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鳩藍屍大行動 (半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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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言論不代表本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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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庭
#張志偉裁判官
#20200101灣仔 #審訊[3/5]

D1 高
D2 黎
D3 梁

甫開庭,D2律師申請重召PW3,因於周末得到新的網上影片。控方反對,因不能無了期重召,一有新證據便重召這做法不妥當,這使案件沒完沒了。裁判官接納有關證據為新近得到(於盤問完成後才得到),更重要的是與案情有關聯,裁判官批准重召PW3,PW3須明天再上庭就辯方新得到片段作供。

1247 PW4已完成作供

下午將傳召PW5

案件押後至同日1430續審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非法集結、蒙面、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請大家幫手spread 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098
案發日期:2019年11月12日
案發時間:下午5點至晚上9點
案發地點:#上水 火車站及上水中心周圍(追思牆、新運路等)
需要影片: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姚勳智法官
#0831銅鑼灣 #暴動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續審 [10/14]

A1: A2:A3: A4:
A5: A6: A7:

控罪:
(1)暴動 [A1-A7]
被控於2019831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1號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2)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A1]
- - - - - - - - - - - - - - - -
11:03 開庭


控方立塲是可倚賴被告人出現地點或位置、裝束、逃跑行為,只要有其中一者,不用擁有以上三者元素,不用有暴動元素「共同參與」(join enterprise)
就已構成參與非法集結或演變成參與暴動。足已構成表面證供成立。

各辯方代表中段陳詞指出,控方是沒有證據證明名被告有任何行為是有參與非法集結,亦沒有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亦沒有鼓勵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

今天審訊完畢,

明早10:00績審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張天雁裁判官
#1006石硤尾 #續審[3/2]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陳(19)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九龍大埔道56號後巷管有可發出激光射線的儀器,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押後至2021年1月8日1430同庭宣判。

期間原條件保釋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土瓜灣
1250 #馬頭圍邨
3便衣帶1名男子上樓
🛑求資料🛑求詳情🛑求相🛑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沙田裁判法院七庭
#香淑嫻裁判官
🕝14:30
👤楊(17) #提堂 (#1208大圍 管有攻擊性武器)

法庭貼出通告,取消提堂,未有日期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崔美霞裁判官
#0907沙田 #審訊 [1/2]

王(22)

控罪:襲擊警務人員
第232章 《警隊條例》第63條
被控於2019年9月7日,於港鐵沙田站B出口外,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員鄧浩斌(音)。

不認罪

傳召 PW1 21930 鄧浩斌(音) 作供
(詳情將於控方案情完結後補上)

午休至1430繼續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中環
1345 #雲咸街 #萬祥大廈
1黑色鬼私 #UR5742 Toyota Hiace 3人上車 其中1人疑似被捕
Source: The Watcher 狩望者哨頻
🛑求資料🛑求詳情🛑求相🛑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抗爭】反送中運動還押、判刑、賠償統計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合共173人因為反送中運動罪成入獄,刑期合計高達104.6年 (未計曾經還押日數)。尚有64人還押候判,而其中25人已還押超過一年。

有26位18歲或以下人士罪成判刑,其中7位被判囚入獄,13位被判入*更生中心,5位被判入*勞教中心,1位被判入男童院,合計刑期長達11.25年(未計曾經還押日數)。

(* 兩個院所皆由懲教人員,就着囚犯表現衡量刑期,由1至12個月不等)

眾多控罪當中, 一名18歲人士被控「企圖謀殺」及「傷人17」;一名16歲和一名17歲人士共同被控「謀殺」、「暴動」、「傷人17」;三人面對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就已被判囚人士當中,其中刑期最長的成年人士,有5位被判囚4年,罪名為「暴動」;而未成年人士中有1位被判囚3年10個月,罪名為「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年紀最細為一位13歲小童,罪名為一項「管有非法工具 」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判入更生中心。

年紀最大為一位74歲長者,罪名為一項「刑事毁壞」,被判監禁兩星期、緩刑一年、罰款$1000。

就其他非監禁式判刑,罰款賠償金額合計達81.25萬港幣;緩刑合計達18.5年;社會服務令及感化令則多至無法計算。

以上數據未包括已結案、撤銷控罪、及上庭應訊人士,相信數字更為驚人。

(數據由人手統計,或有參差,僅供參考。)

#法治已死 #在囚手足 https://www.instagram.com/p/CIPqgNQgyqc/?igshid=ywo54zhvp94e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1136
#沈小民法官
#1001銅鑼灣 #串謀縱火
#續審 [2/18]

於去年101日在銅鑼灣一個單位搜出白電油、布條、防毒面具及玻璃樽等物品,事後拘捕一名電競手及另外5名男女,全控以串謀縱火罪。

A1:, A2:, A3:,
A4:, A5:, 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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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開庭

串謀縱火,修訂控罪:28/9/2019-1/10/2019與不知明人事串謀參與暴動。

交替控罪:

28/9/2019-1/10/2019與不知明人事串謀參與非法集結。

A1-A6 全部被告明白控罪和兩項控罪🙅全部不認罪🙅

法官要求控方整理開案陳詞

2:55小休 30分鐘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弱聽少年襲警案罪成】無言媽媽和她千斤重的擔子

【誌 hk.feature】一名二十歲嚴重弱聽少年傑仔被控於2019年9月15日抗爭百日遊行當天襲警罪成,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更新中心,並駁回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根據規定,一般入更新中心二至五個月。

還柙了十多天的傑仔鏟了平頭裝,神情呆滯。離庭前在犯人欄突然衝向母親叫喊:「媽咪,生日快樂!」母親聞言不禁痛哭,全庭公眾席向傑仔豎起手指公叫加油,一向無言的羅母亦跟隨公眾席豎起手指公,鼓勵兒子。

傑仔曾因聽錯控方陳述,給出前後不一的證供,成為裁判官判定他為「不可信也不可靠」證人的關鍵點之一,最後傑仔被判襲警罪成。傑仔母親透露,傑仔因疲累提出休庭後,才經她口中得悉剛才聽錯了問題,不禁痛哭出來。

傑母說,平日在家與兒子的日常對話,弱聽的他也會聽錯,甚至要用紙筆輔助,才能和兒子正常溝通到。她亦曾千叮萬囑兒子,「聽清楚先答,聽唔到就要問。」惟兒子因緊張或恐懼,往往不夠膽在庭上爭取向眾人提出複述,傑母反問:「聽不到的,自己蝕底,你說我們可以怎樣?」

她稱,那天趕到警署後,見到劉志威已在為兒子補錄口供,親耳聽到對方說,「認罪可扣三分一刑期」、「判社會服務令或感化令」,但對方在庭上公然否認一切。

從頭到尾的審訊,她狠狠瞪著警員劉志威看,「但劉志威沒有看過我一眼。」文鳳咬牙切齒,「他是不夠膽望我。」

當庭上兩名警察宣誓時,她才得知控告傑仔的警司歐永樑和拘捕他的便衣警劉志威,相較一年前,職位已翻了一級。她無奈地逐字道:「你是在拿一個小朋友的前途,踩住一個小朋友的前途⋯⋯。」

種種不公義,令文鳳覺悟,開始願意走出來發聲。

「像去年的運動,我以前不明白人們出來搞那麼多,原來是因為有人受到不公平對待,才會出來。」

現在傑仔還柙,她每天上班前都花兩小時,. 由家中乘車到監獄,探望兒子十五分鐘,再花兩小時趕往上班。兩人隔着玻璃牆凝望彼此,兒子淆然掉淚。她總會堅強地安撫兒子,但回到家中,自己只能對着冷清清的家中,俯拾兒子的一事一物。

吃了十多年抑鬱藥的她,漸漸失眠、頭痛、心煩,午夜夢迴也是想起傑仔。上訴之路,成為她唯一生機和救贖,「一定要打甩,你無做過為何要被人屈?要爭取一個清白。」傑仔曾安慰她:「你只是暫時見我,但不是沒有了粒仔」。傑仔在獄中斷言:「一定會上訴」。(全文

#20201201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