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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話 * 行公義 * 好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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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7項細則刊憲】
港區國安法第43條的7項實施細則今日刊憲,明日生效。
其中第4項列明如警務處處長有合理懷疑,電子平台上發布的信息,相當可能構成或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可以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授權警方要求發布人、平台服務商或網路服務商等移除相關信息;又指如果發布人未即時合作,警方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要求檢取電子產品,以及要求服務商提供身份紀錄和解密協助。
細則亦列明,為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警務人員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進入和搜查相關地方搜證,緊急情況下,警務處助理處長級以上人士可授權無手令進入處所搜證。
#香港電台 #港區國安法

原圖來源: RTHK
【上庭後記:They can't kill us all】
今天,是在國安法刊憲後的第七天。我在法庭表明,不承認政權的控罪。
就著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煽惑他人集結,以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三項罪名,我已清晰交待我的取態。即使在今次案件作的決定不同,都不影響周庭 Agnes Chow Ting、林朗彥 Ivan Lam和我的信念。
坦言,認罪與否,各人考慮、案底、情況也有不同;不過,我非常肯定的是,我們三人也不曾向政權認命!在惡劣形勢當中,我們仍希望與港人一起,繼續堅持爭取民主自由,抵抗強權。

對於「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成為禁語,我也不知當局如何劃紅線,可能他朝連「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甚至「香港人反抗」,也會在政權搬龍門下,被控為鼓吹分離主義,實在難以想像。
不過無論如何,我們今次被控的罪名,對比被控暴動罪及國安法等的人士,面對的根本是微不足道,只希望在惡劣形勢當中,我們能夠跟大家一起好好加油。至少,在國安法刊憲後的第七天,我們還未曾退卻。
同時祝願身處外地的戰友,特別是羅冠聰 Nathan Law和敖卓軒 (Jeffrey Ngo),在沒有國安法的包袱與壓力下,能在國際繼續發聲,爭取世界與港人站在同一陣線。我們往後不能說和不能作的,就拜托你們了。
離開香港眾志 Demosistō,確是不容易的決定,但我相信,各人會繼續以不同方式在民主運動中貢獻。
They can't kill us all.
最後最後,還是不厭其煩的,想請各位幫幫忙。若此刻你想「幫手」,但在惡法壓境之下,又不知道可以做甚麼,我想在這個週未的初選投票日,來成為街站義工,真的需要大家一起同行,拜托了。
——————
不屈火苗 存亡號召 Ballot, or Bullet
#黃之鋒 ‧ 觀塘願景 - 梁凱晴 Jannelle R. Leung ‧ 九東街站要人: bit.ly/AntiNSLVolunteer
// …查實我其中一本被覆檢的書籍《我不是英雄》,在 2013 年出版,當時未有兩傘運動、未有香港眾志,連我自己都未參與國際遊說工作,除了令人質疑相關書籍如何違反《國安法》外,當學校教材都要先經過政治審查,日後學校是否只能提供「唱好唱紅」的教材?所有與民主運動、社會抗爭或政治相關的書籍,以及大陸早已列作禁書的書籍,是否都被以違反國安法為名被禁? //

黃之鋒 Joshua Wong

原圖來源: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支持周小龍為我們發聲。💪💪💪💪
黃之鋒 Joshua Wong

【學校白色恐怖殺到:黃之鋒要求楊潤雄公開覆檢準則】

國安法淪為以言入罪工具,社會瀰漫白色恐怖,繼康文署要求公共圖書館覆檢多本可能違反《國安法》的圖書後,教育局亦要求學校提供給學生的閱讀材料,均不應涉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若然違反《國安法》,則應移除。

查實我其中一本被覆檢的書籍《我不是英雄》,在2013年出版,當時未有兩傘運動、未有香港眾志,連我自己都未參與國際遊說工作,除了令人質疑相關書籍如何違反《國安法》外,當學校教材都要先經過政治審查,日後學校是否只能提供「唱好唱紅」的教材?所有與民主運動、社會抗爭或政治相關的書籍,以及大陸早已列作禁書的書籍,是否都被以違反國安法為名被禁?

因此,我要求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公開交代:

一:交代學校檢視圖書及教材理據?

二:有關我撰寫的《我不是英雄》及《我不是細路》兩本著作當中,哪一頁、哪一句危害國家安全?

三:過去不少學生曾用相關書籍作閱讀報告,當局是否打算將相關閱讀報告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