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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煽動罪|網上發「共產黨下台」等訊息判囚14個月 法官:66 個讚好「非完全沒網民注意」
全文: https://tinyurl.com/3urv55sf
23 條下的新煽動罪,今年三月生效,罪成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繼昨日19日法庭就首兩宗涉「煽動意圖」罪案件判刑,法庭20日再審理一宗「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案件。被告區健威(58歲)報稱無業,6 月被捕後一直還柙至今。
承認案情指,被告由今年 3 月至 6 月,以四個不同的網上社交媒體帳戶,發布共 239 段具「煽動性」的陳述,如有帖文載有「共產黨下台,天下太平」、「人不反共,自絕天地」等字句。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提到,發布「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及「共產黨下台」陳述,是要發表政治宣言,而其政治宣言就是要共產黨、習近平及李家超下台。
辯方指出,區健威沒政治背景,四個社交媒體帳號的followers加起來才20人。
法官 #蘇惠德 表示,被告透過廣為全球網民使用的互聯網平台發布訊息,具相當的傳播和滲透力。法官指,被告 3 個月內發布 239 段訊息,以頻率計算,每天不止一個訊息;被告部分被指「煽動」的帖文,屬於轉載他人的訊息。法官指,內容雖然是轉載,但被告把部分內容配上歌曲、影像等,「有加工製作的成份」;又指雖然內容重重複複,頗為單調,「但因不停重複,形成洗腦式的效果,容易把思想植入別人的腦海中。」
至於辯方指被告以真名開設帳戶,顯示其真實性;法官反駁被告沒刻意隱藏身分犯案,代表他視法律如無物,目無法紀。辯方又指被告帖文沒獲得迴響,法官認為被告發布的 239 段訊息吸引了 66 個「讚好」,非完全沒有網民注意。
#新煽動罪 #煽動罪 #判刑14個月 #網絡言論案 #23條 #言論自由
全文: https://tinyurl.com/3urv55sf
23 條下的新煽動罪,今年三月生效,罪成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繼昨日19日法庭就首兩宗涉「煽動意圖」罪案件判刑,法庭20日再審理一宗「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案件。被告區健威(58歲)報稱無業,6 月被捕後一直還柙至今。
承認案情指,被告由今年 3 月至 6 月,以四個不同的網上社交媒體帳戶,發布共 239 段具「煽動性」的陳述,如有帖文載有「共產黨下台,天下太平」、「人不反共,自絕天地」等字句。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提到,發布「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及「共產黨下台」陳述,是要發表政治宣言,而其政治宣言就是要共產黨、習近平及李家超下台。
辯方指出,區健威沒政治背景,四個社交媒體帳號的followers加起來才20人。
法官 #蘇惠德 表示,被告透過廣為全球網民使用的互聯網平台發布訊息,具相當的傳播和滲透力。法官指,被告 3 個月內發布 239 段訊息,以頻率計算,每天不止一個訊息;被告部分被指「煽動」的帖文,屬於轉載他人的訊息。法官指,內容雖然是轉載,但被告把部分內容配上歌曲、影像等,「有加工製作的成份」;又指雖然內容重重複複,頗為單調,「但因不停重複,形成洗腦式的效果,容易把思想植入別人的腦海中。」
至於辯方指被告以真名開設帳戶,顯示其真實性;法官反駁被告沒刻意隱藏身分犯案,代表他視法律如無物,目無法紀。辯方又指被告帖文沒獲得迴響,法官認為被告發布的 239 段訊息吸引了 66 個「讚好」,非完全沒有網民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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