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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話 * 行公義 * 好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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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頭條】自去年6月爆發反修例運動,多名市民因警暴受傷。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向法庭申請私人刑事檢控,控告交通警長去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開槍射傷少年,獲裁判官林子勤受理發出檢控傳票,警長原定本月31日出庭應訊。惟律政司昨去信法庭,表明會接手案件並撤銷傳票,並申請豁免警長出庭。許智峯表示極之憤怒,斥律政司為包庇警隊無所不用其極,官官相衞,嚴重衝擊市民提出私人檢控的權利,「我哋連用法治去拎返公義嘅權利都冇埋」。他考慮短期內提出司法覆核。

原圖來源: 蕦果日報
Figo Chan 陳皓桓

記唔記得先

上年今日都係落雨,隻腳皺皮、等左好耐、好多人低溫症,果日無衝突、和平,連特首都讚好,人數170萬以上!點知最後都係拉人....

政府發言人於晚上10時18分回應維園集會,表示雖集會期間大致和平,惟參與集會人士佔用港島多條主要幹道,對市民造成不便。發言人重申,「目前最重要的是要盡快回復社會秩序;當一切平靜之後,政府會與市民展開真誠對話,致力修補撕裂,重建社會和諧。」

#當時係不可能既任務 #最後大家都一齊完成
#818流水式集會

攝:USP United Social Press 社媒
陳志全(慢必)

【我不是「主留派」】

8月17日民主派會議後發出新聞稿,表示大多數議員傾向留守議會戰線事宜,本人隨即明確表示自己不是「主留派」。

我認為第六屆立法會的民主派議員應集體杯葛未來一年的議會,拒絕延任多一年,原因包括:(一)反對林鄭月娥借疫情無理推遲立法會選舉一年;(二)人大將第六屆立法會任期延長至少一年,不符合基本法及沒有民意授權,民主派應以行動反對該決定。

事實上,我在2016年9月參與第六屆立法會選舉當選議員,任期由2016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底,為期四年。第六屆立法會的民主派議員不應該接受「委任」,應以行動集體杯葛未來一年的議會。
拒絕留任,並非辭職,皆因第六屆議員的民意授權維期四年,至本年九月底便完結,議員已完成職責,再無民意授權。即使傾向留任的議員似乎也未能反駁此點。

曾國衞聲稱人大就是民意,然而,香港人的民意理應透過選舉展現。如果能夠集體杯葛未來一年的立法會,可向全世界,包括香港人、林鄭政府、北京以至國際社會表達最清楚的訊息:未來一年的立法會是缺乏民意認受,所有決定都缺乏民意授權。

就下年會否參選事宜,基本法已列明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任何人均有權參選,能否當選則取決於港共政府是否容許該人成為候選人,以及有沒有市民投票支持。

第六屆立法會的民主派議員無論是繼續在未來一年履行議員職責與否,也應與民間社會尤其是初選出線者保持溝通與合作。無論在什麼崗位,我有三個目標:一,不要讓香港人灰心,以至死心;第二,不要讓民意轉向支持專制政權;第三,繼續令國際社會關注香港的情況,讓香港能成為一個真正享有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的地方。

過去一段時間,坊間很多有關杯葛或留守的爭論,本人希望無論傾向走或留的民主派支持者也不應互相攻擊,並希望傾向留守議會的議員能以行動證明他們的選擇正確,留任比杯葛更有價值,留任比杯葛者要付出更大的犧牲。
許智峯 Ted Hui Chi Fung

寸土必爭!
許智峯去信律政司促解釋介入私人檢控及撤控理據 
律政司粗暴干預中止西灣河交通部警署警長開槍案的私人檢控,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今日已去信律政司,要求律政司交代介入該私人檢控及撤銷檢控的原因和法律依據。同時,許智峯的律師團隊今日收到司法機構信件,得悉西九龍裁判法院將於8月24日下午3時半開庭處理律政司介入及撤控的決定,並應律政司要求,豁免開槍案被告警員出庭。許智峯直斥律政司以政治理由介入,是包庇警方及有違司法專業,想盡方法避免被告警員現身法庭尷尬。
許智峯指,私人檢控是其中一個從法律爭取公義的方法,現在律政司做法正企圖剝奪港人應有權利。許智峯說,「70年代的英國著名法官Lord Wilberforce曾說私人檢控是抵擋政府因循、偏頗的最有價值保障。今次律政司的撤控決定,正是以偏頗的做法,摧毀普通法下市民提出私人檢控的權利。」他強調,今次去信律政司要求解釋,是抗爭第一步,並會與律師團隊繼續研究,考慮採取司法覆核挑戰律政司這官官相衛的決定。他亦坦言,會寸土必爭,為公義盡力爭取到底。
HUI Chi-fung demands DOJ to disclose reasons for intervening in his private prosecution case and withdraw charges against policeman who fired live rounds
Department of Justice (DOJ) violently intervened in HUI Chi-fung’s private prosecution case against the policeman who fired live rounds in Sai Wan Ho. Democratic Party Legislative Councillor HUI Chi-fung wrote to the DOJ today to demand the reasons and legal basis for DOJ’s intervention in his private prosecution and withdrawal of the charges. At the same time, HUI Chi-fung’s legal team received a letter from the Judiciary today, informing them that West Kowloon Magistrates’ Courts will hold a hearing on 24th August at 15.50 to process DOJ's decisions, and has exempted the policeman who fired live rounds from appearing before the court as per DOJ’s request. HUI Chi-fung slams DOJ for politically intervening in the case, “not only are they condoning police’s actions and acting unprofessionally, they are also doing this to prevent the policeman from appearing before court to ‘save face’.”
HUI Chi-fung noted that private prosecution is one way to achieve justice through legal means, DOJ’s actions is stripping Hong Kongers of their rights. HUI Chi-fung said, “Renowned British Judge Lord Wilberforce once called the right of private prosecution ‘a valuable constitutional safeguard against inertia or partiality on the part of authority’. DOJ’s intervention is undoubtedly stripping ordinary citizen’s right of private prosecution against partiality on the part of authority under common law.”
HUI Chi-fung stressed that his letter to DOJ is just the first step in his long battle against injustice. He will continue to look into the possibility of challenging DOJ’s decision through judicial review. HUI Chi-fung promises to fight for justice till the end.
#港島許智峯 #寸土必爭 #公民起訴抗警暴 #私人檢控
【私人檢控西灣河開槍警】
【許智峯去信律政司促交代撤控理據】
就去年11月在西灣河,警員向示威者開槍案件提出私人檢控的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信律政司,要求交代介入私人檢控及撤銷檢控的原因和法律依據。許智峯表示,會與律師團隊繼續研究,考慮採取司法覆核挑戰律政司的決定。
他說律師團隊接獲司法機構通知,西九龍裁判法院將於本月24日下午開庭,處理律政司介入及撤控的決定,並應律政司要求,豁免開槍案被告警員出庭。許智峯認為律政司以政治理由介入,包庇警方及有違司法專業。
#香港電台 #許智峯 #西灣河 #律政司 #私人檢控
今日港台工會及記協就《頭條新聞》件事提出司法覆核,指通訊局違反《基本法》第27條保障嘅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通訊局嘅決定。
港台《頭條新聞》喺今年2月14日播出嘅一集,內容被指多次諷刺警隊而被鄧炳強親自投訴之餘,通訊局當時亦聲稱收到三千多宗投訴,最後裁定三項投訴成立,當中包括「污衊及侮辱警隊」,事後港台宣布停播《頭條新聞》。
佢哋提出,《頭條》係一個諷刺性質嘅節目,以嬉笑怒罵嘅方式諷刺時弊。但通訊局就錯誤地將佢界定為個人意見節目,從而判斷《頭條》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其次,佢哋亦質疑通訊局將警隊界定為「社會群組」嘅做法錯誤,因為有關守則原意係為咗保護弱勢社群,而唔係為咗禁止大眾討論政治議題。但通訊局就引用《電視節目守則》,批評《頭條》嘅內容有可能鼓吹針對某個社會上嘅群組。

除此之外,佢哋亦指出《頭條》嘅內容係建基於其他傳媒報道以諷刺時弊,而主持人之一嘅王喜喺節目入面嘅打扮及行為,亦只係反映部份社會人士對警隊專業嘅不滿。但係通訊局未有考慮《頭條新聞》嘅性質,就要求節目遵守一啲唔適用於該節目嘅守則,對言論自由構成不合法、不合比例嘅限制。
圖片來源:港台《頭條新聞》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立場新聞》
Figo Chan 陳皓桓

相信香港市民非常之重視大家既團結,更重視運動既發展,無論邊門邊派,其實大家都有責任回應未來一年既局勢同對運動既睇法。時間還有一個月,民調/公投依然有得做,希望大家互相尊重,一齊討論,唔好一句留或者一句走,然後就無然後,或者攻擊對方咁就算。

過去有一齊付出而又好唔想分裂既和理非上

#希望呢張相唔會係最後一次既大團結
許智峯 Ted Hui Chi Fung

律政司再介入撤銷的士司機撞人案私人檢控 許智峯批人治凌駕法治 表明抗爭到底

律政司繼日前出手中止西灣河交通部警長開槍案私人檢控,今日再向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出介入及撤銷的士司機深水埗剷上行人路撞人案的私人檢控。提出私人檢控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對此極之憤怒,批評律政司以政治理由,全面封殺港人以私人檢控爭取公義的權利。許智峯表明會抗爭到底,包括考慮提出司法覆核,絕不容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肆意玩弄司法作為極權統治的工具。

法庭原定於8月31日傳召被告的士司機審訊,控告他危險駕駛,但許智峯律師團隊今日收到信件,知悉律政司決定介入此案,並撤銷檢控,更採取與介入警長開槍案同一做法,要求法院在本月24至28日安排一天處理律政司申請,並豁免被告的士司機出席聆訊的要求。

許智峯批評鄭若驊接連出手介入私人檢控,是以人治及政治凌駕法治,「鄭若驊沒有提供任何合理理據,便使橫手撤銷私人檢控,變相是撐警暴和撐支持政府人士的暴力行為,不分是非黑白,亦嚴重損害普通法下市民提出私人檢控的權利。」

他表明會考慮提出司法覆核,抗爭到底,即使明知前路難行,都不容香港法治斷送在鄭若驊手中。

#港島許智峯 #公民起訴抗警暴 #私人檢控 #人治及政治凌駕法治
#蘋果頭條】律政司長鄭若驊繼日前出手,終止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就交通警開槍案提出的私人檢控後,昨再介入許就的士司機鄭國泉危險駕駛案的私人檢控,並豁免的士司機出席聆訊。許直斥鄭若驊以人治凌駕法治,又透露被鄭國泉撞斷雙腳的女子仍未康復。法律界人士指,負責案件的裁判官認為適合審訊,律政司卻介入撤控,勢必令市民對檢控制度失信心 ,「到底律政司係守護公義,定係守護某班人嘅利益?」

資料/圖片來源: 蕦果日報
張崑陽 Sunny Cheung
【臨立會去留 全民表態】

我認知的香港人,乃關鍵時刻挺身而出、擇善固執的人民。區議會如是、初選如是。

這次也不例外。

中共詭計乃民主陣營並未能達成共識。事實上去留並非零和遊戲,而是「利多於弊」的討論。如何把路線之爭內化,防止中共「分而治之」之計正是關鍵。達成各位心服口服的共識,是代議士和香港人都要共同承擔的決定。

此外,感謝民主黨終展現了其作為大黨的承擔,放下己見,在今早召開記者會宣布會服從人民決定,未來會委托有公信力的民意機構作有關議會去留的民意調查。因此,希望各位市民未來一起踴躍參與不同的調查,表達自己的聲音,全民參與和決定未來一年的抗爭方向。

莫再遲疑,表態從速。

香港民意研究所意見調查:http://bit.ly/poricd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