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鳩藍屍大行動 (半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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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827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00806葵涌
#意圖危害他人生命而縱火


(33)
已還押逾3個月

被控一項縱火罪。控罪指,他於 今年8 6 日,在葵涌警署正門外地下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意圖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充水式護欄。

9:39開庭

辯方申請押後,沒有其他申請,控方沒反對。

押後至202111214:30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張天雁裁判官
#1006石硤尾 #續審[3/2]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陳(19)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九龍大埔道56號後巷管有可發出激光射線的儀器,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開庭
辯方指出證物鏈有真空,官表示關注。
由於控方今早才交上書面中段陳詞,法官先休庭15分鐘看陳詞。10點後再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張天雁裁判官
#1006石硤尾 #續審[3/2]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陳(19)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九龍大埔道56號後巷管有可發出激光射線的儀器,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開庭


控方已經將證據呈堂,辯方大律師中段陳詞,考慮控方回應後,法庭認為表面證供成立,辯方證人的可靠性交予陪審員考慮,較後階段。

被告選擇作供。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梁嘉琪裁判官
#1111旺角
#審訊 [2/2]

何(21)

控罪:
非法集結

詳情:
被控於19年11月11日,於旺角彌敦道及山東街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集結,作出擾亂秩序或帶威嚇、侮辱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或相當可能令他人害怕社會安寧會被破壞

結案陳詞完成,押後至1530裁決。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
#鄭紀航裁判官
#0915銅鑼灣 #襲警 #判刑

羅(20)❇️聽障人士需助聽器及傳譯員在旁即場覆述

控罪:襲擊警務人員

案情:於2019年9月15日在銅鑼灣港鐵站軒尼詩道C出口外襲擊執行職務的高級警司區永樑。

庭上已作求情及簡述報告

休庭中 裁判官11:00 才作判刑❗️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編輯:收到之鋒單獨隔離囚禁期間寫下的來信。他現已結束隔離囚禁,狀態尚好。之鋒在鐵窗之內最為掛心12港人已經送中超過100天,並希望香港人繼續聲援所有失去自由的手足。

《監獄中的監獄》

//當我跟林朗彥相繼完成初到荔枝角收柙所的各項程序並呆坐於指模房一角等侯指示時,保安組職員突然將我帶往收押所醫院。我本來以為在獄中見醫生是基於程序需要,結果卻被帶到收押所醫院走廊盡頭的單人囚室,那刻我才深知不妙,也成了惡夢真正的開端。

到達單人囚室後,懲教人員表示我需要等待長官前來講解狀況,並拋下一句「你之後應該都喺到」便離開。等待過程中我感到非常不安,不斷猜想懲教會搬出甚麼原因來把我隔離囚禁於單人囚室。結果千算萬算也算不到,懲教表示我的X光片有不妥——懷疑我肚內藏有異物,諸如毒品、戒指或金銀器等,故此我需要接受為期數天的隔離囚禁。

最難捱的是,由於整個隔離囚禁的原意是希望體內藏有毒品人士將毒品排出體外,所以我並不能使用囚室的馬桶,而水龍頭也不會有水,以杜絕在囚人士將毒品沖走的可能。取而代之的,就是院所提供的塑膠便盤。但因為便盤的更換次數不足,我只能在洗手盆如廁小解。在囚人士排泄於便盤後,需知會懲教署保安組前來囚室,仔細檢查排泄物有否藏有藥丸或毒品之類的異物。當檢查程序完畢後,職員便會要求在囚人士在一張「單獨觀察」的紙張上簽名作實。我仍然歷歷在目每次簽署時看到紙張清楚列明「懷疑在囚人士體內藏有毒品」一欄,感覺實在很不好受。

在還未能適應及消化自己已身處監獄裏的事實,就被送往單獨囚禁,斷絕了一切活動及溝通,的確不好捱,情緒亦難免受到牽動。故此,抱歉我暫未能在大政治和社會環境的層面提供什麼分析,但我知道還有很多手足正在面臨官司,或和我一樣身陷囹圄,還望大家繼續有幾多做幾多,讓他們知道自己不是孤身一人。下周一(30日)是12港人被捕送中100天的日子,亦懇請大家繼續關注。

最後想說,面對未知的官司刑期及種種不確定性,必須坦誠地說會有不安及焦慮,但正如我再步入犯人欄時說到「大家頂住,我知道外面嘅人更加辛苦,繼續努力。」,我也會學習把獄中遭遇的苦難轉化為驅使自己成長的果實。我知道絕不容易,但我會努力頂住,共勉之。//

黃之鋒
25/11/2020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汽油彈襲警察遊樂會 據悉被捕18歲學生非投擲者 警追緝3黑衣男

【香港01】太子警察體育遊樂會今(1日)凌晨遭投擲汽油彈,停車場內一輛貨車焚毀。警方相信遊樂會被3名黑衣男投擲9個汽油彈,大批警員其後於附近一帶兜截,並於深水埗福榮街近石硤尾街拘捕一名男子。警方經初步調查,相信他不是汽油彈投擲者,正調查他為何深夜攜胡椒噴劑出現在事發一帶。(全文

#20201201新聞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姚勳智法官
#0831銅鑼灣 #暴動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續審 [10/14]

A1: A2:A3: A4:
A5: A6: A7:

控罪:
(1)暴動 [A1-A7]
被控於2019831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1號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2)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A1]
- - - - - - - - - - - - - - - -
11:03 開庭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
#鄭紀航裁判官
#0915銅鑼灣 #襲警 #判刑

羅(20)❇️聽障人士需助聽器及傳譯員在旁即場覆述

控罪:襲擊警務人員

案情:於2019年9月15日在銅鑼灣港鐵站軒尼詩道C出口外襲擊執行職務的高級警司區永樑。

求情:
辯方引用索取報告指被告初中成績稍遜,但中四後已有進步。而呈上之5封求情信包括前校長,老師也認為被告縱有聽障仍努力克服完成學業,母親信內也提到兒時經歴如患病照顧母親及遺失銀包會安慰。形容兒子順從,簡單。而背景報告也認同被告有禮貌及合作。律師同時呈上被告之醫療報告,證明有過度活躍,讀寫障礙及其他疾病,希望法庭能夠輕判。
(席上法官妙語:報告話及格率由18.02升到30.4%咁樣叫進步?這是應該,一般母子也應該如此相處!)

判刑速報: 更生中心❗️

上訴保釋申請被拒

(手足走前向母親說生日快樂)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191110九龍塘

林(22)

控罪:協助及教唆、慫使及促致在合法情況下逃離羈押罪

辯方申請押後3星期至31/12再度提訊,要求控方考慮,控方沒反對。

辯方亦申請將報到時間由逢每週1次改為2週1次,讓被告有更多時間準備為期5天的考試。裁判官否決申請,被告需繼續現有時間報到。

押後至2020年12月31日再度提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張天雁裁判官
#1006石硤尾 #續審[3/2]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陳(19)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九龍大埔道56號後巷管有可發出激光射線的儀器,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被告作供中
早休時間,裁判官開會
休庭,12點繼續。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梁國雄及黃浩銘等八人警總外請願被控違限聚令提堂

【Now新聞台】社民連梁國雄黃浩銘等八人,四月在警察總部外請願,被票控違反限聚令,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他們合共八人,被控於今年4月30日 在灣仔警察總部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參與被禁止的群組聚集。控方申請修訂控罪所指的聚集時間至大約一小時,獲裁判官批准,並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8日再訊。(全文

#20201201新聞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粉嶺裁判法院第二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判刑 #1111上水

劉(18)

控罪: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求情:
被告的家庭背景導致她一時衝動犯案,但她坦承認罪,且沒有案底。感化官建議18個月感化令,青少年罪犯評估小組則建議24個月有條件感化,被告非常樂意接受,希望能在開放式社會改過自新。更新中心報告和勵敬懲教處負責人均表示被告人的身體狀況不合適進入更新中心。被告去年抑鬱症病情加劇,但因不同因素以及案件的困擾導致沒有去到複診,承諾如果接受感化令會繼續接受治療,希望法庭考慮判處感化令。此外,被告還押三星期,已受到深刻教訓,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判刑:感化24個月🛑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庭
#張志偉裁判官
#20200101灣仔 #審訊[3/5]

D1 高
D2 黎
D3 梁

甫開庭,D2律師申請重召PW3,因於周末得到新的網上影片。控方反對,因不能無了期重召,一有新證據便重召這做法不妥當,這使案件沒完沒了。裁判官接納有關證據為新近得到(於盤問完成後才得到),更重要的是與案情有關聯,裁判官批准重召PW3,PW3須明天再上庭就辯方新得到片段作供。

1247 PW4已完成作供

下午將傳召PW5

案件押後至同日1430續審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非法集結、蒙面、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請大家幫手spread 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098
案發日期:2019年11月12日
案發時間:下午5點至晚上9點
案發地點:#上水 火車站及上水中心周圍(追思牆、新運路等)
需要影片: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姚勳智法官
#0831銅鑼灣 #暴動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續審 [10/14]

A1: A2:A3: A4:
A5: A6: A7:

控罪:
(1)暴動 [A1-A7]
被控於2019831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1號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2)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A1]
- - - - - - - - - - - - - - - -
11:03 開庭


控方立塲是可倚賴被告人出現地點或位置、裝束、逃跑行為,只要有其中一者,不用擁有以上三者元素,不用有暴動元素「共同參與」(join enterprise)
就已構成參與非法集結或演變成參與暴動。足已構成表面證供成立。

各辯方代表中段陳詞指出,控方是沒有證據證明名被告有任何行為是有參與非法集結,亦沒有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亦沒有鼓勵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

今天審訊完畢,

明早10:00績審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張天雁裁判官
#1006石硤尾 #續審[3/2]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陳(19)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九龍大埔道56號後巷管有可發出激光射線的儀器,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押後至2021年1月8日1430同庭宣判。

期間原條件保釋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土瓜灣
1250 #馬頭圍邨
3便衣帶1名男子上樓
🛑求資料🛑求詳情🛑求相🛑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沙田裁判法院七庭
#香淑嫻裁判官
🕝14:30
👤楊(17) #提堂 (#1208大圍 管有攻擊性武器)

法庭貼出通告,取消提堂,未有日期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崔美霞裁判官
#0907沙田 #審訊 [1/2]

王(22)

控罪:襲擊警務人員
第232章 《警隊條例》第63條
被控於2019年9月7日,於港鐵沙田站B出口外,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員鄧浩斌(音)。

不認罪

傳召 PW1 21930 鄧浩斌(音) 作供
(詳情將於控方案情完結後補上)

午休至1430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