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讀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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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M化車,算不算強制偵查?檢警可否自己來?>

我們之所以可以使用手機打電話、上網,主要的原因在於附近有基地台覆蓋,手機會先跟基地台連線後,透過基地台傳輸訊號,達到通訊的目的。

基地台覆蓋所在的位置以及信號強弱,大概可以推知手機的所在地,但這個所在地並不會很精確。

如果基地台可以移動?會不會更精確的判斷出手機的所在位置?M化車,就是這樣概念下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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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則新聞,提到台東一家便利商店的店員,在去年6月24日下午5點,使用咖啡機幫自己做了一杯美式咖啡,晚上7點時又拿了一包冰塊加入飲料。店長從監視器畫面看到後,對店員提告,法院判決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然後緩刑2年。

法院雖然給了緩刑,但咖啡加冰塊價值只有60元,本刑卻判到6個月,許多朋友聽到的第一個反應是,怎麼那麼重。

這集podcast來談一下這個案件,侵占罪有哪幾種?檢察官跟法官有哪些可能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