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香港01 官方頻道
Forwarded from The Watcher 狩望者哨兵頻道
1020 #灣仔 告士打道 舊灣仔警署 1衝往金鐘方向行駛
AM8726 WCH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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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法庭報導
1️⃣【理大圍城】動畫系女生供稱取景完成畢業作品 靈感來自「黎生」 呈手稿與動畫成品佐證
bit.ly/3OwPAGq
20人於尖沙咀被捕,被控非法集結罪,其中一人認罪囚9個月半,餘下19人則不認罪續審。案發時在公開大學就讀動畫及視覺特效科的女生供稱,當天因要完成畢業動畫作品而帶同畫紙及畫板等到尖沙咀附近取景,該片段是講述主角在打風混亂的情況下仍堅持上班,靈感來自一段熱門的「黎生」新聞片段,該「黎生」受訪時稱「我嘅訴求就係想返工」。辯方在庭上則展示被告的手稿與動畫成品作佐證,顯示部分手稿內容在動畫中有出現,庭上播放的片段惹來旁聽人士和律師發笑。
2️⃣否認中環「和你lunch」暴動 工程師稱患兔唇感自卑 戴口罩為遮蓋疤痕
bit.ly/47CbG2T
最後一批10人案中,其中7人認罪,另3人不認罪續審。為工程師的被告供稱,當日與其同事即另一被告,打算到灣仔拿圖則後前往地盤上班。他指當時戴口罩是因天生患兔唇感自卑,同時亦有口鼻相通及鼻敏感的問題,口罩能協助遮蓋手術疤痕免受歧視,以及阻擋灰塵紓緩鼻敏感。
3️⃣涉丟國旗及區旗落明渠 36歲無業男遭改控侮辱國旗及區旗 准保釋候訊
tinyurl.com/2ac5yncu
36歲無業男子被指上月把插在朗屏路邊的國旗及區旗拆下及丟落明渠,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再提堂,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後,改控一項侮辱國旗罪,並加控一項侮辱區旗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被告申請,批准暫毋須答辯,並押後案件至9月27日再訊,以待被告向當值律師尋求法律意見,期間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4️⃣涉感謝荷里活廣場謀殺案疑犯、鼓吹隨機暴力等 34歲男認煽惑傷人 續還押小欖候判
tinyurl.com/2xvkrrsl
5️⃣娉婷負責人涉無牌行醫 事主女兒指被告自稱患末期癌餘3個月命 祈禱後獲靈感治癒
tinyl.io/9A1i
6️⃣6男包括消防員及教師涉與14歲女童非法性交 押後至10月再訊
tinyurl.com/bdamk6uy
7️⃣鐵枝墮下擊斃六旬婦 裝修工被控「容許物體自建築物掉下」 准保釋候訊
bit.ly/3KJTOcF
8️⃣【初選47人案】陳展浚稱與范國威鬥快簽「墨落」 國安法後無移除帖文 因認為不會追溯
tinyl.io/9AD9
1️⃣【理大圍城】動畫系女生供稱取景完成畢業作品 靈感來自「黎生」 呈手稿與動畫成品佐證
bit.ly/3OwPAGq
20人於尖沙咀被捕,被控非法集結罪,其中一人認罪囚9個月半,餘下19人則不認罪續審。案發時在公開大學就讀動畫及視覺特效科的女生供稱,當天因要完成畢業動畫作品而帶同畫紙及畫板等到尖沙咀附近取景,該片段是講述主角在打風混亂的情況下仍堅持上班,靈感來自一段熱門的「黎生」新聞片段,該「黎生」受訪時稱「我嘅訴求就係想返工」。辯方在庭上則展示被告的手稿與動畫成品作佐證,顯示部分手稿內容在動畫中有出現,庭上播放的片段惹來旁聽人士和律師發笑。
2️⃣否認中環「和你lunch」暴動 工程師稱患兔唇感自卑 戴口罩為遮蓋疤痕
bit.ly/47CbG2T
最後一批10人案中,其中7人認罪,另3人不認罪續審。為工程師的被告供稱,當日與其同事即另一被告,打算到灣仔拿圖則後前往地盤上班。他指當時戴口罩是因天生患兔唇感自卑,同時亦有口鼻相通及鼻敏感的問題,口罩能協助遮蓋手術疤痕免受歧視,以及阻擋灰塵紓緩鼻敏感。
3️⃣涉丟國旗及區旗落明渠 36歲無業男遭改控侮辱國旗及區旗 准保釋候訊
tinyurl.com/2ac5yncu
36歲無業男子被指上月把插在朗屏路邊的國旗及區旗拆下及丟落明渠,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再提堂,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後,改控一項侮辱國旗罪,並加控一項侮辱區旗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被告申請,批准暫毋須答辯,並押後案件至9月27日再訊,以待被告向當值律師尋求法律意見,期間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4️⃣涉感謝荷里活廣場謀殺案疑犯、鼓吹隨機暴力等 34歲男認煽惑傷人 續還押小欖候判
tinyurl.com/2xvkrrsl
5️⃣娉婷負責人涉無牌行醫 事主女兒指被告自稱患末期癌餘3個月命 祈禱後獲靈感治癒
tinyl.io/9A1i
6️⃣6男包括消防員及教師涉與14歲女童非法性交 押後至10月再訊
tinyurl.com/bdamk6uy
7️⃣鐵枝墮下擊斃六旬婦 裝修工被控「容許物體自建築物掉下」 准保釋候訊
bit.ly/3KJTOcF
8️⃣【初選47人案】陳展浚稱與范國威鬥快簽「墨落」 國安法後無移除帖文 因認為不會追溯
tinyl.io/9AD9
Forwarded from The Watcher 狩望者哨兵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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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0220902紅磡 #提堂
👤文(31) 🛑已還押逾11個月🛑
控罪1:有意圖而管有爆炸品
被告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鶴園東街恒藝珠寶大廈2樓201至207單位e多迷你倉2954號櫃,非法及惡意管有爆炸品,即約300克思疑低性能炸藥、約10公斤思疑可用作製造炸藥的化學品、約5克自製延時保險絲及30枚煙花製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控罪2: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鶴園東街恒藝珠寶大廈2樓201至207單位e多迷你倉2954號櫃,管有攻擊性武器,即3把刀、2把斧頭、1支棒球棍、2支木棍,及1個彈射器連43粒金屬彈丸,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
控方已索取法律意見,案件需轉交區域法院處理,控方需時準備法律文件,案件押後至9月22日09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八庭處理轉交文件。
今日辯方沒有保釋申請,被告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0220902紅磡 #提堂
👤文(31) 🛑已還押逾11個月🛑
控罪1:有意圖而管有爆炸品
被告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鶴園東街恒藝珠寶大廈2樓201至207單位e多迷你倉2954號櫃,非法及惡意管有爆炸品,即約300克思疑低性能炸藥、約10公斤思疑可用作製造炸藥的化學品、約5克自製延時保險絲及30枚煙花製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控罪2: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鶴園東街恒藝珠寶大廈2樓201至207單位e多迷你倉2954號櫃,管有攻擊性武器,即3把刀、2把斧頭、1支棒球棍、2支木棍,及1個彈射器連43粒金屬彈丸,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
控方已索取法律意見,案件需轉交區域法院處理,控方需時準備法律文件,案件押後至9月22日09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八庭處理轉交文件。
今日辯方沒有保釋申請,被告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08月17日 星期四】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9:30
✅(已有)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提堂
🕙10:0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續審[108/90]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續審[12/30]
(截至1127)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9:30
✅(已有)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提堂
🕙10:00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續審[108/90]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續審[12/30]
(截至1127)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Forwarded from The Watcher 狩望者哨兵頻道
1156 #中環 民光街 6號碼頭 1VAN停泊 2軍裝落地駐守
AM7661 C 大牌
AM7661 C 大牌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要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51
案發日期:2019年11月18號
案發時間:晚上6點半至7點45分
案發地點:#尖沙咀 柯士甸道覺士道一帶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圖片、影片或/及人證
有任何資料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51
案發日期:2019年11月18號
案發時間:晚上6點半至7點45分
案發地點:#尖沙咀 柯士甸道覺士道一帶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圖片、影片或/及人證
有任何資料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暫代區院)
#嚴舜儀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續審 [14/34] #1118尖沙咀 #營救理大
A1吳(19)/ A2何(23)/ A3陳(22)/
A4高(18)/ A6陳(37)/ A7王(21)/
A8許(22)/ A9洪(24)/ A10陳(43)/
A11鄧(24)/ A12鄭(52)/ A13施(36)/
A14鄭(30)/ A15陳(20)/ A16蔡(28)/
A17程(27)/ A18鍾(28)/ A19江(27)/
A20劉(27)
控罪:非法集結
上述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科學館道一帶,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
A8出庭作供:
(盤問內容會以括號和底線表示)
背景:
許小姐案發時21歲,家在觀塘區,擁有一個學位,任職精品文具推廣員。案發時就讀大學,為了繳交學費而任職兩份兼職工作,分別是精品文具推廣員(工作地點在太古和寶林等分店)和精品文具銷售員(工作地點在深水埗),沒有固定工作時間,每星期返三至四日,一星期要上四日課,唯於2019年11月18日不用上課,不過要於12:00時至20:00時在深水埗上班。
🌟(許小姐指:
⁃ 雖然自己在香港土生土長,但不同意對不同香港道路有認知,因為自己會走的主要路線只是與上班上學有關;
⁃ 她知道理大在紅磡,但不知道理大在尖東周邊,事實上她出街上班上學都與尖沙咀沒有太多關係;
⁃ 公司簡介雖然沒有提及賣文具,但其實都有售賣;同意可因功課忙而不上班;工作時間雖有9小時,但她仍然可以兼顧學業,在選科時都會考慮到上班時間,而轉更表亦需要早一個月通知公司;
⁃ 同意僱傭文件沒有顯示生效期,更表沒有公司證明,不過可以聯繫公司證明;同意大學電郵沒有特別標明是由她接收。)
案發當日06:00時至07:00時,她由家中出發,身穿淺灰色T-Shirt和深藍色長褲,當時也帶了一背包,內有銀包、電話、鉛筆、擦膠、B5尺寸畫板,和:
⁃ 有公仔圖案的雨傘,長期放在背包以備不時之需,即遮雨和太陽;
⁃ 眼罩,於2019年8月在深水埗前往地鐵站時遇催淚煙時(不知道原因)有途人給予她,當時遇催淚煙時身體有不適,即眼痛(難睜大眼看路)和呼吸困難,所以自己有戴上眼罩,其後身體有改善。她日後在太古和深水埗曾再遇催淚煙,所以她會放在背包以備不時之需,事實上她亦曾在案發前使用過;
🌟(許小姐指:
⁃ 當日沒有看醫生;
⁃ 同意身處較短和空礦的催淚煙環境對自己的影響較低,當時只想紓緩不適故沒有八卦有催淚煙的原因,相信該人給予她眼罩是因見她不適,那刻覺得香港人好好;
⁃ 日後帶備相關物品是為了不時之需,不知道深水埗的上班族會否帶眼罩上班;
⁃ 不同意由西九龍中心走向地鐵站只需2分鐘,因為要等交通燈;當時沒有留意其他西九龍中心的出口,只想著若再遇上相同情況就戴上)
⁃ 沒有包裝和用過的口罩,管有原因與眼罩相同。
🌟(同意自己重視衛生;同意這口罩不可重用,不過可能因工作學業繁忙忘記更換)
前往尖沙咀的目的:
她到尖東的目的是取景完成Final Year Project,即製作一段動畫。
根據她和組員於2019年10月23日的一個匯報,匯報內容是關於一個短片,內容指主角在颱風混亂的情況下上班,靈感源自於黎先生的上班訴求。匯報內容中的Visual Research and Reference的內容是指主角走過的地方,包括彩虹邨(後來改作海山樓)、尖沙咀鐘樓、尖東、紅隧口、中環等。
🌟(許小姐指:
⁃ Visual Research and Reference中的尖沙咀噴水池相是在網上找到;
⁃ 2019年11月29日是交動畫第二階段的短片,而呈堂的短片是她們的最終製成品;
⁃ 於案發前數日在彩虹邨作取景,同意相關畫作在沒有標明地點下旁人未必知道地點;於案發前亦曾在中環等地取景,但已經忘記確實日子;
⁃ 對張主控認不到畫作中的百周年紀念公園噴水池感不好意思,但記得這是於案發當日畫;同意這畫作沒有標明地址,事實上她沒有在畫作沒有標明地址的習慣;
⁃ 當初的主題是示威下返工,不過後來同意轉回颱風下返工)
根據匯報內容中的Production Schedule,案發當日正值第二階段的過程,而她是打算到尖沙咀畫建築和物品(不在早一日前往尖沙咀是因她亦想觀察星期一的上班情況),不選擇影相是因為她可以在不同角度和距離畫指定的目標,亦可以省時(免於執相)和免於有人阻擋。在此之前,她已經到彩虹和中環等地完成取景,再加上自己繁忙和需時處理手稿,所以想盡快完成,免於趕不上限期。在案發當日,她亦有在尖東畫噴水池,事實上她畫了兩至三幅手稿,不過有些手稿已經找不到。
🌟(許小姐指:
⁃ 不用手機的拍片功能是因為會有角度上的限制,或可能被物件如樹或街燈阻擋,她有時畫畫不會畫阻礙物;
⁃ 取景目標是尖沙咀有特色的地方,如招牌、商業大廈(作背景)、噴水池、鐘樓等,和觀察上班族的神態等;
⁃ 她認知中的返工時間是07:00至09:00時;同意可以到觀塘商業區觀察上班族,不過觀察地點是與組員商討出的;
⁃ 自己有做取景目標作資料搜集,不過沒有看地圖,也不知道百周年紀念公園噴水池在理大附近,印象中當時有開Google Map走)
她指畫一幅手稿需時10至30分鐘。最後,她亦有完成短片,相關短片有在庭上播放,叫「番工啦香港人」,內容有趣和合乎準時返工的現實。根據片段,可顯示她畫的海山樓、中環、尖東噴水池的手稿。
🌟(同意短片內沒有百周年紀念花園噴水池的場景)
到達尖沙咀:
她於案發當日是乘友人的順風車前往尖沙咀,並於約07:00多的時分到達尖沙咀海傍。她選擇於早上時份前往尖沙咀是因她早上有空和想觀察上班的情況,她預計會用約3小時完成取景。
當時她知道理大內有示威活動,但不知道理大附近有示威活動,也不知道警員的位置,亦因不熟悉尖沙咀的路而沒有特別擔心安全。
在畫尖東噴水池的手稿時,她見到路人和上班人士,但看不到警員。其後她走到百周年紀念花園噴水池,當時見到路人和身穿西裝的上班人士。之後她走入麼地道小路,因為當時見到上班人士食煙和商業大廈,所以她上前看看。在麼地道時,當時沒有特別情況,有車有人。其後她走入前往科學館廣場的小路,同樣因為見到上班人士食煙和商業大廈,這時她只能看到小部分科學館廣場的情況,當時有人在科學館廣場的U字車道的位置,這些人有戴口罩,而她的位置亦沒有特別情況和有人存在,也聽不到聲音的內容。即使眼前有戴口罩的人,亦沒有特別擔心安全。
當走入科學館廣場時,知悉後方有急促的腳步聲,發現有十多位警員前來,所以她走入凹位讓路。這時她見到有人向警員的反方向走,她沒有走是因為不想被誤會,其後,有警員前來告知她要向科學館廣場方向離開,然而當她遵從指示並走到科學館廣場的轉角位時,就被命令蹲下和圍捕。
🌟(當時警員用口告知她要向科學館廣場方向離開,當時自己不知道科學館廣場是非法集結現場;若果警員不叫她向科學館廣場方向離開,她會繼續停留原址讓路予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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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繼續盤問。
#嚴舜儀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續審 [14/34] #1118尖沙咀 #營救理大
A1吳(19)/ A2何(23)/ A3陳(22)/
A4高(18)/ A6陳(37)/ A7王(21)/
A8許(22)/ A9洪(24)/ A10陳(43)/
A11鄧(24)/ A12鄭(52)/ A13施(36)/
A14鄭(30)/ A15陳(20)/ A16蔡(28)/
A17程(27)/ A18鍾(28)/ A19江(27)/
A20劉(27)
控罪:非法集結
上述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科學館道一帶,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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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出庭作供:
(盤問內容會以括號和底線表示)
背景:
許小姐案發時21歲,家在觀塘區,擁有一個學位,任職精品文具推廣員。案發時就讀大學,為了繳交學費而任職兩份兼職工作,分別是精品文具推廣員(工作地點在太古和寶林等分店)和精品文具銷售員(工作地點在深水埗),沒有固定工作時間,每星期返三至四日,一星期要上四日課,唯於2019年11月18日不用上課,不過要於12:00時至20:00時在深水埗上班。
🌟(許小姐指:
⁃ 雖然自己在香港土生土長,但不同意對不同香港道路有認知,因為自己會走的主要路線只是與上班上學有關;
⁃ 她知道理大在紅磡,但不知道理大在尖東周邊,事實上她出街上班上學都與尖沙咀沒有太多關係;
⁃ 公司簡介雖然沒有提及賣文具,但其實都有售賣;同意可因功課忙而不上班;工作時間雖有9小時,但她仍然可以兼顧學業,在選科時都會考慮到上班時間,而轉更表亦需要早一個月通知公司;
⁃ 同意僱傭文件沒有顯示生效期,更表沒有公司證明,不過可以聯繫公司證明;同意大學電郵沒有特別標明是由她接收。)
案發當日06:00時至07:00時,她由家中出發,身穿淺灰色T-Shirt和深藍色長褲,當時也帶了一背包,內有銀包、電話、鉛筆、擦膠、B5尺寸畫板,和:
⁃ 有公仔圖案的雨傘,長期放在背包以備不時之需,即遮雨和太陽;
⁃ 眼罩,於2019年8月在深水埗前往地鐵站時遇催淚煙時(不知道原因)有途人給予她,當時遇催淚煙時身體有不適,即眼痛(難睜大眼看路)和呼吸困難,所以自己有戴上眼罩,其後身體有改善。她日後在太古和深水埗曾再遇催淚煙,所以她會放在背包以備不時之需,事實上她亦曾在案發前使用過;
🌟(許小姐指:
⁃ 當日沒有看醫生;
⁃ 同意身處較短和空礦的催淚煙環境對自己的影響較低,當時只想紓緩不適故沒有八卦有催淚煙的原因,相信該人給予她眼罩是因見她不適,那刻覺得香港人好好;
⁃ 日後帶備相關物品是為了不時之需,不知道深水埗的上班族會否帶眼罩上班;
⁃ 不同意由西九龍中心走向地鐵站只需2分鐘,因為要等交通燈;當時沒有留意其他西九龍中心的出口,只想著若再遇上相同情況就戴上)
⁃ 沒有包裝和用過的口罩,管有原因與眼罩相同。
🌟(同意自己重視衛生;同意這口罩不可重用,不過可能因工作學業繁忙忘記更換)
前往尖沙咀的目的:
她到尖東的目的是取景完成Final Year Project,即製作一段動畫。
根據她和組員於2019年10月23日的一個匯報,匯報內容是關於一個短片,內容指主角在颱風混亂的情況下上班,靈感源自於黎先生的上班訴求。匯報內容中的Visual Research and Reference的內容是指主角走過的地方,包括彩虹邨(後來改作海山樓)、尖沙咀鐘樓、尖東、紅隧口、中環等。
🌟(許小姐指:
⁃ Visual Research and Reference中的尖沙咀噴水池相是在網上找到;
⁃ 2019年11月29日是交動畫第二階段的短片,而呈堂的短片是她們的最終製成品;
⁃ 於案發前數日在彩虹邨作取景,同意相關畫作在沒有標明地點下旁人未必知道地點;於案發前亦曾在中環等地取景,但已經忘記確實日子;
⁃ 對張主控認不到畫作中的百周年紀念公園噴水池感不好意思,但記得這是於案發當日畫;同意這畫作沒有標明地址,事實上她沒有在畫作沒有標明地址的習慣;
⁃ 當初的主題是示威下返工,不過後來同意轉回颱風下返工)
根據匯報內容中的Production Schedule,案發當日正值第二階段的過程,而她是打算到尖沙咀畫建築和物品(不在早一日前往尖沙咀是因她亦想觀察星期一的上班情況),不選擇影相是因為她可以在不同角度和距離畫指定的目標,亦可以省時(免於執相)和免於有人阻擋。在此之前,她已經到彩虹和中環等地完成取景,再加上自己繁忙和需時處理手稿,所以想盡快完成,免於趕不上限期。在案發當日,她亦有在尖東畫噴水池,事實上她畫了兩至三幅手稿,不過有些手稿已經找不到。
🌟(許小姐指:
⁃ 不用手機的拍片功能是因為會有角度上的限制,或可能被物件如樹或街燈阻擋,她有時畫畫不會畫阻礙物;
⁃ 取景目標是尖沙咀有特色的地方,如招牌、商業大廈(作背景)、噴水池、鐘樓等,和觀察上班族的神態等;
⁃ 她認知中的返工時間是07:00至09:00時;同意可以到觀塘商業區觀察上班族,不過觀察地點是與組員商討出的;
⁃ 自己有做取景目標作資料搜集,不過沒有看地圖,也不知道百周年紀念公園噴水池在理大附近,印象中當時有開Google Map走)
她指畫一幅手稿需時10至30分鐘。最後,她亦有完成短片,相關短片有在庭上播放,叫「番工啦香港人」,內容有趣和合乎準時返工的現實。根據片段,可顯示她畫的海山樓、中環、尖東噴水池的手稿。
🌟(同意短片內沒有百周年紀念花園噴水池的場景)
到達尖沙咀:
她於案發當日是乘友人的順風車前往尖沙咀,並於約07:00多的時分到達尖沙咀海傍。她選擇於早上時份前往尖沙咀是因她早上有空和想觀察上班的情況,她預計會用約3小時完成取景。
當時她知道理大內有示威活動,但不知道理大附近有示威活動,也不知道警員的位置,亦因不熟悉尖沙咀的路而沒有特別擔心安全。
在畫尖東噴水池的手稿時,她見到路人和上班人士,但看不到警員。其後她走到百周年紀念花園噴水池,當時見到路人和身穿西裝的上班人士。之後她走入麼地道小路,因為當時見到上班人士食煙和商業大廈,所以她上前看看。在麼地道時,當時沒有特別情況,有車有人。其後她走入前往科學館廣場的小路,同樣因為見到上班人士食煙和商業大廈,這時她只能看到小部分科學館廣場的情況,當時有人在科學館廣場的U字車道的位置,這些人有戴口罩,而她的位置亦沒有特別情況和有人存在,也聽不到聲音的內容。即使眼前有戴口罩的人,亦沒有特別擔心安全。
當走入科學館廣場時,知悉後方有急促的腳步聲,發現有十多位警員前來,所以她走入凹位讓路。這時她見到有人向警員的反方向走,她沒有走是因為不想被誤會,其後,有警員前來告知她要向科學館廣場方向離開,然而當她遵從指示並走到科學館廣場的轉角位時,就被命令蹲下和圍捕。
🌟(當時警員用口告知她要向科學館廣場方向離開,當時自己不知道科學館廣場是非法集結現場;若果警員不叫她向科學館廣場方向離開,她會繼續停留原址讓路予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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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繼續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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