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上来说,只有以测验人的(某项或全部)智力水平为目的的测试才能被称作「智力测验」。
也即:有明确的评分标准和适用对象;由专业人员编写并在相关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施测;测量结果需要具备一定的信度和效度等。
最早的能勉强被称作「智力测验」的测试是比奈-西蒙智力测试(Binet-Simon Intelligence Test)。
由于法国在1904年要求所有儿童必须上学,阿尔弗雷德•比奈(Alfred Binet)和西奥多•西蒙(Théodore Simon)应邀设计一套针对学龄儿童的测试。测试旨在事先筛选出有智力障碍特殊需要的、难以跟上学校正常教学进度的儿童,以便对其进行单独辅导。
威廉•斯特恩(William Stern)在「心理年龄」概念的基础之上提出了智力商数(Intelligence Quotient)的概念。
智力商数 =(心理年龄÷生理年龄)×100
IQ = (Mental Age ÷ Chronoligical Age) × 100
斯坦福大学的路易斯•推孟(Lewis Terman)引入「智商」的概念,推出了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Stanford-Binet Intelligence Scales)。用智力商数代替之前的心理年龄,作为智力测验的结果。
然而出现了一个问题:
正常人在15岁左右时,智力发展开始趋于平缓。也就是「心理年龄」在达到15岁之后就基本不会出现明显增大了。
如果他到了30岁,心理年龄还是15岁,就会导致智商的计算结果为(15÷30)×100= 50,比他15岁时少了一半。但我们知道他的脑子并没有变傻,是这个世界出了问题。
又过了很多年,现在通行的「智商测验」标准诞生了。也就是大卫•韦克斯勒(David Wechsler)制定的韦克斯勒成人智力量表(Wechsler Adult Intelligence Scale, WAIS)和韦克斯勒儿童智力量表(Wechsler Intelligence Scale For Children, WISC)。智力商数也不是用传统公式计算得出,而是用经典的「正态分布」来取值。
总而言之,人群中智力测验得分最低的大约2%的人,其智商分数会被直接划定到70以下,即智力障碍(Intellectual Disability)的范围。
而另有2%的得分最高的人,其智商分数会被划定到130以上,即天才(Giftedness)的范围。
而另有2%的得分最高的人,其智商分数会被划定到130以上,即天才(Giftedness)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