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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人權學堂】公平審訊權(一)無理拘捕、長期羈押如何成為各國打壓人權工具?

//談到「公平審訊權」(Right to Fair Trial),很多人會想到在法庭受審的畫面,但其實「公平審訊權」不只關乎審訊當刻,而是涵蓋從被捕、羈留/保釋、委任律師、審訊安排、裁決以至判刑,整個漫長而繁瑣的司法過程。那麼根據國際人權法,各國須如何保障被告的「公平審訊權」?又有甚麼情況是違反國際人權標準呢?

首先,讓我們探討被捕後、上庭前人身自由被剝奪的情況:一個人是否只要有犯罪嫌疑/有案在身,就可以被合理剝奪人身自由和其他權利呢?若然不是,那自由和公平的界線該如何劃分?

人身自由是每個人都享有的基本權利,而《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訂明,任何人(包括政府)不得無理予以逮捕或拘禁,或繞過法律程序非法關押任何人;被關押的人亦有權要求法院裁定關押是否合法,若不合法便必須放人。值得留意的是,即使關押起初是合法的,隨着當事人被剝奪自由的時間越來越長,當局便越有責任「審慎檢視」(the greater the need for careful scrutiny)關押是否必須和合符比例的。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9C 條和其他國際公約(包括《聯合國非拘禁措施最低限度標準規則》(東京規則)和《兒童權利公約》)亦指出「一般原則而言,被刑事檢控的人在等候審訊期間不應被關押」,不予保釋的情況應該是例外和作為最後手段,除非有非常充份的理由相信被告候審期間可能會潛逃、干犯嚴重罪行、騷擾調查或對公共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等,不過,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便曾警告,過長時間的還押候審違反「無罪推定」原則。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14(2) 條訂明,「受刑事控告之人,未經依法確定有罪以前,應假定其無罪」。

除了人身自由和「無罪推定」原則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14 條亦保障其他被稱為「最低限度保障」的審訊權利,包括:獲詳盡告知罪名和控罪詳情、獲充份時間和便利準備答辯、自由選擇律師並保持聯絡、親自到庭受審或指派律師代為出庭、不被強迫招供或認罪等。另外,未被定罪的還押人士在待遇上亦應與服刑人士作區別,如享有更多與家人見面的機會,以符合「無罪推定」原則下他們仍是無罪之人的身份。 //

📌 全文:《立場新聞》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E5%85%AC%E7%AB%8B%E9%86%AB%E9%99%A2%E5%BC%B7%E5%88%B6%E5%AE%89%E5%BF%83%E5%87%BA%E8%A1%8C-%E7%97%85%E4%BA%BA%E5%AE%B6%E5%B1%AC%E6%96%A5%E5%A4%9A%E9%A4%98-%E9%86%AB%E7%94%9F%E8%B6%95%E4%BD%8F%E6%95%91%E4%BA%BA%E4%BF%82%E5%92%AA%E5%94%94%E5%85%A5%E5%BE%97

明日(11 月 1 日)起,進入醫管局總部及公立醫院的市民須使用「安心出行」,獲豁免人士可填寫表格登記。措施生效前夕,有未裝程式的病人家屬今日特意來到醫院交付物資。有醫生批評強制「安心出行」在運作上不可行,「成間醫院咁大,我由病房去門診已經咁趕,唔通跑到去門診門口,仲要停低搵部電話出來嘟你個低能嘢呀」。
所以香港人仍然係大中華膠。

點解唔係諗起721 831?要諗8964?

港豬思想,大中華思想經過2019年都無乜分別,sosad。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人權學堂】公平審訊權(二)我們與秘密審訊的距離

//你能想像一個沒有傳媒和「旁聽師」的法庭審訊,公眾人士不能入庭旁聽,甚至會被拒於法院範圍外嗎?更有甚者,還押中的被告與外界失聯,連家屬和律師都不能與他見面,只能被動地等待官方公佈消息,直到判案書下來,才知道原來審訊和判刑已經結束?這些情景對香港人來說可能仍屬荒誕、難以想像,但卻在世界不同角落無聲無息發生。

雖然《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稱《公約》)保障受刑事檢控的人有權受到「獨立無私之法庭公正公開審訊」,當中的公開審訊(right to public hearing)就是指法庭有責任向公眾披露審訊的地點時間,並提供充足的法庭設施與便利,讓被告、事主和控辯律師能參與外,公眾和傳媒亦能旁聽觀察,以保障審訊公平進行。但本身在人權公約的設計中,就容許政府以國家安全、公共秩序等原因合理限制某些權利,如可禁止傳媒及公眾旁邊全部或部份審訊(見《公約》第 14 條);加上很多國家的刑法也常賦權執法人員和司法部門「特事特辦」國安、恐怖主義相關罪行(國際特赦組織在 2017 年就曾發表報告,分析英、法、德等 14 個歐洲國家打擊恐怖主義的手法,如何從各方面壓縮自由,甚至威脅公平審訊權)。

秘密審訊可謂侵害公平審訊權最嚴重的一種形式。有些國家如秘魯、利比亞、沙特阿拉伯等,甚至利用軍事法庭或特別法庭(special courts)秘密審訊被指觸犯國安或恐怖主義罪行的普通市民,有些法庭的法官更是政府直接指派的軍官;審訊閉門進行,過程中甚至容許法官和控方證人遮面、匿名作供和審訊,扭曲正常的司法程序。

歸根究底,為甚麼公平公開的審訊如此重要?為甚麼政府不可以隨意剝奪一個人公平受審的機會,不應阻止傳媒報道和公眾旁聽審訊的進行?正如英國首席法官 Lord Hewart 一句經常被引用的話:「不僅要秉行公義,還須明確無疑地彰顯於人前。」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詮釋公平審訊權時亦強調,不僅法官的判決不能受個人喜惡偏見所左右,法庭更須要「在一個合理的旁觀者看來,也是不偏不倚的」。法庭除了作出裁決,維持社會正常運作和秩序外,亦讓公眾有機會目睹和參與法治制度如何運作,因此「讓公義被看見」是維持公眾對法治的信心、共享法治價值觀不可或缺的一環。 //

📌 全文:《立場新聞》
#bot投稿
#我地會認真睇所有bot_enquiry

轉自:書生百用(節錄)

政府要求 11 月開始,強制市民「進入政府處所」必須使用「安心出行」。

書生相信,其中最為迫切及難以拒裝的應該是「探監」與「到公共醫院」的朋友。

以下是防衛的方法(原則上完全合法),由網上搜集資料與個人心得集合而得:

(1). 購買一部便宜的智能手機,最好全新,二手的請洗機。洗完機,不要填入任何個人資料,不要登入任何 apps、不要插 sim 卡。(iOS 用戶請用原手機開VPN申請美國帳號,Android用戶請用同一方法申請Gmail,或使用 apkpure 下載程式,見下面)

(2). 到公共場所使用免費 wifi,安裝 VPN 並開啟。

(3). Android 裝 Netguard,Android/iOS 裝 Blokada 。兩個 Apps 既用途是阻止其他 apps 上傳你的手機資料。安裝程序詳見以下兩個網址(這方法由「國際 twitter 組」提供):

Android版 Netguard防禦法
👉https://bit.ly/2ZAbQcv
Android/iOS版 Blokada 防禦法
👉https://bit.ly/3pS34lk

(PS:書生發現 GooglePlay 暫時找不到 Blokada ,請先裝 Tor Browser 再用這瀏覽器到 Blokada 官網下載)

(4). 使用 apkpure 下載「安心出行」但不要打開程式 (https://bit.ly/3EsioJE),直至根據 (3) 的指示做完為止。

(5). 「安心出行」(暫時)不用上網也能使用,這手機必須長關網絡,開「飛航模式」,只作「安心出行」之用,別無任何其他用途。

(6). 如果想保障到最高,建議購買「法拉第袋 (Faraday bag) 」,阻擋這手機一切信號。除了使用「安心出行」時,勿將手機拿出(法拉第袋可到 Amazon 或其他網站選購,買回來記住做下實驗,測試下功能)。

(7). 由於不肯定「安心出行」程式「後台」是否有任何其他不明東西,緊記這部手機千萬不要上網連線,及上傳任何個人資料。假如不肯定有無再上網連線過,建議洗機,重複以上步驟。

****

都係果句,依招係相當「逼不得已」才使用。每一次下載「安心出行」,其實都係為安心出行提供一次「認受」。

只要「安心出行」由「健康碼」再進化成「信用系統監控碼」,重點已經唔係上唔上傳資料、私隱問題。而是它會變成一種「信用評分」,給每個香港人「打分」,低於評分(紅色碼)者就無法進出場所。

所以,集體抗衡仍然是必須。這方法不是給你去餐廳食飯之用,也不是在有其他選項時(雖然這些選項可能比較麻煩)卻「懶惰」地照用安心出行的方法。這是給工作者、病人與囚友親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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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出行 #健康碼 #懲教署 #醫管局 #探監 #合法 #睇病 #信用系統 #有用資訊 #資安手冊 書生百用 書生百用2.0

https://www.instagram.com/p/CVniSlzPMEh/?utm_medium=copy_link
【強制使用安心出行前夕 家屬趕病房送物資醫生嘆運作不可行】

明日(11 月 1 日)起,進入醫管局總部及公立醫院的市民須使用「安心出行」,獲豁免人士可填寫表格登記。

措施生效前夕,有未裝程式的病人家屬今日特意來到醫院交付物資。有醫生批評強制「安心出行」在運作上不可行,「成間醫院咁大,我由病房去門診已經咁趕,唔通跑到去門診門口,仲要停低搵部電話出來嘟你個低能嘢呀」。

報道: https://thestandnews.page.link/R6ydueiHzsVsjyzS6
點解成班高官都無腦架🤦🏻‍♀️🤦🏻‍♀️🤦🏻‍♀️🤦🏻‍♀️
佢知唔知咩叫無家者🤷🏻‍♀️
局長,人哋無手機亦無家,不如打去你屋企,問返你想點好冇?
疫情差不多兩年先嚟爭分奪秒。之前係咪去咗食屎!
比個“真“電話号碼你又如何?居冇定所。。点搵。。。每條天橋底搵。?
留999咯,差人應該可以搵到佢。
而家係冇電話嘟唔L到呀,留社工電話
咁嘟乜撚呀
咁撚詼諧,唔做棟篤笑真係嘥撚咗佢
坐冷氣房係咁上下,用屎忽諗野!點會理會民間疾苦!
幫助無家者都是社工,你叫佢哋24小時On call?你哋咪曾經好唔尊重社工甚至拘捕人嘅?現在叫人做嘢就咁易?
要比身份証先可以去失物認領處認領遺失左既身份証
爭分奪秒就係大爆發果時唔封關,0確診就用安心出行你去左邊? 而家連天眼都唔駛裝,要你自投羅網去報告自己既行蹤。
話明無家者,今晚係邊度過夜都係一個謎啦。呢啲咁有邏輯嘅思想真係膠官先有!
政策越離地,只會越離心
其實之前咁多波,政府有冇用安心出痕搵到過任何確診者? 印象中只用個APPS搵到過參與酒吧打鬥的休班警,係咪呀?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人權學堂】公平審訊權(三)法律面前,如何人人平等? 談殘疾人士與兒童的公平審訊權

//高等法院早前推翻一名嚴重弱聽少年的襲警罪定罪,指原審中弱聽少年看不到傳譯員的唇語,而讓他同時戴助聽器和法庭耳機的安排亦為他造成更大干擾,令他有機會因聽錯庭上問答而得不到公平審訊,法官因而下令案件擇日重審。此案雖是單一事例,卻揭露了殘疾人士面對審訊時可能遭遇的不平等對待和劣勢,亦是對司法機構以至整個社會提出詰問:殘疾人士、未成年人士等有特殊需要的被告,他們的公平審訊權如何得到充份保障?

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曾列舉一些協助殘疾人士適應審訊程序的措施(procedural accommodations),包括現場提供手語等視聽導譯、透過不同媒介(不只是文字版本)傳遞法律資訊和司法訊息、令法庭文件更加方便閱讀和理解、調整法庭程序等,讓殘疾人士更能參與整個審訊。委員亦指出須加強警察、律師、司法人員對殘疾人士權利的認識,提供足夠的教育和在職培訓。

回到香港,法庭一般會按被告的特殊需要安排合適的傳譯和輔助,如早前另一案件的被告有嚴重聽障,甚至不能使用助聽器,法庭就為他安排了廣東話字幕,讓他可以即時閱讀文字直播。法庭上對殘疾人士的輔助不是一刀切「有」或「沒有」的問題,每個人的殘疾程度和習慣都很不同,這些差異若不能透過法庭人性化以及較靈活的安排去化解,將嚴重威脅他們公平受審的權利。

除殘疾人士,兒童的公平審訊權也是時常被忽略的議題,因為未成年人士的審訊會在俗稱「J 仔庭」的少年法庭閉門進行(公眾不得進入,傳媒可以旁聽);被告的名字、相片和背景資料也被禁止公開。這些對未成年人士的特殊保護,令他們的審訊一般較為低調,不被公眾和傳媒所聚焦。

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基本原則,關乎未成年人士的一切法院、行政和立法行動皆應以「兒童最大利益」為首要考慮。未成年被告在過程中享有無罪推定、緘默權、找律師的權利、盡快獲安排審訊不受拖延等權利,亦可要求父母或監護人陪同錄口供和應訊。

由於少年司法的主要是為了「兒童的福祉」和「給予相稱的刑罰」,《規則》進一步要求法庭在判刑時不僅考慮案情的嚴重性,亦要考慮未成年被告的家庭背景、學歷、心智和社會需要等,將對他們人身自由的限制降到最低。具體來說,除非少年犯人涉及暴力等嚴重罪行,或屢次犯法,否則在有其他選擇下(如緩刑、社區服務令、罰款)盡量避免判監(原則 18 及 19)。//

📌 全文:《立場新聞》
Source: fb.com/groups/bristolhker

2019年11月4日, 佢被墮樓
最後在11月8日宣告不治。

你仲記唔記得果日班狗點樣延誤搶救?
你仲記唔記得果日班狗點樣破壞祭壇?
你仲記唔記得果日班狗點樣禁止獻花?
你仲記唔記得果日有狗隻話要開香檳慶祝?

今年11月8日,Bristol市中心,
讓我們為逝者靜默獻花祝禱。

#有血有淚的安靜
#得來不易的自由
#周梓樂 #毋忘手足 #沉冤待雪 #Bristol #UK #海外活動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4%B8%80%E6%94%AF%E8%A0%9F%E7%87%AD%E5%9C%A8%E6%B3%95%E5%BA%AD%E9%96%83%E8%80%80-%E5%B0%87%E7%B6%AD%E5%9C%92%E5%AE%88%E5%88%B0%E9%8A%85%E7%89%86%E9%90%B5%E5%A3%81%E7%9C%9F%E4%BF%82%E5%90%8C%E7%96%AB%E6%83%85%E6%9C%89%E9%97%9C

//她澄清警方只是否決支聯會申請的晚會,「法律上我一個人去維園點燭光犯咩法,警方冇權將一個公開地方劃成禁區。」

鄒繼而強調「現實同法律係兩件事,否則我唔會喺依度。」她反問:「將維園守到銅牆鐵壁真係同疫情有關?」

眾人為免打擾鄒幸彤,此前都盡量保持靜謐,但這句話單刀直入,喚起人的常識,惹起公眾共鳴,首度向她鼓掌,此後便恍如決堤,再難遏制,愈拍愈多,愈拍愈久…//
Forwarded from 香港綜合資訊頻道
監察公營街市發展聯盟發言人姚靈音指,「安心出行」去年10月推出以來,一直被批評擾民,憂新措施或進一步影響未能負擔智能電話的基層、不熟悉操作智能手機的長者,以致他們使用公眾街市及其他公共設施的權利被剝削。此外,疫情持續逾年,不少街市檔販生意已下滑,擔心新措施將進一步造成影響。

姚續稱街市有多個出入口,且人流多,質疑食環署職員要求市民登記個人資料,措施根本無法有效執行,甚至或引致前線職員與市民衝突。
https://hk.news.yahoo.com/明起強制安心出行-掃走街市客人-214500238.html
【有鑒於神奇嘅演算法,我哋出多次:10月號《自由港》出咗啦!】

《自由港》10月號於今日早前發佈,但由於IG同Facebook神奇嘅演算法,接觸率低到不可思議,因此我哋決定再出多次,睇吓情況會唔會有所改變。

今期將會分為電子版及實體版,電子版為華語及英語,實體版質提供香港與及英語版本,有興趣嘅朋友希望多多支持。

更多詳情,可留意早前兩則貼文。

十月號《自由港》華語及英語版:
https://issuu.com/harbouroffreedom/docs/oct_single_booklet

實體版訂購連結:
https://ko-fi.com/s/283de3a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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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資訊,包括最新一期《自由港》請點擊以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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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最緊要身體健康〉

啲人成日話 坐監最慘就係病 因為冇人會關心你照顧你 我認同既 但計我話 唔係慘在冇人照顧 慘在啲派藥姑娘成日唔比人睇醫生 要睇醫生就要登記 講低自己咩事 你講完佢哋總會諸多刁難 話你咁少事食粒panadol就得🙂

我試過連續幾日食敏感藥 中間有要求過睇醫生 比派藥姑娘long左😅到後尾第個姑娘派藥時小我做咩食咁多日藥 問我係咪唔識睇醫生😅之後勁唔情願比左粒藥我

入面啲囚友講笑話其實比我哋食多粒藥/睇醫生唔知係咪要扣佢地人工呢-.- 見過誇張到有人屙血 都可以比佢哋講到m到😑

aromafairyy
【萬聖節 全套防護裝備真醫護 現身蘭桂坊 「呢兩年冇停過」】

萬聖節晚上,他們一行四人,身穿從淘寶購買的全副防護裝備現身。防護服、口罩上更染有「血跡」及手持可裝醫療廢物的紅色膠袋。

他們四人均為醫護人員,來到蘭桂坊,以此裝扮紀念武肺炎疫情,「唔經唔覺(疫情)已經兩年,大家都係要咁樣出街,舊年太驚(疫情)唔敢來,你睇吓我今年都要扮到咁樣(全副武裝)!」

「護士最辛苦呢兩年冇停過做嘢,但其實大家都辛苦啦!」希望疫情盡快過去,「可以開關,去邊度都好!」

攝:K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