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始于眉毛
*川端康成*
因为是女人,而且要就业,她就想选择一个以女性美吸引人的职业。可是,谁也没有说过她美。她找到的,却是禁止化妆的职业。
一天,上司把她叫到跟前说:
“你描眉了吧?”
“没有啊!”她怯生生地用手指沾了点唾沫,把眉毛擦了擦。
“那么,你是修剪过喽?”
“没有啊!生来就是这样。”她几乎哭出来了。
“唔,你好歹有双漂亮的眉毛,就是不在这里工作,你也能活下去吧。”
从她的眉毛,上司找到了裁减她的借口。她才第一次明确地了解到了自己的眉毛之美。她满心喜悦,连失业的悲哀也忘却了。自己也有美的地方,对结婚也就有信心了。
丈夫没有说她的眉毛长的美。他说她的乳房美,脊背、双膝也很美。然后,然后……别人告诉她,她身上有许多美,她沉湎在幸福之中。
但是,一想到丈夫搜遍了她身上的美之后又将会怎样,她也就禁不住怀念起当初以为自己身上没有一点美而认命了的时候那种无忧无虑来了。
#每日一文
*川端康成*
因为是女人,而且要就业,她就想选择一个以女性美吸引人的职业。可是,谁也没有说过她美。她找到的,却是禁止化妆的职业。
一天,上司把她叫到跟前说:
“你描眉了吧?”
“没有啊!”她怯生生地用手指沾了点唾沫,把眉毛擦了擦。
“那么,你是修剪过喽?”
“没有啊!生来就是这样。”她几乎哭出来了。
“唔,你好歹有双漂亮的眉毛,就是不在这里工作,你也能活下去吧。”
从她的眉毛,上司找到了裁减她的借口。她才第一次明确地了解到了自己的眉毛之美。她满心喜悦,连失业的悲哀也忘却了。自己也有美的地方,对结婚也就有信心了。
丈夫没有说她的眉毛长的美。他说她的乳房美,脊背、双膝也很美。然后,然后……别人告诉她,她身上有许多美,她沉湎在幸福之中。
但是,一想到丈夫搜遍了她身上的美之后又将会怎样,她也就禁不住怀念起当初以为自己身上没有一点美而认命了的时候那种无忧无虑来了。
#每日一文
👀2
# 通往一家人去的路
*李娟*
有时候我会扔下杂货店跑出去满山遍野地玩,来店里买东西的人就只好坐在我家帐篷里耐心等待,顺便替我守着店,有人来买东西的话,就告诉他:“人不在。”有时候他实在等急了,就出去满山遍野地找我。
而有的时候呢,我在帐篷里耗一整天,也没有一个人来买东西,连把头伸进帐篷看一眼的人也没有。害我白白浪费了本该出去玩的大好时光。
天天守在帐篷里,坐在柜台后的一堆商品中间,世界就在柜台对面,满目的葱茏鲜艳,那么真实……而我心中种种想法明明灭灭、恍惚闪烁着。使得我浑身都虚淡了、稀薄了似的,飘摇不止。而世界那么真实……世界真实地、居高临下地逼压过来,触着我时,又像什么也不曾触着。
天天出去玩,奔跑一阵,停下来回头张望一阵。世界为什么这么大?站在山顶上往下看,整条河谷开阔通达,河流一束一束地闪着光,在河谷最深处密集地流淌。草原是绿的,沼泽是更绿一些的绿,高处的森林则是蓝一样的绿。我爱绿色。为什么我就不能是绿色的呢?我有浅色的皮肤和黑色的头发,我穿着鲜艳的衣服。当我呈现在世界上时,为什么却不能像绿那样……不能像绿那样绿呢?我会跑,会跳,会唱出歌来,会流出眼泪,可我就是不能比绿更自由一些,不能去向比绿所能去向的更远的地方。又抬头看天空,世界为什么这么大!我在这个世界上,明明是踩在大地上的,却又像是双脚离地,悬浮在这世界的正中。
我在山顶上慢慢地走,高处总是风很大,吹得浑身空空荡荡。世界这么大……但有时又会想到一些大于世界的事情,便忍不住落泪。
羊群早已经过沙依横布拉克,去向后山边境一带了。只有很少的毡房子留了下来,深藏在远远近近的河谷里,一个比一个孤独。毡房里面更为孤独宁静地生活着老人、妇女和孩子。我们店里的生意也一天淡似一天,只等着九月初迎接羊群和牧人们从后山返回。
牧草渐渐挑出了青紫的颜色,那是草穗在渐渐地成熟。一天沉似一天的草原,孕育着无穷无尽的种籽,开始启程去向第二年。我们也即将启程离开这里。我站在高高的山顶上,迫近一朵白云,对更远的地方望了又望。回过头来看到我们即将沿之离去的道路陷落在草野之中,空空荡荡,像干涸的河床一样饥渴。越过这条路看向更远些的地方,是另一条更为孤独的路,痕迹浅淡,时而通畅,时而消失,蜿蜒着通向一个只有一家人住着的地方。那一家人的毡房和栏杆像是下一分钟就会消失似的静止在路的尽头。
我曾去向那里。那路上的泥土中只印着一串马蹄印。那么我是仅次于时间和那匹马而踏上那条路的人。走在路上的每一分钟,都想停下脚步去往路边茂密的草丛中,深深躺倒、睡去。这样的季节总是那么安静,风声只在高处,风的猛烈也只在高处。而近处的事物总是倾向于风的反方向的一些感觉。但是阳光无处不在。阳光经过风时带来了风——它像经过迷宫一般经过风,经过那些在上空狂乱地呼啸着的风。等阳光完全通过了风,艰难地抵达我时,已失去了平静。它眩晕地,犹带激情一般熠熠闪耀,在空气中颤动。站在这样的阳光里,手指给照耀得闪闪发光,裙子下裸露的双腿也闪闪发光。但是四周一片沉静。仰着脸往上看,眼角余光刚刚掠过斑斓大地,视觉随之被猛地震动——在视野正前方的天空,整齐而浩瀚地分布着细碎尖锐的、正在被反复撕扯着的云。
路在河边,反复地引我走向河,又反复地引我离开河。引我走过一个青翠的山坡,再走过一个相同的青翠山坡。有时候却只是引我走向孤独的一株草,它生长在河边空旷而洁白的沙滩上。但是我还没有来得及仔细地打量那株草,路又立刻把我带向森林。我走在森林里,左边开着白色的花,右边隐秘地流着山溪。突然有鸟从旁边窜起,翅膀掠过脸庞。
沿这路走在世界正中央,青草围簇四周,像燃烧一般地持续生长着。河在不远处像燃烧一般地奔流,上方的天空像燃烧一般蓝啊,蓝啊。但我肉身平静。身不由己地走着……走过很远很远,任这一路的情景在视野里重重堵塞。这是一条进行堵塞的路,是一条把人引向远离一切之处的路……我不停地走,好几次都以为自己已经走过头了,早已把那一家人抛弃在后面了……不停地走,却每一分钟都想在路边茂密的草丛中深深躺倒,深深睡去。
走着走着就突然得知:尽头那一家人,住着已经无法离开的一个人,终生都在等待着的人。
有人却在我家帐篷里等我。在等我的漫长时间里,他独自面对琳琅满目的寂寞商品,想着自己的心事。后来当我终于回家,当我掀开帐篷门帘时,看到店里依旧空空荡荡,一个人也没有。满架的商品如此寂寞。
当我已经回到家了,那人还在满山遍野地找我。他耽搁在一条路上,不停地走啊走啊,被那路引得再也回不来了。或者他正推开路尽头那家人的毡房木门,大声问着:“有没有人?”……有一天,妈妈也独自一人走上那条路。她拎着小桶,很久以后消失在路的拐弯处。等她再回来时,桶里满悠悠地盛着洁白细腻的酸奶。我嘴里喝着酸奶,心里因为不能明白与这酸奶有关的太多事情,而更清晰地感觉到了深刻的美味。
#每日一文
*李娟*
有时候我会扔下杂货店跑出去满山遍野地玩,来店里买东西的人就只好坐在我家帐篷里耐心等待,顺便替我守着店,有人来买东西的话,就告诉他:“人不在。”有时候他实在等急了,就出去满山遍野地找我。
而有的时候呢,我在帐篷里耗一整天,也没有一个人来买东西,连把头伸进帐篷看一眼的人也没有。害我白白浪费了本该出去玩的大好时光。
天天守在帐篷里,坐在柜台后的一堆商品中间,世界就在柜台对面,满目的葱茏鲜艳,那么真实……而我心中种种想法明明灭灭、恍惚闪烁着。使得我浑身都虚淡了、稀薄了似的,飘摇不止。而世界那么真实……世界真实地、居高临下地逼压过来,触着我时,又像什么也不曾触着。
天天出去玩,奔跑一阵,停下来回头张望一阵。世界为什么这么大?站在山顶上往下看,整条河谷开阔通达,河流一束一束地闪着光,在河谷最深处密集地流淌。草原是绿的,沼泽是更绿一些的绿,高处的森林则是蓝一样的绿。我爱绿色。为什么我就不能是绿色的呢?我有浅色的皮肤和黑色的头发,我穿着鲜艳的衣服。当我呈现在世界上时,为什么却不能像绿那样……不能像绿那样绿呢?我会跑,会跳,会唱出歌来,会流出眼泪,可我就是不能比绿更自由一些,不能去向比绿所能去向的更远的地方。又抬头看天空,世界为什么这么大!我在这个世界上,明明是踩在大地上的,却又像是双脚离地,悬浮在这世界的正中。
我在山顶上慢慢地走,高处总是风很大,吹得浑身空空荡荡。世界这么大……但有时又会想到一些大于世界的事情,便忍不住落泪。
羊群早已经过沙依横布拉克,去向后山边境一带了。只有很少的毡房子留了下来,深藏在远远近近的河谷里,一个比一个孤独。毡房里面更为孤独宁静地生活着老人、妇女和孩子。我们店里的生意也一天淡似一天,只等着九月初迎接羊群和牧人们从后山返回。
牧草渐渐挑出了青紫的颜色,那是草穗在渐渐地成熟。一天沉似一天的草原,孕育着无穷无尽的种籽,开始启程去向第二年。我们也即将启程离开这里。我站在高高的山顶上,迫近一朵白云,对更远的地方望了又望。回过头来看到我们即将沿之离去的道路陷落在草野之中,空空荡荡,像干涸的河床一样饥渴。越过这条路看向更远些的地方,是另一条更为孤独的路,痕迹浅淡,时而通畅,时而消失,蜿蜒着通向一个只有一家人住着的地方。那一家人的毡房和栏杆像是下一分钟就会消失似的静止在路的尽头。
我曾去向那里。那路上的泥土中只印着一串马蹄印。那么我是仅次于时间和那匹马而踏上那条路的人。走在路上的每一分钟,都想停下脚步去往路边茂密的草丛中,深深躺倒、睡去。这样的季节总是那么安静,风声只在高处,风的猛烈也只在高处。而近处的事物总是倾向于风的反方向的一些感觉。但是阳光无处不在。阳光经过风时带来了风——它像经过迷宫一般经过风,经过那些在上空狂乱地呼啸着的风。等阳光完全通过了风,艰难地抵达我时,已失去了平静。它眩晕地,犹带激情一般熠熠闪耀,在空气中颤动。站在这样的阳光里,手指给照耀得闪闪发光,裙子下裸露的双腿也闪闪发光。但是四周一片沉静。仰着脸往上看,眼角余光刚刚掠过斑斓大地,视觉随之被猛地震动——在视野正前方的天空,整齐而浩瀚地分布着细碎尖锐的、正在被反复撕扯着的云。
路在河边,反复地引我走向河,又反复地引我离开河。引我走过一个青翠的山坡,再走过一个相同的青翠山坡。有时候却只是引我走向孤独的一株草,它生长在河边空旷而洁白的沙滩上。但是我还没有来得及仔细地打量那株草,路又立刻把我带向森林。我走在森林里,左边开着白色的花,右边隐秘地流着山溪。突然有鸟从旁边窜起,翅膀掠过脸庞。
沿这路走在世界正中央,青草围簇四周,像燃烧一般地持续生长着。河在不远处像燃烧一般地奔流,上方的天空像燃烧一般蓝啊,蓝啊。但我肉身平静。身不由己地走着……走过很远很远,任这一路的情景在视野里重重堵塞。这是一条进行堵塞的路,是一条把人引向远离一切之处的路……我不停地走,好几次都以为自己已经走过头了,早已把那一家人抛弃在后面了……不停地走,却每一分钟都想在路边茂密的草丛中深深躺倒,深深睡去。
走着走着就突然得知:尽头那一家人,住着已经无法离开的一个人,终生都在等待着的人。
有人却在我家帐篷里等我。在等我的漫长时间里,他独自面对琳琅满目的寂寞商品,想着自己的心事。后来当我终于回家,当我掀开帐篷门帘时,看到店里依旧空空荡荡,一个人也没有。满架的商品如此寂寞。
当我已经回到家了,那人还在满山遍野地找我。他耽搁在一条路上,不停地走啊走啊,被那路引得再也回不来了。或者他正推开路尽头那家人的毡房木门,大声问着:“有没有人?”……有一天,妈妈也独自一人走上那条路。她拎着小桶,很久以后消失在路的拐弯处。等她再回来时,桶里满悠悠地盛着洁白细腻的酸奶。我嘴里喝着酸奶,心里因为不能明白与这酸奶有关的太多事情,而更清晰地感觉到了深刻的美味。
#每日一文
❤1
机会在黑暗中悄悄闪光:
2011 年 12 月 5 日,双良公告只剩 2600 万转债,面临退市。于是,保持在 102 元左右许久的双良转债放量大跌,一路下跌到 12 月 14 日退市前的 95.22 元。其中,12 月 13 日 1815 万,12 月 14 日 221 万——简而言之:敞开供应。
但事实是:如果以 96 元买入双良转债,转股是不用想了,到期更是遥遥无期,但回售价依然是 103 元。而双良肯定不愿意再下调转股价或者拉升股价了,区区不到三千万,还不够成本的。最大的可能是任其自生自灭。
由于 2011 年 9 月份双良已经发生过一次回售,在 2012 年 5 月 4 日后进入新的回售年度,如果继续满足回售条款,回售还会发生。而双良高达 14 元的转股价已经说明其已无心维护,大盘依然向坏,区区不到 7 元的股价触发回售概率极大。
事实果然如此,2012 年 6 月 15 日,双良发布公告以 103 元再次回售双良转债。以 96 元买入的话,103 元被赎回,机构不交税的收益率是 7.29%。此外,在 2012 年 5 月 4 日,转债持有人还能获得一次 0.8% 的利息(税前)。时间前后不过 180 多天,刚好半年,年化最高 16% 以上。
史载庄子之鲁,鲁公曰:“鲁国多儒,少谈道术。”
庄子说:“鲁国的儒士很少啊。”
鲁公说:“鲁国随处可见穿儒服者,怎么能说少?”
庄子答:“我听说儒者中戴圆帽代表通晓天时,穿方形鞋代表懂得地理,佩戴五彩丝带和玉玦可决断大事。君子怀有其道,未必穿其服;穿其服者,未必真有其道。公何不号令国中:‘无儒士之学而着儒服者,处死罪!’请试之。”
于是鲁公发布此令,五天后举国无人敢穿儒服。唯独一男子,正装儒服立于公门,鲁公召之,询以国事,千变万化不能难之,真国士也。
庄子说:“鲁国之大,只有一儒,这可以说是多吗?”
——《庄子·田子方第二十一》
🌭3
Forwarded from 中年人生存报告
十几岁的快乐不是三十几岁还能重复的
一朋友前段时间高中同学聚会,6男2女,聚餐喝了白酒,不尽兴,又去量贩ktv喝的啤酒。
11点多,2个女生先回家了。剩下6个男的觉得喝的差不多了,唱歌也没意思了,就决定去网吧,找当年开黑的感觉。
结果兴致冲冲的跑到网吧,6个人连排坐下来,确不知道要玩啥了。打了会CS,会的太厉害,不会的连买枪都不会,就不玩了。打 dota,多了一个人。于是在魔兽里面找RPG地图,你一嘴我一嘴的找了40分钟的地图。就玩了一会,陆续的开始接到老婆,女友,父母的电催回家。一个一个走了,只剩朋友和1个男同学。
他俩商量说,要不要去吃个烤串,对方看凌晨一点多了,他也要走了,最后只留下朋友一个人。
换位代入一下,真的挺难过的。
@dogdairy
一朋友前段时间高中同学聚会,6男2女,聚餐喝了白酒,不尽兴,又去量贩ktv喝的啤酒。
11点多,2个女生先回家了。剩下6个男的觉得喝的差不多了,唱歌也没意思了,就决定去网吧,找当年开黑的感觉。
结果兴致冲冲的跑到网吧,6个人连排坐下来,确不知道要玩啥了。打了会CS,会的太厉害,不会的连买枪都不会,就不玩了。打 dota,多了一个人。于是在魔兽里面找RPG地图,你一嘴我一嘴的找了40分钟的地图。就玩了一会,陆续的开始接到老婆,女友,父母的电催回家。一个一个走了,只剩朋友和1个男同学。
他俩商量说,要不要去吃个烤串,对方看凌晨一点多了,他也要走了,最后只留下朋友一个人。
换位代入一下,真的挺难过的。
@dogdairy
# 门缝里的风景
*清山*
他自己也记不清有多长时间没回家看看了,自从在城里结婚成家后,乡村的老家似乎就成了一个遥远的记忆。其实老家离城里并不远,只有百十里的样子,那里曾是他求学时无限惦念的地方,可当他真的适应了城里的生活,又迅速把乡村忘记了。
不是不想常回家看看,带着妻子回家,路上的颠簸让在城里娇生惯养长大的妻子怨声不断。刚到村口,乡里乡亲自动排成两列,看风景一般,让他和妻子浑身不自在。终于到了家门口,希望赶紧找一个清静的地方躲避一下,但敲了很长时间的门,始终没有人来开。许是父母年纪大了,耳背,继续狠狠地敲门,等得不耐烦的时候,门终于打开了,是母亲。父亲坐在屋里抽烟,看到他和妻子只是点了点头。屋里太逼仄,阳光也不充足,烟雾在屋内缭绕,有一股呛人的味道,他提着三个马扎来到院子里,和母亲唠嗑。
母亲开始向他反反复复讲街坊邻居的琐事,他不是很感兴趣,思想开了小差,想起了单位上的一些事情;母亲讲累了,他开始讲城里的一些趣闻,一些在城里人看来很可笑的笑话,母亲听得云山雾罩,不知道什么意思。终于,母亲打起了盹,他有些无可奈何,而父亲照例在屋里抽烟。那一瞬间,百无聊赖的他突然很认同妻子的感觉,回老家其实真的没有什么意思。父母想吃什么,可以找人捎过来,或者直接给他们钱,自己想吃什么就买什么。他甚至想,父母可能不欢迎他们来,对他的到来,从来就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热忱!迟迟不开的家门,只会闷头抽烟的父亲,单口相声一样的乏味对话……母亲经常叮咛他:没什么事就不要回来,我和你爸都挺好的!有事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想到这些,忍无可忍的他大声呼唤了一声母亲,被惊醒的母亲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人老了,不能总坐着,坐久了就会睡着了!母亲抬头看了看太阳,张罗着给他和妻子做饭。母亲烧火,炒菜,蒸馒头,期间从来不洗手,这在有些洁癖的妻子看来简直难以下咽。吃罢饭,妻子就冲他使眼色,催促他回去。母亲也没有丝毫挽留的意思,照例叮嘱他:不要总想回家,你们在城里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妈就放心了!
于是,他真的记牢了母亲的话,不是中秋节、春节,他一般不会回家。也会打个电话,母亲一接电话就紧张,越是想听清楚他的话,一紧张一着急,越发听不清楚。他在电话这边大声喊,母亲在另一头一遍遍地问,你说什么呀?终于,他像泄了气的皮球,挂断了电话。
平日里,只能顺从妻子,一到周末就往岳父母家跑,弄得他感觉自己像“倒插门”似的。
又是春节,携妻带子回农村老家。天冷得很,甚至不敢把冰凉的空气吸到肚子里。到了家门口,急急地敲门,他怕冻着年幼的孩子。院子里半天没有动静,他有些烦躁,甚至想用脚踢门。真不知道父母是怎么想的?儿子、孙子回来过春节,敲了半天的门,他们怎么坐得住?
朝门缝里望过去,他看到了坐在堂屋门口晒太阳的母亲,显然她已经听到了敲门声,知道自己的儿子回来了!
她急着站起来。第一次,她猛地想起身,但没有起来,又坐了下去;第二次,她伸展开手臂,头使劲向前拱,费了好大的劲,仍旧没有站起来;第三次,她显然有些焦急,用两手撑着腿,费力地直身,板凳歪倒了,她一下子坐在了地上。有些绝望的她开始抬头用眼睛四处搜寻,她发现了门框,便用手抓着门框,斜着身子,一点点用力,终于站了起来。看着一脸欣喜的母亲前来开门,他感到心里疼得厉害。
妈,您的腰怎么了?他努力控制不让自己哭出来。
没事的,就是年纪大了,天一冷,腰就疼得厉害。坐久了啊,就站不起来。你爸啊,也越来越不中用,耳背,喊他开门,他也听不见!
他第一次试着和母亲谈起自己的童年趣事,这一下打开了母亲的话匣子,母亲讲小时候的他如何调皮,妻子在旁边兴致勃勃地听。到了吃饭的时间,他让父母歇着,安排妻子择菜、洗菜,给自己打下手,他的厨艺博得了全家人的一致好评。
回城的路上,他和妻子商量:我想以后每个周末都来老家看看,因为父母年纪大了。妻子半天没有吱声。他把从门缝里看到的场景,讲给妻子听。妻子揉了揉鼻子:半月来一次吧,一周来这里一回,一周去我父母家一次。他用手臂紧紧搂住了妻子。
其实,他心里还有一句话没有对妻子讲,他很怕有一天,老家的双亲都无法站起来,回家的门再也没有人为他开启。
#每日一文
*清山*
他自己也记不清有多长时间没回家看看了,自从在城里结婚成家后,乡村的老家似乎就成了一个遥远的记忆。其实老家离城里并不远,只有百十里的样子,那里曾是他求学时无限惦念的地方,可当他真的适应了城里的生活,又迅速把乡村忘记了。
不是不想常回家看看,带着妻子回家,路上的颠簸让在城里娇生惯养长大的妻子怨声不断。刚到村口,乡里乡亲自动排成两列,看风景一般,让他和妻子浑身不自在。终于到了家门口,希望赶紧找一个清静的地方躲避一下,但敲了很长时间的门,始终没有人来开。许是父母年纪大了,耳背,继续狠狠地敲门,等得不耐烦的时候,门终于打开了,是母亲。父亲坐在屋里抽烟,看到他和妻子只是点了点头。屋里太逼仄,阳光也不充足,烟雾在屋内缭绕,有一股呛人的味道,他提着三个马扎来到院子里,和母亲唠嗑。
母亲开始向他反反复复讲街坊邻居的琐事,他不是很感兴趣,思想开了小差,想起了单位上的一些事情;母亲讲累了,他开始讲城里的一些趣闻,一些在城里人看来很可笑的笑话,母亲听得云山雾罩,不知道什么意思。终于,母亲打起了盹,他有些无可奈何,而父亲照例在屋里抽烟。那一瞬间,百无聊赖的他突然很认同妻子的感觉,回老家其实真的没有什么意思。父母想吃什么,可以找人捎过来,或者直接给他们钱,自己想吃什么就买什么。他甚至想,父母可能不欢迎他们来,对他的到来,从来就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热忱!迟迟不开的家门,只会闷头抽烟的父亲,单口相声一样的乏味对话……母亲经常叮咛他:没什么事就不要回来,我和你爸都挺好的!有事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想到这些,忍无可忍的他大声呼唤了一声母亲,被惊醒的母亲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人老了,不能总坐着,坐久了就会睡着了!母亲抬头看了看太阳,张罗着给他和妻子做饭。母亲烧火,炒菜,蒸馒头,期间从来不洗手,这在有些洁癖的妻子看来简直难以下咽。吃罢饭,妻子就冲他使眼色,催促他回去。母亲也没有丝毫挽留的意思,照例叮嘱他:不要总想回家,你们在城里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妈就放心了!
于是,他真的记牢了母亲的话,不是中秋节、春节,他一般不会回家。也会打个电话,母亲一接电话就紧张,越是想听清楚他的话,一紧张一着急,越发听不清楚。他在电话这边大声喊,母亲在另一头一遍遍地问,你说什么呀?终于,他像泄了气的皮球,挂断了电话。
平日里,只能顺从妻子,一到周末就往岳父母家跑,弄得他感觉自己像“倒插门”似的。
又是春节,携妻带子回农村老家。天冷得很,甚至不敢把冰凉的空气吸到肚子里。到了家门口,急急地敲门,他怕冻着年幼的孩子。院子里半天没有动静,他有些烦躁,甚至想用脚踢门。真不知道父母是怎么想的?儿子、孙子回来过春节,敲了半天的门,他们怎么坐得住?
朝门缝里望过去,他看到了坐在堂屋门口晒太阳的母亲,显然她已经听到了敲门声,知道自己的儿子回来了!
她急着站起来。第一次,她猛地想起身,但没有起来,又坐了下去;第二次,她伸展开手臂,头使劲向前拱,费了好大的劲,仍旧没有站起来;第三次,她显然有些焦急,用两手撑着腿,费力地直身,板凳歪倒了,她一下子坐在了地上。有些绝望的她开始抬头用眼睛四处搜寻,她发现了门框,便用手抓着门框,斜着身子,一点点用力,终于站了起来。看着一脸欣喜的母亲前来开门,他感到心里疼得厉害。
妈,您的腰怎么了?他努力控制不让自己哭出来。
没事的,就是年纪大了,天一冷,腰就疼得厉害。坐久了啊,就站不起来。你爸啊,也越来越不中用,耳背,喊他开门,他也听不见!
他第一次试着和母亲谈起自己的童年趣事,这一下打开了母亲的话匣子,母亲讲小时候的他如何调皮,妻子在旁边兴致勃勃地听。到了吃饭的时间,他让父母歇着,安排妻子择菜、洗菜,给自己打下手,他的厨艺博得了全家人的一致好评。
回城的路上,他和妻子商量:我想以后每个周末都来老家看看,因为父母年纪大了。妻子半天没有吱声。他把从门缝里看到的场景,讲给妻子听。妻子揉了揉鼻子:半月来一次吧,一周来这里一回,一周去我父母家一次。他用手臂紧紧搂住了妻子。
其实,他心里还有一句话没有对妻子讲,他很怕有一天,老家的双亲都无法站起来,回家的门再也没有人为他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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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缝里的风景 *清山* 他自己也记不清有多长时间没回家看看了,自从在城里结婚成家后,乡村的老家似乎就成了一个遥远的记忆。其实老家离城里并不远,只有百十里的样子,那里曾是他求学时无限惦念的地方,可当他真的适应了城里的生活,又迅速把乡村忘记了。 不是不想常回家看看,带着妻子回家,路上的颠簸让在城里娇生惯养长大的妻子怨声不断。刚到村口,乡里乡亲自动排成两列,看风景一般,让他和妻子浑身不自在。终于到了家门口,希望赶紧找一个清静的地方躲避一下,但敲了很长时间的门,始终没有人来开。许是父母年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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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朝顿悟加入不亏队伍
徐大为的《低风险投资之路》一书中有一句话深深触动了我: “这个市场上有一些人,他们从不亏损,我决定加入他们。 ”这句话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两件事:第一,投资并非赌博,而是实实在在的致富之路,很多人已经走通了,获得了财务自由;第二,投资的关键,就是不亏。我立刻决定加入不亏的队伍。
在 2015 年 6 月的某一天,那时正好是 A 股 5000 多点最喧嚣的时候,午休的时候我绕湖散步,问了自己一个问题: “世界上最好的票是哪一只? ”我几乎没有思考,就给出了答案: “所有知道底知、道顶、知道时间的票都是最好的票,我只要在底部买入,在时间范围内耐心拿着,在顶部卖出,就是稳赚不亏的”。
这一瞬间我就悟道了,那种感觉是如此清晰、如此透彻,就好像身边的迷雾刹那间消散,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纤毫毕见,世界从此不同了!后来我才知道,德隆专家早有类似的表述,即“三个知道”,但我的表述和他的有细微的不同。德隆说的是“知道能涨多少,知道会跌多少,知道投资的期限有多长”,那是投资者已经选择了某条赛道(某只股票或者某个品种),在那条赛道、那个时点看前面的路况;而我的“知道底、知道顶、知道时间”是连赛道都没选,先站在场外看看每一条赛道从头到尾的路况,哪条通畅才选哪条,这隐含了时机选择和大类资产配置的意思。
于是我的整个投资体系就建立起来了:第一,所有品种,包括股、债、大宗商品,都有周期,抄大底,逃大顶,这就建立了时机选择的概念;第二,不同品种的周期是不一致的,哪个见底了就买哪个,这就建立了大类资产轮动的概念;第三,在一个周期内,不同价位的风险是不一致的,价格越高风险越高,价格越低风险越低,这就建立了风险管理和仓位配置的概念;第四,不同标的的振幅和时间不一致,比如银行股一年的振幅可能就是 30%,而科技股一年的振幅可能是 200%,这就建立了到期收益率与预期管理的概念。这些概念全都是投资中的重大战略问题,在这一瞬间就解决了。
投资不一定要买股票
“一盈二平七亏”是整个股票投资生态环境的客观写照。对普通散户来说,盈利比例应该没有这么高,因为“一盈”里具有优势的主流资金占据更大的比例。本书的作者之一打新交朋友就打趣说:“我为啥从每年稳定亏损到稳定盈利?就是知道了投资不一定要买股票,还有很多方向呗。”
“投资不一定要买股票”,真的是深刻到骨髓的领悟!在职业投资人的圈子里,有一半以上的人都是通过低风险投资迈入财务自由的门槛的。所谓低风险投资,都是投资股票以外的品种。把投资难度降低,把简单的题目做对,把把不亏损,日积月累,财务自由就是这么来的。
股票投资为什么那么难?
1. 股票的决定因子太多
股票至少受到宏观经济、资金流动性、行业变局、企业经营管理、财务数据、市场情绪、资金博弈等七个因子的影响。每多一个因子,投资的复杂度就上升一个数量级。如果把投资股票的难度系数定为“里氏七级”,那么投资行业 ETF,影响因子就是宏观经济、资金流动性、行业变局、市场情绪,难度系数降为“里氏四级”;更简单的是投资宽基 ETF ,行业都不用看了,难度系数降到“里氏三级”。
2. 股票的定价机制中无锚,波动极大
债券可以用到期收益率(YTM)做锚。比如一只企业债的 YTM>6%,我们可以说它低估;YTM<3%,我们可以说它高估。但是股票定价没有准确的锚。告诉大家一个事实,所有的估值法,不论是哪个大师说的,都不是那么有效。同一家企业,一年前市场估值 1000 亿元,一年后估值 300 亿元,哪个价格是合理的呢?高估之后可以更高估,低估之后可以更低估。这么高的波动率,能够承受的人极少。
3. 股票的信息链很长,而投资者往往处在信息链的最后一环
股市中,内幕消息、小道消息、虚假消息混杂其中,谁说的是对的?对于散户来说,虽可通过努力在一定范围内建立能力圈,从而达到半内行的标准,却很难成为最接近真相的人。在市场中,散户相对于产业资本和机构,处于信息劣势。而且,产业资本和机构也只在某几个行业具备信息优势,在别的行业同样处于信息劣势。因此,股市中没有谁是常胜将军。
4. 股票是市场博弈的场所,不存在一直有效的策略
根据反身性原理,一种策略如果有效,那么依据这个策略进行投资的行为本身就在改变投资生态环境,把对手盘的钱挣光了,策略就会失效。一种规律一旦是众所周知的,就注定无效,所以普通投资者很难找到确定性的规律。
A 股市场优势显而易见
有些投资者经常会抱怨中国股市不成熟、监管不严,认为欧美股市规范,好像去了欧美股市就能挣钱似的。在我们职业投资人看来,这个观点就是一个大笑话,因为 A 股市场的优势,实在是太多了。
第一,从风险的角度来看, A 股周期性明显,每隔几年就会回到原点,给投资者提供低位重仓的机会。反观美股中连涨十几年的股票,风险暴露不出来,你哪里敢重仓呢?
第二,从保护散户的角度来看, A 股有涨跌停板和“T+1”交易保护,踩雷了有逃命的机会,不会像欧美股市那样,出现一天跌掉 50% ~80% 的情况。此外, A 股退市较少,重组重整多,再差的股说不定也有起死回生的一天;美股就不一样了,踩雷了可以直接归零。
第三,从博弈的角度来看, A 股散户多,欧美股市机构多。作为普通投资者,你希望对手盘是散户还是机构呢?
第四,从成交量的角度来看, A 股交投活跃,各种策略都有用武之地。要是碰上那种不活跃的股市,如新西兰股市,总共不到 200 只股票,全部机构控盘,每周价格只波动一丁点儿,投资者要怎么挣钱呢?
职业投资人的圈子里,也有很多人既交易 A 股,也交易港股和美股。他们的共同认知是,在 A 股挣钱的难度比外盘低很多。所以,在 A 股市场都没有挣到钱的投资者,在其他市场更难以生存,他们应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 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我记事早。我记事早的一个标记,是斯大林的死。有一天父亲把一个黑色镜框挂在墙上,奶奶抱着我走近看,说:斯大林死了。镜框中是一个陌生的老头儿,突出的特点是胡子都集中在上唇。在奶奶的琢州口音中,“斯”读三声。我心想,既如此还有什么好说,这个“大林”当然是死的呀?我不断重复奶奶的话,把“斯”读成三声,觉得有趣,觉得别人竟然都没有发现这一点可真是奇怪。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 1953 年,那年我两岁。
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玲铛琅叮玲铛琅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象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惟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他!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它在哪儿呀,奶奶?”
“什么,你说什么?”
“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 40 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他。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他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他,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每日一文
*史铁生*
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我记事早。我记事早的一个标记,是斯大林的死。有一天父亲把一个黑色镜框挂在墙上,奶奶抱着我走近看,说:斯大林死了。镜框中是一个陌生的老头儿,突出的特点是胡子都集中在上唇。在奶奶的琢州口音中,“斯”读三声。我心想,既如此还有什么好说,这个“大林”当然是死的呀?我不断重复奶奶的话,把“斯”读成三声,觉得有趣,觉得别人竟然都没有发现这一点可真是奇怪。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 1953 年,那年我两岁。
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玲铛琅叮玲铛琅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象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惟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他!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它在哪儿呀,奶奶?”
“什么,你说什么?”
“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 40 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他。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他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他,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每日一文
# 情感教育
*哈罗德·布罗基*
这是九月里一个温暖的晚上,哈佛大学里所有的时钟都在报时。埃尔金•史密斯学得累了,站在怀登纳图书馆的台阶(宽阔的、罗马式、不方便的台阶)上,眨着眼睛望向远处,因为据说这样能让角膜及视网膜恢复一下。他在想事情,但不是想学习上的事,而是在想恋爱、崇拜一个女生、把自己的生命放在她脚前会是什么感觉。他鄙视自己,因为他担心自己无法表现出热忱,而他相信只有热忱的人才配得上,其他方面全是肤浅的。他选修了英国文学、德国文学和意大利文学,还选了历史——古代史以及中世纪史——每一科都充满了事例,感觉那些事例在嘲笑他,因为它们似乎说人生的意义、存在的巅峰、事件的核心,都是某种确定无疑的情感,他却对那种情感是陌生的。对那种感情,他很可能过于理智。因此,他站在怀登纳图书馆的台阶上,因为渴望而变得极为失常,似乎只是因为重力,才让他没有散架。
他长得很高,六英尺三英寸,又瘦又高。他的头小,头形古怪(他的室友迪米特里有时说他长得就像一块楔形奶酪),鹰勾鼻子。他想在比较语言学领域当一位教授,他也崇尚美。他一天到晚都在学习,有时会对自己多么用功感到吃惊。他看电影会哭这件事出了名,他也不算缺乏运动细胞。
不知怎么,他变得相信自己是个怪人,只有怪怪的女生才会喜欢自己,那些根本无法把眼光放得更高的让人同情的女生,这让他自尊心受损。
然而命运让他就在这天晚上,看到一位女生走上怀登纳图书馆的台阶。她中等个头,黑色短发;她穿一件浅色短大衣,在她身后飘了起来,因为她走得很快,几乎是跑,但又不完全是跑;她额头的曲线和她的眼睛让他心旌荡漾。她很漂亮,仪态极佳,有种十分健康和自傲自满的样子,让埃尔金叹了口气,他想到这位不是那种怪女生,她能给她喜欢的任何一个小伙子(以及他的自信)带来难以描述的好处。她正是属于那种女生——远非不快乐,而是万物皆备于我的那种——他相信她绝对不会喜欢上他。
她把书本抱在胸前,埃尔金的目光跟随她上了台阶,他的鼻孔因为激动而张大。她走过去,消失在怀登纳图书馆里。
“肯定会是在今年,”他看着天空想,“既然我就快十九岁了。”他伸出双臂,树上的叶子(随着秋天来临,已经开始变干)在微风中簌簌作响。
后来的几天里,他又想到过那个女生一两次,但是直到两星期后,当他在拉德克里夫学院在卡博特堂举办的舞会上他再次看到她时,对她的渴望才算扎下了根。那是一间照明不佳的公共交谊厅,一对对舞伴几乎在是黑暗中不知疲倦地跳舞。埃尔金正在跟帮他学德语的一个女生在那里摇摆(他跳舞跳得不好)时,看到了在怀登纳图书馆见到过的那个身影。下首舞曲开始时,他穿过一对对舞伴去找她,要从别人那里把她抢过来,但是走近她时,他转身走到墙边,在那里调整呼吸,意识到自己是吓坏了。
这次对他打击极深。知道自己害怕那个女生,他又对她充满了渴望,就像那些觉得自己是懦夫的人渴望参战,好证明自己并非懦夫。要么是出于别的原因。那个女生貌美惊人,她的样子中有种年轻、骄傲、纯洁的感觉,令人心动。
但是无论原因何在,他的确开始认真地想她。他读书时每次遇到遇到某些词(“爱人”是其一,“美丽”又是一个,其余的你可以猜到)时,她都在五彩云端冉冉升起。他写了篇论文,关于“吟游诗人作品中无望得到之爱人”。他去上课走过校园时,他的眼睛紧张地转动,从不歇息,在每条小路上一张一张脸看过去,希望能看到她。事实上,他走路去上课时,显得很是魂不守舍,以至于他的朋友问他感觉是不是生病了,这让他感到开心,这样过了头一两次后,他回答说他的确是,他害了相思病。
晚上去餐厅吃晚饭之前,他会穿上浴袍,溜去亚当斯宿舍楼的地下游泳池。在那里,在木梁下,他会生气地从泳池的一头游到另一头,越游越快,直到胳膊感到酸疼。然后他会去冲个凉水澡。
他睡觉时,梦到了大屠杀、马和开得飞快的汽车。他去看法语电影,把膝盖在前方座位上磨。他嘲笑自己,决定戒掉这个荒唐的习惯,不要一天到晚去想他还没能结识的这位女生,但不是很成功。最后他向自己承认爱上了她。一天夜里,他躺在自己的下层铺位上,迪米特里在他上方发出沉重的呼吸声,他的眼里涌出泪水,因为他很傻,的确渴望那个女生。他只见过她四次,两次是前面提到的,两次是另外的。
在让自己安于一种永远渴望的状态后——这是在效仿但丁——他感觉平静了一点,用一种悲伤的学者式眼睛来看待世界。然而这种平衡未能持续很久。十一月时,迪米特里开始跟拉德克利夫学院的一个名叫费利西亚的女生好上了。高年级学生下午可以带女生去宿舍,只要他们为她们在校警那里登记,那位校警坐在宿舍大门口旁边的一个小房间里,走的时候再登记。总是有可能校警会来宿舍查房,但即使在昏暗的十二月的下午,穿得严严实实的迪米特里还是会去怀登纳图书馆寻找埃尔金,要他六点钟后再回去,因为迪米特里要带费利西亚去宿舍。埃尔金会坐在他的书本前,麻木得看不进去书,他的上唇和前额上沁出细细的汗珠。
有一次他回到房间,发现迪米特里躺在壁炉里的火堆前面,用来烧火的,是迪米特里的课堂笔记。“哦,天哪,我真讨厌你那张丑陋的面孔!”迪米特里说,可是埃尔金懂他的意思:此时,是埃尔金而不是费利西亚是件大不该的事。他踮着脚走过房间去挂好外套,然后又踮着脚出来。
一月份,就在刚考完试后,埃尔金因为流感而病倒了,他浑身无力。病好后,他感觉自己被清洗和净化过。他几乎没怎么再去想那个女生。
但是二月里一个阳光灿烂却寒冷的早上,埃尔金看到她站在塞弗尔大楼前面。她穿着蓝色长筒羊毛袜,正在跟一个身穿浣熊皮大衣、一脸青春痘的男生聊天。埃尔金突然转身进了塞弗尔大楼,在走廊上一直等到铃响。那个女生进来了,埃尔金跟着她上楼进了一间教堂,他坐在离她有三排的地方。那是布什教授开的十七世纪玄学派诗歌课。那天下午,埃尔金去申请并得到了许可,从维多利亚时期小说转到了那门课。
那位女生名叫卡罗琳•海吉斯,来自巴尔的摩。她会骑马,能力很强。她在衣着方面花费很多时间,从来不是很能拿得准真正的典雅在于哪里。她爱买浅色衣服,衬衫大了一号,还有斜纹软呢衣服。她动不动就会感到尴尬。她读书很多,最喜欢的书是《巴马修道院》、《安娜•卡列尼娜》和《包法利夫人》。
她很骄傲,该表现出勇气时,很容易就能表现出勇气。她认为自己有个幸福的童年,喜欢自己的家族(尽管她忍不住有点看不起他们,因为他们的名字在美国历史上并不出名)。她十岁时,短期爱过一位表哥,他十二岁,带她去过华盛顿的国立艺术馆,告诉她著名画家的名字。
她在拉德克利夫学院上大一时,发现自己一直生活在温室里,另外她感觉自己岁数小,有点惭愧,这让她给人一种极为纯洁的感觉,并且称得上是位美女。但是她大一的春末时,有天晚上她一宿未睡,对这一事实念念不忘而且真正感动了,以前并不真正知道。之所以发现,是因为她注意到班上的男生、副教授,有时候是正教授,都喜欢听她在班上说话。从那天夜里开始,她限制了自己跟别人约会的次数,全力投入到学习中。
“我喜欢的是诗歌,”她在日记中写道,“我难以解释为什么。有次我在纽约的基蒂姑姑家住,我去中央公园散步,当时正在下雪。在动物园,我看到一头大夏骆驼,它站在厩舍的中央,张着嘴巴,伸着舌头,雪花落在舌头上。也许它从来没有见过雪。我不是很清楚大夏在哪里,也不知道那里的气候怎么样——也许它现在记起了下雪。我对诗歌就是有这种感觉。”
另外一则是这样:“我妈妈写信问我跟路易斯•杜邦见面的事,她觉得他很可爱。那么胖乎乎的一个人,妈妈怎么会觉得他可爱呢?”
大三那年的四月初,她写道:“今天上玄学派诗歌课时,我们讨论了詹姆斯一世时期英国的柏拉图式爱情。一个名叫埃尔金•史密斯的男生讲得很精彩,我觉得。他讲述了一些年轻人在乡间大宅度过的冬天,大约二十个年轻人去了一座大宅,有两三个年长的监护者,到处都是雪。他们唱歌、开假面舞会之类。因为年轻人都热情难抑,有必要制订出求爱规则来限制他们,因为只能以后才能结成婚姻的同盟。不用说,那是不管用的。柏拉图式的爱情,我是说,更经常的是人们会写到而不是做到。我对才华真的很欣赏,希望我也有一点。这位小伙子说话声音特别奇怪。鼻音很明显,嗡嗡的。我想用手捂着他的嘴巴告诉他:‘嘘。’他特别紧张和不安。他向我借了几次铅笔。他有次约我去喝咖啡,我说我去不了,但是下次他再邀请的话,我会接受的。我渴望有个真正聪明的朋友。”
考虑到这两个年轻人的感情一燃即着,几乎一点都不会让人吃惊的是,他们第一次长谈之后过了两星期,他们说话时浑身颤抖,每次陷入沉默时都感到沮丧。想跟彼此谈谈这种状态的冲动一再涌现,但是他们压抑这种冲动,直到一天下午,他们分头去吃晚饭前坐在剑桥公园里抽烟时。
公园里,到处都有年轻的妈妈百无聊赖地坐在婴儿车旁边,坐在刚刚长出叶子的树下,小孩子在往一座老大炮上爬,亚伯拉罕•林肯在顶盖下方沉思,电车在麻萨诸塞州大道上叮叮当当地驶过。
“埃尔金。”卡罗琳说,“我敢说我们已经聊过上百种事,上千种事。”
“对。”
“可是我们从来没有聊过对彼此的看法。”
“对。”他说着把手指绞在一起。“我想我们从来没有聊过。”
“实际上,我——我不赞成这样。”卡罗琳说,“分析还是怎么样,有些事情最好别去说。”
“我赞成。”埃尔金说。那些话似乎在他嘴唇上炸开来,在他脸上留下略微吃惊的样子。
“是吗?”卡罗琳说。在她而言,她难以保持平静的姿态。
“言前人所未言,这种情况现在很少见。”埃尔金下结论似地说道,接着又说,“是我读书的原因。我读得很多,以至于有点厌倦了。”
“我明白了。”卡罗琳说,“嗯,这个话题很有意思。”
“对,”埃尔金说,“的确是。”
他们沉默着坐了几分钟,想说的话都在嘴边,但是埃尔金害怕,卡罗琳则是心烦意乱,似乎她对于即将发生什么的想法遭到践踏,留在那里任其死去。
“我们开始往回走吧。”埃尔金说。卡罗琳站了起来,两人朝着拉德克利夫学院走去,路过大陆酒店。到街角时,卡罗琳说,“今天晚上你来吗?”
埃尔金点点头。
卡罗琳伸手握了握埃尔金的手,她这样做挺奇怪的。
“卡罗琳!”埃尔金大声说。
“哎。”
“我们一起吃晚饭吧。”
“去哪儿?我还以为你没钱了呢。”
“去那间中餐馆。”
“好吧,如果我的钱够的话。”她打开手袋看,她跟埃尔金出去,多数时候都是各付各的账。“我有两元多。”他们挽起胳膊走回公园。
“我觉得沃恩(*亨利•沃恩,1622—1695,威尔士玄学派诗人)有点烦人,”卡罗琳说,“真的,自从多恩(*约翰•多恩,1572—1631,英国玄学派诗人和神学家)以来,语言方面退化很多。”
他们又坐到刚才坐过的同一张长椅上。
埃尔金说,“我想在我们十五分钟前那样谈过话之后,要让我来谈谈对你的感情会很糟糕。”
“噢,不会的。”卡罗琳说,“你说吧。”
“嗯,感情很深厚。”
“我多少已经猜到了。”卡罗琳说,她无法让自己的声音听着正常。
“但是以前我从来没有提过,”埃尔金说,“因为我不想看到出现任何有可能让你不想再跟我见面的事。”
“我明白。”卡罗琳说,“你想得很周到。”
“请别说话。”埃尔金说,“我在努力说出什么来,但是很不容易。我想让你知道,我不仅仅是追求你还是怎么样那么简单。”
“噢?”
“我去年秋天看到过你,你当时正在走进怀登纳图书馆。那是——你知道——一见钟情。”
“埃尔金!”
“的确是。我之所以选了玄学诗歌课,只是因为你在上这门课。卡罗琳,我对你感情深厚。”
卡罗琳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嗯,我也一直这样觉得。”她说,“但是我不能肯定。”后来她意识到埃尔金在颤抖。“埃尔金,怎么了?”
有个小孩拿着一把玩具手枪跑过他们身边。“你没有生气吧?”埃尔金问。
“当然没有!”她干脆地说。
“你不会要跟我说我至多能指望得到你的友谊吧?如果我指望得到更多,我们就不应该再见面?”
两人沉默下来。“我还没有想那么远。”卡罗琳说。她觉得如果不用提自己的感情,那样就好得多;她感觉进退两难。“嗯,埃尔金,我会告诉你,我当然没有想着跟你见面。”她晃动她的腿,直到张开到不雅观的程度。“可是,真的,我觉得……我们应该谨慎一点,不要变得,噢,我说不好,过分多愁善感吧,你懂我的意思就好了。”
“那我倒不在乎。”埃尔金说。他吞咽了一下。“但是卡罗琳,如果我多表达出一点我的感觉,那样做是可以的——还是可以的吗?”他提高了声音,因为渴望而声音颤抖。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你明白的。”
“说实话,埃尔金,我——”
“你明白的!”
“我想是吧……对。还是表达出来吧。让我们互相诚实。真是的,会伤害谁吗?对,我们还是别古板了。”
让她吃惊但又开心的是,埃尔金抓过她的手,往自己嘴唇上贴了一下。
他们当时没有亲吻,几天后也没有。那是种心照不宣的感觉,即他们怀疑是否还存在激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人有一点点讲究实际,就会后退、拖延,不会急于招惹巢穴中的野兽。要么换句话说,你不会去瞎鼓捣水闸。这次谈话后,他们突然心情轻松起来。他们开玩笑:卡罗琳从埃尔金手里偷偷拿走他的笔记本,让他追赶她;他们讨论玄学派诗歌。当轻松感和快乐的心情让他们没有那么怀疑,也没有那么恐惧时,卡罗琳想好了她想让埃尔金吻她。
傍晚时,她走在花园路上,阳光清澈,呈金黄色。微风吹起,吹乱了她的头发,她大步往前走,经过好多对伴侣,哈佛男生和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女生,有些互相搂着腰,有些拉着手,有些只是肩并肩走着。卡罗琳当时一闪念就做出了决定;接下来,她脸上放光,高兴地拨拉了一下总是被吹得遮着眼睛的头发。
那天晚上七点钟,埃尔金到卡博特堂接她。他穿了件破旧的花呢夹克和一条卡其布裤子,打了条带条纹的领带。卡罗琳下楼时,穿的是她最喜欢的一件羊毛衫,粉红色的开士米料。她的头发仔细梳过,抹了口红,好让埃尔金知道将会有什么事发生。
“我可以说今天晚上有点想去看电影。”她说,“你要是没钱,我的钱够我们俩花了。”
埃尔金说他有点现金。他们选了 UT——哈佛广场上的大学影院。
“我想看黑帮片。”他们从卡博特堂出来走进春天的傍晚时,卡罗琳说。
树木之间的天空是紫色的,是种颜色深、令人感觉振奋的紫红色。卡罗琳挽着埃尔金的胳膊,他们大步地走过方庭,朝着花园路走去,然后又穿过哈佛公园——从拉德克利夫学院到哈佛广场之间,并不整齐地走着长长一溜众多伴侣,他们是其中一对。
“那篇关于多恩的论文我写完了。”埃尔金说。
卡罗琳莫名其妙地笑了,埃尔金也笑了,也没什么好理由。
他们走过哈佛公园的中心地带,经过林肯的塑像,那边有盏灯把朦胧的灯光打在树叶、树枝和小路上。卡罗琳那张可爱的脸庞滑进灯光下,埃尔金闭上眼睛。
卡罗琳捏了一下他的手,他们加快了脚步。
看电影时,他们一直手拉着手,肩膀贴在一起。就那样缠着,每次电影中到了特别暴力的地方时,他们就笑得咯咯响。电影中死的人越来越多时,他们过了一会儿还是笑得停不下来。电影放完时他们走了,埃尔金在圣克莱尔商店给卡罗琳买了个巧克力蛋卷冰淇淋,然后走到查尔斯河河边。
查尔斯河水波不兴,在一道道桥下安静地流过,微微闪光,爱略特宿舍楼的灯光映照在河面上。卡罗琳把手搭在埃尔金的肩膀上。他们两人站在河边,呼吸同步,后来埃尔金说:“问起来挺笨的,可是卡罗琳,你真的……要么……我能……”他没吻到她的嘴唇,而是吻在她脸上,他抱她抱得很紧,她动弹不得,所以无法纠正他的失误。但是过了一会儿,他自己纠正了失误。他们都不容易呼吸。“我爱,我爱你,我爱你。”他悄声说。
月光下,这样的话很好听,桥下河水无言流过,卡罗琳感到高兴的是,她让埃尔金吻了自己。
从此他们吻得很多。他们每天下午都在怀登纳图书馆见面,两人有谁不学习时,另外一位也会不学了,会一起下楼。台阶两边有很高大的石头台子,显得好像上面应该有塑像,但是没有。春天的下午时,两个台子上通常都会有人坐,有时一个人,有时一对对的。埃尔金和卡罗琳会坐在那里,隔着庭院看礼拜堂。
四点半时,他们会去麻萨诸塞大道,在小餐馆喝咖啡,然后通常会各去各的地方吃晚饭,卡罗琳去卡博特堂,埃尔金去亚当斯宿舍楼,但有些傍晚他们有钱时,会去一间中餐馆吃晚饭,那里消费很便宜。(埃尔金不喜欢晚上把她带去亚当斯宿舍楼,因为那会让他想到自己年轻,没有实力,为一所机构所控制。)晚上,他们一起学习,要么在图书馆,要么在卡博特堂的某间公共休息室。等到九点钟图书馆关门时,他们会走到河边。埃尔金有件旧雨衣,他们经常把这件雨衣摊在草地上坐。他们肩并肩坐着,温柔地长吻。去那边的头几次,他们谈论诗歌,但是过了一阵子,谈话似乎显得多余,就默默地坐着。
后来他们下午在怀登纳图书馆学习时,开始提前离开,三点半,要么甚至三点钟时。卡罗琳喜欢跟埃尔金一起去波士顿美术馆,他们会观看画作,脚走累时,会去博物馆后面的芬斯公园里坐。卡罗琳想让埃尔金改掉他的中西部发音,他们这样去远足时,用的借口是专门教埃尔金怎样说话。他会带一本书,培根的《随笔》或者蒙田的,要么是杰罗米•泰勒的《布道集》或者约翰生的《拉塞勒斯》——有分量的好书,里面的句子漂亮得有时让埃尔金的声音因为读出来时感到的快乐而变得含糊。
“总是,总是,不是足是。”卡罗琳会说。
“等一下,卡罗琳,就等一下,听听这句。”他会抑扬顿挫地阅读词藻华丽的一段话。“漂亮是吧?”
“不是漂亮。”卡罗琳会说,“反正不是那个用词。”
“噢,在这种情况下是。”埃尔金会说,“这个词绝对准确。”
卡罗琳尽量压抑着不能被打动,她会说:“我想,我想,只能勉强算吧。”
然后埃尔金开始读柯莱特和薄伽丘。现在当沉默降临时,似乎有什么躺在他们旁边的草地上轻轻地呼吸。目光所及,树木和公园里来来往往的人突然从常识的、理所当然的世界那里脱离开来,变得奇怪。卡罗琳越来越爱皱眉,变成一个很爱唠叨的人。她让埃尔金买新领带,给鞋子换后跟。下午时,她会带他去圣克莱尔商店,让他喝鲜榨橙汁。下雨时,她仍然坚持他们仍去散步,因为那对埃尔金有好处。她开始校对他的全部论文,为他打出来,因为他打字水平差而且马虎。有一天,埃尔金给她读了薄伽丘小说中的一个故事,故事中的女孩经常告诉妈妈她想在花园里睡,好听到夜莺唱歌,但是那个女孩跟她的情人在花园里见面——那位情人就是夜莺。埃尔金用紧张而颤抖的声音把这个故事读给卡罗琳听。后来有一个星期,卡罗琳上课下课时,脑子里都会听到那个短语:“听夜莺唱歌。”最后,那个短语变得意味很多,让她心里震荡不已,让她感觉很孤独,被剥夺了很多。有天夜里,埃尔金回到宿舍,把迪米特里从沉睡中叫起,要他第二天下午不要回来。
结果发现埃尔金和卡罗琳都是处子。
这次初涉肉欲之河让他们感到困惑,不知道该怎样看待这件事。他们想说服自己有什么事情真真切切地发生了,然而在结束的那一分钟,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做了这样一件事。他们急于体验更多,他们正在拥抱时会分开,互相看着,既震惊,又开心。“我们这是真的在这样做吗?”他们在别的时候也这样问过,每次对方都会说:“不是。”他们会哈哈大笑。他们知道自己所做的没有一点是真切的和实际发生的。他们头上挨了一记,易于进行情色方面的想象,如此而已。然而同时呢,他们又都意识到那是真的,他们的确在做着这些事,接着,他们(卡罗琳和埃尔金)之间拥有这种亲密关系让他们感到既迷惑,又心醉神迷;他们在一起时,尽量掩饰这一点,但是他们之间难以形容的吸引力一再表现出来,让他们精疲力竭。他们想努力拿自己和所感到的这种奇怪的激情开玩笑。“我们不是熟练工。”埃尔金说。“你知道,我之所以让步,只是因为你让人无法抵挡。”卡罗琳说。她总是装作自己对性爱毫无热情,只是刚好埃尔金向她恳求,而她吃那一套。然而他腼腆得说不出恳求的话,除非她鼓励他,卡罗琳经常感觉自己极其虚伪。这件事情的真相是,他们都在自己感情的热度中难以自拔。
卡罗琳会在卡博特堂吃晚饭,被封锁在难以穿透的白日梦的一团迷雾中,对周围女生的闲聊充耳不闻。她会走路去怀登纳图书馆,如果有她认识的男生拦住她跟她说话,她会冷冷地盯着他们,害怕那位男生会猜到她对埃尔金的感情,觉得对他也有这种感情。她会跑上怀登纳图书馆的台阶,经过萨金特画的壁画,怕得要命埃尔金有可能没有在等他。这种担心每天都变得更严重,但是他每天都在那里,坐在阅览室里一张长长的木桌前,在巨大的方格天花板下,他看到卡罗琳时脸上的表情会让她得意地微笑起来,因为之前她还从来不知道自己对男性拥有这种神奇的力量。
他们在公共场合时会装出一副别扭的绷着的样子,会用一种很不讲究的好朋友之间一般的口吻讲话。埃尔金叫她“妞儿”:“妞儿,那本书你看完了吗?”卡罗琳叫埃尔金“奶酪”:“没有,‘奶酪’,别催我。”他们不拉手或者做身体接触,觉得自己骗过了每个人,但是认识他们的每个人都猜到了,还都告诉了室友。事实上,他们想把自己遇到的事讲给每个人听,这件新闻总是挂在他们嘴边,所以他们形成了这种习惯:当承认的冲动变得强烈而再也无法压抑时,他们会突然中断交谈,他们的朋友都说得他们变得很古怪,而且很是让人难以相处。
每天下午,他们都在怀登纳图书馆见面,一开始,就进入这种高度的困惑情形,然后很快呈下行态势。阅览室墙上那座钟的分针每隔六十秒突然动一下,动一下就标志着整整一分钟。到了两点半,他们没法说话,埃尔金会变得苍白或者满脸通红。他会用嘴巴呼吸,他的嘴巴总是合不严实,要么是通过扩张开的鼻孔呼吸,这种现象会让卡罗琳感到特别好玩,只是她每次这样看他看得久一些,必定感到特别头疼。最后埃尔金会倒吸一口凉气。“怎么样?”
“我学习完了。”卡罗琳会用极为中气不足的声音说。
他们会不出声地走到亚当斯宿舍楼那里,埃尔金在校警值班室为卡罗琳登记。他们不出声地上楼,埃尔金打开自己的宿舍门,他们就抱在一起,有时因为放松下来而笑得咯咯响,有时严肃,有时因为能像这样不受打扰和拥抱而开心得几乎要哭起来。
后来迟一点时,他们都穿好衣服,脸上也好好洗过了,卡罗琳会像个瘾君子一样冲到埃尔金的衣柜前,拿出他那些烂的和掉了扣子的衬衫。她不会缝东西,但想着自己会。她坐在埃尔金的沙发上,自个儿微笑着,轻轻哼着歌,把扣子也缝错了。埃尔金想学习,但是他的心情变化万端,把他弄得晕头转向,有一阵子,他会在房间里破旧的地毯上大步来回,手绞在一起,要么高高挥起,满腔怒火地谴责大学以及美国教育制度,但又不是很清楚用什么谴责或者有什么理由,反正想到什么方式,就不得不发泄出来,有点厌倦的卡罗琳多数时候不去理他,继续缝东西。
卡罗琳时不时会哭,那样她会穿不对衣服,头发梳得难看,在房间里懒洋洋地走动,鞋子没穿,显得不修边幅。她说:“我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事实上,我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每隔几分钟,她的脸上都会淌下泪水。她也不知道她干吗要哭:她既理解不了埃尔金,也理解不了自己。
他们有时吵架,有一次是卡罗琳不肯使用埃尔金的毛巾。
“你要是爱我,就会用的。”
“我倒是很想用你的毛巾,”卡罗琳说,“但是这条毛巾脏。”
埃尔金觉得她的理由很牵强。她称埃尔金是个粗人,摔上门就出去了。她到了楼梯脚,然后又开始往上走,却听到埃尔金在往下走。两个人都一句话也没有说,没有道歉,也没有再提起这个插曲。他们沿着河边走了一会儿,谈论玄学派诗歌。
星期六时,埃尔金带卡罗琳去哈佛网球场打网球。卡罗琳的踝部和腿长得漂亮,他们走路去球场时,埃尔金一直偷眼瞄她的踝部和腿,这让卡罗琳感到紧张。她是个网球好手,跟埃尔金不相上下,但是他会冲到网前朝她嚷:“这球你可接不到了!”让她打不好球。他这样嚷,让她发慌,会漏球,然后她会恼极而笑。
他发球时,有意开心而逗乐地大声叫出比分:“三十比零!”他会把“零”说得让卡罗琳会脸红(*这里的“零”的原文为“love”,网球计分术语),会想把球朝他身上打,多数时候都会出界。
有天下午,他们在埃尔金的房间里搂在一起,埃尔金正在悄声说“我爱你,卡罗琳,我很爱你”时,有人敲门。敲门声似乎让埃尔金变瞎了,他紧紧闭着眼睛,尽量紧闭着。敲门声又响了一声,然后又是一声,回荡在这个小小的房间里。后来那个脚步声走远了。
埃尔金站起来,为他们俩拿来香烟和毛巾。他们往后靠在沙发上,占着沙发两头,身上裹着毛巾,抽烟。他们没有提起这一事实,即他们害怕那是校警,会让他们被开除的。他们讨论起自己是不是堕落。
“我们是,”卡罗琳说,“否则不会感到这么羞耻。”
“我们没必要感到羞耻。”埃尔金说,“反正我们只是装作感到羞耻,为了有礼貌。”
“你叛逆。”卡罗琳郁闷地说,“你可以那么说。但我是个循规蹈矩的人,从根本上说,我是个好女孩。我的确感到羞耻。”
细节的压力和为了达到那种状态(他们在那种状态下最愉快)而必须设法穿过的扣子、钩子和拉链的迷宫让他们一直感觉不自然,不敢相信自己所做的是真的,然而的确是真的,他们分开的那一刻也知道,当时他们对刚刚结束的幽会的记忆会降临在两人心中,占据了他们的心思,让他们做什么都不合适,除了梦想下次幽会。夜里躺在铺位上时,埃尔金会想睡觉,但是他会想到卡罗琳,慢慢地,就像一片叶子在盐水中慢慢卷起来一样,他会在被子下面扭动身子,直到膝盖跟他的胸口相齐,这是种受罪的、不由自主的举动,因为渴望而引起,就像他控制不了自己的思绪,他对此也无能为力。他会尽量为他的课程而读书:“在本世纪初,我感觉到爱尔兰和我对爱尔兰的爱让我太容易分心,未能潜心于诗歌。”然后就在白纸黑纸上面,会浮现出大写字母拼出来的“卡罗琳”,埃尔金会傻傻地用两只手搓脸,扯动自己的嘴、脸和鼻子。
他不相信卡罗琳会像他爱她一样爱自己,要么至少像他对她那样对自己有欲望,这让他闷闷不乐。他挑她的毛病,告诉她不像她自以为的那样聪明,人们似乎把她当成聪明人,只是因为她长得漂亮。他会指责她小里小气,她会赞同他的意见,承认自己的性格很糟糕,他安慰她时,他们又拥抱起来。
每次卡罗琳先提出该走了,该去吃晚饭时,埃尔金都会感到受伤。卡罗琳会瞄钟点,埃尔金则会装做对卡罗琳心醉神迷,不知道几点了。一分钟一分钟嘀答着过去,卡罗琳会越来越快乐,尽量不去理会时间,埃尔金则会像个甲虫一样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瘦削,语带讥讽,不肯开口让她走。
埃尔金变得很害怕,害怕得吃不下饭,他害怕失去卡罗琳,害怕考试不及格,因为除非她坐在他旁边,让他每隔几分钟都能伸手碰碰她,否则就无心学习。想到要是他们吵过的那么多次架有哪次会变得严重,他会担心得犯恶心。到了最后,有天下午,脸色苍白而憔悴的他建议他们俩应该跑掉,去结婚。
“埃尔金,别,我们不要去谈那个,你知道我们做不到的。”
埃尔金耸耸肩,显得气馁。“我并不想显得自怜自悲,”他说,“可是我承认有一点。噢,没错,我很同情我自己。想想看吧,这就是我,爱上了像你这样一个普通而又平常、传统的女孩。”
卡罗琳用手支着头。“噢,埃尔金,”她说,“你这是说狠话啊。你知道我们都还很小,就算因为我们都爱昏了头——也不需要,真的,要去……这主要是我们的动物性欲望,你知道的……”
埃尔金想说什么难听话,但是她的最后一句话让他话到嘴边没有说出来。“也是你的动物性欲望?”
“是的。”
有时,她和埃尔金跟费利西亚和迪米特里一起出去,卡罗琳现在受不了她认为还是处女的女生,她们让她感到不安。直到埃尔金向她发誓迪米特里和费利西亚也是情人,她才同意跟他们一起约会。埃尔金花了不止一下午时间,告诉她拉德克利夫学院以及所有其他学院的人都跟人睡过。“比例会很高。”他说。
他们去马波海德镇划过两次船。迪米特里有辆小汽车,埃尔金借了过来——那是辆马力不足的旧福特车——他们会把这辆呼哧呼哧的车开到马波海德镇,租条小艇,在海湾里被海风吹来吹去,阳光亮亮地照在卡罗琳的头发上,带着咸味的风让他们感到饥饿,风吹起小小的白浪,让那一天令人兴奋。
卡罗琳在日记中写道:“他的背部那么漂亮,线条那么可爱,那么毫无防卫。我喜欢贴着他的背听他的心跳——我想听到的是他的心跳。滑稽的是他穿上衣服后,并没有变得更帅,而只是让我觉得他更漂亮了。我觉得我想为他生个孩子。有时,我想爬进他的口袋,让他像带根铅笔一样把我随身携带。我从来没让他看到我的感情有多么强烈,我是个很糟糕的人,糟糕……”
埃尔金给她写了封信。
“亲爱的卡罗琳,既然我每天都能看到你,给你写信岂不是滑稽?但是只用想象一下如果回头看时,看到我们从未给对方写过信时,那又会是什么感觉。
“你,卡罗琳•海吉斯,既是我的第一个爱人,也是我生命中最了不起的爱人。
“我想你作为一个女孩,不会知道爱上像你这样一个女孩会是什么的感觉,但是如果你知道男人有多么依赖女人,你也许会明白。并不是说男人没有女人就不能一个人活下去,但是除非他们有一个爱着的女人,否则他们实际上都好像什么也不是。
“在读了一遍我刚才所写的之后,我看出我所写的,都只适用于爱情的自私一面。我想那绝对泄露了我的心声。但是至于你,小孩儿,仅仅是认识你,就能让我对你既惊且畏了。”
有时,埃尔金的房间窗户外面的常春藤中,会有小鸟鸣唱。有时,埃尔金会为卡罗琳唱歌,他的声音悦耳但有点跑调,他唱起来时,让两人都感觉愉快。有时,看到埃尔金光着身子在宿舍里走动,会让卡罗琳完全屏住呼吸,她甚至意识不到自己屏住了气,也没有意识到他也听到了。有天下午,埃尔金去卫生间给卡罗琳接杯水,她躺在下层床铺上,在阴影中。看着他走回来,她声音微弱地说:“我爱你。”这是她第一次这样说,那个骄傲、倔强的女孩,埃尔金听到了,他停下脚步,扭过头。“天哪,”他说,“这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一刻。”
现在,他们的亲密关系中再也没有障碍。他们聊天,埃尔金问起问题来,有种刨根问底的劲头:“你是怎么看待金钱的?你爸爸是个什么样的人?你喜欢他吗?”
一开始,卡罗琳回答得小心翼翼。“嗯,我认为对于钱,人们应该拥有最低数额……我爸爸可以说挺好吧。他肤浅,我想是。他在一家保险公司上班。我以前很喜欢他,现在还是……我觉得我同情他。”
“你这话什么意思?”埃尔金问。他递给她一根烟,为她点着。“把你的一切都告诉我吧,要诚实。我从来不像了解你一样了解任何人。”
卡罗琳把两只手拢在嘴边。“我觉得他爱我,现在我爱你,我觉得那样挺悲哀的。他变老了……我们应该谈这个吗,埃尔金?”
“干吗不呢?别的我们又能跟谁说呢?”
后来她就开始一一道来,对父母的感情,对金钱的感觉。卡罗琳想有一幢大房子和一个大家庭,她有点轻视不富裕的人。跟埃尔金说这些事情说到口干舌燥时,她问起他来。
“我妈妈的占有欲很强,”他说,“如果我们结婚,我觉得会有婆媳关系方面的问题。我想当一名著名学者。我不赞成校园政治,我知道我应该赞成,但是我不赞成。那不是挺可惜吗?”
“像这样聊天不够庄重。”卡罗琳说,“我不想再这样了。”
她害怕了。在承认爱埃尔金之后,她感觉自己赤身露体,这样谈话只是让她感觉更糟糕。她一直希望她和埃尔金会一起达到某种稳定,但是从来未能。她跑上怀登纳图书馆的台阶时,还是害怕他没有在那里等她。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能习惯这种情形,为什么在她被吸纳到其中的快乐中,仍然存在痛苦因素,真是的,为什么痛苦的因素还一天天越来越严重,直到她害怕看到埃尔金,早上必须强迫自己起床,来捱过一天。她忍不住想到和跟埃尔金在一起比起来,她跟相对说来陌生一点的人在一起时,感觉更愉快。跟他在一起时,她任性而且说话言不由衷,经常尖嘴利舌,因为来得快、去得也快的感情而变得轻佻。尽管某种情感也许能让人变得高尚,而在短短一个钟头内有六七种情感,那就不够庄重,完全不得体。她总是相信作为一个女人,应该走路走得很直,笔迹刚硬,会持家、招待人——简而言之,就像她极为崇拜的她妈妈的那些朋友。她根本不能拿年轻这一事实来当做自己没能像那些女人的借口,现在她对自己说:“我疯了。所有这一切都是那个原因。”
她认定自己性欲过强。埃尔金发现她在怀登纳图书馆读一本描写十九世纪著名高级妓女“美人”奥特罗和罗拉•蒙特兹的书。她相信埃尔金必将抛弃她,因为她已经高贵不再,神秘不再,而她曾向他夸口就算他娶了一位脸色苍白的处女,还是永远不会忘了她。埃尔金无法让她平静下来;事实上,她承认自己欲望过强时,他已经较大程度上相信她的确是,他跟她在一起时感觉不自在。卡罗琳开始抹太多口红,走路时也不像她惯常那样挺直身子,而是懒懒散散,晃动着臀部。她喝酒、抽烟都更厉害了。她喝高时,会垂着眼睑看埃尔金,以一种老练(一种孩子气的老练)的方式吻他。这一切都让埃尔金感觉受挫,他觉得卡罗琳是个极大的谜,她正从他那里抽身而去。有天夜里,他们坐在河边,卡罗琳把手放在埃尔金头上,把他拉向自己,埃尔金急切地挣脱了。“我不想让你那样吻我!”
“怎么了?”卡罗琳不客气地问,“我对你来说,太有女人味了吗?”
埃尔金的眼眶湿了。“我不知道你对我做什么,”他痛苦地说,“我马上要哭了。我觉得我们不是有那种关系。”
在黑暗中,他看到卡罗琳垂下眼睑。接着,她脸上掠过一丝颤栗。他决定孤注一掷,而不是让卡罗琳把他吓得手足无措。
他抓过她的胳膊。“听着,你一定得控制住自己。你表现得像是个傻瓜。”
卡罗琳一动不动。
“你把什么都破坏了。”埃尔金说。
“你对我有太多幻想了。”卡罗琳冷冷地说。她从他那里挣脱,躺到他那件破旧的雨衣上,把手枕在头下面。“我有很多方面你都不了解。我本来不想告诉你我爱你,因为我想控制住你。哎,你对这怎么看?”
埃尔金捶了一下自己的胸口。“你觉得那糟糕吗?嗯,我一直想引诱你,从一开始就是。天哪!”他也躺了下来,躺在湿湿的草地上,离她有两英尺,用手枕着头。
他们就那样躺着,以这种奇特的方式吵架,抹黑自己,降低了彼此眼里爱的目标。
“我觉得我们睡得一起令人作呕,”卡罗琳说,“我感觉自己像是那什么。”
“我讨厌每天都看到你。”埃尔金说,“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我总害怕你会看穿我。另外,我怀念有空闲时间可以学习——我就是那样冷血。”
那天晚上是满月,比起这两个年轻人所说的关于自己的话,月光并非更有寒意。但是过了一阵子,埃尔金翻过身子抱着卡罗琳。“请别恨我。”
“我不恨你。我爱你。”
“我也爱你。天哪,这真是要命!”
他们决定更有理智一点。第二天,他们没有在怀登纳图书馆见面。埃尔金待在自己的宿舍里,三点钟时,电话响了。
“是我——卡罗琳。”
“哦,天哪,你打电话了,我刚才正在祈祷你会打呢。你在哪儿?”
“在街角的杂货店。”然后一阵沉默。“埃尔金,”她最后说,“你今天喝橙汁了没有?”
他跑下台阶,走过人行道,去到杂货店喝橙汁。
有一天,埃尔金告诉卡罗琳她要待在宿舍,跟同系的几个男生打扑克。卡罗琳说这是个好主意。她得给她妈妈写信:不知怎么,她写回家的信让她妈妈很生气,她想抽时间安抚一下老太太。“可怜的她,”卡罗琳说,“她的生活很空虚,我对她来说很重要。”然后她露出淡淡的、紧张的微笑。“当然,我想到她有多傻时,不知道我能找到什么话说给她听。”
埃尔金打了扑克,输了四美元六十美分。十一点半时,他抽身离开牌局到了街上。他脚步匆匆,一部分路是慢跑,直到站在卡博特堂前,抬头看着卡罗琳宿舍的灯光。最后,一道身影掠过窗口,埃尔金有了种感觉,他只能将其形容为极度痛苦。
他在阴沟里找,直到找到一颗鹅卵石,就用它去砸卡罗琳的窗口,砸中了。那个身影又出现了,一动不动地站着。就在那时,一位校警走过街角。埃尔金赶快把手插进口袋走到街上。那位校警拦住他。
“嗨,老兄,你刚才是不是在往那座楼上扔什么东西?”
“没有啊,长官。”埃尔金在出汗,显得很可怜。那位警官说:“我想是灯光搞的鬼。”
卡罗琳问他前一天晚上是否路过卡博特堂时,他矢口否认。
第二天,他和卡罗琳去了他的房间。埃尔金关上门后,卡罗琳一下子扑到在沙发上。她显得脸色苍白,不快乐。她在做鬼脸,让自己对即将发生的事做好了准备。但是埃尔金走过来站在沙发旁说:“这不好说出口,可是如果你感到受伤,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
“没有受伤。”
“我想让你快乐,”他低头看着她。“我觉得我们应该结婚。”
“我们不够岁数,埃尔金——你知道的。我们的父母不会允许我们。”
“我们会告诉他们你怀孕了。我们会想出办法来的。”
卡罗琳一下子跳了起来。“可是我不想嫁给你!你不会让我幸福,我害怕你。你对我根本不尊重,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当个好妻子。”
“听着,卡罗琳,我们以前没有做对事情。你想要生孩子吗?”
卡罗琳的脸上涌现出令人怜悯的粉红色红晕。“哦。”她说。
“我们应该结婚。”他固执地说,“这件事不容易做到,但是不这样的话,我们永远都不会快乐。你看,我们没能弄明白的是这件事的目的论。我们没有一个目标,我们得有一个,你看出来了吗?”
“埃尔金,我们不能傻。如果我们真正相爱,就必须很讲究实际,否则会给彼此带来不必要的痛苦。”
他们互相看着,终于纯洁了,因为一种奉献的冲动而让自己带上了光环。
“我也许不适合你。”卡罗琳悄声说,“我们等一等吧,一直等到秋天。我们有整个夏天来考虑这件事。”
埃尔金皱起眉头,他不愿意自己做出的牺牲被忽视。“我愿意娶你。”他说。
“不,这样做不对。”卡罗琳说,“我们太年轻了,现在没办法养孩子。我们太无知了,会成为很糟糕的父母。”这番话让她说得好不痛苦!
“如果你是那样觉得的,”埃尔金说,“我觉得我们应该计划分手,千万别突然说分手就分手。”突然而至的刺痛让他的胃部为之痉挛,为了减轻这种疼痛,他又说,“等到放假吧。”
卡罗琳犹豫了,但是能够摆脱这种发热般的情况,那似乎像是做梦,感觉很棒……与此同时,她也受伤了。“好吧,”她不失尊严地说,“如果你想这样的话。”
埃尔金转身不去面对她。“卡罗琳,你告诉我,”他背对着她说,“从感情上说,你愿意嫁给我吗?”
“愿意。”
“天哪!”他说,“你可真是讲究实际!”
“我没有!”她叫道,“我也没办法。”她的手绞在一起。“如果你想让我怀孕,我不会抗拒。”她说,“可是如果你问我,我想——我想——”
他并不是非得娶她,不用担心要养活她,他没有失去自己的职业,埃尔金感到心里不可抑制地涌出一种放松的感觉。“天哪,我们可真是相爱啊。”
卡罗琳笑了起来。“对的,”她又轻轻地笑了一下。“很对啊!”她一下子搂住他的脖子,吻他。
当然,他们并没有按照埃尔金的计划在期末分手,而是决定彼此放个假,等到秋季开学后再见面时做朋友,这样的一致意见让他们如释重负。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只有读书两周、考试三周,但是他们延续了以往的习惯——例如上课之间的散步,还有去波士顿美术馆——他们甚至再次大声读起短篇小说来,喜欢契诃夫和柯莱特。他们就爱自己这种困境中的甜蜜与悲伤之处,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种具有良好自律性的角色中,几乎每天都会想出对彼此的某种新姿态。埃尔金送花给卡罗琳,卡罗琳送给他衬衫袖的链扣和诗集。埃尔金没有怀疑自己被耍弄,竟然像个绅士一样为卡罗琳开门、点烟。卡罗琳就像淑女,掩饰自己的情绪。他们会打打闹闹,坐在河边时,埃尔金扯她的头发,她用拳头捶她。他们过着禁欲生活,有时提到他们听夜莺歌唱的那些次,而尽管对他们来说禁欲不易,牺牲的行为却是可以做出的。埃尔金长胖了,脸上又有了颜色。“我的天,”卡罗琳说,“我觉得你跟我那个,让你变得更帅了。”似乎即将分离时,他们找到了在一起生活快乐的秘密,尽管他们不明白这一悖论,但他们知道的确如此。
然而随着他们最后的五周一天天过去,他们发现了为什么会这样。此时,这种关系中的所有痛苦都跟分离而不是跟他们对彼此所做的事相联系。“可怕。”卡罗琳说,“我有感情,这些感情就像从洞里跑出来的又肥又大的老鼠一样,待在我的胃里,让我往下坠。”
他们之前对自己感到很自豪,在一起如此自由、放松与平和。此时,当他们看到这种分离会是什么样的分离时,他们的活泼与快乐都打了折扣,他们对交谈失去了兴趣,只能一起挨过这段。
最后一天考完试后,他们六点钟去了埃尔金的宿舍。埃尔金买了瓶香槟、租了两个杯子。卡罗琳穿戴整齐,因为她要赶九点钟去巴尔的摩的火车。她戴了顶小帽子,一直在镜子里看这顶帽子。可怜的埃尔金对开香槟感到紧张。“这是进口的。”他说,“我不想显得小气,可是如果一半酒都爆出来或者变成泡沫流出来,我是不会开心的。”卡罗琳哈哈大笑,但是当瓶盖啪的一声打开时,她变得很严肃。她担心埃尔金会说出什么祝酒辞,担心自己会无法保持镇静。
埃尔金把香槟酒慢慢倒进两个杯子,然后两个年轻人——宿舍里只有他们两人——端起酒杯碰在一起。“为了我们秋季的重逢,”埃尔金说,“天晓得那会是什么样。”他们喝酒。
卡罗琳放下杯子。“我们放唱片跳舞吧。”她说。埃尔金放了一张科尔•波特的唱片,他和卡罗琳在宿舍里跳了一圈又一圈,避开家具,也会停一下呷口香槟。到了六点半,他们下楼,去餐厅吃饭。
七点一刻,他们又上楼,待在埃尔金的房间,坐在床铺上,带着一种口干而紧张的无助感接吻。八点一刻时,卡罗琳说她得走了。埃尔金从她身边抽身起来;她原先取下了帽子,她的连衣裙是种漂亮的灰蓝色料子,这时皱得很厉害。他扶着她让她在铺位上坐好,接着拿出自己的小梳子为她梳头发。“好了。”他说。
“我现在更漂亮了吗?”卡罗琳问。
“对。”埃尔金说。
他们下楼,走出亚当斯宿舍楼的门口。他们到了人行道上时,卡罗琳说:“我不想让你一起过来,我想自己回到宿舍。好吗?”
埃尔金点点头。
“我在欧洲会给你写信。”卡罗琳说,“再见。”说完她就沿着人行道走开了,但是拖着脚步,因为她觉得累。慢慢地,那种期待中的放松感开始有了。她摆脱了埃尔金,她拿回了自己,然而不是全部的自己,埃尔金还拥有她的一部分,除非他在她旁边,否则她永远拿不回那部分的自己。
埃尔金坐在亚当斯宿舍楼前面的台阶上,用手捂着脸。“天哪!”他对自己说,“我爱她。”他现在想知道他跟她最终会有什么结果。
#每日一文
# 客厅里的爆炸
*白小易*
主人沏好茶,把茶碗放在客人面前的小几上,盖上盖儿。当然还带着那甜脆的碰击声。接着,主人又想起了什么。随手把暖瓶往地上一搁。他匆匆进了里屋,而且马上传出开柜门和翻东西的声响。
做客的父女俩待在客厅里,十岁的女儿站在窗户那儿看花。父亲的手指刚刚触到茶碗那细细的把儿——忽然,叭的一响,跟着是绝望的碎裂声。
——地板上暖瓶倒了。女孩也吓了一跳,猛地回过头来。事情尽管极简单,但这近乎是一个奇迹,父女俩一点儿也没碰它。的的确确没碰它。而主人把它放在那儿时,虽然有点摇晃,可是并没有马上就倒哇。
暖瓶的爆炸声把主人从里屋揪了出来。他的手里攥着一盒方糖。一进客厅,主人下意识地瞅着热气腾腾的地板,脱口说了声:
“没关系!没关系!”
那父亲似乎马上要做出什么表示,但他控制住了。
“太对不起了。”他说,“我把它碰了。”
“没关系。”主人又一次表示这无所谓。
从主人家出来,女儿问:“爸,是你碰的吗?”
“……我离得最近。”爸爸说。
“可你没碰!那会儿我刚巧在瞧你玻璃上的影儿。你一动也没动。”
爸爸笑了:“那你说怎么办?”
“暖瓶是自己倒的!地板不平。李叔叔放下时就晃,晃来晃去就倒了。爸,你为啥说是你……”
“这,你李叔叔怎么能看见?”
“可以告诉他呀。”
“不行啊,孩子。”爸爸说,“还是说我碰的听起来更顺溜些。有时候,你简直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你说的越是真的,也越像假的,越让人不能相信。”
女儿沉默了许久:
“只能这样吗?”
“只好这样。”
#每日一文
*白小易*
主人沏好茶,把茶碗放在客人面前的小几上,盖上盖儿。当然还带着那甜脆的碰击声。接着,主人又想起了什么。随手把暖瓶往地上一搁。他匆匆进了里屋,而且马上传出开柜门和翻东西的声响。
做客的父女俩待在客厅里,十岁的女儿站在窗户那儿看花。父亲的手指刚刚触到茶碗那细细的把儿——忽然,叭的一响,跟着是绝望的碎裂声。
——地板上暖瓶倒了。女孩也吓了一跳,猛地回过头来。事情尽管极简单,但这近乎是一个奇迹,父女俩一点儿也没碰它。的的确确没碰它。而主人把它放在那儿时,虽然有点摇晃,可是并没有马上就倒哇。
暖瓶的爆炸声把主人从里屋揪了出来。他的手里攥着一盒方糖。一进客厅,主人下意识地瞅着热气腾腾的地板,脱口说了声:
“没关系!没关系!”
那父亲似乎马上要做出什么表示,但他控制住了。
“太对不起了。”他说,“我把它碰了。”
“没关系。”主人又一次表示这无所谓。
从主人家出来,女儿问:“爸,是你碰的吗?”
“……我离得最近。”爸爸说。
“可你没碰!那会儿我刚巧在瞧你玻璃上的影儿。你一动也没动。”
爸爸笑了:“那你说怎么办?”
“暖瓶是自己倒的!地板不平。李叔叔放下时就晃,晃来晃去就倒了。爸,你为啥说是你……”
“这,你李叔叔怎么能看见?”
“可以告诉他呀。”
“不行啊,孩子。”爸爸说,“还是说我碰的听起来更顺溜些。有时候,你简直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你说的越是真的,也越像假的,越让人不能相信。”
女儿沉默了许久:
“只能这样吗?”
“只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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