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誌社 The Collective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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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資深和年輕傳媒工作者,立足新聞專業、在地為讀者深入跟進當下具公眾利益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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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諮詢|外國政客批本港判決會否犯境外干預罪? 李家超:容尖銳批評,視乎意圖

全文:https://bitly.ws/3bd3w

政府今( 30 日)就《基本法》23 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其中,《境外干預罪》將禁止任何人配合境外勢力,透過不當手段干預特區選舉、損害中央及特區與其他地區的關係等。

有記者舉例,問到指如外國政府、外國組織、政客就本港的判決或法律去發聲明,是否已觸犯「境外干預」罪?行政長官李家超回應,稱任何人有批評,「甚至是好尖銳嘅批評,都係容許嘅,我哋一向都歡迎對政府有不同意見,負面、正面都係希望聽嘅。」李家超說,標準很清晰,是視乎有沒有意圖(mens rea),如沒有這樣的意圖及用心,是受到法律保障的,「如你有任何意見發表,但沒意圖去危害國家安全,原則上是容許的。」

他續說,不論是本地或是外國的人提出意見,如他沒有意圖去危害國家安全,是不需要有任何顧慮。
3條立法|國家秘密定義拆解 報道涉重大公眾利益能否免責?

全文:https://bitly.ws/3bgCm

22年後捲土重來的《基本法》23條立法,新增加括「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的罪行。何謂「國家機密」?政府的諮詢文件,列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指出,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絕密」、「機密」及「秘密」三級,文件又列出七項國家秘密,包括關乎國家或香港特區事務的重大決策等,在沒合法權限下披露,便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傳媒報道新聞,若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能否作抗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聽到這聲音,會研究如何處理。

政府的諮詢文件列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十條,列明國家秘密的級數,分為「絕密」、「機密」及「秘密」三級。首先,「絕密級」國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如果泄露了,會令國家安全和利益,受到特別嚴重損害。

「機密」級則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嚴重受損;「秘密級」國家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文件指出,程度最低的「秘密級」國家秘密,泄露後也會危害國家安全。諮詢文件指出,若在沒合法權限下披露以下資料,則當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這些國家「秘密」,包括關乎中國或香港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 關乎國防建設或武裝力量的秘密; 關乎中國外交或外事活動,或香港對外事務的秘密;或中國或香港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中國或香港特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秘密; 中國或香港科技發展或科學技術的秘密; 維護國家安全或香港特區安全或偵查罪行的活動的秘密;或關乎中央與香港特區之間的關係的秘密。

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問及,傳媒報道消息,會否俛外國一樣,可以公眾利益辯解?保安局長鄧炳強回應指,聽到閞聲音,應否就公眾利益辯解,會再作研究,看看怎處理這問題。

新民黨議員李梓敬表示,涉國家機密的披露,媒體都會接觸、發放消息,擔心誤墮法網,詢問可能提供豁免,相信局方能採取做法,如給予豁免等。

鄧炳強表示,國家秘密,是在無合法權限下披露、相當可能危害國安,才會叫作國家秘密。如接觸到文件,有否合法權利披露,例如文件蓋了國家機密印,就無權披露;如天氣預測就不是機密,如寫了防務的文件,就是機密。「有常識理解到邊啲有合理權限披露」。他又指,必須證明意圖,有意圖才犯法。他又指,詳情還要討論,不能輕率,「人人說公眾利益要豁免,那法律就無效」...
3 條| 何謂國家秘密?考起前人大常委譚耀宗:諮詢文件好清楚,係關乎乜乜乜乜乜⋯⋯


政府昨(30日)就《基本法》23 條立法展開一個月諮詢,前全國人大常委、全國港研究會副會長譚耀宗,今日(31日)接受商台訪問時表示,政府諮詢文件「寫得好」,令市民明白為何要就23條立法、立法範圍以及外國經驗,「好全面、容易明白了解、比較清楚」。立法會全體議員昨發聲明,指全力支持政府及早妥善完成有關工作,譚指待政府提交草案後,立法程序由立法會主導,能否在暑假前通過視乎會議密度,「開得密速求快啲」。

指自己花三小時已看畢文件

被問到文件繁複,但諮詢期只有一個月是否太短?譚就指市民可以利用假期睇文件,又指自己花三小時已看畢文件細節,「有啲朋友、市民關注呢啲問題,佢地會好用心。既然政府畀咗時間表出來,大家咪朝呢個時間表畀意見囉,係嘩?(仲要正值有農曆新年喎)唔緊要,咁咪仲好、放假吖麻」。

23條立法新增包括「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罪行。諮詢文件列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指出,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絕密」、「機密」及「秘密」三級,列出七項國家秘密,包括關乎國家或香港特區事務的重大決策等,在沒合法權限下披露,便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

機密、秘密如何分?...
全文:https://bitly.ws/3bjLW
23條|湯家驊:世上沒公眾利益傷害國全 03年曾指倘符公眾利益,沒理由規範披露

全文:https://bitly.ws/3bjYJ

《基本法》23 條立法包括禁止竊取國家機密罪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表示,知道社會上有聲音要求重大公眾利益可作為抗辯理由,政府期望聽取意見後作決定。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31日)接受香港電台訪問表示,他認為法理上不成立,因「世上沒有公眾利益傷害國家安全」。昔日反對 23 條的他曾撰文指,「符公眾利益沒理由規範披露國家機密」。

湯家驊說:「世上沒有公眾利益傷害國家安全。國家安全和公眾利益不會重疊,正如個人自由不會同國家安全產生矛盾或重疊,所以傷害國家安全但公眾利益要表露,這是相當矛盾的說法。如果你是傷害國家安全的問題,就不是公眾利益。」他說,香港是多元社會,所有訊息都可以自由流動,只要不傷害國家安全就沒有問題,「這是普通常識的問題。」

被問到公眾利益亦包括公眾知情權及對政府的監察,以新聞界為例,判斷主要是圍繞新聞性、公眾知情權,未必知悉是否涉國家安全,怎去判斷有否違法?湯家驊說,如不知道很難去證明他有犯罪意圖,當然對於國家安全的傷害性有多嚴重,都是需要關注的地方,「有一些信息,表明上是危害國家安全,但實際影響很細,那就不同了,但是視乎對國家安全有多大的削弱、傷害。」

湯家驊指出,會否觸犯法例視乎犯罪意圖,以及獲取資料的途徑是否非法,「我相信一般傳媒不是很容易干犯這些罪行。」不過,他同時表示,「絕對同意國家機密的定義,界線要劃得清晰,令大家不難理解,例如涉及軍事秘密、部署、外交安排,大家都易於理解,但是涉及學術或經濟問題,同意界線越劃得清楚對資訊流通越好。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我們是依賴資訊流通去鞏固地位。」

至於傳媒有沒可能觸及國家安全的消息而誤墮法網?例如政府在政策出台前向傳媒「放風」時,如消息影響到股市、樓市,又會否涉及「國家秘密」?湯家驊說,這些經濟上的,在內地都很少被列為國家秘密。

翻查資料,2003 年 2 月,湯家驊曾在報章撰文,指出「符公眾利益沒理由規範披露國家機密」。湯家驊在文章表示,當時的草案條文是「限制資料發放的條文」,形容對捍衛新聞自由無補於事,在現今資訊發達的文明社會裏,令人難以接受...
小伙子熄演|劇團小伙子理想空間 半年兩被取消場地 決暫停製作 創辦人:冇空間㗎啦,得返理想

全文:https://bitly.ws/3bkp8

藝術團體「小伙子理想空間」今( 31 日)表示,香港兆基創意書院按教育局發出指引,要求解除與該團的場地租約,致兩個劇目取消。該團團長唐浩翔向《集誌社》表示,有人向教育局投訴他「言論不當」,院方按「國安」指引取消場地,數十年青人心血付諸流水。這次已是「小伙子」第二次被取消場地,唐對港藝術發展感絕望、嘆已無空間創作,決定今起暫停製作藝術項目,苦笑說:「我冇空間㗎啦,我呢個『小伙子理想空間』,冇咗空間,得返理想,得返諗。」

唐浩翔接受《集誌社》訪問時表示, 書院向他解釋,教育局收到投訴,指他本人曾發表不當言論,院方需按《國家安全學校具體措施 (2023 年 6 月增強版)》,取消劇團的場地。他坦言,不知道投訴內容,一直與院方協調、了解是否有誤會,直至昨日收到書面通知取消場地,「如果我觸及國安法,你應該聯絡不到我,即代表著那些是無關痛癢的事。」唐表示,製作內容和製作者均無觸及法律、或政治敏感題材,兆基也看過劇本及綵排片段,他認為取消場地是針對個人,與作品無關...
小伙子熄演|劇團團員被舉報曾發不當言論 莊梅岩:未經調查,失智擾民。傷害年青人

全文:https://bitly.ws/3bkp8

藝術團體「小伙子理想空間」今( 31 日)表示,香港兆基創意書院按教育局發出指引,要求解除與該團的場地租約,致兩個劇目取消。該團團長唐浩翔向《集誌社》表示,有人向教育局投訴他「言論不當」,院方按「國安」指引取消場地,數十年青人心血付諸流水。這次已是「小伙子」第二次被取消場地,唐對港藝術發展感絕望、嘆已無空間創作,決定今起暫停製作藝術項目,苦笑說:「我冇空間㗎啦,我呢個『小伙子理想空間』,冇咗空間,得返理想,得返諗。」

莊梅岩在社交媒體表示,兩周前收到劇團團長唐浩翔電話,指演出被迫出消,因有人向教育局舉報,指該劇團的團員在2019年曾在社交平台發表不當言論,於是教育局要兆基解除他們的場地租約。莊指,兆基書院與藝發局民選代表區永東看過劇本和排練錄影,都沒有發現任何違反國安條例的作品。

莊表示,前日偕唐浩翔、跟兆基工作人員及九龍城教育發展組的王鈺棋女士對話,兆基指辦學機構無奈要跟隨教育局指引,王則拒見。她表示,曾在電話中請求王理解,取消一個演出,不同取消一個飯局,因餐廳尚可將食材分給其他餐廳,但臨時取消演出,劇團兩個月準備即白費,「你這樣是將一班年青人的夢想和努力不屑一顧。很明顯,年青人 is not their concern。」...
小伙子熄演|藝發局戲劇界代表區永東:窒礙創作 兆基:需聽從教育局指示
全文:https://bitly.ws/3bkp8
藝術團體「小伙子理想空間」今( 31 日)表示,香港兆基創意書院按教育局發出指引,要求解除與該團的場地租約,致兩個劇目取消。該團團長唐浩翔向《集誌社》表示,有人向教育局投訴他「言論不當」,院方需按《國家安全學校具體措施 (2023 年 6 月增強版)》取消場地,數十年青人心血付諸流水。這次已是「小伙子」第二次被取消場地,唐對港藝術發展感絕望、嘆已無空間創作,決定今起暫停製作藝術項目,苦笑說:「我冇空間㗎啦,我呢個『小伙子理想空間』,冇咗空間,得返理想,得返諗。」
藝發局戲劇界民選代表區永東則向《集誌社》表示, 1 月 19 日之後,他曾三次電郵聯絡教育局,亦抄送文體旅局局長、以及身兼藝發局主席的立法會議員霍啟剛;他又曾數次致電九龍城區學校發展組教育主任,但對方每次都不在或不方便,直至 1 月 29日獲電郵回覆,提到學校「需營造平安有序的校園環境」、及「香港兆基已根據既定指引及程序處理事件」。但區永東指,他和兆基看過相關劇本及綵排,僅為年輕人的故事、沒有爭議性題材,質疑如何令校園不平安。
據區了解,教育局是收到舉報、截取唐浩翔的個人言論作投訴,但局方未向他提供相關截圖,唐無辯解、澄清和上訴的機會。區永東認為截圖來源不明,憑此指控唐言論不當是做法不公,「製造截圖何其容易,怎樣能夠核證指控的理據是有效真確,亦需要有程序公義、要有辯解澄清空間。這樣會否業界因一些私人恩怨,就令到演出不能進行,這不能接受。」他指演出者都是年青人,希望政府三思,讓演出繼續;同時局方應有清晰機制,不能因不知明來源的「證據」取消場地,而當事人亦無辯解機會,做法會窒礙創作空間。
兆基創意書院回覆查詢時表示,作為藝術學校,會在可行的情況下出租支援藝團的製作。但書院為教育局管轄的直資學校,課程、學生發展及場地使用等安排,都需要聽從教育局指示。《集誌社》正就事件向教育局查詢...
23條.國家機密|湯家驊:沒公眾利益傷國安 李立峯:公眾利益包知情權 反駁隊長:要「三連中」才違法

全文:https://bitly.ws/3bjYJ

《基本法》23 條立法包括禁竊國家機密,政府稱考慮加入重大公眾利益作抗辯。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法理上不成立,因「世上沒公眾利益傷害國安」。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指公眾利益包括國安,也包括知情權。而「美國五角大樓文件」事件就是新聞報道涉國家機密的例子。

23條反駁隊隊長、保安局長鄧炳強指,須是「好高的公眾利益」,要完成諮詢才可交代是否豁免。他又指使用有「機密」蓋印資料,即沒合法權限。不過,要「連中」相當可能危害國安等三要素,才可能違法。

集誌社檔案:機密文件 VS 公眾利益案件 美國五角大樓文件事件

1971 年,美國《紐約時報》及《華盛頓郵報》發布美國國防部達 7000 頁的《五角大樓文件》,揭露政府隱瞞無法打贏越戰的評估,仍一直擴大戰事。文件屬機密資料,當時美國政府曾向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圖阻止文件披露,不過,最終最高法院裁定,新聞自由不能被凌駕,批准繼續刊登報道。

#集誌社 #基本法23條 #公眾利益 #湯家驊 #李立峯 #鄧炳強 #反駁隊
7.1 立法會案 |王宗堯等四人暴動罪成 兩記者暴動罪脫、進入會議廳範圍罪成

全文:https://bitly.ws/3bzBC

2019 年 7 月 1 日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事件中,14 人被控暴動罪,案件歷 34 日審訊,今(2月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判決。六名不認罪被告中,藝人王宗堯等四人暴動罪成,王聞判後在庭上以紙巾拭淚;另兩名供稱案發指為記者的被告黃家豪及馬啟聰,暴動罪不成立、但「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暴動罪成的四名被告被撤銷擔保,連同劉穎匡、孫曉嵐、鄒家成等認罪的八名被告,還押至 2 月 21 日上庭求情、3 月 16 日判刑。

案件由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審理,案件第八被告王宗堯早前承認「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暴動罪方面,他供稱進入立法會是把充電器材交予記者使用,在會議廳內逗留不足 27 秒。法官認為王當日知道立法會已被佔領、警方打算清場,「沒必要以身犯險」,若只是想幫助記者不用冒險,何不相約記者在立法會外交收器材。法官又指王進入會議廳後,多番有機會卻沒有即刻把充電器交予記者,顯示他證詞不盡不實,只是砌詞讓自己有藉口在立法會出現。

判詞又指從片段可「觀察到一些眉目」,如王曾與暴動現場的示威者交談,正離開會議廳時回望另一名示威者,「以肩攬了該示威者一吓,更以右手拍他膊頭」;認為王與示威者有接觸,表現出友好和鼓勵的舉措,進入現場意圖明顯意在參與暴動。法官提到沒有忽略王是一名藝人,他的知名度或更能引起示威者注意,但無論他是否藝人、知名度高或低,唯一合理而無可抗拒的推論,是他出現的真正目的是促成、協助或鼓勵暴動,故裁定他罪成。
美斯缺陣|不落場時序重組 開賽前約四分鐘 已不在後備名單? 主辦方稱上半場結束才獲球隊告知

全文:https://bitly.ws/3cpC6

美斯不落場,惹來球迷失望,重整政府、主辦單位的說法,及球隊的FB 資料,開賽前,國際邁亞密隊的官方球隊名單,美斯列為後備。開場前約四分鐘,球隊在FB公布的陣容,後備名單已沒有美斯。

主辦單位在上半場結束後,獲球隊告知美斯不能上陣。政府在完場前十分鐘,才獲確認美斯不會落場。

主辦單位Tatler Asia的聲明指,周日(2 月 4 日)比賽前,在國際邁阿密主教練馬天奴(Gerardo Martino) 提交簽署的官方球隊名單中,顯示美斯、蘇亞雷斯、佐迪艾巴和沙治奧布斯基斯一起被列入替補名單,表示適合上場。 Tatler Asia 因此相信美斯和蘇亞雷斯會有機會上陣作賽。

《集誌社》記者當日在現場採訪,約下午 3 時 40 分,即開場前約 20 分鐘,主辦方在球場公佈陣容,大螢幕列出美斯在後備名單內。

約 4 時 05 分,球隊的官方FB上載了球員名單,當時美斯已不在後備名單內。表演賽在下午約 4 時 09 分時開始,

約 4 時 45 分,上半場比賽結束後,根據 Tatler Asia 的聲明指,國際邁阿密管理層表示美斯因傷無法出賽,Tatler Asia 立即通知香港政府,並在下半場敦促國際邁阿密管理層,要求美斯向球迷發表講話,但最後無功而回。
#集誌社 #美斯缺陣
美斯缺陣|主辦方撤回$1600 萬公帑申請 未提會否退款 楊潤雄:未完全解決

全文:https://bitly.ws/3cpC6

國際邁阿密表演賽,球王美斯沒無落場,令球迷、政府及主辦方都表示「極度失望」。今日(5日)傍晚,Tatler Asia 主席兼行政總裁 Michel Lamunière見記者表示,賽前官方球隊名單,美斯列為後備。他們亦宣布決定撤回M品牌基金,及 1600 萬元基金的申請。聲明未有回應會否退款。文化體育及旅遊局長楊潤雄傍晚出席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會議,回應主辦方撤回資助申請一事稱,此舉雖能解決「一部分問題」,但認為問題未完全解決,重申港府會要求主辦方繼續處理購票入場的顧客要求、讓球迷了解事件來龍去脈,及其他跟進行動等。

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在會上指出,主辦方撤回申請的舉動、記者會上的解釋仍然不足以平息市民憤怒,加上事件對體育界造成打擊,希望政府嚴肅追究。他補充,認為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有需要盡快檢討M品牌計劃機制,以確保公帑得以小心運用。經民聯立法會議員陸瀚民則表示,相信有不少官員和球迷因活動獲「M品牌」認證而入場,認為主辦方已利用M品牌的稱號作宣傳,質疑主辦方現時撤回申請屬「用完即棄」,關注港府可如何追究。

政府發言人表示,主辦單位 Tatler Asia 發表聲明,交代「香港隊對國際邁阿密CF」比賽事件。發言人指,主辦單位主動撤回對「M」品牌活動的申請,放棄港幣1600萬元資助,是處理事件的第一步。政府會進一步研究,放棄品牌所引申的問題和跟進行動。政府會繼續敦促主辦單位,積極回應社會各界的要求,包括公開其與國際邁阿密CF的合作安排,和如何積極回應購票入場球迷的訴求等。

#集誌社 #美斯缺陣 #國際邁阿密CF #TatlerAsia #MichelLamunière #撤回申請 #未完全解決 #楊潤雄
美斯缺陣|繼續「敦促」 李家超:主辦方有社會責任 回應購票者訴求

全文:https://bitly.ws/3cuof

國際邁阿密表演賽,球王美斯沒落場,令球迷、政府及主辦方都「極度失望」。主辦方 Tatler Asia 5日宣布撤回 M 品牌及 1600 萬元基金的申請,當日有到球場觀場的行政長官李家超,昨(6日)開腔回應事件,指自己「同觀眾一樣,對於美斯未有如公眾期望上場參賽,表示極度失望」。被問到主辦方已放棄贊助,是否代表政府難以追究、政府已沒有角色?政府如何介入球迷要求回水?

李家超回應指,雖然主辦單位撤銷 M 品牌及資助申請,「但主辦單位都係有責任,不但對買球場球飛的人要負責,另外都有社會責任。」他指,文體旅局會繼續敦促主辦單位,積極回應社會各界要求,包括公開與國際邁亞密合作安排、雙方溝通內容和承諾細節、發展過程、以及在之後對政府提出建議和要求,為何在過程中沒有落實等等,都希望對方詳細交代。

消委會暫收 245 宗投訴

至於如何回應購票入場球迷訴求,李家超指,政府收到多方面投訴,包括海關收到幾十個投訴、消委會收到逾 200 個投訴,兩部門會按投訴內容積極跟進,研究過程中有甚麼可以令主辦單位履行應盡責任。

李家超又指,會就事件要求文體旅局及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檢視,在日後協助舉辦大型活動時的監督角色、責任和要求,如必須要求主辦方提早擬定後備計劃、要求有清晰準確的即時訊息發放,讓市民清楚掌推握情況及發展,以作更好決定。

而文體旅局局長楊潤雄今日電台節目被問到,當局審批贊助時,曾否審視主辦方與球會合約。楊潤雄回應指,不需要審視協議,因為涉及敏感商業資料,「我們都不是需要知道正常情況下的每一項細節」,只需知道主辦方舉辦活動「大約辦得成」,政府需要提供甚麼幫助等等。

消委會截至今早共接獲 245 宗相關投訴,當中 214 宗為本地消費者投訴,31宗為旅客投訴,涉及金額合共逾 160 萬元,平均每宗個案涉及金額約 6500 元,最高1宗涉及逾兩萬元。

球賽主辦方Tatler Asia 主席兼行政總裁 Michel Lamunière昨向記者宣讀聲明指,賽前官方球隊名單,美斯列為後備。他們亦宣布決定撤回M品牌基金,及 1600 萬元基金的申請。但聲明未有回應會否退款,他沒有回應記者提問就離去。
23 條|公眾利益抗辯洩密? 林定國:門檻要高,如唔講出嚟會死好多人

全文:https://bitly.ws/3cvPc

23 條立法諮詢展開一星期,社會疑慮有關國家秘密的定義範圍會否太闊?能否以公眾利益作為披露的抗辯理由?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6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被問到23條立法諮詢文件中,國家秘密定義相比其他地方太寬鬆,涉及社會經濟發展層面牽涉甚廣。鄧炳強回應指「場景有千萬個,好難每個話呢個係,嗰個唔係」,再次重申「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罪必須涉及三個元素,包括是否無合法權限、相當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涉及七個領域和具意圖才會違法。

律政司長林定國就指,英、美相類似法律「比我哋更冇清晰界定」,因為「好難去窮盡去界定係乜」,所以概念上是考慮沒有合法權限披露下會造成甚麼影響,若要細緻定義何謂國家秘密,「其實全世界冇一個國家做到」,香港已用心嘗試、比其他國家做得更細緻。至於國家秘密定義會否造成學術界寒蟬效應?林就指自己讀大學時都有做好多資料搜集,「一般正常做學術研究,又唔係好想像到,有咩好大機會會跌入為依家國家安全範疇。」若真的有機會接觸,相信透過解釋,公眾都會明白甚麼文件是不應該披露,而作為守法市民無論甚麼行業,都要遵守法律。

公眾利益抗辯洩密? 林定國:真係例外嘅例外嘅例外

主持追問能否以公眾利益作為披露答辯理由?又會否有清晰界定?林定國就指以所謂公眾利益作抗辯,本身具爭議性,而不同國家有不同處理手法;又指英、美是不設這些例外情況,如美國政府今日仍然通緝斯諾登。他指政府採開明態度,留意到有司法管轄區如澳洲、加拿大有類似的例外情況進行辯護,「都將門檻定到好高」,要謹慎行事、「明白到呢個真係例外中嘅例外嘅例外」。

他舉例指參考外國例子,涉及大眾生命安全,「即係俗啲講句,唔講出嚟會死好多人」,又指要「好緊急、等唔切,亦冇其他可能方式」,條件涉及嚴重性、緊急性、是否有其他手段;即使設辯護理由,相信立法方向都是就住這些範疇作更細緻的指引,確保不會隨便被濫用作藉口逃避維護國安責任。

#23條 #國家秘密 #林定國 #鄧炳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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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周庭|國安處「一哥」:畏罪潛逃可恥,回頭是岸,改過自新

捲入國安法案件的前學民思潮成員周庭,去年赴加拿大升學,並宣布棄保,爆出曾被國安警要求北上、寫悔過書以換回護照。副警務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昨(2 月 6 日)在警隊回顧2023年整體治安情況記者會上證實,警方已正式通緝周庭。他指周庭除非自首,否則會被終生追捕,勸她回頭是岸,,為自己行為負責,改過自新。

被問及要求周庭及鍾翰林等人北上的理據,簡啟恩沒直接回應,表示畏罪潛逃行為可恥,指有人出賣誠信、利用瞞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離港後,堆砌藉口、以受害者姿態自我製造光環、搏取同情,更加可恥是,乞求外國反華勢力包庇,行為非常可恥。簡啟恩指,這些人從來都沒對自己作出的行為反省過,亦無對自己、對國安帶來的傷害反省,為一己私利棄保僭逃。他說,再勸周庭回頭是岸,為自己行為負責,改過自新。

另外,國安法自 2020年 生效至今,共有 290人被捕,六成已被檢控。

至於反修例案件,警務處長蕭澤頤只重申,至 2023年 12 月 31日,共有10,279人被捕,年齡由11 歲至 87 歲。

#集誌社 #周庭 #被通緝 #國安法 #反修例
直擊美斯訪日|港球迷「轉場」花 1200 港元觀戰 日球迷:同場已感興奮

特約記者:陳亮均
全文:https://bitly.ws/3cBhe

位於日本東京的國立競技場,晚上將上演神戶勝利船對國際邁阿密的表演賽。不少球迷於開賽前四小時便抵達場館外,購買印有球星美斯的紀念品,並紛紛拍照。來自香港的馬生馬太,亦是其中一份子。作為多年美斯忠實球迷,他們原本打算於「主場」香港觀看美斯作賽,但網上購票時「搶飛」失敗;人算不如天算,美斯最終於香港因傷失場,二人決定「轉場」到日本觀戰,用約 1200 港元購買兩張門票,「注定嘅!」馬太說。「飛嚟日本嗰日就係佢無出場嗰日,都有啲擔心佢會唔會喺日本都出唔到場,但昨日見佢喺電視練習狀態幾好,就算佢無出場都感受下日本球賽氣氛。」

19 歲日本大學生北村,專程由大阪來東京看美斯作賽,從小便喜歡美斯,特別是盤球技術高超。斥資四萬日元(約 2100 港元)買門票,他說完全理解為何香港人會憤怒;若換著是自己,假若今晚未能目睹美斯作賽,會感到失望多於憤怒,始終傷患帶來的影響是不能預計。

秋山先生與女友一起來看球賽,已經成為美斯球迷 13 年。他們說不僅希望看到美斯出場,最好能夠入球,若像香港那場沒有出場,他認為也沒有辦法。對於部分香港人不相信美斯因傷缺陣,秋山表示理解;他指自己不清楚合約內容,但如果球會與球隊的合作協議列明美斯必須落場,那即使落場數分鐘也好。

就讀中學三年級的田島,帶著親手描畫的美斯背影,來到國立競技場「打卡」,當然亦不少得進場支持。 同在踢足球的他形容美斯是自己的啟蒙,即使今晚美斯沒有出場,只要自己與美斯共處同一個球場,已感到興奮。

國際邁亞密前日抵達日本,美斯昨(6日)出席記者會,主辦機構同日在社交網站表示,美斯參與球隊整課操練,美斯參與分隊賽的片段顯示他有射門及傳球。日前香港賽事的門票售價由 880 至 4880 港元,但美斯缺席賽前記招、後報稱因傷缺陣,令球迷、政府、主辦方均表失望。

根據日本官方售票網站,在球賽開始前兩小時,仍有門票可以售賣。是次球賽門票,一般售價由 10000 日元至 45000 日元不等(折實約 530 至 2380 港元);另有 20 萬日元的包廂門票,「特別體驗門票」最貴賣 300 萬日元,包括出席球隊練習、與美斯真人見面等。售票條款列明,出場的選手會因應不同情況而有所改變,不會接受因這原因而要退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