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鳩藍屍大行動 (半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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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屍五毛資料庫: @bluecwumaodata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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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 #旺角 彌敦道 雅蘭中心 時間廊門口 1衝 停泊 車內2軍裝
AM7806 MK2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0200401大埔 #轉介文件
D1 :曾
D2 :羅
D3 :郭

控罪:縱火、襲警(涉向警署投擲汽油彈)

案情:被指於4月1日在大埔警署外無合理辯解焚燒屬於政府的一面牆及一道閘,意圖損壞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會否被損壞。曾及羅另各被控一項襲警罪,指兩人同日同地分別襲擊警長X及高級警員Y。

呈上修訂控罪1-3,辯方沒有反對。

🧷修訂控罪🧷
1. 縱火(在大埔警署外投擲汽油彈,罔顧警員26719的生命安全)
D1-3

2. 襲擊警務人員(警長1551)
D1

3. 襲擊警務人員(高級警員33922)
D2

控方無需被告答辯,被告更改保釋條件,如下:
d1宵禁時間更改,批准。
d2報到時間更改,批准。
d3宵禁時間更改,批准。

押後至10月22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各被告以繼續保釋。
1444 #荃灣 荃灣警署 1巡 駛出往青山公路方向
AM6840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1025大埔 #答辯

D1:陳
D2:蔡
D3:陳

控罪:刑事損壞

辯方申請押後,以等待法律意見。

押後至10月27日1430於粉嶺裁判法院一庭再訊,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按:提提各位旁聽師不要完了一單就走,還有其他手足案呢~~~)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201尖沙咀 #審前覆核

D1林(22)
D2黃(23)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D1在尖沙嘴梳士巴利花園外保管一枝噴漆,意圖摧毀另一人的財產

(2)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D2於同日同地管有一包索帶

(3)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物D2在同日同地管有兩罐白電油與一個打火機,意圖摧毀另一人的財產

控方有4證人,都是現場警員,有化驗報告,無需寫報告人士出庭被盤問,無口頭招認,無影片

D1有1名辯方證人

預審期:2天

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14-15日九龍城法院第七庭進行審訊,同意案情需在開審7天前提交,以現有條件保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020佐敦 #答辯

陳(22)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
2019年10月20 佐敦道渡船街參與非法集結

(2)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同日同地使用一個黑色口罩

(3)公眾妨擾
同日同地向行車道上扔磚頭阻礙交通,對公眾造成滋擾

專家報告已提供給控方,控方申請押後以考慮辯方的提議

案件押後至2020年11月13日1430九龍城法院第一庭答辯,以現有條件保釋
1455 #荃灣 西樓角路 近愉景新城 1衝 駛往荃灣黨鐵站方向
AM6559
1503 #牛頭角 牛頭角道 近玉蓮臺 1豬 駛往觀塘方向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528旺角 #提堂

D1麥(28)
D2李(22)
合拼:D3黃(26)

控罪:
1.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D1)
於2020年5月28日在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地上放置1個金屬罐、1塊磚頭和2個垃圾袋,這些物品或東西對在公眾地方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

2.非法集結(D2,D3)
同日同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3.襲警(D2,D3)
同日同地襲擊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4267。

4.襲警(D2,D3)
同日同地襲擊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長2365。

3被告不反對合併

保釋事宜:
。D2宵禁時間由2200-0600改為2300-0700
。D3由每星期報到兩次改為每星期一次
。D3更改報到時間

‼️D2早前作出兩項投訴:
1.警員在扣留被告時指示被告趕快認罪,指這樣可以「快啲離開警署」。
2.口供上的問答並無真正發生。被告在「抄寫」口供紙時,警員讀出一個捏造的對話,並讓被告默寫出來(即被告與警員並無發生該對話)。

案件押後至2020年12月2日1430九龍城法院第一庭答辯,以現有條件保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法院第三庭 (暫代區院)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A1:區(25) / A2:陳(22)
A3:陳(18) / A4:陳(18)
A5:陳(18) / A6:陳(21)
A7:陳(22) / A8:鄭(25)
A9:鄭(23) / A10:鄭(23)
A11:張(24) / A12:張(23)
A13:周(41) / A14:鍾(28)
A15:方(23) / A16:馮(21)
A17:何(34) / A18:何(20)
A19:何(22) / A20:何(25)

控罪:
(1)A1-20暴動
(2)A8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3)A16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詳情:
(1)A1-20同於或約於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他人參與暴動
(2)A8被控於去年11月19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至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管有一包索帶
(3)A16被控於同日在上訴地點,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管有三包索帶

控方開庭時指出今日主要處理三項議題:① 本案為新案,20名被告今天毋須答辯,以便眾人申請或等候法援審批②控方不反對全部以原有條件被告保釋 ,原則上不反對A5和A8之保釋條件修訂申請③ 案件管理方面事宜,控方可遵從法庭下達指令。

保釋相關事宜:
🟢(獲批)A5申請更改報到日子/時間
🟢(獲批)A8四項申請

法庭下達指令須於下次聆訊,不少於:
21天 - 控方向辯方提出針對各被告的檢控基礎及分拆案件的理由和根據
14天 - 辯方回應,控方跟進
2天前 - 控方向法庭匯報結果

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0930時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再訊,期間維持保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0903太子
#判刑

冼(21)🛑已還押14日

控罪:
(1)刑事損壞
(2)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上次提堂詳情

勞教報告中醫療主任認為被告身體狀況不適合。而被告背景正面,從小在關愛中長大,學業良好,無不良嗜好,亦為自己一時衝動的行為感到後悔,願意賠償,希望服刑後繼續大學學業。

休庭20分鐘考慮判刑。
#讀者投稿


民主党一到立法會,所有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民主党,你又出賣香港人了!」他不回答,對市民說,「堅守議會,力抗暴政。」便排出九文大錢。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向中聯辦跪地求饒了!」民主党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污人清白……」「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不顧以往民調,接受委任。」民主党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跪地不能算跪……投降!……議會的事,能算跪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堅守戰線」,什麼「手足」之類,引得衆人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温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審前覆核
#0812沙田

D1: 區(25)
D2: 李(26)
D3: 葉(22)
D4: 楊(24)
D5: 蔡(23)
D6: 何(25)
D7: 林(19)

首次提堂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6709

第二次提堂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9033

開庭:
控方呈上錄影片段和證人列表,包括警察和專家證人共有29位,裁判官要求控辯雙方商議減少證人數目,和議定需要審訊日數,暫時休庭。

商議後減至24名證人,沒有特別事項,沒有任何被告的招認紀錄,拘捕過程無爭議,D1會提交專家證人報告;估計要12日審期。

案件押後至2021年4月2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再審訊,7名被告以現有條件保䆁,法庭要求控辯雙方在開審前7日呈交承認事實,D1要在2021年1月29日前呈交專家報告,辯方要在2021年2月26日前回應。
1544 #荃灣 青山公路 近南豐中心 1白豬 往荃灣警署方向 車上至少1藍軍裝
AM4924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0903太子
#判刑

冼(21)🛑已還押14日

控罪:
(1)刑事損壞
(2)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速報:
監禁12個月

詳情後補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女手足的水飯房日記Day1》

因為某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一向循規蹈矩(即:監獄條例XP)的我要去體驗傳說中的「水飯房」了(呢個名聽下都真係夠刺激呵呵呵)。水飯房即是special unit特別組,俗稱「水記」的地方。係一個獨立囚倉,有床、三角枱、凳仔同zinc盤、馬桶。本身係用作囚禁犯錯誤的人。咁究竟我有否犯錯呢?我自己都好費解哈哈哈!

原先去嘅地方真的世界第一,不得之了!懲教嘅地方係漆過嘅淺灰色嚟,但果間房係黑的…仲有隻過咗身不知道幾耐的枯乾了的蜻蜓…拎條小毛巾抹下地,一抹完,由白色細毛巾變咗灰色…連洗毛巾的水都變成了灰色…最終我抹了5次,才令地板回復原狀。

其實單獨囚禁,應該冇咩可怕嘅。除咗食飯要係房入面,變相被逼要對住個廁所食飯有啲噁心之外…今次真的24/7對住四面牆了XD。呢度嘅沖涼房得一格,要行出水飯房沖的。有兩個水掣的,左邊凍右邊熱,但凍的太凍,熱的太熱,真係冰火兩重天XD

好啦,人生中第一次嘅水記journey正式展開(入嚟之後真係有好多人生第一次XD) 敬請期待~

Stories Behind the Prison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綺雲裁判官
#20200119金鐘 #審訊 [1/2]

何(63)

控罪: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PW1 警長14089 李泰來
隸屬PTU F大隊第三小隊

辯方盤問完成,控辯雙方不打算傳召PW2
裁判官要求控辯雙方能就幾條呈堂片段中將雙方不爭的對話再完善謄本,例如一些不是出於被告口而又清楚聽得見的對話在現有謄本就明顯沒有記錄。

案件押後至明日上午10:00 繼績審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及旁聽師💛
1707 #銅鑼灣 黨鐵站內 近DEF出口 3軍裝 戒備
1700 #葵芳 葵涌警署外 4藍軍裝 截查2男子
1713 #馬鞍山 頌安邨巴士總站 1衝 停泊
AM7683
1720 #紅磡 安運路 近紅磡站 1衝 閃燈停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