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盟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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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疑催淚彈射頭後一度危殆  15 歲少年昏迷十六天後清醒 可簡單對答
http://bit.ly/2Y2aYZp
Forwarded from 每日警暴實錄
2019年11月29日
#1129九龍灣 襲狗41歲韋判兩個月(20200611)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5945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認超市偷蘋果及 Pizza 前高級督察李士鳴獲判緩刑 求情稱因中風「搞亂咗」

【立場新聞】今年 5 月,前高級督察、已退休的李士鳴被指在荃灣超市偷竊蘋果、菜及 Pizza,總值 106 元,原今(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惟開審前承認盜竊罪。69 歲的被告李士鳴自行求情時稱,退休前任職公務員、金融海嘯時虧損,犯案因患有中風「搞亂咗」,盼以罰款處理。裁判官余俊翔指,被告有 4 次同類案底,包括「打荷包」,惟考慮他認罪、年紀及案底已有一段時間,終判監禁 4 星期,緩刑 18 個月。被告聞判謂:「清楚大人!唔該大人!多謝!」

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 1 時半,超市便衣保安看到被告形跡可疑,用外套遮掩一盒薄餅,遂上前截停。被告把外套扔到地下後拔足逃跑,保安在超市 3 米外截獲被告,在他身上搜出其他食物而報警。警方以盜竊罪拘捕被告,他否認偷竊,表示已經付錢。

裁判官余俊翔指,涉案物品是食物、價值不高,被告在 2015 年及 2017 年共有 4 次同類紀錄,包括店舖盜竊、「打荷包」及企圖盜竊,均以監禁方式處理。裁判官將量刑起點訂於監禁 5 星期,但考慮被告 69 歲、認罪及案底已有一段時間,予以 5 分 1 刑期扣減,即扣至監禁 4 星期,緩刑 18 個月。(全文

#20211129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警長稱壓力大偷同袍信用卡  同僚求情信讚「警隊模範」 辯方:上司稱讚有望晉升至管理階層

【立場新聞】35 歲男警聲稱獲擢升至警長後壓力過大,涉前年 3 度盜取同袍的信用卡,於多間麥當勞「試卡」後,購買 3 部 iPhone XS,被控盜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 11 罪。他今( 29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其中 6 罪,須還押至下月作進一步求情及判刑,其間索取心理及精神科報告。辯方表示,除事主外,不少同僚及朋友亦為被告求情,「對他的誠信毫無置疑」,「可說是警隊中的模範榜樣」,甚至稱「能夠認識這個朋友,絕對是我的福氣」。

被告在求情信中透露,自小渴望投身警隊,望藉此服務大眾,如今一手摧毀自己的夢想,日後不知如何是好。辯方透露,被告母親留意到兒子升職後,「不但沒有見佢笑過,反而每天下班都是愁緒。」

被告事後已還清所有涉案款項,事主亦已原諒他,更為他撰寫求情信。辯方又指,被告友人曾問他會否棄保潛逃,但他卻堅定地稱不會,理應勇於承擔責任,「日後先可以堂堂正正做一個男人」。

法官勞潔儀最後將案件押後至下月 17 日再作求情,並於同月 30 日判刑,以索取心理及精神科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劉晉寧現已被停職,被控 8 項盜竊及 3 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物罪,今承認其中 6 罪,以換取控方不續起訴其餘罪行。控罪指,他於 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25 日期間,在香港偷取梁樂倫的兩張信用卡;並從旺角好望角大廈地下、大埔太和廣場,以及沙田中心 3 間麥當勞快餐店內,偷竊 6 項屬於麥當勞物品,即價值 6 元至 11 元的貨品;他又被控於同年 2 月 17 日至 3 月 2 日,在尖沙咀的蘋果公司的專門店內,購買 3 部各值 9899 元的iPhone XS手機。(全文

#20211129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Forwarded from 希望之聲新聞頻道
水很深!外媒起底张高丽性丑闻背后更多黑幕

#张高丽 #性丑闻 #彭帅 > 自从中共女网名将彭帅11月2日实名举报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张高丽性侵后,该丑闻在海外不断发酵。英国媒体《金融时报》近日刊文分析了张高丽的升官之路,披露了张高丽早年曾涉入恒大及花样年等房企的国有土地交易案等内幕,并肯定地表示,张高丽丑闻的背后与中共内部派系斗争关系密切。

: https://telegra.ph/soundofhope-11-29-48

希望之声 | 订阅频道 | 聊天讨论
【前高級督察超市偷pizza今認罪 求情自稱「退休公務員」】
【四同類案底今判緩刑】

全文閱讀 https://bit.ly/2Zyjpkz

年近七旬的前高級督察李士鳴今年5月在荃灣一間超市,用外套遮掩薄餅等食物沒付款就離開,被保安發現後外套連贓物丟下逃走但失敗,被捕後堅稱無辜。他被控盜竊罪,案件原定於今日(29日)開審,但他改口認罪,自行求情,當裁判問問他退休前職業是什麼時,李答「公務員」,沒透露是前警員。李有四項同類案底,但裁判官今考慮他的年紀及認罪,判他監禁4星期,緩刑18個月。

被告李士鳴(69歲)報稱退休人士。控方透露,被告有4項同類記錄,一次在2015年,及三次在2017年,分別為店舖盜竊、企圖盜竊及打荷包等等。

翻查記錄,被告於十多年前仍任職高級督察期間,曾涉襲擊女傭而惹上官非,但最終獲裁定罪名不成立。至被告離開警隊後,則因多次干犯盜竊等罪被判監,試過被判監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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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法就是犯法,除非你是香港警甴!
我想投嘅人都畀人拉晒啦😢我仲邊有投票意欲
係唔係都賴定先
試吓日日講,你再講大家就知點做~
真煽動
外國勢力?喺邊度?国安同志失職?30,000+仲唔去拉人,澳門已經拉緊人啦!
乜9都外國勢力 乜9都話人地想攪9你
乜9都話反中亂港 乜9都話顛覆國家
乜9都話國家安全
咁,躺平瞓嚮度算啦🤷🏻‍♂️
譚耀宗話低投票率證明候選人認受性高嘛,咁巿民認同佢,咪唔去投票囉
唔好意思,你用咩眼睇到,我見外國勢力關注台灣多啲
不如意的事就是外國勢力造成🤭🤫
乜嘢都係外國勢力。點解一直要活在自己的世界裏?
總之要成個選舉都要跟著你劇本進行,咁就最好喇,係咪?!
點解佢唔係叫嗰啲想參選嘅人脫離民主黨,而係硬要呢啲人以民主黨嘅名義參加選舉?佢做乜咁想民主黨參加選舉?
不如民調下令市民失去投票意慾嘅凶手係邊個??
90個位得20個係地區直選,仲要係建制派自己友扮競爭,其餘70個係小小小圈子遊戲,真欽點偽選舉,仲好意思叫人投票,真係笑L死人。而且投票站無「安心app」鎮壓病毒,又有三萬隻群魔亂舞,咁危險咪搞我。
錦鯉想點撚樣,投又嘈唔投又嘈,以往十幾年香港人投票意欲不嬲都一般,係2019-2020先創歷史新高,你玩爛咗大家咪還原基本步囉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前高級督察超市偷pizza今認罪 求情自稱「退休公務員」 四同類案底今判緩刑

【眾新聞】年近七旬的前高級督察李士鳴今年5月在荃灣一間超市,用外套遮掩薄餅等食物沒付款就離開,被保安發現後外套連贓物丟下逃走但失敗,被捕後堅稱無辜。他被控盜竊罪,案件原定於今日(29日)開審,但他改口認罪,自行求情,當裁判官問他退休前職業是什麼時,李答「公務員」,沒透露是前警員。李有四項同類案底,但裁判官今考慮他的年紀及認罪,判他監禁4星期,緩刑18個月。

被告李士鳴(69歲)報稱退休人士,今沒有律師代表。控方透露,被告有4項同類記錄,一次在2015年,三次在2017年,分別為店舖盜竊、企圖盜竊及打荷包等等。

李認罪自行求情,透露曾中風,「個人好亂,搞亂咗,唔係有心」,又指要長期覆診及「一世食藥」,「大人,俾個機會我改過...俾我罰款」。

余官判刑指,涉案物品主要為食物,價值只是106元並已起回。他留意到被告有多項同類記錄,並多次監禁處理,但考慮到被告認罪顯示悔意,加上已69歲,距離對上一次記錄亦有一段時間,及其他求情理由,最終以5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由於他開審前認罪扣減至4星期,同埋緩刑18個月。

據判詞顯示,被告於2015年因盜竊罪成,判監21天。他於2016年8月、即出獄後約一年,在荃灣愉景新城住客會所的男更衣室內,企圖盜竊儲物櫃內的財物,遭事主即場擒獲,及後被裁定企圖盜竊罪成,判監4個月。同年12月,被告再於尖沙嘴一間酒店內偷去一名女子的手袋,同樣遭事主即場擒獲,及後盜竊罪成,判監12個月。(全文

#20211129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慣犯及年長人士有優待?

#立場新聞圖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梁嘉琪裁判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20200117沙田
#提訊日

D1 黃(🛑已還押逾23個月)
D2 吳(🛑已還押逾23個月)
D3 張(🛑已還押逾8個月)
D4 張(🛑已還押逾8個月)
D5 嚴(🛑已還押逾8個月)
D6 蘇(🛑已還押逾23個月)
D7 彭(🛑已還押逾22個月)
D8 蔡(🛑已還押逾19個月)
D9 陳(🛑已還押逾22個月)
D10 李家田(🛑已還押逾17個月)
D11 賴(🛑已還押逾14個月)
D12 鍾(🛑已還押逾13個月)
D13 許(🛑已還押逾7個月)
========
控罪1: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
(指向D1-7, 10, 11, 13)
控罪時間範圍:2019年8月1日-12月8日

控罪2:企圖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控罪1的交替控罪)
(指向D1-7,10,11,13)
控罪時間範圍:2019年8月1日-12月8日

控罪3:串謀謀殺
(指向D1-7,10,11,13)
控罪時間範圍:2019年8月1日-12月8日

上述三項控罪均指稱上述被告連同林MH,梁CH,張KS,及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干犯

控罪4:製造或管有爆藥
(指向D1,3)
控罪時間範圍:2019年12月3日-12月8日

控罪5: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
(指向D2)
控罪時間範圍:2019年12月8日

控罪6: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指向D3)
控罪時間範圍:2019年12月8日

控罪7: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
(指向D6,12)
控罪時間範圍:2019年12月20日

控罪8:以槍械或彈藥或仿製火器拒捕或犯罪時管有槍械或彈藥或仿製火器
(指向D6)
控罪時間範圍:2019年12月20日

控罪9 教唆或協助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即一個雷管)
(指向D8)
控罪時間範圍:2019年10月1日-12月31日

控罪10:串謀及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指向D9)
控罪時間範圍:2019年7月1日-2020年1月17日

控罪11: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指向D9)
控罪時間範圍:2020年1月17日

控罪12: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
(指向D10)
控罪時間範圍:2019年10月1日-11月30日
=====
控方已準備好交付,並於2021年11月18日給予辯方18盒文件。

辯方均以收到大量文件申請押後。
各被告沒有擔保申請。

控方不反對押後。

梁嘉淇問控方翻譯及核證的情況。
控方表示有62頁證人,及所有文件翻譯工作進行中,已有1657頁已翻譯,餘下文件會8星期內交予法庭核證。

梁嘉淇命令控方須把餘下文件須要核證的分兩份,一半要1月4日交予法庭,另一半要1月18日交予法庭。

案件押後至2022年2月21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其間各被告須要還押
=========
吳 涉另案,按此
陳 涉另案,按此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郭啟安法官
#20200327開掛之達人
#網上言論
#審訊

蕭(32)🛑已還押逾22個月

控罪:
(1)、(5)、(9):煽惑他人縱火罪 ‼️認罪‼️
於2019年11月3日、14日及19日,在香港非法煽惑Telegram的使用者用火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

(2)、(6)、(7):煽惑公眾妨擾 ‼️認罪‼️
於2019年11月11日、15日及16日,煽惑Telegram的使用者藉非法阻礙港鐵地方及香港道路而對公眾造成妨擾

(3):煽惑暴動 ‼️認罪‼️
於2019年11月12日煽惑Telegram的使用者於或約於11月12日在中文大學一帶參與暴動

(4):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認罪‼️
於2019年11月13日煽惑Telegram的使用者導致他人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8):煽惑他人施用毒藥或殘害性物品 ‼️認罪‼️
於11月18日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非法煽惑Telegram的使用者向他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

(10)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洗黑錢) 不認罪,留法庭存檔
於或約於2019年11月至今年3月期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以被告名義在匯豐銀行持有的帳戶內一筆總額逾200萬元的款項,全部或部份、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

10:05開庭,進行答辯

📌答辯
控罪1-9認罪🛑
控罪10 不認罪,控辯雙方達成協議,控罪將會於法庭存檔,不予起訴

📌同意案情

控方指被告為telegram 頻道開掛之達人•勿忘初衷擁有人及管理人,於2019年發出有逾1197則激進及暴力訊息,而至拘捕日2020年03月27日其頻道的訂閱人數為21862人。關於2019年11月3日至11月19日發佈的帖文,指控被告無合理辯解而煽惑Telegram使用者作控罪中的行為。

被捕時發現被告的手機telegram登入了開掛之達人賬號,被捕後進行了5次錄影會面,於錄影會面中承認被告為該頻道的唯一擁有人,承認他知道他發的帖文會煽惑他人聽從其說話而行事,承認發帖文的目的係為了提高頻道訂閱數,及吸引訂閱人士捐款支持其行動。被告管有兩個帳號,「開掛之達人 勿忘初心」及「RIP」,其中登記帳戶的電話號碼是以被告人名字登記。

指控有關控罪的帖文內容包括:制作火魔、使用港鐵緊急車門及放置路障在路軌、利用學校化學品作林料及營救中大、使用鐵通及鏹水以傷害警員、制作燃燒用品及戴手套掩飾身份、呼籲參加三罷及阻礙港鐵、非法干擾港鐵電纜、(轉發)制作氯氣彈方法及(轉發)化學燃燒品和鋁燃品。

控方指稱被告均知道其發佈內容,亦知道有人會仿效他帖文中的行動,煽動他入作破壞、對藍絲憎恨和社會撕裂。

其中控罪(8)轉發內容有51條hyperlink,當中包括氯氣彈制作方法及指威力可達沙林毒氣。政府化驗師指氯氣彈為強力氧化劑,為黃綠色並有氣味,帖文內容是氯氣而非沙林毒氣,是被告文中吹噓了。法官關注控方指被告教人製作沙林毒氣,但政府化驗師報告顯示其製法只能製造氯氣,要求控方呈清氯氣傷害性,因這是量刑因素。控方回應指在密封環境連續吸入430ppm的氯氣30分鐘才會致命,同意較沙林毒氣嚴重性低。

控罪(9)轉發內容中其一連結為TATP制作方法,政府化驗師確認文中方法可行。法官關注TATP的相關控罪應為爆炸物品條例,指稱其爆炸破壞效果,質疑以TATP的說法支持縱火罪是超越其控罪範圍,並不是一樣。控方回應指控罪不包含爆炸物品,但以
全部帖文記錄的方向(縱火)來推論爆炸彈應作為縱火之用。郭官建議修訂控罪或作另外陳詞(刪除TATP);其後控辯確認刪除有關TATP段落,依賴帖文中另50條連結,大部分內容亦為火魔。

控方希望有關控罪(10)洗黑錢的沒收令能於判刑後處理。

📌求情

辯方呈上被告親手寫的求情信,被告沒有案底,背景簡單,定期出席教會活動,對社會的不公義不公平及政治環境等鑽牛角尖。有尋求教會的牧者協助,但不能釋懷,故犯下此案。

辯方稱被告在還押超過20個月的日子內反思良多,在家人,教會朋友的探訪中令他明白到當日因社會氣氛,對正義過度追求而嵌入瘋狂狀態,沉澱後感到自己犯錯了。

另外呈上多封家人朋友的求情信,都可顯示被告為人孝順,關心社會等。

辯方稱因為被告一早已認罪,希望給予3份1的減刑,另呈上一宗由姚勳智法官處理的關於telegram 煽惑的案件,該案判刑為4年,辯方同意本案案情較該案嚴重。

辯方希望法庭接納此案雖然在不同日子發生,但整體而言都係在同一社會事件中發生,而且案情所指的日期隔距較短,並只有他一人犯案,希望量刑時能考慮同期執行。

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 2021年12月6日下午2:30判刑,期間繼續還押🛑

11:35 退庭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訛稱買樓供父母住呃房貸 退休警司龍少泉判囚18個月須還百萬元租金得益

【頭條日報】剛退休警司龍少泉(55歲)向政府及銀行詐騙600萬房貸,訛稱單位為父母居住,實情是將單位出租。龍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法官沈小民今判被告監禁18個月,沈官另頒發歸還令,被告須歸還一百多萬元租金收益交還特區政府。

沈官判刑直斥龍「不是因為需要所致,而是貪心」,沈官指房貸計劃「已是相當優待」,因龍不用遷出當時居住的宿舍,而又可以申請政府貸款和銀行按揭讓直系家屬居住,唯一條件只是不可讓物業出租。他指案情嚴重的地方是被告身為執法者,以欺騙手段作出虛假文書及聲明,干犯嚴重的刑事行為。兩條罪量刑起點為24個月,考慮被告良好背景,家人和朋友替他撰寫的求情信,龍亦願意歸還犯罪得益,故每條罪行減刑6個月,兩條刑罰同期執行。沈官向辯方詢問賠償事宜,大律師林國輝指待法庭下令,龍便會在21日內清還1,161,500元租金得益,「家人正籌錢,一定會做得到」。(全文

#20211129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男警認葵涌警署女廁內偷拍 判入勞教中心

【立場新聞】案發時 20 歲的前男警涉於今年 7 月在葵涌警署女廁內,伸手偷拍一名女警如廁。他早前承認一項遊蕩罪,案情指受害人多達 9 名,涉及超過 40 張照片。被告今( 29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指根據本案嚴重程度,禁閉式刑罰是唯一選擇,原本打算判處監禁,相信刑期應與勞教中心相近,但法庭接納被告非常有悔意,亦獲家人支持。由於辯方亦希望判處勞教中心,故最終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案發當日清晨往地下私家車取沐浴露時,遇上 X 及屬隊上司。被告隨後在 2 樓訓示室埋伏,尾隨 X 步入同層女廁。他躲藏在 X 身處的廁格旁,先後從廁格頂部及底部的空隙,伸手拍攝照片。東窗事發後,被告立即跑去訓示室,X 把事件告訴同任警隊的男友和上司。

涉案手機經檢驗後,除 X 如廁的 10 張照片外,亦發現被告在去年 10 月 7 日至今年 6 月 7 日期間,分別偷拍另外 8 名女警如廁,涉及 30 張照片及一段影片。

被告王志亮( 案發時 20 歲)被控於 2021 年 7 月 7 日,在葵涌警署 2 樓 221 室女廁及其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而他單獨在該處出現,導致女士 X 合理地擔心自身安全或利益。(全文

#20211129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每日有成4至5隻狗犯法,每年加埋過千,唔怪得要招咁多新狗


只有心術不正嘅才會做狗,三萬隻都有問題啦
犯罪集團要請好多新成員
但要夠冇良知先可以做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廉署通緝二人涉嫌煽惑他人立法會選舉投白票及不投票違反選舉條例

廉政公署今日(11月29日)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兩名男子,他們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

許智峯及丘文俊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立法會選舉)的選舉期間違反《條例》第27A條,於本年10月30日至11月29日期間藉公開活動,即分別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貼文,煽惑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及不投票。

許智峯及丘文俊,同為39歲,分別面對四項及八項控罪,均違反《條例》第27A條。

📌 全文:廉政公署新聞公佈
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內地傳媒引述消息指中國從未邀請美國政客出席冬奧

#兩岸國際 內地《環球時報》引述知情人士報道,中國從未邀請美國政客出席北京冬奧,目前也沒有計劃邀請。 (11/29/17:17) 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47-%E4%BA%BA%E6%A1%88%E5%8A%89%E6%85%A7%E5%8D%BF-fb-%E5%98%86%E8%A2%AB%E5%91%8A%E8%A2%AB%E6%8A%BC%E9%80%BE-9-%E5%80%8B%E6%9C%88-%E7%9F%B3%E7%A6%AE%E8%AC%99%E7%95%99%E8%A8%80%E9%80%99%E4%B8%8D%E6%98%AF%E6%88%91%E5%80%91%E8%AA%8D%E8%AD%98%E7%9A%84%E9%A6%99%E6%B8%AF

劉慧卿今日在 Facebook 發帖文表示,自己為支持民主派人士,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旁聽 47 人案。她在文中指出,現時大部份被告已被關押 9 個多月,「真不知他們要還押多久!!」

現年 76 歲、立法會最資深的議員石禮謙隨後亦在劉慧卿的帖文上留言,「這不是我們認識和深愛的香港,願上帝保佑他們。」(This is not the HK we know and love. God bless them all)。
《立場新聞》記者就此向石禮謙查詢,他表示自己因看到劉慧卿的帖文,感到「心唔舒服」,故在帖文下留下「心底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