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6月答辯⚠️手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要影片/相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42
案發日期:2019年12月24日
案發時間:晚上7:30至7:50pm
案發地點:#旺角 朗豪坊中庭 及 火車頭越南餐室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要影片/相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42
案發日期:2019年12月24日
案發時間:晚上7:30至7:50pm
案發地點:#旺角 朗豪坊中庭 及 火車頭越南餐室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審訊 [6/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 A1 張(16)
👦🏻 A2 關(18) *2位曾還押至少四個月
(本案前A3 鄭梓健 早前轉為控方證人,獲撤銷控罪並當庭釋放)
控罪:
(1)刑事損壞[A1]
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
(2)管有攻擊性武器[A1]
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管有2支伸縮棍。
(3)縱火罪[A1-2]
二人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
- - - - - - - - - - - - - - - -
9:27廣播 9:34 開庭
雙方已呈上書面陳詞
9:48 現休庭 至10:15 ,法庭將會作出特別事項裁決
#林偉權法官 #審訊 [6/5]
#20200525青衣 #20200724青衣
#20200804青衣 #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縱火案
👦🏻 A1 張(16)
👦🏻 A2 關(18) *2位曾還押至少四個月
(本案前A3 鄭梓健 早前轉為控方證人,獲撤銷控罪並當庭釋放)
控罪:
(1)刑事損壞[A1]
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損毀屬於該學校之玻璃大門
(2)管有攻擊性武器[A1]
於2020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管有2支伸縮棍。
(3)縱火罪[A1-2]
二人同被控於2020年7月24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大門外,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該學校大門外的花槽及牆壁。
- - - - - - - - - - - - - - - -
9:27廣播 9:34 開庭
雙方已呈上書面陳詞
9:48 現休庭 至10:15 ,法庭將會作出特別事項裁決
Forwarded from 本土新聞暫停營運後援資訊台
This media is not supported in your browser
VIEW IN TELEGRAM
#網絡資訊
從5月7日晚上到5月8日,浙江嘉興市嘉善縣優家村,幾萬人全部拉走隔離,出動大約近500輛巴士。
從5月7日晚上到5月8日,浙江嘉興市嘉善縣優家村,幾萬人全部拉走隔離,出動大約近500輛巴士。
Forwarded from 777文宣傳播稿件大合集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葉啓亮裁判官
#20210526香港 #20210706香港
#電話滋擾 #其他案件
👤陸(57)
控罪:
(1)不斷打電話
(2)不斷打電話
(3)不斷打電話
(4)不斷打電話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20(c)條
1)被控於2021年5月26日與5月31日之間在無合理因由下而不斷打電話往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區域法院十樓1位法官辦公室電話,旨在對司法人員造成煩擾、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
2)被控於2021年5月27日與5月31日之間在無合理因由下而不斷打電話往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區域法院二樓1位法官辦公室電話,旨在對司法人員造成煩擾、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
3)被控於2021年6月1日與7月6日之間在無合理因由下而不斷打電話往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區域法院十樓1位法官辦公室電話,旨在對司法人員造成煩擾、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
4)被控於2021年6月1日與7月6日之間在無合理因由下而不斷打電話往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區域法院二樓1位法官辦公室電話,旨在對司法人員造成煩擾、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
——————————
🔹被告過往多年涉及多次不同滋擾案件
今日沒有律師代表,確認自己可處理。
⏺同案將加以民事程序處理
控方指索取意見本案除刑事檢控外,將以民事程序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以傳票形式控吿藐視法庭。故此申請將本案押後3個月以待該案有指示性結果。
被告反對指同一單事件為何以告2次。裁判官指性質有不同,舉例如車禍除刑事也可由受害人以民事訴訟控告。
⏺辯方申請召開聆訊
被告於3月1日去信指警方取走數十件文件,有4樣要求法庭退回,包括:
1)一部多功能掃描、列印、傳真及影印printer
2)13張未使用預付電話卡
3)閉路電視鏡頭
4)公司資料文件
聽完雙方陳詞法庭拒絕取回證物申請。
案件押後至8月10日 09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提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按:非社運案
#葉啓亮裁判官
#20210526香港 #20210706香港
#電話滋擾 #其他案件
👤陸(57)
控罪:
(1)不斷打電話
(2)不斷打電話
(3)不斷打電話
(4)不斷打電話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20(c)條
1)被控於2021年5月26日與5月31日之間在無合理因由下而不斷打電話往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區域法院十樓1位法官辦公室電話,旨在對司法人員造成煩擾、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
2)被控於2021年5月27日與5月31日之間在無合理因由下而不斷打電話往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區域法院二樓1位法官辦公室電話,旨在對司法人員造成煩擾、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
3)被控於2021年6月1日與7月6日之間在無合理因由下而不斷打電話往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區域法院十樓1位法官辦公室電話,旨在對司法人員造成煩擾、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
4)被控於2021年6月1日與7月6日之間在無合理因由下而不斷打電話往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區域法院二樓1位法官辦公室電話,旨在對司法人員造成煩擾、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
——————————
🔹被告過往多年涉及多次不同滋擾案件
今日沒有律師代表,確認自己可處理。
⏺同案將加以民事程序處理
控方指索取意見本案除刑事檢控外,將以民事程序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以傳票形式控吿藐視法庭。故此申請將本案押後3個月以待該案有指示性結果。
被告反對指同一單事件為何以告2次。裁判官指性質有不同,舉例如車禍除刑事也可由受害人以民事訴訟控告。
⏺辯方申請召開聆訊
被告於3月1日去信指警方取走數十件文件,有4樣要求法庭退回,包括:
1)一部多功能掃描、列印、傳真及影印printer
2)13張未使用預付電話卡
3)閉路電視鏡頭
4)公司資料文件
聽完雙方陳詞法庭拒絕取回證物申請。
案件押後至8月10日 09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提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按:非社運案
Forwarded from 流亡手足心事台
LIHKG 討論區
30年前做過HA護士都唔批 奉勸要移民嘅唔好浪費時間揀台灣
https://m.youtube.com/watch?v=bV63Lb8Ckfg
人地台灣鏡新聞訪問咗班俾人當滲透唔批投資移民嘅香港人
一齊睇下唔批嘅理由幾on9
1. 喺大陸出世,自細喺香港長大讀書做嘢 -> 危害國家安全
2. 做過CityU圖書館館館長,屬公務員編制(香港嘅話一定唔關事)-> 危害國家利益
3. 91-92年做過聯合醫院護士,屬政府管轄 -> 危害國家安全
呢個有得斟酌
4. 做緊銀聯銷售經理,中資公司危害國家安全
簡單嚟講台灣國家安全同支共差唔多脆弱,少少嘢同政府有關都…
人地台灣鏡新聞訪問咗班俾人當滲透唔批投資移民嘅香港人
一齊睇下唔批嘅理由幾on9
1. 喺大陸出世,自細喺香港長大讀書做嘢 -> 危害國家安全
2. 做過CityU圖書館館館長,屬公務員編制(香港嘅話一定唔關事)-> 危害國家利益
3. 91-92年做過聯合醫院護士,屬政府管轄 -> 危害國家安全
呢個有得斟酌
4. 做緊銀聯銷售經理,中資公司危害國家安全
簡單嚟講台灣國家安全同支共差唔多脆弱,少少嘢同政府有關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