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NOW 新聞
Forwarded from 大窩口Channel
分化L五毛解構
1匿名
2留言用「熱狗語系」嘅冷嘲熱諷分化style
3喺line新聞上quote am730新聞,可見係屬於喺line、台灣平台上做慣五毛嘅,亦即大陸統戰網軍系統下、屬於熱狗類玩反串搞分化嘅團隊
大J已成分化五毛與狗方合作誘捕嘅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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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喺line新聞上quote am730新聞,可見係屬於喺line、台灣平台上做慣五毛嘅,亦即大陸統戰網軍系統下、屬於熱狗類玩反串搞分化嘅團隊
大J已成分化五毛與狗方合作誘捕嘅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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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九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制裁律政司 #答辯
👤鄒(46) 🛑已還押逾2個月
控罪: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意圖煽動的作為
被告於2023年3月21日至9月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LIHKG 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背景:
被告被指在案發時期裡在「連登」網上討論區以《掘金掘鷄骨》帳戶發布合共49則訊息,當中內容包括「打倒中國共產黨」、「揭竿起義」、「習近平條扑街冚家剷」、「中南海大爆炸」、制裁律政司人員,家屬亦難幸免、用無人機殺中共官員及國家領導人習近平等。警方調查後於9月18日在街上截停被告作拘捕。警誡下提供手提電話及桌上電腦密碼,但保持緘默。
-------------------------
📌答辯:認罪及同意案情
📌裁決:罪名成立‼️
📌求情:
採納已呈交書面求情信及陳詞,被告沒有案底,因家庭問題沉醉網上世界而犯案,被囚禁期間深感後悔及已作反省,已經打算報讀課程增值自己重投社會,希望法庭可以輕判。
📌判刑:即時監禁4個月🔥
被告人6個月內發佈四十多段訊息,屢次宣揚暴力,要求制裁官員及中央政府及領導人,考慮一切以6個月監禁作起點,認罪扣減三份一,此外無其他減刑因素。
💛感謝臨時直播員💛
#蘇惠德總裁判官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制裁律政司 #答辯
👤鄒(46) 🛑已還押逾2個月
控罪: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意圖煽動的作為
被告於2023年3月21日至9月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LIHKG 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背景:
被告被指在案發時期裡在「連登」網上討論區以《掘金掘鷄骨》帳戶發布合共49則訊息,當中內容包括「打倒中國共產黨」、「揭竿起義」、「習近平條扑街冚家剷」、「中南海大爆炸」、制裁律政司人員,家屬亦難幸免、用無人機殺中共官員及國家領導人習近平等。警方調查後於9月18日在街上截停被告作拘捕。警誡下提供手提電話及桌上電腦密碼,但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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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認罪及同意案情
📌裁決:罪名成立‼️
📌求情:
採納已呈交書面求情信及陳詞,被告沒有案底,因家庭問題沉醉網上世界而犯案,被囚禁期間深感後悔及已作反省,已經打算報讀課程增值自己重投社會,希望法庭可以輕判。
📌判刑:即時監禁4個月🔥
被告人6個月內發佈四十多段訊息,屢次宣揚暴力,要求制裁官員及中央政府及領導人,考慮一切以6個月監禁作起點,認罪扣減三份一,此外無其他減刑因素。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元朗7.21】林卓廷等7人暴動罪表面證供成立 需要答辯
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遭白衣人施襲、獲警方致謝舉報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林卓廷與另一被告的大律師早前作出中段陳詞,冀法庭考慮表面證供不成立。案件今(23日)踏入審訊第22日,法官陳廣池裁定林卓廷及其餘6名被告就暴動罪表面證供成立,他們需要答辯。
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併)
稍後會有詳盡報導。
昨日審訊 ▌辯方指林卓廷制止白衣人及保障市民安全 控方反駁:會唔會可以講和?
https://tinyurl.com/428mfp4r
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遭白衣人施襲、獲警方致謝舉報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林卓廷與另一被告的大律師早前作出中段陳詞,冀法庭考慮表面證供不成立。案件今(23日)踏入審訊第22日,法官陳廣池裁定林卓廷及其餘6名被告就暴動罪表面證供成立,他們需要答辯。
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併)
稍後會有詳盡報導。
昨日審訊 ▌辯方指林卓廷制止白衣人及保障市民安全 控方反駁:會唔會可以講和?
https://tinyurl.com/428mfp4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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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林卓廷等7人暴動罪表面證供成立 需要答辯
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遭白衣人施襲、獲警方致謝舉報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林卓廷與另一被告的大律師早前作出中段陳詞,冀法庭考慮表面證供不成立。案件今(23日)踏入審訊第22日,法官陳廣池裁定林卓廷及其餘6名被告就暴動罪表面證供成立,他們需要答辯。
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併)
稍後會有詳盡報導。
昨日審訊 ▌辯方指林卓廷制止白衣人及保障市民安全 控方反駁:會唔會可以講和?
https://tinyurl.com/428mfp4r
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遭白衣人施襲、獲警方致謝舉報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林卓廷與另一被告的大律師早前作出中段陳詞,冀法庭考慮表面證供不成立。案件今(23日)踏入審訊第22日,法官陳廣池裁定林卓廷及其餘6名被告就暴動罪表面證供成立,他們需要答辯。
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併)
稍後會有詳盡報導。
昨日審訊 ▌辯方指林卓廷制止白衣人及保障市民安全 控方反駁:會唔會可以講和?
https://tinyurl.com/428mfp4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