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族獨立運動資訊平台
7.44K subscribers
9.47K photos
637 videos
84 files
17.2K links
本頻道為香港民族獨立運動Telegram消息發佈平台,為您提供前線資訊、香港及國際新聞消息
Download Telegram
1355 #人大常委會 #港區國安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提請審議港區國安法,草案明確規定四類危害國安犯罪行為及刑責,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勢力。
#有線
1215 #港區國安法
葉國謙指港區國安法已納入人大常委會議程
#有線
0258 #港區國安法
消息指昨天在銅鑼灣用刀刺向警察的男子在機場被捕。
#有線
2253 #港區國安法 #不要香港獨立 #分裂國家罪
警方昨(1日)以《港區國安法》拘捕10人,其中3名男子今晚(2日)9時半起陸續由灣仔警署獲保釋。首名被捕者、即在銅鑼灣被搜出寫上細字「不要」及大字「香港獨立」旗幟的張先生表示,警方指稱他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即分裂國家罪),他要在約一個月後到警署報到。他獲保釋時身穿藍色上衣、黑長褲及黑色人字拖,稱被捕時身穿的衣物及帶着的旗幟已被沒收作證物。

報導全文: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00702/s00001/1593701086927
#明報
1114 #港區國安法 #澳洲 #居留權
澳洲延長持學生或工作簽證港人居留期限至五年,為申請澳洲居留權
#tvb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警拘5公司董事涉違《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住所被帶走

【明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早(17日)拘捕5名公司董事,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警方稱,5人包括4男1女,年齡介乎47至63歲,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方亦曾到被捕人的住所搜查。《蘋果日報》報道,警方今早到總編輯羅偉光住所,要求羅偉光到警署協助調查;多輛警車今早駛到將軍澳蘋果大樓,警員封鎖大樓各個出入口。(原文

#202106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Now新聞】警方國安處拘捕多一名55歲男子涉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安全,消息指被捕男子為蘋果日報撰寫評論,筆名李平。(原文

#20210623新聞 #港區國安法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國安法首案判囚九年 消息:唐英傑指無法信任法援委派律師、放棄上訴

【有線新聞】消息指,首名違反國安法罪成的被告唐英傑放棄上訴。

據了解,唐英傑較早前被法援署撤換在原審時代表他的大律師及事務律師,他認為無法信任法援署新委派的律師,決定撤回上訴。

唐英傑在前年七一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三名指定法官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判監九年。(原文

#20220113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701灣仔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港府首以「煽動罪」拘捕「旁聽師」 跨國議員促海外法官辭任

【自由亞洲電台】香港國安警周三(6日)拘捕6名「旁聽師」,指控他們在法庭「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是港府首次以「煽動罪」拘捕法庭旁聽人士。事件引來國際關注,由18個國家及歐洲議會議員組成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譴責港府行徑,並促請所有海外法官辭去香港終審法院職務。

香港國安警周三4男2女,年齡介乎32至67歲,指他們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警方表示,他們涉嫌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間在不同法院旁聽聆訊時,「故意作出滋擾行為,嚴重影響司法莊嚴和法庭運作」。根據相關法例,被定罪者可被判監兩年。

港媒《東方日報》披露,周三被捕的6人包括職工盟前副主席鄧建華、筆名「朝雲」的公民記者蕭雲龍,以及另外四名「旁聽師」。鄧建華被捕時,香港國安警指他涉嫌在1月4日於西九龍三號庭,作出「煽動在場公眾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翻查資料,當日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在2021年煽惑他人參與「六四集結」,被判囚15個月。鄒幸彤陳情時未有為自己辯護,反而讀出六四難屬的見證,被裁判官陳慧敏打斷,表示法庭不容表達政見。鄒幸彤反駁「難屬才是這件案件真正的受害者,他們的見證比我的求情更有需要出現在法庭」,當時旁聽席傳來掌聲。

陳慧敏曾警告鼓掌者或會被控「藐視法庭」,並再和鄒幸彤爭辯,旁聽者再次鼓掌後,裁判官下令庭警記錄鼓掌者身份資料。

值得留意的是,親北京媒體在之後的1個月多次發文攻擊「旁聽師」,指他們擾亂法院,促請港府執法。事隔3個月,香港國安警則以「煽動罪」拘捕6人。其中一名59歲男子和一名67歲女子已被起訴,周五(8日)提堂。

以往若有旁聽者在法庭喧嘩,法官一般會作口頭警告或逐出法庭,嚴重者或被控以「藐視法庭罪」。雖然「藐視法庭罪」最高可判囚7年,但過往案例刑罰普遍較輕。然而這一次,香港國安警卻棄用「藐視法庭罪」,而動用「煽動罪」拘捕法庭旁聽人士,成為首例案件,引來國際關注。(全文

#202204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旁聽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