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自由港 Harbour of Freedom》
【本日焦點新聞 2023年12月6日】
//已「完善」嘅香港區議會「選舉」將喺12月10日舉行,港府現時正全力催谷投票,同時針對煽惑人地唔投票嘅行為。周二(5日)一位男子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指佢喺Facebook轉載黃世澤嘅Post,內容涉及煽惑他人杯葛區選,案件同日下午提堂,男子准以50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1月15日再訊。廉署同時發出新聞稿,指正通緝黃世澤。
黃世澤在得悉被通緝後,喺網上表示唔會透露目前喺邊,並指自己唔會回港,都無親友喺香港。又指,被廉署通緝為光榮,並視之作勳章,又直言「無咩好怕」,形容事件反映中共橫蠻無理及證明政權虛弱,強調自己作為海外評論人,應勇敢說話,並將會繼續評論。
被廉署起訴嘅男子被指違反《選舉條例》,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控罪指佢喺今年10月31日至12月4日期間,喺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喺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Sam Man」名下嘅Facebook帳戶,展示一篇10月31日嘅Post,煽惑他人喺該選舉中唔投票。2023年區議會選舉提名期於今年10月17日展開,而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至投票日,被界定為「選舉期間」。
至於涉案帖文嘅原發布人為黃世澤,被控3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控罪指,佢喺2023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分別在3個社交媒體平台,展示上述煽惑其他人喺該選舉中唔投票嘅一段影片及兩個Post。
廉署嘅新聞稿指,裁判官已簽發手令通緝黃世澤,並指《選舉條例》具域外管轄權,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嘅行為,無論行為喺香港境內或其他地方作出。《選舉條例》訂明,「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嘅任何形式通訊(例如網上社交平台的影片同Post),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廉署同時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參與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
———————————————
更多資訊,包括最新一期《自由港》請點擊以下連結⬇️⬇️
https://linktr.ee/HarbourofFreedom
捐款支持我們:
https://ko-fi.com/harbour_of_freedom
//已「完善」嘅香港區議會「選舉」將喺12月10日舉行,港府現時正全力催谷投票,同時針對煽惑人地唔投票嘅行為。周二(5日)一位男子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指佢喺Facebook轉載黃世澤嘅Post,內容涉及煽惑他人杯葛區選,案件同日下午提堂,男子准以50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1月15日再訊。廉署同時發出新聞稿,指正通緝黃世澤。
黃世澤在得悉被通緝後,喺網上表示唔會透露目前喺邊,並指自己唔會回港,都無親友喺香港。又指,被廉署通緝為光榮,並視之作勳章,又直言「無咩好怕」,形容事件反映中共橫蠻無理及證明政權虛弱,強調自己作為海外評論人,應勇敢說話,並將會繼續評論。
被廉署起訴嘅男子被指違反《選舉條例》,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控罪指佢喺今年10月31日至12月4日期間,喺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喺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Sam Man」名下嘅Facebook帳戶,展示一篇10月31日嘅Post,煽惑他人喺該選舉中唔投票。2023年區議會選舉提名期於今年10月17日展開,而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至投票日,被界定為「選舉期間」。
至於涉案帖文嘅原發布人為黃世澤,被控3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控罪指,佢喺2023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分別在3個社交媒體平台,展示上述煽惑其他人喺該選舉中唔投票嘅一段影片及兩個Post。
廉署嘅新聞稿指,裁判官已簽發手令通緝黃世澤,並指《選舉條例》具域外管轄權,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嘅行為,無論行為喺香港境內或其他地方作出。《選舉條例》訂明,「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嘅任何形式通訊(例如網上社交平台的影片同Post),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廉署同時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參與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
———————————————
更多資訊,包括最新一期《自由港》請點擊以下連結⬇️⬇️
https://linktr.ee/HarbourofFreedom
捐款支持我們:
https://ko-fi.com/harbour_of_freedom
Forwarded from 《自由港 Harbour of Freedom》
【本日焦點新聞 2023年12月6日】
//已「完善」嘅香港區議會「選舉」將喺12月10日舉行,港府現時正全力催谷投票,同時針對煽惑人地唔投票嘅行為。周二(5日)一位男子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指佢喺Facebook轉載黃世澤嘅Post,內容涉及煽惑他人杯葛區選,案件同日下午提堂,男子准以50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1月15日再訊。廉署同時發出新聞稿,指正通緝黃世澤。
黃世澤在得悉被通緝後,喺網上表示唔會透露目前喺邊,並指自己唔會回港,都無親友喺香港。又指,被廉署通緝為光榮,並視之作勳章,又直言「無咩好怕」,形容事件反映中共橫蠻無理及證明政權虛弱,強調自己作為海外評論人,應勇敢說話,並將會繼續評論。
被廉署起訴嘅男子被指違反《選舉條例》,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控罪指佢喺今年10月31日至12月4日期間,喺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喺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Sam Man」名下嘅Facebook帳戶,展示一篇10月31日嘅Post,煽惑他人喺該選舉中唔投票。2023年區議會選舉提名期於今年10月17日展開,而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至投票日,被界定為「選舉期間」。
至於涉案帖文嘅原發布人為黃世澤,被控3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控罪指,佢喺2023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分別在3個社交媒體平台,展示上述煽惑其他人喺該選舉中唔投票嘅一段影片及兩個Post。
廉署嘅新聞稿指,裁判官已簽發手令通緝黃世澤,並指《選舉條例》具域外管轄權,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嘅行為,無論行為喺香港境內或其他地方作出。《選舉條例》訂明,「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嘅任何形式通訊(例如網上社交平台的影片同Post),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廉署同時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參與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
———————————————
更多資訊,包括最新一期《自由港》請點擊以下連結⬇️⬇️
https://linktr.ee/HarbourofFreedom
捐款支持我們:
https://ko-fi.com/harbour_of_freedom
//已「完善」嘅香港區議會「選舉」將喺12月10日舉行,港府現時正全力催谷投票,同時針對煽惑人地唔投票嘅行為。周二(5日)一位男子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指佢喺Facebook轉載黃世澤嘅Post,內容涉及煽惑他人杯葛區選,案件同日下午提堂,男子准以50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1月15日再訊。廉署同時發出新聞稿,指正通緝黃世澤。
黃世澤在得悉被通緝後,喺網上表示唔會透露目前喺邊,並指自己唔會回港,都無親友喺香港。又指,被廉署通緝為光榮,並視之作勳章,又直言「無咩好怕」,形容事件反映中共橫蠻無理及證明政權虛弱,強調自己作為海外評論人,應勇敢說話,並將會繼續評論。
被廉署起訴嘅男子被指違反《選舉條例》,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控罪指佢喺今年10月31日至12月4日期間,喺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喺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Sam Man」名下嘅Facebook帳戶,展示一篇10月31日嘅Post,煽惑他人喺該選舉中唔投票。2023年區議會選舉提名期於今年10月17日展開,而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至投票日,被界定為「選舉期間」。
至於涉案帖文嘅原發布人為黃世澤,被控3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控罪指,佢喺2023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分別在3個社交媒體平台,展示上述煽惑其他人喺該選舉中唔投票嘅一段影片及兩個Post。
廉署嘅新聞稿指,裁判官已簽發手令通緝黃世澤,並指《選舉條例》具域外管轄權,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嘅行為,無論行為喺香港境內或其他地方作出。《選舉條例》訂明,「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嘅任何形式通訊(例如網上社交平台的影片同Post),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廉署同時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參與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
———————————————
更多資訊,包括最新一期《自由港》請點擊以下連結⬇️⬇️
https://linktr.ee/HarbourofFreedom
捐款支持我們:
https://ko-fi.com/harbour_of_freedom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2月07日 星期四】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上庭總結 2023.12.06]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黎婉姫法官
🕥10:30
👥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36-72)🛑鄒因另案已還押逾26個月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2/2]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沒有遵從規定提供資料;經審訊後罪成,於2023年3月11日判處監禁4.5個月,鄧,徐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0:30
👤林(19)🛑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20200204油麻地 縱火;#20200205油麻地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0月12日判處監禁2年10個月。)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高,徐,鍾(20-61) #續審 [2/15] (#1103太古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陳,鄭,鍾,何(18-28) #續審 [12/20] (#1118油麻地 暴動)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陳(21)🛑已還押逾1個月 #未知是否手足 #提堂 (#網上言論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2庭
👨🏻⚖️林子康裁判官
🕤09:30
👤馬(27) #續審 [2/2] (#0831油麻地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曾慶東裁判官
🕤09:30
👤鄧(63) #提堂 (#支聯會 妨礙司法公正)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黎美芬(40) 盜竊 #守行為再偷野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上庭總結 2023.12.06]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黎婉姫法官
🕥10:30
👥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36-72)🛑鄒因另案已還押逾26個月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2/2]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沒有遵從規定提供資料;經審訊後罪成,於2023年3月11日判處監禁4.5個月,鄧,徐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0:30
👤林(19)🛑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20200204油麻地 縱火;#20200205油麻地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0月12日判處監禁2年10個月。)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高,徐,鍾(20-61) #續審 [2/15] (#1103太古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陳,鄭,鍾,何(18-28) #續審 [12/20] (#1118油麻地 暴動)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陳(21)🛑已還押逾1個月 #未知是否手足 #提堂 (#網上言論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2庭
👨🏻⚖️林子康裁判官
🕤09:30
👤馬(27) #續審 [2/2] (#0831油麻地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曾慶東裁判官
🕤09:30
👤鄧(63) #提堂 (#支聯會 妨礙司法公正)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黎美芬(40) 盜竊 #守行為再偷野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2月07日 星期四】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上庭總結 2023.12.06]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黎婉姫法官
🕥10:30
👥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36-72)🛑鄒因另案已還押逾26個月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2/2]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沒有遵從規定提供資料;經審訊後罪成,於2023年3月11日判處監禁4.5個月,鄧,徐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0:30
👤林(19)🛑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20200204油麻地 縱火;#20200205油麻地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0月12日判處監禁2年10個月。)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高,徐,鍾(20-61) #續審 [2/15] (#1103太古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陳,鄭,鍾,何(18-28) #續審 [12/20] (#1118油麻地 暴動)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陳(21)🛑已還押逾1個月 #未知是否手足 #提堂 (#網上言論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2庭
👨🏻⚖️林子康裁判官
🕤09:30
👤馬(27) #續審 [2/2] (#0831油麻地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曾慶東裁判官
🕤09:30
👤鄧(63) #提堂 (#支聯會 妨礙司法公正)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黎美芬(40) 盜竊 #守行為再偷野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上庭總結 2023.12.06]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黎婉姫法官
🕥10:30
👥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36-72)🛑鄒因另案已還押逾26個月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2/2]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沒有遵從規定提供資料;經審訊後罪成,於2023年3月11日判處監禁4.5個月,鄧,徐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0:30
👤林(19)🛑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20200204油麻地 縱火;#20200205油麻地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10月12日判處監禁2年10個月。)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高,徐,鍾(20-61) #續審 [2/15] (#1103太古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陳,鄭,鍾,何(18-28) #續審 [12/20] (#1118油麻地 暴動)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陳(21)🛑已還押逾1個月 #未知是否手足 #提堂 (#網上言論 煽惑有意圖而傷人)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2庭
👨🏻⚖️林子康裁判官
🕤09:30
👤馬(27) #續審 [2/2] (#0831油麻地 管有攻擊性武器)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曾慶東裁判官
🕤09:30
👤鄧(63) #提堂 (#支聯會 妨礙司法公正)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黎美芬(40) 盜竊 #守行為再偷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