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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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烈法 #抗美援朝 #长津湖 #罗昌平

【警方通报罗某平侮辱英烈事件:已刑拘】

三亚警方通报:2021年10月7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民“罗某平”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的违法言论,造成恶劣影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于当天依法传唤罗某平(男,湖南长沙人,40岁,新浪微博名“罗某平”)并开展调查。

经审查,罗某平对其通过微博发表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已经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某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海南警方 @微博)

#更新 微博随后发通告称,平台发现账号于10月6日发布诋毁英烈的错误内容,且造成恶劣影响。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微博社区公约》相关规定,平台对该账号予以关闭处理。(微博管理员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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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06【钧评辱骂“冰雕连”,良心何在!】- 钧正平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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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烈法 #抗美援朝 #长津湖 #罗昌平 【警方通报罗某平侮辱英烈事件:已刑拘】 三亚警方通报:2021年10月7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民“罗某平”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的违法言论,‌造成恶劣影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于当天依法传唤罗某平(男,‌湖南长沙人,‌40岁,‌新浪微博名“罗某平”)并开展调查。 经审查,‌罗某平对其通过微博发表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已经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某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海南警方…
#英烈法 #抗美援朝 #长津湖 #罗昌平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对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行为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网民“罗某平”于2021年10月6日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的违法言论,侵害了抗美援朝志愿军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伤害了广大人民对抗美援朝志愿军英雄烈士的特殊民族情感,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0月8日决定对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行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展开调查。(海南检察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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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08 警方通报罗某平侮辱英烈事件:已刑拘
#江西 #南昌 #英烈法 #抗美援朝 #行政拘留

【男子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言论被行拘十日】

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南昌新建公安”11日发布通报称,该局对一名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言论的男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10月8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名“左右的佑佑”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的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接报后,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迅速开展调查,并于当日依法传唤左某东(男,42岁,新浪微博名“左右的佑佑”)。

据当地警方通报,经查,左某东对其在新浪微博平台上发表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左某东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英雄烈士不容亵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侮辱、诽谤或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希望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中新社)
#沈阳 #抗美援朝 #烈士 #补充登记

【沈阳市民称叔叔抗美援朝牺牲未获烈士身份续:已补登信息】

近日,辽宁沈阳市民毕春艳反映叔叔毕玉泉抗美援朝牺牲未获烈士身份,引发舆论关注。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毕春艳称,其叔叔毕玉泉于1951年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在黑云吐岭阻击战中牺牲。家中保存的一份革命军人牺牲证明书提到,其家属应享受烈属优待。但至今,除了前述证明书,毕玉泉的烈士身份未得到承认。家属希望毕玉泉的名字能出现在“中华英烈网”上,也希望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烈士英名墙刻上毕玉泉的名字。对此,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回应称,相关材料已上报,待审核。

10月15日澎湃新闻刊发报道后,沈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毕玉泉的烈士身份认定信息已在今年5月登记上报,经过逐级审核已补登,其烈士信息于10月15日由内网转向外网,面向公众开放查询。针对在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烈士英名墙补刻姓名一事,他们暂时还没有接到退役军人事务部审核完成的通知。

17日,毕春艳告诉澎湃新闻,沈阳市沈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已与其联系,对方称毕玉泉的烈士信息已在网站补登,可以在“中华英烈网”查询。(澎湃新闻)
#抗美援朝 #祭奠 #长津湖 #烈士 #朝鲜 #友谊塔 #历史上的今天

【中国大使率外交官赴朝鲜长津湖祭奠志愿军烈士】

中国驻朝鲜大使李进军及使馆外交官前天(23日)在纪念日到来之际到朝鲜咸镜南道长津郡长津邑,向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陵敬献花篮,表达深切缅怀与追思。(联合早报)

【驻朝使馆祭扫友谊塔,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1周年】

为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1周年,中国驻朝鲜大使李进军及使馆外交官10月25日在平壤友谊塔举行祭扫仪式,向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英勇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敬献花篮,表达崇高敬意。朝方以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等单位的名义,向友谊塔敬献了花篮。

中朝友谊塔建成于1959年,位于平壤牡丹峰区。塔身由1025块花岗岩和大理石砌成,象征中国人民志愿军1950年10月25日赴朝作战。(澎湃新闻)
#历史上的今天 #毛岸英 #牺牲 #抗美援朝

【19501125 毛岸英牺牲】

毛岸英(1922年10月24日-1950年11月25日),朝鲜战争时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部机要秘书兼俄语翻译,1950年11月25日在朝鲜平安北道昌城郡东仓面大榆洞(现在的东仓郡大榆劳动者区)的志愿军司令部遭空袭牺牲。(维基百科)

#观点 #opinion
镀金接班一说是很可笑的,当时国内还在大规模剿匪、西藏还没解放,政权稳定、经济斗争等各种事务都需要人,大把建功立业且更安全的机会,哪有当个翻译跑到美国飞机底下镀金的?真镀金接班,是把党政军要职掌控一遍,培养班底,如对岸的蒋匪经国那样。讽刺的是这真世袭接班的倒不骂了。(2049年的世界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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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6【赵皓阳:把毛岸英烈士身上的脏水擦干净】- 微信 / telegraph
#姜文 #电影 #抗美援朝 #战俘营 #奥运会

【姜文或要拍摄抗美援朝电影《战俘营里的奥运会》】

自三年前《邪不压正》之后就一直未有新作的姜文,最近终于传出了要拍新片的消息。

近日引发关注的姜文新片的消息,源自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9月17日发布的《2021年度第二批一般项目电影、出版类拟立项项目名单公示》。

根据公示名单中扶持的电影类项目,其中一部电影名为《#战俘营里的奥运会》,投资公司为北京不亦乐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根据爱企查信息显示, 北京不亦乐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姜文妻子周韵,姜文夫妇二人各持股50%。这家公司也是姜文2018年电影《邪不压正》的出品公司。

观察者网致电北京不亦乐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求证此事,对方工作人员表示,项目尚在保密阶段,具体细节不便回应。(观察者网)

1952年战俘营奥运会,又称碧潼战俘营奥运会,是于朝鲜战争时期,在中国人民志愿军朝鲜碧潼战俘营举办的模拟奥运会。参赛运动员皆为”联合国军“战俘。(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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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烈法 #抗美援朝 #长津湖 #罗昌平 【海南检察通报罗昌平案:对罗某平批准逮捕】 据海南检察,罗某平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一案,‌由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日前,‌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某平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央视新闻 @微博) 相关新闻🔗 21-10-08 警方通报罗某平侮辱英烈事件:已刑拘 21-10-08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对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行为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英烈法 #抗美援朝 #长津湖 #罗昌平

【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罗昌平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公开赔礼道歉】

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0月6日9时38分,被告人罗昌平在三亚市住处用手机观看《长津湖》电影和长津湖战役纪录片视频后,为博取关注,使用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发布帖文,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上述帖文因微博用户举报,被微博平台依据微博社区公约于同日10时8分予以处理,处理前被阅读22397次。罗昌平于7日6时20分删除该帖文,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于13时48分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致歉声明,但该帖文内容已经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当日14时许,罗昌平到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大东海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查明:被告人罗昌平曾系知名媒体人,于2009年9月9日注册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罗昌平使用上述微博账号曾发表侮辱、嘲讽英雄烈士等违法帖文9篇,9篇帖文阅读量累计17613621次、评论量19152条、转发量32015次。其间,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因发表言论违反微博社区公约被平台处置30次。

法院认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英雄事迹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伟大抗美援朝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需要全体中华儿女永续传承、世代发扬,绝不容许亵渎、诋毁。被告人罗昌平在互联网上侮辱英烈,否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抗美援朝精神,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应依法惩处,并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罗昌平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愿意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8万元,用于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迹纪念、宣传等公益事业(并已支付到位于辽宁省丹东市的抗美援朝纪念馆),法院予以认可。辩护人请求对罗昌平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公诉机关提请对罗昌平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均予采纳。

针对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城郊法院也作出了判决:责令被告人罗昌平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