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盟會2.0
1.7K subscribers
32.9K photos
1.47K videos
48 files
29.1K links
香港同盟會2.0
鑑於本會海外Admin時差問題,未能及時跟進香港即時訊息,舊channel由即日開始停用,轉由亞洲分會手足繼續打理,務求把最新革命資訊帶卑大家!請繼續Follow香港同盟會2.0
Download Telegram
【iPhone「安心斷網」教學 #Part2|阻止App使用Wi-fi及Bluetooth 】
Source: IG @hkladyliberty #香港民主女神

見到唔少人用假App出事,因止推出以下教學,阻止 #安心出行 使用流動數據、Wi-fi及Bluetooth,可以scan code但無法傳輸/接收資料;此舉雖然治標唔治本,但希望無選擇的人可以保障私隱同時避免惹上官非。

⚠️ 港共無公開過「安心出行」source code,程式如何運作全部都係港共單自己講,做咗不代表絕對安全。
⚠️ 港共謊話連篇、製造社會不公、意圖綁架香港人同中国通關、更有推動 #全民監控 之嫌,如非必要絕不應該裝App掃code。
⚠️ 做晒Part 1+2先可以阻止「安心出行」使用流動數據、Wi-fi及Bluetooth, 之後仍可掃描QR code。
⚠️ Android 本身可以阻止個別應用程式連接互聯網,所以在此不贅。

⛔️ 阻止「安心出行」使用Wi-fi及Bluetooth
① 開啟Shortcuts
② 選擇Create Personal Automation
③ 向下滾動找到App
④ 搜尋並選擇LeaveHomeSave
⑤ 只選擇”Is Opened”為觸發條件
⑥ 選擇Add Action
⑦ 搜尋並選擇Wi-Fi
⑧ 設定為Off
⑨ 再選擇Set Bluetooth
⑩ 同樣設定為Off⑪ 啟用Automation,
⑫ 記得關閉Ask Before Running,讓Shortcuts可以唔駛次次問,之後按Done就完成了!

如果想在關閉「安心出行」時自動重啟Wifi Bluetooth,只需再建立一個新的Automation,並將步驟⑤的觸發條件改為”Is Closed”。.
.
#資安 #全民抵抗 #信用系統 #監控社會 #抗疫為名 #武漢肺炎 #支那病毒 #evilCCP #fxxkCCP #香港人堅持 #禍港正苦 #賣港賊冚家亡
Forwarded from LIBERKONG
【文匯報政治組入】
黨媒文匯報連續幾日報導親共各界意見,指以各種方式抵制立法會選舉嘅人都需要依法嚴懲 [1] [2]。作為其中一個被點名嘅組織,我哋有幾點需要補充:

首先,一個唔屬於人民嘅政府係絕對無資格得到香港市民任何一票。依家嘅選舉再唔係一個公平、公正、代表到香港民意嘅制度。連參選人都由港共篩選好,確保每個都愛國愛黨,成個選舉遊戲都由港共操控,近排仲積極進行宣傳、立法禁止公開呼籲其他人唔好投票或白票廢票,打壓要求社交媒體等移除相關內容。港共所做嘅一切都係想確保嚟緊嘅選舉有一定嘅投票率,而投票率正正就係佢哋可以肆意演繹嘅工具,指大家仲相信香港仍有民主,從而賦予選舉認受性。

親共各界都指出我哋嘅聯署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但好笑嘅係《選舉條例》同謀殺案一樣都無域外執法權。即係流亡緊、身處英國嘅我哋喺任何平台呼籲大家杯葛抵制選舉,佢哋都無能力以以上條例去告我哋。

如果港共覺得我哋犯咗宇宙國安法,有顛覆國家政權或者分裂國家嘅意圖,歡迎鄧炳強同李家超公開宣布,以免香港市民轉發呢個post誤墮法網。

最後,任何真正心繫香港嘅香港人都唔應該再為呢個政權抬轎,「不參選、不投票、不宣傳、不承認」所有港共所推崇嘅偽選舉。

資料來源 [1] [2]

Website | Instagram | Telegram公海 | Twitter | LIHKG
終審裁決

1002 盧建民定罪裁決終審上訴被駁回。

1003 參與集結罪的 joint enterprise 需現場參與。但不在場的人士仍可以被控以次級參與及煽動或策劃等相同罰則。

1004 退庭。
Forwarded from 香港抗爭回憶藝術
11月4日,是梓樂墮下重傷
11月8日,傷重不治,兩週年!

此仇一定要報!!!! 害佢嘅人一定會受到報應!!!!!

Acrylic painting by Ricker Choi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終審法院終審法庭
#張舉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李義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霍兆剛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林文瀚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終審上訴 #宣布判決
#魚蛋革命 #0728上環 #赴湯杜火 #共同犯罪計劃原則

0957 廣播

1001 開庭, #岑耀信勳爵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今天未有列席。

1004 口頭簡述裁決畢。

盧建民案:一致裁定駁回上訴。

赴湯案:得直🙏🏻
(1) 就算被告在現場,基本形式的 #共同犯罪計劃原則 亦不適用於非法集結及暴動,因未必能夠符合「參與」這元素。

官方新聞摘要(中):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doc/judg/html/vetted/other/en/2021/FACC000006_2021_files/FACC000006_2021CS.docx

判詞(只有英文版):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doc/judg/word/vetted/other/en/2021/FACC000006_2021.doc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終院:「共同犯罪原則」不適用於暴動非法集結 惟不在場仍可按「從犯罪行」懲處

【立場新聞】終審法院上月初開庭處理「赴湯杜火」湯偉雄,及 2016 年旺角騷亂案被告盧建民的終審上訴,以釐清普通法下的「共同犯罪計劃原則」,是否適用於非法集結及暴動罪。終院今(4 日)頒下判詞,裁定「共同犯罪原則」不適用於暴動及非法集結案,不在現場參與者不可視為「主犯」。但終院強調,推動、鼓勵或促進非法集結或暴動的行為,不論是否在場,均可按「從犯罪行」懲處與主犯一樣的刑罰。

至於盧建民案,終院認為即使公訴書有欠妥之處,陪審團仍然有充分證據,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裁定盧罪成,因此一致駁回他的上訴。

終審法院五位法官在判詞表示,暴動罪及非法集結罪,均屬「參與性」的罪行,控方須證明,被告曾與其他人一同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並意識到相關行為,以及具有參與其中的意圖。因此,並非身處非法集結或暴動現場的被告,不可被視為主犯,重申「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是罪行中至關重要的元素,不可被普通法「共同犯罪計劃」原則凌駕。

但終院強調,推動、鼓勵或促進非法集結或暴動的行為,不論被告是否身處現場,均可按「從犯罪行」和「不完整罪行」 (secondary and inchoate liability offences) 被判以與主犯一樣的刑罰。

而如果非法集結或暴動的參與者,曾協議共同參與該非法集結或暴動,並預見實行有關計劃時,他們其中一人或多人可能會干犯更嚴重的罪行,參與者可能會根據延伸形式的「共同犯罪計劃」(extended form of joint enterprise),就更嚴重的罪行負上法律責任。(全文

📌 相關資料:終審法院官方新聞摘要 // 終審法院判案書(英文)

#20211104新聞 #魚蛋革命 #0728上環
終審法院就「暴動共同犯罪原則」案頒下判詞,裁定「基本共同犯罪原則」(basic joint enterprise) 不適用於非法集結和暴動,但「延伸共同犯罪原則」(extended joint enterprise) 於特定情況下或適用。

如氣象巴打先前強調,本案裁決的實際影響不大,這點和判詞採用的邏輯是一致的:

1️⃣終審法院認為非法集結和暴動屬「參與性罪行」(participatory offence),兩罪本身就有共同參與的元素,應用basic JE原則只會引起混亂,和兩罪的犯罪行為要素 (actus reus) 有所衝突。

2️⃣終審法院認為參與 (take part in) 不限於破壞社會安寧 (就暴動而言) 或擾亂社會秩序等 (就非法集結而言) 行為。假如有人在現場透過言行舉止 (而非單純在場) 鼓勵他人,已可視為參與。

3️⃣終審法院認為上訴庭列出的五大角色可按其他法律原則處理。以「幕後主腦」或「網上煽惑者」為例,可按「慫使、促致暴動」或「煽惑暴動」控告。以現場哨兵為例,可按「協助、教唆暴動」甚至暴動罪本身 (基於第二點,協助、鼓勵的言行舉止已可視為參與) 控告。以家長車為例,可按《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0條控告。

4️⃣就extended JE而言,終審法院舉例甲、乙、丙三人參與暴動,期間丙蓄意導致他人死亡,假如甲、乙合理預期丙會干犯謀殺罪,即可按extended JE原則控告甲、乙二人謀殺。這個例子和「上水連儂牆案」的指控有點類似,但頭腦清晰的讀者不難發現這個例子不太相干,因為這不代表控方可按extended JE控告暴動。

5️⃣終審法院認為重點是證據能否證明被告參與,而這些證據包括環境證供,例如被捕地點、時間、身上搜獲的物品等,這點和現行暴動案的處理是一致的。

須再次強調,本案裁決的實際影響不大。如果你擔任上訴庭列出的五大角色,即使共同犯罪原則不適用,控方仍可應用其他法律原則。如果你在現場被捕,重點從來是證據 (和你遇上哪一位法官)。

#香港新聞 #法律知識
Forwarded from 中国正在发展梗🤌 (控煙辦)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被指毀民建聯橫額 地盤工人准保釋 押後 12.9 再訊

【立場新聞】一名五旬地盤工人 ,被指今年 7 月在筲箕灣耀東邨損毀一塊屬民建聯橫額,遭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今(4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押後案件至 12 月 9 日答辯,期間被告准以 500 元現金擔保。

被告被控一項刑事損壞。控罪指他於 2021 年 7 月 10 日,在筲箕灣耀東邨耀輝樓外與耀興道之間行人天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民建聯的一塊橫額,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原文

#20211104新聞 #新案件 #20210710筲箕灣
【大學之道】學生欲派白絲帶被保安包圍 家長聲援怒斥保安「大學之道記唔記得啊!」

中大今日舉行畢業禮,中午約12時30分,有5名中大學生到百萬大道拉起「哀我中大」橫額,打算擺放攤位派發白絲帶。他們表示是普通中大學生,希望藉畢業典禮「哀悼」中大學生會。超過10名中大保安到場包圍,要求學生離開,雙方高聲理論,學生認為他們沒有阻礙畢業禮進行,質疑校方不應不准他們派發白絲帶。

現場有家長舉機拍攝包圍學生的保安,被警告不能拍攝保安「大頭」。亦有家長在場支持學生行動,批評保安助紂為虐。他高呼:「大學之道,在明德,在新民,在止於至善,你哋班大學生做緊呢樣嘢渣嘛。你哋做官嘅做咩咁惡啊?大學之道記唔記得啊!」

曾任總警司的中大保安處首長李永光一度命令保安直接搬走學生的物資,被中大學生事務處職員勸阻,著李永光「冷靜啲」。學生與校方交涉後,保安暫時已經離開,學生可繼續派發白絲帶。

【全文閱讀】https://bit.ly/3nVrgRf
【「棱角分明 毋負期許」】

中大今(4 日)舉行頒授學士學位典禮。有學生在典禮上舉起「棱角分明 毋負期許」標語。

今早,《中大學生報》在 facebook 表示,清晨校園內出現抗議橫額,其中在中大學生會所在地范克廉樓外牆,出現了「還我學生自治」,另一斜坡亦掛上了「員生共治,必先共議」橫額,兩幅橫額在 8 時左右皆被拆除。另外,「民主牆」上亦出現「OSA(被刪去).屬系會.入臨政」的標語,疑抗議校方要求學生組織向校方登記事宜。

攝:Melody
FHK本地消息【 疑懲教人員收錢打因社運而在囚人士 】

近日於網上流傳一則信息指:「荔枝角收押所高級懲教主任冼世傑,疑因欠債而收受金錢毆打荔枝角收押所在囚的社運人士(黃絲),天理不容!」

後來更有市民於荔枝角收押所車輛進入出入口設置紙紮人(鬼交替)。紙紮人,又名金童玉女,以道教傳統習俗來講一般會在死者靈堂設置紙紮娃娃,ㄧ來是接引死者前往西方極樂世界,二來是昇華死者的地位,認為死者物化歸真仙童仙女差遣,也可以說是侍女服侍等之用途。

圖中紙紮人更被紙張矇臉,紙張上寫着:「懲教主任冼世傑欠債還錢收錢打黃絲,正仆街。」之字句。

記者:姜牧師
資料來源:https://events.ettoday.net/activity/ghost2015/article/1109/hot
圖片來源:網上流傳
1️⃣ 楊明喺2005年已經衰過一次醉駕,當時被判罰7,000蚊同停牌一年;
2️⃣ 2007年,楊明因為飲醉酒大鬧便利店,被法院判社會服務令150小時,並須向便利店賠償3,880元,當時楊明承諾日後酒不沾唇;
3️⃣ 2020年7月中楊明接受《明報》專訪時,提到過往醉酒被捕前科,佢話「犯事才會被捕...沒有憎恨拉我的警察。我會憎自己,點解成日飲醉酒啫!」半個月後,楊明衰咗。

//藝人楊明承認不小心駕駛等兩罪,今日遭判監 18 日及罰款 2,000 元,另須停牌2年、自費完成駕駛培訓課程。被判囚的楊明申請上訴,及等候上訴期間保釋,獲裁判官批准以 3 萬元現金擔保保釋。//

https://thestandnews.page.link/CRhd5G5YQPSs4y8f6
Forwarded from 香港人的蘋果
#內地
【真係無文化🤪寒冬難捱】李克強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 要確保大督查(監察)匯報整改(修正)到位(周全/妥當)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第八次大督查情況匯報。

新華社報道,會議表明,要解決好有的地方拖欠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和醫療、老舊小區改造等方面民生實事(事務)沒有辦好辦實(辦妥的)問題,指出(要處理及確保)做好肉蛋菜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價格穩定)保供穩價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群眾溫暖過冬,保(、)經濟平穩運行和就業穩定。

會議表示,對一些地方減稅降費打折扣、大宗商品價格高漲推升成本、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等問題,要採取措施推動解決。會議強調,規範有效用好政府公共支出,杜絕面子工程,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決反對不作為亂作為。會議重申,三農工作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中之重。 🤪🤣🤣

Source: RTHK

🍎保留一點真相、一些堅持:
https://t.me/appledailyhk26

聯絡團隊為香港歷史出一分力:
@HongKongHistoryBackup_Bot
Forwarded from 香港人的蘋果
#港聞
【不能畢業的他們】中大畢業典禮尾聲,一群社會科學院和文學院的畢業生在百萬大道,舉起印有被捕中大學生姓名的紙張,並寫道「我們畢業了,但他們不能」,歷時數分鐘。

紙張上的名字包括:#張俊浩#鄧希雯#高梓斌#劉晉旭#符凱晴#陳歷釋#許貽顓#陳起行#李俊皓,9人因前年中大二號橋衝突,被判入獄。

參與行動的畢業生Phil說,希望在畢業典禮引起更多同學關注,畢業除了喜慶,還有很多同學入獄、面臨司法程序等審訊,正在經歷苦難,同時也希望面臨審訊的同學知道,有一班同學仍然很關注和支持他們。

他坦言,其實自己不認識被捕的同學,但覺得大家都是中大人、香港人,在艱難的日子,需要的是互相支持。今日在文學院畢業,但他說心底裡不是最開心,因為見證中大變了很多,尤其是學生會解散,當社會急速變化時,他很希望大學成為社會崩壞下的最後一片樂土,讓師生仍可互相交流知識和想法,毋負期許。

採訪:張凱傑、鄭啟智

Source: CitizenNews 眾新聞

🍎保留一點真相、一些堅持:
https://t.me/appledailyhk26

聯絡團隊為香港歷史出一分力:
@HongKongHistoryBackup_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