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20日 星期三】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10.19]
[2021.10.1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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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14:30
👥11名被告(16-29) #續審 [3/25] (#1006灣仔 暴動 9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謝沈智慧法官
🕝14:30
👤陳(17)🛑已還押2個月 🔥#判刑 (#1013旺角 拒捕)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14:30
👤黃(22)🛑已還押16日 🔥#判刑 (#0901東涌 刑事毀壞 串謀侮辱國旗 串謀縱火 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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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劉綺雲裁判官
🕤09:30
👤趙 (17) #續審 [3/2] (#20200321銅鑼灣 管有攻擊性武器)
🕚11:00(不設旁聽)
👥*,*(14) #續審 [5/4] (#20200524銅鑼灣 2項非法集結 2項刑事毀壞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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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
👨🏻⚖️黃士翔裁判官
🕤09:30
👥王,沈(25-30) #審訊 [1/3] (#20201204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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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 門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30
👤黃(21)🛑已還押16日 🔥#判刑 (#1120天水圍 危及鐵路乘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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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 嶺 判 法 院7樓5庭
👨🏻⚖️陳炳宙裁判官
🕤09:30
👤周(20) #審前覆核 (#1224元朗 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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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案件
14:15 高等法院第廿二庭 👤陳宇明/2019年度區議會觀塘栢雅選區參選人 #宣布判決理由 (#2019區議會 沒有按照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答辯時認罪,於本年6月18日被判處監禁6個月,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本年7月28日獲批保釋等候上訴,其後上訴得直可即時獲釋。)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10.19]
[2021.10.1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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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14:30
👥11名被告(16-29) #續審 [3/25] (#1006灣仔 暴動 9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謝沈智慧法官
🕝14:30
👤陳(17)🛑已還押2個月 🔥#判刑 (#1013旺角 拒捕)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14:30
👤黃(22)🛑已還押16日 🔥#判刑 (#0901東涌 刑事毀壞 串謀侮辱國旗 串謀縱火 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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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劉綺雲裁判官
🕤09:30
👤趙 (17) #續審 [3/2] (#20200321銅鑼灣 管有攻擊性武器)
🕚11:00(不設旁聽)
👥*,*(14) #續審 [5/4] (#20200524銅鑼灣 2項非法集結 2項刑事毀壞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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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7樓14庭
👨🏻⚖️黃士翔裁判官
🕤09:30
👥王,沈(25-30) #審訊 [1/3] (#20201204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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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 門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30
👤黃(21)🛑已還押16日 🔥#判刑 (#1120天水圍 危及鐵路乘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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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 嶺 判 法 院7樓5庭
👨🏻⚖️陳炳宙裁判官
🕤09:30
👤周(20) #審前覆核 (#1224元朗 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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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14:15 高等法院第廿二庭 👤陳宇明/2019年度區議會觀塘栢雅選區參選人 #宣布判決理由 (#2019區議會 沒有按照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答辯時認罪,於本年6月18日被判處監禁6個月,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本年7月28日獲批保釋等候上訴,其後上訴得直可即時獲釋。)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施祖堯裁判官 #判刑
👤黃(21) #1120天水圍
🛑已還押14天🛑
控罪:危及鐵路乘客的安全 #鐵路罪行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20日,在香港因非法作為,即將一個膠欄放在或擲於該鐵路上或使之橫於鐵路上而危及或導致危及在位於新界元朗天水圍天城路近輕鐵天湖站鐵路之中、之上或附近運載的人,或任何身處、相當可能身處鐵路之中、之上或附近的人的安全。
口頭裁決理由: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8185
=============
進一步求情:
📌報告:
辯方指被告同意及明白報告內容。他在還押期間遵守紀律,有悔意,他當時犯案是一時衝動,忽略後果,且是首次參與與社會運動相關的示威,他明白到本案為母親帶來創傷,現時希望可以重返社會,繼續事業。
📌求情信:
被告親撰的求情信指自己明白本案已斷送前途,他是因不明智和一時衝動而犯案。
📌建議刑罰:
報告指被告適合勞教中心,辯方指勞教中心刑期可達12個月,本案案情並非嚴重,及不上非法集結,勞教中心的刑期可能過重,希望法庭判處被告短期監禁。
📌案例比較:
施祖堯裁判官希望辯方將本案與HCMA247/2020案比較。
辯方指HCMA247/2020案涉及東鐵線,運作正常,即使車長看到路軌物件,但未必趕及剎車,影響較大;本案涉及輕鐵線,有交通燈,車長需不時留意狀況,是可留意到路軌物件,影響較小。
施祖堯裁判官認為解釋牽強,不理解為何輕鐵線的背景可以採納較低的量刑起點,而東鐵線則採納較高的量刑起點。
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在還押期間有反省,判處他短期監禁。
=============
口頭判刑理由:
案例參考:
法庭在考慮量刑時參考了CACC4/2016,CACC4/2019,CACC2/2021和HCMA247/2020案。
量刑考慮:
法庭指雖然被告是受社會事件影響而犯事,但不構成減刑。
法庭認為有十多人參與,具一定規模,本案物品是從不同地方搬往案發地點,是有規劃,即使本案沒有造成傷害,但潛在風險高,案情不比HCMA247/2020案輕,辯方說法不具說服力。
本案判刑:
法庭認為本案案情嚴重,判刑需具阻嚇性,防止重犯,保護公眾,勞教中心是相稱的刑罰,本案沒有其他可影響判刑的因素,被告被判入勞教中心。
*求情內容不重覆
#施祖堯裁判官 #判刑
👤黃(21) #1120天水圍
🛑已還押14天🛑
控罪:危及鐵路乘客的安全 #鐵路罪行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20日,在香港因非法作為,即將一個膠欄放在或擲於該鐵路上或使之橫於鐵路上而危及或導致危及在位於新界元朗天水圍天城路近輕鐵天湖站鐵路之中、之上或附近運載的人,或任何身處、相當可能身處鐵路之中、之上或附近的人的安全。
口頭裁決理由: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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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求情:
📌報告:
辯方指被告同意及明白報告內容。他在還押期間遵守紀律,有悔意,他當時犯案是一時衝動,忽略後果,且是首次參與與社會運動相關的示威,他明白到本案為母親帶來創傷,現時希望可以重返社會,繼續事業。
📌求情信:
被告親撰的求情信指自己明白本案已斷送前途,他是因不明智和一時衝動而犯案。
📌建議刑罰:
報告指被告適合勞教中心,辯方指勞教中心刑期可達12個月,本案案情並非嚴重,及不上非法集結,勞教中心的刑期可能過重,希望法庭判處被告短期監禁。
📌案例比較:
施祖堯裁判官希望辯方將本案與HCMA247/2020案比較。
辯方指HCMA247/2020案涉及東鐵線,運作正常,即使車長看到路軌物件,但未必趕及剎車,影響較大;本案涉及輕鐵線,有交通燈,車長需不時留意狀況,是可留意到路軌物件,影響較小。
施祖堯裁判官認為解釋牽強,不理解為何輕鐵線的背景可以採納較低的量刑起點,而東鐵線則採納較高的量刑起點。
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在還押期間有反省,判處他短期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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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判刑理由:
案例參考:
法庭在考慮量刑時參考了CACC4/2016,CACC4/2019,CACC2/2021和HCMA247/2020案。
量刑考慮:
法庭指雖然被告是受社會事件影響而犯事,但不構成減刑。
法庭認為有十多人參與,具一定規模,本案物品是從不同地方搬往案發地點,是有規劃,即使本案沒有造成傷害,但潛在風險高,案情不比HCMA247/2020案輕,辯方說法不具說服力。
本案判刑:
法庭認為本案案情嚴重,判刑需具阻嚇性,防止重犯,保護公眾,勞教中心是相稱的刑罰,本案沒有其他可影響判刑的因素,被告被判入勞教中心。
*求情內容不重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