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团伙推销虚假股票及比特币投资,骗取3800余人9亿元!一名参与者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江某、刘某恒等人在菲律宾、柬埔寨等地组织人员,以“投资型杀猪盘”模式实施诈骗,该团伙通过电信网络诈骗3800余名被害人共计9亿余元。其中,胡某旺参与诈骗活动,负责后勤保障,获利5.8万余元,且两次出境参与诈骗均超过30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审判决书,胡某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7月至2021年5月,江某、刘某恒等人(均在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招募、组织境内人员,先后在菲律宾马尼拉、柬埔寨马德旺、金边,以及湖南省某市等境内外地点,通过电信网络,以虚假投资方式诈骗境内被害人。经查明,江某、刘某恒等人的诈骗团伙共实施诈骗活动13期,骗取重庆市巴南区杨某容等3800余名被害人人民币9亿余元。
江某、刘某恒等人在菲律宾、柬埔寨等地组织人员,以“投资型杀猪盘”模式实施诈骗,该团伙通过电信网络诈骗3800余名被害人共计9亿余元。其中,胡某旺参与诈骗活动,负责后勤保障,获利5.8万余元,且两次出境参与诈骗均超过30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审判决书,胡某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7月至2021年5月,江某、刘某恒等人(均在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招募、组织境内人员,先后在菲律宾马尼拉、柬埔寨马德旺、金边,以及湖南省某市等境内外地点,通过电信网络,以虚假投资方式诈骗境内被害人。经查明,江某、刘某恒等人的诈骗团伙共实施诈骗活动13期,骗取重庆市巴南区杨某容等3800余名被害人人民币9亿余元。
上述13期诈骗活动均为“投资型杀猪盘”,其流程及模式如下:激活微信号并建立微信群,随后通过外部“吸粉引流”团队将潜在被害人拉入群中,即“找猪”;通过话术、讲课等方式获取潜在被害人信任,即“喂猪”;适时向被害人推荐虚假股票或比特币交易平台,操控平台涨幅并允许小额提现,诱导被害人追加投资,即“养猪”;待被害人无力继续投资时,关闭平台并卷走资金,即“杀猪”。每期活动一般持续2至3个月,多以直播间名称作为代号。此外,每期活动参与人员分工明确。
其中,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期间,被告人胡某旺先后在湖南省某市一酒店、柬埔寨马德旺2号营地等地参与张某(已判刑)、“冬瓜”(另案处理)电诈团队的“中原证券”等3期诈骗活动,从事后勤保障,共获利5.8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其中两次出境参与诈骗超过30日,犯罪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关注 @Bc721
胡某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其在诈骗团伙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减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决:胡某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其退赔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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