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
律政司警務處長入稟 獲高院頒臨時禁令 禁披露警員及家人個人資料
禁止披露警員及家人「起底」資料,時效直至下月8日。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巴裔警司莫俊傑,表示禁制令是針對非法的「起底」行為,認為傳媒報導不受影響
兩名原告分別為律政司及代表所有警員(包括輔警)的警務處處長,被告則為非法披露或使用警員個人資料的人士。
原告於入稟狀中,鑑於被告針對警員的起底行為,要求法庭頒布禁制令,禁止被告人在未經同意下,向其他人披露、使用、發佈及互通任何警員及其家人,包括其配偶及子女的個人資料。
相關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職位、住址、辦公室地址、學校地址、電郵地址、生日日期、電話號碼、身分證號碼或其他可辨認身份的文件、Facebook帳戶、Instagram帳戶、車牌號碼、任何警員及其家人照片等。
https://bit.ly/2MLzxG3
律政司警務處長入稟 獲高院頒臨時禁令 禁披露警員及家人個人資料
禁止披露警員及家人「起底」資料,時效直至下月8日。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巴裔警司莫俊傑,表示禁制令是針對非法的「起底」行為,認為傳媒報導不受影響
兩名原告分別為律政司及代表所有警員(包括輔警)的警務處處長,被告則為非法披露或使用警員個人資料的人士。
原告於入稟狀中,鑑於被告針對警員的起底行為,要求法庭頒布禁制令,禁止被告人在未經同意下,向其他人披露、使用、發佈及互通任何警員及其家人,包括其配偶及子女的個人資料。
相關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職位、住址、辦公室地址、學校地址、電郵地址、生日日期、電話號碼、身分證號碼或其他可辨認身份的文件、Facebook帳戶、Instagram帳戶、車牌號碼、任何警員及其家人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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