、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

4)被控於2021年6月1日與7月6日之間在無合理因由下而不斷打電話往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區域法院二樓1位法官辦公室電話,旨在對司法人員造成煩擾、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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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過往多年涉及多次不同滋擾案件

今日沒有律師代表,確認自己可處理。

同案將加以民事程序處理
控方指索取意見本案除刑事檢控外,將以民事程序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以傳票形式控吿藐視法庭。故此申請將本案押後3個月以待該案有指示性結果。

被告反對指同一單事件為何以告2次。裁判官指性質有不同,舉例如車禍除刑事也可由受害人以民事訴訟控告。

辯方申請召開聆訊
被告於3月1日去信指警方取走數十件文件,有4樣要求法庭退回,包括:
1)一部多功能掃描、列印、傳真及影印printer
2)13張未使用預付電話卡
3)閉路電視鏡頭
4)公司資料文件
聽完雙方陳詞法庭拒絕取回證物申請。

案件押後至8月10日 09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提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按:非社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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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監獄終於整死左政治犯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深水埗的士剷上行人路後司機遭「私了」
女被告審訊前離世 男被告判囚3年


【RFA】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一輛的士於2019年10月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撞傷2名途人,涉事59歲司機鄭國泉在現場遇襲。事後1男1女被捕,同被控暴動、有意圖而傷人和非法集結時蒙面等罪,案件原訂周二(10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庭上透露擬否認控罪的女被告審訊前已證實死亡,被告的控罪書已沒有法律效力,控方終止對其的控罪。而案中男被告承認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被判囚3年。(全文

#20220510新聞 #1006深水埗
Forwarded from 香港民族陣線 台灣分部 (poppy)
自由亞洲粵語 RFA Cantonese
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一輛的士於2019年10月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撞傷2名途人,涉事59歲司機鄭國泉在現場遇襲。事後1男1女被捕,同被控暴動、有意圖而傷人和非法集結時蒙面等罪,案件原訂周二(10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庭上透露擬否認控罪的女被告審訊前已證實死亡,被告的控罪書已沒有法律效力,控方終止對其的控罪。而案中男被告承認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被判囚3年。

被告案件原定於今日開審。庭上透露,本案第二被告女教師鍾泳儀(25歲)已經死亡,控方就針對她的撤銷控罪,其證物將會交由其家人處理,警方正就其死因調查中,待有報告再決定是否展開死因聆訊。

女被告對上一次出庭聆訊在去年10月19日,她當時獲准保釋候審,並透露她打算否認控罪。據知,被告的死因並非因為染疫、亦非自殺,案件本於今年4月1日作審前覆核,女被告當時已沒有出席。

我都好好奇 ,你班黑警可以點解釋到 一個25既女教師,唔係自殺又唔係病死,可以點死。
涉「私了」的士司機鄭國泉 女被告因離世獲終止檢控 男被告認暴動囚3年
https://bit.ly/38iwd2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