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九西Channel】831 5年
臨近6月4日,連日各區包括地鐵站均有配備戰術背心PTU/軍裝布防及進行截停搜查。
消息指64當天會布防6000警力,及會在維園及全港各區及各區地鐵站加強部署,及加派一定數量便衣駐守。當天更會出動各區總區應變部隊,以九龍為例總區應變大隊(RRCKW)已在(2/6)於太子出現,可見警方對64有一定關切。
九龍警方熱門布防地點
-梳士巴利道 廣東道 尖沙咀碼頭
-西洋菜南街 百老匯戲院外
-洗衣街 麥花臣球場 [少機率]
-亞皆老街 上海街 朗豪坊
-太子道西 旺角警署
由2022起警方已較少於彌敦道一帶布防,改以內街戒備,但不排除警方當天會於彌敦道高調擺車
報料或投稿:@YTM1G_3bot
消息指64當天會布防6000警力,及會在維園及全港各區及各區地鐵站加強部署,及加派一定數量便衣駐守。當天更會出動各區總區應變部隊,以九龍為例總區應變大隊(RRCKW)已在(2/6)於太子出現,可見警方對64有一定關切。
九龍警方熱門布防地點
-梳士巴利道 廣東道 尖沙咀碼頭
-西洋菜南街 百老匯戲院外
-洗衣街 麥花臣球場 [少機率]
-亞皆老街 上海街 朗豪坊
-太子道西 旺角警署
由2022起警方已較少於彌敦道一帶布防,改以內街戒備,但不排除警方當天會於彌敦道高調擺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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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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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軍軍醫於前線拯救受傷士兵的情況。
‼️(畫面可能令人不安,包括一名口部中彈的士兵,以及另一名手腳中槍,倒地哀嚎中的士兵)
‼️(畫面可能令人不安,包括一名口部中彈的士兵,以及另一名手腳中槍,倒地哀嚎中的士兵)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葉啓亮裁判官 #續審 [2/4]
👥符,呂(37-42) #20200229旺角
控罪陳述:參與非法集結
控罪詳情:兩位被告同被控於2020年2月29日,與梁XX,在香港九龍旺角山東街40號G至40號N外的範圍,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831半週年
=============
在今日上午的聆訊中,法庭正處理PW2的主問。
相關內容如下: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3706
審訊第二天(下午):
控方已完成對PW2警員15590 (修正) 的主問,明天會繼續D1和D2大律師對PW2的盤問。
簡言之,PW2在主問下表示他考慮過所有因素後,包括但不限於身型、衣飾、和同行人物,得出片段中的疑似D1和疑似D2就是本案的D1和D2的結論。
D1大律師的盤問方向是片段中的疑似D1並不能令人100%信納就是D1。當中亦有嘗試探討PW2用了多少時間從片段辨認D1和其他被捕人士,和PW2在案發地點一帶搜證時所涉的範圍。
*PW2的證供內容與PW1一樣會在控辯雙方的案情完結時才發佈。
續審日期: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明天(2023年6月7日) 09:30續審,並批准兩位被告在候訊其間保釋✅
#葉啓亮裁判官 #續審 [2/4]
👥符,呂(37-42) #20200229旺角
控罪陳述:參與非法集結
控罪詳情:兩位被告同被控於2020年2月29日,與梁XX,在香港九龍旺角山東街40號G至40號N外的範圍,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831半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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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上午的聆訊中,法庭正處理PW2的主問。
相關內容如下: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23706
審訊第二天(下午):
控方已完成對PW2警員15590 (修正) 的主問,明天會繼續D1和D2大律師對PW2的盤問。
簡言之,PW2在主問下表示他考慮過所有因素後,包括但不限於身型、衣飾、和同行人物,得出片段中的疑似D1和疑似D2就是本案的D1和D2的結論。
D1大律師的盤問方向是片段中的疑似D1並不能令人100%信納就是D1。當中亦有嘗試探討PW2用了多少時間從片段辨認D1和其他被捕人士,和PW2在案發地點一帶搜證時所涉的範圍。
*PW2的證供內容與PW1一樣會在控辯雙方的案情完結時才發佈。
續審日期: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明天(2023年6月7日) 09:30續審,並批准兩位被告在候訊其間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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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區域法院)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701立法會 #續審 [7/44]
D3:何(21)
控罪1:暴動
控罪2: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 #譚耀豪資深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麥健明大律師
===================
繼續處理D3是否適合答辯事宜。
傳召DW2精神科醫生李卓穎:
李醫生在今年4月22日為D3進行評估,得出結論是他不適宜答辯。
關於評估一名被告人是否適宜答辯、受審所考慮的六大範疇:是否明白控罪、認罪或不認罪、能否挑戰陪審團/法官或證據、能否給予律師指示、能否跟上法律程序、能否作出證供或抗辯;李醫生不同意控方所指,只要提供到更多空間、耐性和指引就能幫助D3做到,因他欠缺耐性與動力(精神分裂的負性症狀)去接受。
就控方專家證人為D3進行「裝模作樣測試」(Test of Memory Malingering),結果指他可能作假,李醫生對D3所作出的評估結論不會因而受影響;D3被羈押於小欖期間接觸過的精神科醫生也認為他有妄想等症狀。
無論是警方錄影會面或接受專家評估,D3都回應到對方提出的問題,但需要考慮他的回應質素;答辯需要思考、消化和表達決定,與回答基本事實問題的要求不同。
PW1臨床心理學家藍慧媛:
證人經控方另一專家證人廖醫生轉介,今年5月22日在小欖與D3進行TOMM測試,結論是D3傾向造假(malinger)。
證人觀察到D3對答如流、能夠跟從她的要求去做,亦能在正常時間內完成測試,以他當天的精神狀態、情緒穩定狀況下得出偏低分數,證人結論是他傾向誇大自己病況(D3主動告知證人自己記性唔好)。
TOMM原本設計不是測試智障人士,但智力正常的人與智障人士所得結果應該一樣,因為測試的是辨認(recognition),而現有文獻沒有證明到智力與辨認有明顯相關(correlation)。工作記憶(working memory)與辨認能力(recognition ability)並不相同。
案件管理
控方明天傳召精神科醫生廖清蓉及在小欖為D3加藥的精神科醫生(非專家證人身分),預計一天足以完成所有證供,星期四、五不開庭,控辯雙方下星期一呈交書面陳詞,同樣不開庭,星期二就開始其他被告的案中案,預計需要3-4天。法官打算再下星期一併就案中案及D3是否適合答辯作出裁決,之後正式開審。
明天09:30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
臨時直播員按:📍完庭後何仔同旁聽人士講:多謝你地黎聽呀☺️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701立法會 #續審 [7/44]
D3:何(21)
控罪1:暴動
控罪2: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 #譚耀豪資深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麥健明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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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處理D3是否適合答辯事宜。
傳召DW2精神科醫生李卓穎:
李醫生在今年4月22日為D3進行評估,得出結論是他不適宜答辯。
關於評估一名被告人是否適宜答辯、受審所考慮的六大範疇:是否明白控罪、認罪或不認罪、能否挑戰陪審團/法官或證據、能否給予律師指示、能否跟上法律程序、能否作出證供或抗辯;李醫生不同意控方所指,只要提供到更多空間、耐性和指引就能幫助D3做到,因他欠缺耐性與動力(精神分裂的負性症狀)去接受。
就控方專家證人為D3進行「裝模作樣測試」(Test of Memory Malingering),結果指他可能作假,李醫生對D3所作出的評估結論不會因而受影響;D3被羈押於小欖期間接觸過的精神科醫生也認為他有妄想等症狀。
無論是警方錄影會面或接受專家評估,D3都回應到對方提出的問題,但需要考慮他的回應質素;答辯需要思考、消化和表達決定,與回答基本事實問題的要求不同。
PW1臨床心理學家藍慧媛:
證人經控方另一專家證人廖醫生轉介,今年5月22日在小欖與D3進行TOMM測試,結論是D3傾向造假(malinger)。
證人觀察到D3對答如流、能夠跟從她的要求去做,亦能在正常時間內完成測試,以他當天的精神狀態、情緒穩定狀況下得出偏低分數,證人結論是他傾向誇大自己病況(D3主動告知證人自己記性唔好)。
TOMM原本設計不是測試智障人士,但智力正常的人與智障人士所得結果應該一樣,因為測試的是辨認(recognition),而現有文獻沒有證明到智力與辨認有明顯相關(correlation)。工作記憶(working memory)與辨認能力(recognition ability)並不相同。
案件管理
控方明天傳召精神科醫生廖清蓉及在小欖為D3加藥的精神科醫生(非專家證人身分),預計一天足以完成所有證供,星期四、五不開庭,控辯雙方下星期一呈交書面陳詞,同樣不開庭,星期二就開始其他被告的案中案,預計需要3-4天。法官打算再下星期一併就案中案及D3是否適合答辯作出裁決,之後正式開審。
明天09:30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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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直播員按:📍完庭後何仔同旁聽人士講:多謝你地黎聽呀☺️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廿二庭
#張慧玲法官
#1111旺角 #宣讀判詞
👤林(35)🛑服刑中
控罪:
(1) 非法集結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花園街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2)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花園街一帶,保管或控制1個打火機、1塊布和1個含有主要為環己烷和甲基環己烷的有機混合物,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背景:
原審為D2的上訴人於2022年12月2日在 #莫子聰裁判官 席前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14天後被判處12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遭拒,至今年1月5日於高等法院 #陳仲衡法官 席前申請上訴期間保釋亦被拒絕。上訴人代表於5月24日於 #張慧玲法官 席前陳述理據後押後至今天宣佈裁決。
📍被告應在今年8月2日服刑完畢
辯方代表:#李煒鍵大律師
------------------------
1029 開庭
📌速報: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繼續服刑
詳細判決書: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52998&currpage=T
1030 完庭
📌法官作出的考慮
裁判上訴是以「重審」方式,依據在原審裁判官席前的證供證據進行 (另若上訴庭批准新加證據,亦會列入依據之列) 。上訴庭法官在考慮了裁判官不相信上訴人的原因及理由後,認為他的分析合情合理。
高等法院法官在上訴「重審」時,亦裁定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上訴人干犯了控罪 (一) 及控罪 (二)。基於上述理由,駁回上訴人就控罪 (一) 及 (二) 的定罪上訴,維持原判。
#張慧玲法官
#1111旺角 #宣讀判詞
👤林(35)🛑服刑中
控罪:
(1) 非法集結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花園街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2)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九龍旺角花園街一帶,保管或控制1個打火機、1塊布和1個含有主要為環己烷和甲基環己烷的有機混合物,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背景:
原審為D2的上訴人於2022年12月2日在 #莫子聰裁判官 席前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14天後被判處12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遭拒,至今年1月5日於高等法院 #陳仲衡法官 席前申請上訴期間保釋亦被拒絕。上訴人代表於5月24日於 #張慧玲法官 席前陳述理據後押後至今天宣佈裁決。
📍被告應在今年8月2日服刑完畢
辯方代表:#李煒鍵大律師
------------------------
1029 開庭
📌速報: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繼續服刑
詳細判決書: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52998&currpa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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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作出的考慮
裁判上訴是以「重審」方式,依據在原審裁判官席前的證供證據進行 (另若上訴庭批准新加證據,亦會列入依據之列) 。上訴庭法官在考慮了裁判官不相信上訴人的原因及理由後,認為他的分析合情合理。
高等法院法官在上訴「重審」時,亦裁定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上訴人干犯了控罪 (一) 及控罪 (二)。基於上述理由,駁回上訴人就控罪 (一) 及 (二) 的定罪上訴,維持原判。
Forwarded from 香港01 官方頻道
尷尬!新開業餐廳設免費試食 內地女用餐後悉真相:丟臉到香港了
全文:https://bit.ly/3IZvL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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