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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收信部
🥚保持溫度🥚

自從上星期一開始為阿蛋「收集生日祝福」嘅活動後,喺短短一星期,已經收到大約30封信🥰

喺呢度要感謝大家對阿蛋嘅支持🙏🏻希望大家能繼續保持寫信溫度!💛💛

另外,想向之前已寄出信,但仍未收到回信嘅筆友道歉🙇🏿謝謝你哋嘅忍耐同體諒!🙏🏻

可以講嘅係,喺10月份阿蛋已經寄出超過6+以上嘅信。但成個月入面,我只係16/10收過1次信,其餘嘅信去咗邊?我諗要問番「圓規」,究竟將啲信吹咗去邊!🌪🌪🌪🌪

至於阿蛋收信,暫時收到26/10嘅信。(admin呢兩個星期已經寄咗4+以上嘅信,但阿蛋只係收到2封😓即係話阿蛋收嘅信,係收1封、跌1封⋯)

再睇埋其他身份嘅囚友,佢哋出入嘅信又好正常、好準時啵!

即係好明顯,過去兩個月手足出入嘅信,已經無聲無息咁被限制咗!

明白大家睇到呢度,可能有啲氣餒,想放棄⋯

但我想講嘅係:「錯不在大家!寫信有咩錯?畫畫有咩錯?」

既然報紙都入得,咁寄新聞資訊入去有咩錯?錯嗰個都未行出嚟認,幾時到我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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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蛋 ar_daan_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終院:「共同犯罪原則」不適用於暴動非法集結 惟不在場仍可按「從犯罪行」懲處

【立場新聞】終審法院上月初開庭處理「赴湯杜火」湯偉雄,及 2016 年旺角騷亂案被告盧建民的終審上訴,以釐清普通法下的「共同犯罪計劃原則」,是否適用於非法集結及暴動罪。終院今(4 日)頒下判詞,裁定「共同犯罪原則」不適用於暴動及非法集結案,不在現場參與者不可視為「主犯」。但終院強調,推動、鼓勵或促進非法集結或暴動的行為,不論是否在場,均可按「從犯罪行」懲處與主犯一樣的刑罰。

至於盧建民案,終院認為即使公訴書有欠妥之處,陪審團仍然有充分證據,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裁定盧罪成,因此一致駁回他的上訴。

終審法院五位法官在判詞表示,暴動罪及非法集結罪,均屬「參與性」的罪行,控方須證明,被告曾與其他人一同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並意識到相關行為,以及具有參與其中的意圖。因此,並非身處非法集結或暴動現場的被告,不可被視為主犯,重申「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是罪行中至關重要的元素,不可被普通法「共同犯罪計劃」原則凌駕。

但終院強調,推動、鼓勵或促進非法集結或暴動的行為,不論被告是否身處現場,均可按「從犯罪行」和「不完整罪行」 (secondary and inchoate liability offences) 被判以與主犯一樣的刑罰。

而如果非法集結或暴動的參與者,曾協議共同參與該非法集結或暴動,並預見實行有關計劃時,他們其中一人或多人可能會干犯更嚴重的罪行,參與者可能會根據延伸形式的「共同犯罪計劃」(extended form of joint enterprise),就更嚴重的罪行負上法律責任。(全文

📌 相關資料:終審法院官方新聞摘要 // 終審法院判案書(英文)

#20211104新聞 #魚蛋革命 #0728上環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回望半年牢獄生活 中大前學生會長區倬僖:提醒自己是一個人,不是一組號碼

//今年 21 歲的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因參與反修例運動,被判非法集結罪成,判囚半年,早前刑滿出獄。回首牆內時光,他說最難受的,並非惡劣的膳食,或骯髒的環境,而是在監獄的制度下,在囚者都不被當是「人」,只是一組組的號碼。

區倬僖踏入壁屋少年監獄首兩星期,已明白牆內另有一套「道理」。例如面對懲教署人員,「只可以有三種回應」,「Yes Sir」、「Thank you Sir」、「Sorry Sir」。因為囚犯不能對懲教人員說「不」,所以沒有「No, Sir」。

區倬僖淡然解說,指自己一早有服刑的心理準備,事前已向「過來人」請教監房情況、心得、如何調節心理等。

他亦直言,沒想過懲教人員會如此嚴厲,與少年犯之間的關係又是如此懸殊,「無論你做咩都好,都係鬧咗你先,甚至有啲位,佢唔小心撞到你,都會睥咗你先。」一切的情形,都酷似描述少年犯的電影《同囚》。他說,幸運的是,自己沒如電影主角般,受到身體上的暴力對待。

到進入「成人監」,懲教人員的態度,便比之前友善得多,至少不用每句說話也加一句「Sir」。但區倬僖說,初進牢房,仍是十分不習慣。他形容,自己「像被流放在異地」一樣,原有的朋友、社交生活、社會角色,一下子被剝離了,不由控制。

然而,即使已身處獄中,他仍能感受到紅線的壓迫。例如「收書」。按現行制度,囚友每月可獲親友帶入 6 本書,只要不涉及暴力、逃獄等影響秩序的書籍,「理論上甚麼書都可以」。但他說,自己入獄以來,有八本書被視為「禁書」,被拒帶入。他指,那些書只是圍繞哲學、文學、政治和歷史,有的是關於台灣歷史,有的則是卡繆的小說。後來他向懲教人員提問,不獲批的書有何準則,「對方居然誠實回答,『無 standard(標準)㗎!邊有 standard 㗎!」

區倬僖認為,一切「秩序管理」、「講求紀律」,只是懲教人員是為了自己執行上的方便,實際上卻剝奪了在囚人士的基本權利,「理論上,坐監就係剝奪你原有的行動自由,學習過一個有規律嘅生活,但唔代表你的基本人權,例如食唔好食,甚至係唔衛生嘅食物,或要熱到生皮膚病,呢啲完全唔係法律定義,佢哋要受的懲罰。」//

📌 訪問全文:《立場新聞》

📌 延伸觀看:《生活的立場》#圍爐長知識 Vol.5:紀律、人權,不能共存?牆內生活分享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六四和平集會案】衛生署醫生:過去曾多次參與六四集會 認為不能有效實行防疫措施

【立場新聞】去年六四集會,24 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當中李卓人、蔡耀昌等 5 人於案件開審前認罪,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不認罪,今(3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衛生署感染控制處主任陳虹供稱,她以前曾多次參與六四集會,知道流程、安排及參加人數,即使有防疫措施,也認為不能有效實行。案件明日續審。

衛生署感染控制處主任陳虹供稱,她就六四集會為警方提供專家意見。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盤問時指,去年 3 月有 235 宗確診個案、4 月則有 74 宗,5 月下跌至 5 宗,疫情緩和讓政府放寬防疫措施;陳表示不作評論,但指當時仍有源頭不明的個案,故疫情仍然有風險。

辯方又舉出不同防疫措施,如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陳認為執行有挑戰性,又指即使主辦單位能夠實行相關措施,也不能減低傳播病毒的風險。她又稱曾多次參與「這類型」的集會,代表鄒幸彤的大律師張耀良聞言詢問是否六四集會;陳同意,表示知道集會流程及安排,也知道參加人數是 5 至 10 萬。

她在控方覆問時強調,即使舉辦方實施防疫指施,她認為當時有 8 人限聚令、1.5 米社交距離,不鼓勵(discourage)舉行集會。(全文

#20211103新聞 #20200604維園
終院裁定「共同犯罪」原則不適用 但鼓勵或協助者可視為「從犯」懲處
https://bit.ly/3BIV2h0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鍾翰林分裂國家案】 控方案情長達69頁列過百Facebook帖文 逾半發生於《國安法》實施前

【眾新聞】已解散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承認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洗黑錢罪,控方今早在庭上讀出的案情長達69頁,當中41頁都是關於鍾在《國安法》實施前的作為,並羅列了逾100則「學生動源」Facebook專頁的帖文,時間橫跨《國安法》實施前後,以證明鍾具分裂國家意圖。另外,案情又透露鍾在《國安法》實施後,開設了「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委任他人為專頁編輯,並加入了創制獨立黨。

控方在案情中指控,鍾在2016年4月5日成立學生動源,其成立宣言、理念和政綱,都表現出分裂國家的意圖,包括主張「支持所有能擺脫中共殖民統治之論述與行動,包括香港獨立」、「全民制憲、重新立約」等。

控方指,在2016至2017年間,鍾多次透過學生動源的Facebook專頁,宣揚勇武抗爭及香港獨立,揚言「招聘為香港獨立建國打拼的朋友」、「在未來開創港人獨立自主,建立屬於香港民族的新時代」,並在平台附上申請連結招募義工。

控方又指,政府在2019年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後,被告在專頁持續發佈具煽動意圖和分裂國家的內容。在《國安法》預告會實施後,鍾繼續在專頁發帖文宣揚理念。

控方指控,這段時期,鍾在Facebook發佈煽動意圖和分裂國家的內容,多達約1千次。他將中港政權形容為「中共魔爪」、「港共」,配合極權、暴政、殖民等指控。他又將參與非法社運的人,形容為「義士、同行者」,當中包括星火同盟、干犯2016年旺角暴動的人士等。

另外,鍾在去年7月13日開設「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專頁,分部在17日正式成立,鍾為其中的一份子。同日,他所委任的專頁編輯「Yoshi HK」,在學生動源香港部的專頁,張貼了美國分布的成立宣言。及後,「Yoshi HK」一直以編輯身分在專頁發文,而這些帖文皆含有分裂國家的意味,例如發表「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前景」帖文、「抗衡中國民族主義 建構香港民族主義」帖文。

同月21日,鍾身為一份子的創制獨立黨成立,他是組織的Facebook專頁管理員,並透過Yoshi HK發表成立宣言,包括主張「以香港獨立為最終目標」、「以不設任何底線的抗爭模式驅逐中國殖民者」等。組織的標語為「創制獨立 民族自強」。(全文

#20211103新聞 #港區國安法
Forwarded from 🇭🇰美食推介😋
#投稿 #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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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
#初心 #BeginningRestaurant

今日黎到元朗嘅初心,試試溫泉蛋卡邦尼意粉,跟凍奶茶,再加點一份南瓜湯。首先主菜方面,溫泉蛋整得啱啱好,薄如蟬翼嘅蛋白,只要輕輕一吉就會督穿。除左溫泉蛋,配料仲有柳松菇同埋火腿,食落唔會感覺單調。其次南瓜湯好濃郁,飲落唔會稀,至於隔離嘅蒜蓉法包可以嘗試放小小落南瓜湯浸一浸,相信會另有一番感受☺️

另外,值得一讚嘅喺店員服務態度唔錯亦招呼周到,只可惜中午食飯時段現場客人唔多呢點令人十分擔憂🥲

店家公佈將於本月初06/11結業

地址:元朗 青山公路 元朗段 1號 珍珠樓 地下 7號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